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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3-15

[华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华发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解读: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 营业收入 | 59,992,367,667.72 | 72,144,909,943.75 | -16.84 | 60,446,879,717.2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51,304,049.12 | 1,837,841,852.48 | -48.24 | 2,609,889,760.7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60,833,566.36 | 874,958,285.62 | -24.47 | 2,417,406,859.0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99,668,761.60 | 50,543,848,009.60 | -68.54 | 38,546,311,496.45 |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 2022年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0.79 | -55.70 | 1.1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0.79 | -55.70 | 1.1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35 | -31.43 | 1.0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39 | 9.66 | 减少 5.27个百分点 | 14.1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05 | 4.34 | 减少 1.29个百分点 | 13.02 |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0,916,590.73 | 845,120.14 | 28,660,778.6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 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141,565.43 | 55,997,341.45 | 22,466,339.6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76,727,011.70 | 26,275,930.82 | 8,492,364.78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276,889,286.91 | 976,877,015.34 | 164,714,370.03 | 四、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 营业收入 | 7,000,110,720.18 | 17,842,338,647.29 | 6,716,461,433.32 | 28,433,456,866.9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48,976,942.54 | 915,589,286.22 | 66,102,345.65 | -379,364,525.2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38,130,638.54 | 846,895,627.82 | 77,411,153.37 | -601,603,853.3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6,564,117.20 | 88,294,130.22 | 3,021,412,424.75 | 12,213,398,089.43 | 五、公司财务融资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期末融资总额 | 整体平均融资成本(%) | 利息资本化金额 | |---------------|-----------------------|-----------------| | 14,161,339.30 | 5.22 | 666,626.06 | 六、利润分配预案 拟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4元(含税)。

2025-03-15

[华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华发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解读: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0500369号)指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审计了华发股份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华发股份董事局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报告强调,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情况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程度降低,因此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最终审计意见认为,华发股份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韩振平、王兵,2025年3月14日,中国·武汉。

2025-03-15

[华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华发股份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解读: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52,152,116.00元,法定代表人李光宁,母公司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产品包括住宅、商铺等。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792户,较上期增加195户、减少101户。 财务报表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外,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非全资子公司、预付款项、应收款项核销、应付账款、合同负债等设有重要性标准。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详细列出,明确了购买日、合并成本、商誉等的确认原则。此外,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收入确认、合同成本、政府补助、租赁、套期会计等方面也有具体会计政策和估计。 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1,304,049.12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4,325,904,853.55元。公司拟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4元(含税)。

2025-03-15

[华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解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发股份”)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发行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华发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63,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8.07元,募集资金总额5,124,450,000.00元,扣除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42,372,818.01元。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0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确认。本次发行的股票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国金证券在尽职推荐阶段完成了全面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配合审核等工作,在持续督导阶段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事项,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持续督导期间,华发股份信息披露符合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监督核查义务。

2025-03-15

[青松建化|公告解读]标题:天风证券关于青松建化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解读: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其进行了自2023年2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持续督导。青松建化注册资本1,604,703,707元,法定代表人郑术建,办公地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水泥、化工产品、建材等生产和销售。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青松建化于2023年1月向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225,913,621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3.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79,999,999.21元,扣除费用后净额666,107,627.88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并于2023年4月全部使用完毕。 持续督导期内,天风证券督导公司规范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公允性等。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重大事项,各中介机构勤勉尽责。

2025-03-15

[青松建化|公告解读]标题:青松建化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解读: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14-00013号)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青松建化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企业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情况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审计结果显示,青松建化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刘茂参与此次审计。报告日期为二O二五年三月十三日。

2025-03-15

[青松建化|公告解读]标题:青松建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解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报告显示,现控股股东新疆中新建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但期初、期末余额均为0。 上市公司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涉及大量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往来。非经营性往来方面,如喀什青松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期初余额4,302.02万元,年度累计发生额1,511.71万元,利息20.66万元,偿还1,110.10万元,期末余额4,724.29万元;阿拉尔青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期初余额196,431.32万元,年度累计发生额64,461.14万元,偿还175,564.58万元,期末余额85,327.88万元等。 经营性往来方面,主要涉及购销往来及股利分红,如新疆塔里木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期初余额34.49万元,偿还5.02万元,期末余额29.47万元;新疆西建青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期初余额1,087.39万元,偿还234.08万元,期末余额853.32万元等。 总计,2024年初往来资金余额267,628.19万元,年度累计发生额287,897.63万元,利息1,868.33万元,偿还382,865.40万元,期末余额174,528.75万元。

2025-03-15

[华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华发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丁煌)

解读: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丁煌2024年度述职报告如下: 丁煌,法学博士,现任武汉大学教授及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2024年度,丁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股东权益。 履职情况包括:1)参加董事局会议15次,审慎行使职权,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未对议案提出异议;2)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薪酬计划、绩效考评、公司战略等;3)实地考察珠海和武汉项目,了解市场及项目进展;4)公司积极配合其工作,提供必要支持。 重点关注事项:1)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公允性;2)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机制有效;3)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4)未发现违规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5)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规定;6)审核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情况。 丁煌将继续勤勉尽责,保护股东权益。

2025-03-15

[华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华发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跃堂)

解读: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跃堂2024年度述职报告如下:王跃堂,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博士,南京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2024年,王跃堂参加了公司召开的15次董事局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确保公司运作合理、公平。他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审计委员会8次会议、战略委员会1次会议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此外,他还参加了10次独董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事前审核。王跃堂实地考察了公司在上海、珠海的项目,听取管理层和现场工作人员的介绍。公司积极配合其工作,提供必要支持。王跃堂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利润分配及投资者回报、董事及高管薪酬等事项,确保相关程序合规,维护中小股东权益。2024年,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未发现违规行为。王跃堂将继续勤勉尽责,保护股东权益。

2025-03-15

[华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华发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高子程)

解读: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高子程2024年度述职报告。高子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股东权益。2024年,公司共召开15次董事局会议,高子程积极出席并审慎行使职权,对公司经营管理、融资、项目投资等进行了解并发表意见。担任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多项议案,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审计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高子程参加10次独董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事前审核。不定期考察公司项目,了解市场情况。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担保及利润分配等事项,确保合规性和公允性。高子程将继续勤勉尽责,保护股东权益。

2025-03-15

[华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华发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谢刚)

解读: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谢刚2024年度述职报告如下:谢刚,男,1973年出生,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清华大学EMBA,现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等职务。2024年度,谢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股东权益。 履职情况包括:1) 参加董事局会议15次,审慎行使职权,未对议案提出异议;2) 担任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历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3) 不定期考察公司项目,了解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4) 公司积极配合其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重点关注事项:1) 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公允性;2) 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披露;3) 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4)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未发现违规情况;5)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规定,保障股东利益。 谢刚表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科学决策。

2025-03-15

[华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华发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学兵)

解读: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学兵2024年度述职报告如下:张学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股东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5次董事局会议,张学兵积极出席并审慎行使职权,对公司经营管理、融资、项目投资等进行了解并提供专业意见。张学兵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参与审议多项议案,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2024年,共召开10次独董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张学兵参加了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考察公司项目,了解市场情况。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提供必要支持。重点关注事项包括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利润分配及投资者回报、董事及高管薪酬等。张学兵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各项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发现违规情况。

2025-03-15

[青松建化|公告解读]标题:青松建化独立董事占磊2024年度述职报告

解读:占磊作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占磊拥有法律专业背景,现任新疆公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主任,同时担任多家公司独立董事。 年度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占磊均按时参会,未缺席,未对公司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未召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占磊积极参与年报审计沟通,了解审计进展,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重点关注事项包括: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无对外担保;2023年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符合规定;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无重大缺陷;诉讼主要集中在应收账款方面,风险不大。 占磊表示将继续秉持公正、客观、独立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5-03-15

[青松建化|公告解读]标题:青松建化独立董事童疆明2024年度述职报告

解读:童疆明作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其拥有博士学历,为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现任新疆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税收学系主任,2024年4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年度内,公司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童疆明出席4次,未缺席,认真审议议案,未投反对票或弃权票。作为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成员,分别参加1次和4次会议,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内部审计计划及定期报告等议题。年度内未行使特别职权,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年报审计进展,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了解股东关注事项,与管理层沟通公司经营、债务及融资情况。 重点关注事项包括: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无侵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无关联方资金占用;无新增对外担保,期末余额为零;2023年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公司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执行良好,未发现重大缺陷。

2025-03-15

[青松建化|公告解读]标题:青松建化独立董事邱四平2024年度述职报告

解读:邱四平作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履行职责。邱四平拥有丰富的财务和审计经验,现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等职务,2024年4月起任青松建化独立董事。 年度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邱四平均按时参会并认真审议议案,未投反对票或弃权票。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邱四平召集4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计划、财务负责人聘任及定期报告等事项。年度内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邱四平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进行了充分沟通,确保审计工作按要求完成。年度内,公司未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无新增对外担保,期末对外担保余额为零。2023年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8亿元已使用完毕,2024年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已于2024年5月17日实施完成。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年度内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年度内公司严格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年度内未有提名和任免董事的情况。

2025-03-15

[青松建化|公告解读]标题:青松建化独立董事张磊2024年任期述职报告

解读:张磊作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至4月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张磊拥有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新疆财经大学中亚区域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等职,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张磊出席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所有议案,未投反对或弃权票。公司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张磊按时出席。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磊召集并主持1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选举事项。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参加2次会议,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计划和年报审计重点问题,审议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初稿。 张磊对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公司审计工作如期完成。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无新增对外担保,期末对外担保余额为0,未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60,470,370.70元。公司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执行良好,未发现重大缺陷。张磊对拟提名董事候选人进行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确保提名程序合法合规。

2025-03-15

[青松建化|公告解读]标题:青松建化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解读: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要求,对公司现任及年度内解任的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经核查,现任独立董事邱四平、占磊、童疆明以及年度内解任的独立董事何云、边新俊、张磊的任职经历及相关自查文件显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他们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8日

2025-03-15

[青松建化|公告解读]标题:青松建化独立董事何云2024年任期述职报告

解读:何云作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1月至4月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何云拥有管理学博士学位,现任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等多个职务。 年度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何云出席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所有议案,未投反对或弃权票。何云未出席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何云召集并主持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重点讨论审计计划和年报审计问题,并审阅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初稿。 何云对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公司运营合法合规。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公允,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期末对外担保余额为零,未涉及募集资金使用。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何云对此表示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60,470,370.70元。公司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执行良好,未发现重大缺陷。何云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了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确保提名程序合法合规。

2025-03-15

[青松建化|公告解读]标题:青松建化独立董事边新俊2024年任期述职报告

解读:边新俊作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内依据相关法规认真履行职责。边新俊拥有法学学士学位,现任新疆公论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任多家公司独立董事。 年度内,边新俊出席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1次股东大会,对所有议案均进行了审议,未投反对票或弃权票。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参加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董事候选人事项。对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年报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如期完成。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了解股东关注事项。报告期内,除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外,还与公司管理层及法律顾问沟通,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重点关注事项包括: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募集资金按规定使用;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规;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60,470,370.70元;公司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诉讼主要集中在应收账款方面,涉及金额不大。

2025-03-15

[ST花王|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核意见

解读: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3人,会议合法有效。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尼威动力)22,256,832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55.50%),交易对象包括HUANG RAN、孙鑫海、上海咨凡等12方。交易完成后,尼威动力控股股东将由HUANG RAN变更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徐良。 独立董事审核意见如下:1.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已事先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2. 公司符合实施本次交易的各项条件。3. 交易方案及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方案合理可行。4.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和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 编制的《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6. 拟购买资产将由评估机构评估,确保定价公允。7. 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保持独立性。8. 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会新增同业竞争。9. 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10. 审计、评估工作未完成,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待完成后再次审议并发表意见。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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