| 2025-01-03 | [三一重工|公告解读]标题: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5-006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将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原料现货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的不利影响。业务涉及与生产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料,如钢材、铜、铝、原油、橡胶等。投资额度方面,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年内,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风险分析指出,业务存在市场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和技术风险。公司将通过匹配生产经营、合理调度资金、建立《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以及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等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该业务旨在降低大宗商品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管理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保障经营利润。公司将依据财政部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财务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特此公告。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4日。 |
| 2025-01-03 | [木林森|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签订《合作意向协议书》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5-001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利、广州市新航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3日签订《合作意向协议书》,拟协同开展低空照明、航空照明相关产品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制造等项目。陈利为标的公司控股股东,持有80%股份。广州市新航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19万元。
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木林森计划在完成尽职调查后,收购广州市新航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丙方估值不超过7.5亿元。丙方承诺2025年至2027年每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000万元、6000万元和7000万元。收购完成后,乙方将继续担任丙方董事长、总经理,并为甲方培养专业人才团队。乙方承诺若丙方未达成业绩目标将进行补偿。此外,甲方将支持丙方未来独立上市计划,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继续服务至少5年。
本协议为意向性约定,具体事项存在变动可能,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2025-01-03 | [*ST金科|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解读: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金科,证券代码:000656)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50%。公司与重庆金科的破产重整申请已被法院裁定受理,不再新增担保。
控股子公司宁波金科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宁波乾园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的股权对72,033.82万元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河南国丰园置业有限公司接受中国民生银行郑州分行提供的两笔贷款,本金分别为221,400万元和59,999万元,均已逾期,经调解后延期至2035年2月25日和2028年7月1日,无锡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河南国丰园股权为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截至2024年11月末,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9.40亿元,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86.73亿元,合计担保余额为696.1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84.17%,占总资产的31.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351.19亿元。 |
| 2025-01-03 | [拓邦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月) 解读: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月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46,834,988元,总部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二期一层。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电子产品、智能控制器、电力自动化系统设备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还包括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等。
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条款。公司股份总数为1,246,834,988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可采用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如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等。公司可在特定情况下回购股份,如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等。
股东权利和义务方面,股东享有获取股利、参与股东大会、监督公司经营等权利,同时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等。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现金分红优先。公司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特殊情况可进行中期分红。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2025-01-03 | [三一重工|公告解读]标题: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解读: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升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不包括公司主营业务为融资业务的金融牌照持有主体、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且不涉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的情况,以及其他证监会或交易所认定的情形。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财务部门审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信息。董事会审议时需全面评估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确保风险和公允性。公司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除非所有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资助。财务资助成本应按市场利率确定,且不低于公司实际融资利率。公司应与被资助对象签订协议,明确条件、金额、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公司需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变化,防范风险。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 2025-01-03 | [中兵红箭|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解读: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经公司2025年1月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制度旨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为公司全面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适用范围包括中兵红箭及各子公司。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需独立、客观地审查、评价和建议,促进完善治理、实现目标。内部审计领导体制由党委、董事会直接领导,内部审计机构向党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经理层需积极配合内部审计监督,落实整改。
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权限,包括对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审计、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审计、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等。内部审计机构可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相关资料,参加重大事项决策会议,检查财务和经济活动资料,调查有关问题,提出纠正意见等。
此外,制度还强调了审计结果的运用,建立了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内部审计机构需做好审计档案的立卷、归档和利用等工作。各子公司应依据本制度制定或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
| 2025-01-03 | [泰凌微|公告解读]标题: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解读: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2024年12月9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及经营状况。
检查结果显示,公司章程和治理制度完备且有效执行,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发挥作用,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执行,“三会”运作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合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727.29万元,同比增长23.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27.13万元,同比增长71.01%,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运转正常,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继续完善治理结构,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本次检查未发现需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泰凌微积极配合现场检查工作。 |
| 2025-01-03 | [概伦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解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至27日,由姜博、陈明玮执行。检查内容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及经营状况。
核查结果显示,公司在本持续督导期内,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执行了《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情形。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形。
2024年1-9月,概伦电子实现营业收入27,913.97万元,同比增长25.74%,但净利润为-5,716.47万元,主要因前期定增投资亏损及研发投入增加所致。公司正加强研发项目管理和成本控制,以提振业绩。
保荐机构建议公司继续重视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投项目按计划推进。总体结论为公司治理规范,内控制度完善,经营状况良好。 |
| 2025-01-03 | [恒逸石化|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对“恒逸转债”回售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恒逸石化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2,00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净额为1,987,377,358.49元。“恒逸转债”于2020年10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存续期至2026年10月15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持有人有权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2024年11月18日,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恒逸转债”转股价格为9.20元/股,自2024年11月19日起生效。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22日至2025年1月3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触发回售条款。
本次回售价格为100.41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7日。公司将按此价格回购“恒逸转债”,回售款将于2025年2月14日到账。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回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约定。 |
| 2025-01-03 | [恒逸石化|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针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律师对恒逸石化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恒逸石化于2019年至2020年间通过多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获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准。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3月31日核准公司公开发行2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该债券于2020年11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简称“恒逸转债”,代码“127022”。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回售条款,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目前,“恒逸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22日至2025年1月3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转股价格9.20元/股的70%,即6.44元/股,触发回售条款。
律师认为,本次回售符合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持有人可在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回售,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2025-01-03 | [法本信息|公告解读]标题: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解读: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法本信息”)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58,511.72万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58,128.21万元。
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50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00亿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5.0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亿元。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
公司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
| 2025-01-03 | [法本信息|公告解读]标题: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 解读: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法本信息”)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规则要求,对法本信息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培训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由方正承销保荐法本信息持续督导项目组负责,培训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培训内容包括结合违规案例,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进行讲解,涵盖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及新公司法修订等方面。培训采用线上、线下授课与发送学习资料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法本信息积极配合,全体参与人员进行了认真深入学习并进行了交流沟通。
此次培训有助于法本信息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监管法规的熟悉和深入理解,达到了预期效果。保荐代表人为赵麟和彭西方。 |
| 2025-01-03 | [登康口腔|公告解读]标题: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就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机电集团通过托管方式取得重庆市国资委和渝富控股持有的轻纺集团100%股权,间接取得登康口腔控制权。本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规,确认机电集团依法有效存续,具备收购主体资格,不存在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本次收购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免于发出要约。收购前,机电集团未持有登康口腔股份,轻纺集团持有登康口腔59.83%股份。收购后,机电集团通过轻纺集团间接控制登康口腔59.83%股份,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本次收购已获重庆市国资委批准,渝富控股和机电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签署《托管协议》。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对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收购人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证券违法行为。综上,本次收购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
| 2025-01-03 | [登康口腔|公告解读]标题: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为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机电集团)出具法律意见书,针对其以托管方式取得重庆市国资委和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100%股权并间接取得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登康口腔)控制权事项。本次托管期限为《托管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解除或终止之日止,机电集团成为登康口腔间接控股股东,但控股股东仍为轻纺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重庆市国资委。
机电集团注册资本204,288.4982万元,经营范围涵盖国有资产经营、销售汽车及零部件、机电产品等。机电集团最近三年财务数据显示,2023年资产总计32,428,085,980.38元,净资产10,821,768,806.82元,营业总收入12,253,470,181.04元,净利润422,840,252.52元。
本次收购不涉及支付交易对价,托管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机电集团行使除股东收益权和托管标的股权处置权外的股东及股东会权利,并履行相关义务。机电集团承诺保持登康口腔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机电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前六个月内未买卖登康口腔股票。本次收购已履行必要法定程序,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
| 2025-01-03 | [登康口腔|公告解读]标题: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暨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申请之财务顾问报告 解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康口腔”)收购报告书暨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申请之财务顾问报告。本次收购系重庆市国资委和渝富控股将轻纺集团委托给机电集团管理,行使除股东收益权和托管标的股权处置权外的股东及股东会权利/职权,并履行相关股东及股东会义务。本次托管期限为从《托管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解除或终止之日止。收购完成后,机电集团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但公司控股股东仍为轻纺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重庆市国资委。本次收购不涉及交易对价,不涉及收购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的问题。收购人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本次收购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西南证券认为本次收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 2025-01-03 | [九丰能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部分可转债解除锁定前转股产生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9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可转债解除锁定前转股产生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其他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516,826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9日。
可转债“九丰定01”解除锁定前,部分可转债持有人将限售可转债转股,合计3,539,264股。按相关法规及锁定期安排,上述部分限售股应解除限售为无限售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16,826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9日。
股本变动结构表显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由9,610,151股减少至6,559,489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由635,116,429股增加至638,167,091股,股份总额保持不变为644,726,580股。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部分可转债解锁前转股产生的限售股的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限售承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
| 2025-01-03 | [三一重工|公告解读]标题: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5-003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1月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会秘书蔡盛林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内部工作调动,蔡盛林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相关规定,蔡盛林女士的董事会秘书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蔡盛林女士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蔡盛林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给予高度评价,并对蔡盛林女士长期以来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努力与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 |
| 2025-01-03 | [三一重工|公告解读]标题: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5-008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2024年向关联方采购零部件、接受服务及劳务增加109,859万元,向关联方销售工程机械产品、零部件增加43,364万元。新增额度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3%,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主要内容包括:
1. 向关联方采购金额由768,356万元调整为878,215万元,涉及长沙帝联工控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等。
2. 向关联方销售金额由498,235万元调整为541,599万元,涉及PT SANY MAKMUR PERKASA、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等。
关联方包括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树根互联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帝联工控科技有限公司和PT SANY MAKMUR PERKASA。
交易定价依据国家定价、市场价格等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
| 2025-01-03 | [三一重工|公告解读]标题: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设备融资业务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5-00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关联方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及设备融资业务,单日存贷款业务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2025年设备融资业务额度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湘银行由公司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8%股份,因此为公司关联方。三湘银行注册资本300,000万元,截至2023年底,总资产589.32亿元,实现净利润3.29亿元。
存贷款业务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设备融资业务中,终端客户以其购买的工程机械设备作抵押向三湘银行申请贷款,公司负有回购义务。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有利于促进产品销售和加快资金回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议案已获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 2025-01-03 | [三一重工|公告解读]标题: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5-009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04亿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44.7%,无违规担保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签发的金票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若金票到期不能按时兑付,由公司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同时,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的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
计划担保额度总计803亿元,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803亿元。公司在担保总额度内可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实际担保额度。
2025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担保事项。特此公告。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