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返回行情中心

当前位置:行情中心 - 

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1-03

[纽泰格|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内在价值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 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提高公司公信力,树立良好形象,建立稳定优质的投资者基础,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长远利益的最大化。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策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职能部门,负责日常事务,包括信息披露、分析研究、沟通联络、危机处理、公共关系、来访接待、定期报告、筹备会议、媒体合作、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和档案管理等。 沟通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机构、财经媒体、证券监管部门等。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大会、互动平台、公司网站、电话咨询、媒体采访、实地考察、路演、分析师会议等。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和及时性,避免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泄露。公司还应建立完善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妥善处理投资者诉求。

2025-01-03

[纽泰格|公告解读]标题:内审制度

解读: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审制度旨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职责,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经济效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内部审计涵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内审部作为执行机构,负责检查监督公司财务信息和内部控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保持独立性,严格遵守审计准则。 内审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货币资金内控制度,审计业绩快报并在披露前确保其合规性。审计范围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财务预算、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对外投资、融资方案等。审计工作包括年度计划制定、审前调查、审计通知、现场审计、证据收集和审计报告编制。审计报告需说明审计范围、依据、程序及重要事项,并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还需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发布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审计档案需归档管理,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2025-01-03

[纽泰格|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

解读: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2,816,374元,注册地址位于淮阴经济开发区松江路161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汽车配件及模具生产、化工原料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及配件销售等。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股份总数为112,816,374股,均为普通股。 章程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与运作规则。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行为等。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调持续稳定,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章程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2025-01-03

[纽泰格|公告解读]标题: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解读: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旨在维护股东权益,规范股东大会运作。规则强调公司应依法行使职权,确保会议正常召开。股东大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会议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或持股10%以上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公告,内容应详尽,包括时间、地点、议题等。提案须属股东大会职权范围,股东可提交临时提案。股东大会应设置现场会议,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表决采取记名方式,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决议分为普通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规则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2025-01-03

[纽泰格|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总部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人员。 公司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公平地披露重大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幕信息在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泄露或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临时报告(如股东大会决议、关联交易公告等)、再融资相关公告、收购报告书等。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还应披露重大事件,如大额赔偿责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股权激励、重大资产重组等。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报告义务。公司应将信息披露文件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并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发布。

2025-01-03

[正虹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解读: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对外担保需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不得提供担保。对外担保应采取反担保等必要防范措施,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互保企业除外。 公司对外担保的最高决策机构为股东大会,超过一定额度或特定情形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负责审批权限内的担保事项,并及时对外披露。公司应订立书面担保合同,明确债权范围、担保责任、方式和期限。风控部门负责收集和归档相关文件资料,确保合同管理规范。公司应持续跟踪被担保方情况,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管理层及其他人员未按规定执行造成损害的,将追究责任。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2025-01-03

[引力传媒|公告解读]标题:引力传媒: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制订)

解读: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涵盖以下要点: 舆情定义:包括媒体负面报道、不良传言、影响股价波动的信息、产品质量争议、管理层不当言行等。 舆情分类:分为重大舆情(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活动,可能造成股价变动)和一般舆情。 组织体系:成立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负责舆情应对决策和部署。 应对原则:强调及时性、协同性、针对性和审慎性,确保快速反应和信息一致性。 报告流程:各部门知悉舆情后立即报告董事会办公室,重大舆情需上报舆情工作组,必要时通报监管部门。 处置措施:重大舆情需召开会议决策,采取调查、媒体沟通、投资者安抚、澄清公告等措施,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 责任追究:对违反保密义务、擅自披露信息或编造虚假信息的行为,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制度自2025年1月3日起生效。

2025-01-03

[奥拓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取得两项卡塔尔商标注册证书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8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卡塔尔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两项商标注册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商标1 - 注册号:166453 - 注册日期:2023年11月27日 - 有效期至:2033年3月27日前 - 注册商品/服务:国际分类第9类,包括LED显示器、交互式触屏终端、视频显示屏等16项产品。 商标2 - 注册号:166454 - 注册日期:2023年11月27日 - 有效期至:2033年3月27日前 - 注册商品/服务:国际分类第35类,包括户外广告、广告片制作、商业橱窗布置等5项服务。 上述商标注册证书的取得有助于公司在海外加强商标保护,维护知识产权权益,提高品牌和国际市场知名度,对开拓国际市场具有积极意义。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四日

2025-01-03

[奥拓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提名杨文超先生、吉少波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杨文超先生,1966年出生,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直接持有公司60,000股股份,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若当选监事,其股票期权及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将按规定处理。 吉少波先生,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监事,未持有公司股份。 黄永忠先生不再担任监事,离任后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直接持有公司322,607股股份。 公司对第五届监事会全体监事表示感谢。

2025-01-03

[正虹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董事长、董事、总裁辞职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702 证券简称:正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1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长颜劲松先生、董事兼总裁曾祥志先生、董事兼副总裁邓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颜劲松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曾祥志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拟继续在公司任职;邓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颜劲松先生、曾祥志先生、邓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相关规定,颜劲松先生、曾祥志先生、邓辉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自公司增补董事完成后生效。在此之前,三人仍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及董事会对颜劲松先生、曾祥志先生、邓辉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日

2025-01-03

[正虹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竞业限制协议

解读:竞业限制协议由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正虹科技”)与阮炎林于2025年1月2日在湖南省岳阳市签署。正虹科技主营业务为饲料产品生产销售、生猪养殖、饲料原料销售,股票代码000702。阮炎林控制的多家公司与正虹科技存在相似业务,为避免潜在竞争与利益冲突,双方达成此协议。 协议规定,竞业限制范围涵盖正虹科技及其控制企业的业务,在阮炎林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地域范围为正虹科技业务涉及地区。阮炎林承诺不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正虹科技相同业务,未经批准不得参与任何竞争性业务。若阮炎林控制的企业现有或未来业务与正虹科技发生竞争,需采取措施避免竞争,如放弃业务、股权转让或将业务交由正虹科技经营。 阮炎林还需提供相关资料供正虹科技审查其遵守竞业限制情况。如违反协议,阮炎林需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实际损失。协议适用中国法律,争议解决方式为友好协商或提交甲方住所地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协议自正虹科技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阮炎林任职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

2025-01-03

[正虹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5年度为供应链下游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702 证券简称:正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供应链下游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供应链下游客户提供总额不超过4200万元担保,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被担保方为与公司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优质养殖户等供应链下游客户,通过银行融资用于采购公司饲料等业务往来。担保方式包括公司为供应链下游客户的融资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等。 风险防控措施包括:严格筛选被担保方,要求提供反担保等保障措施,确保融资资金仅用于购买公司产品,并定期检查被担保人的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2%;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对象的担保余额为20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9%。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2025-01-03

[纽泰格|公告解读]标题: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解读: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旨在确保公司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合法、合理、科学、高效。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 制度明确了交易的定义,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等。对于交易的审批权限,制度规定: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或利润达到一定比例(如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达到较低比例(如10%以上)则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此外,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同类交易,单方面获益的交易可免于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特定情况下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涉及关联交易和担保事项分别遵循《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1-03

[正虹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解读: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公司住所变更为“岳阳市云溪区云港路CCTC保税大厦12楼”,邮政编码仍为414000。 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新增“执行总裁”。 董事会组成不变,仍为七名董事,设董事长一人,新增可设立副董事长的规定。 董事会职权中,明确根据总裁提名,聘任或解聘包括执行总裁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且在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若副董事长也无法履职,则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公司设总裁一名、执行总裁一名、副总裁及总裁助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上述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01-03

[联美控股|公告解读]标题: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质押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03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质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为1,198,817,2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39%。本次解质押股份为其在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的141,996,000股股份。截至本次解质押完成,联众新能源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股份数为293,609,771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24.49%,占公司总股本的12.83%。 联众新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联美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1,588,777,742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69.44%。截至本次解质押完成,合计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500,909,771股,占联众新能源和联美集团合计持有股份的31.53%,占公司总股本的21.89%。 一.股份解质押情况 2025年1月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联众新能源通知,联众新能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了在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141,996,000股。 1.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 | 本次解质(解冻)股份(股) | 141,996,000 |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1.84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6.21 | | 解质(解冻)时间 | 2024年12月31日 | | 持股数量(股) | 1,198,817,284 | | 持股比例(%) | 52.39 | |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股) | 293,609,771 | |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24.49 | |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2.83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控股股东解除质押的股份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01-03

[联美控股|公告解读]标题: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解读: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向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和联美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为3,869,999,995.84元,扣除费用后净额为3,842,879,995.87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验证。 2025年1月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盛京银行、廊坊银行、广发银行和兴业银行等开立多个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账户已有资金存入,部分为新开立账户。 《三方监管协议》由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签署。协议规定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各方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丙方有权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乙方每月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发送给丙方,若专户支取金额超过规定额度,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2025-01-03

[有研新材|公告解读]标题: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解读: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三级全资子公司北京翠铂林有色金属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资金使用费按3%年化利率计算。该财务资助旨在满足北京翠铂林日常经营业务流动资金周转需求,资金来源于全资子公司有研亿金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定向存款。 北京翠铂林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吕保国,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3号1幢1层01。其主要业务包括有色金属加工技术咨询、技术开发、销售金属材料等。截至2024年9月30日,北京翠铂林资产总额42,142.38万元,负债总额24,735.56万元,净资产17,406.82万元,资产负债率58.70%。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财务资助议案。北京翠铂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有研亿金100%持股,不存在关联关系。有研新材2024年度向北京翠铂林提供的25,000万元财务资助已全部偿还,不存在逾期情形。本次财务资助后,有研新材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2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5.30%。

2025-01-03

[有研新材|公告解读]标题: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解读: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5,75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以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借款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年,资金使用费按3%年化利率计算。该议案已获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有研稀土注册资本13,303.0241万元人民币,主要股东包括有研新材(45.0000%)、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38.7244%)、中国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11.2756%)和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5.0000%)。有研稀土主要从事稀土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等业务。截至2024年9月30日,有研稀土资产总额229,068.96万元,负债总额115,821.88万元,净资产113,247.07万元,资产负债率50.56%。 财务资助用途为日常经营业务流动资金周转,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3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有研新材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35,75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47%。

2025-01-03

[庚星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庚星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庚星股份 编号:2025-001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2025年1月4日任期届满。因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尚在筹备中,为确保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公司竞争力,换届选举工作将延期进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特此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四日

2025-01-03

[江盐集团|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审计机构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2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和2024年5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收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更换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根据相关规定,原指派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国平已服务满5年,不再担任公司2024年度签字注册会计师。2024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为冯丽娟、万蓉。 新任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冯丽娟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质。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冯丽娟女士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 除前述变动外,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不涉及其他调整和变更。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