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返回行情中心

当前位置:行情中心 - 

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3-15

[威力传动|公告解读]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904 证券简称:威力传动 公告编号:2025-008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 第一项议案为《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主要内容包括:回购目的为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和完善激励机制;回购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回购价格不超过70.0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6,000万元至9,000万元;回购期限为12个月;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回购相关事宜。 第二项议案为《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获得“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三个风电试点项目建设指标,项目规模共计65MW,预计投资额共计35,481.9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03-15

[新能泰山|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保理融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5-012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华能云成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有追索权的保理融资,拟以账面值不高于14,750万元应收款项办理保理融资11,800万元,融资比例不低于80%,融资成本不超过4.5%,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年。华能云成保理公司为北京云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光润先生、刘逍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华能云成保理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91,339.95万元,负债总额69,933.50万元,净资产21,406.45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971.42万元,净利润2,871.91万元。2025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0元。

2025-03-15

[方大特钢|公告解读]标题:方大特钢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15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均获全票通过。其中,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合计74,683,462.62元。 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获全票通过。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部分董事回避表决;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全票通过。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拟申请不超过128.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担保金额合计168,000万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4月8日召开。 特此公告。

2025-03-15

[东方财富|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决议公告

解读: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六人,实到董事六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以上议案均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并将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均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派预案》,拟以总股本15,785,542,47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并视同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48,826.89万元为现金分红,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43,540.14万元,占净利润的14.94%。该议案将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向198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79元/股。 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授权东方财富证券申报及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规模不超过净资产的200%,期限不超过10年。 为全资子公司天天基金2025年度银行授信、借款提供不超过200.00亿元的担保。 定于2025年4月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

2025-03-15

[晶合集成|公告解读]标题:晶合集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5-013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蔡国智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关联董事蔡国智、朱才伟回避表决,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确保公司业绩稳步提升,实现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关联董事蔡国智、朱才伟回避表决,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关联董事蔡国智、朱才伟回避表决,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具体项目执行需依公司管理制度逐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表决结果均为赞成票,无弃权或反对票。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2025-03-15

[海伦哲|公告解读]标题: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25-012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丁波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为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出售全资子公司上海良基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对手方为陶浩平、刘磊,交易价格为4,829万元。交易完成后,陶浩平、刘磊将各占上海良基50%股份,公司将不再持有上海良基股权,上海良基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备查文件包括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及其他深交所要求的文件。

2025-03-15

[方大特钢|公告解读]标题:方大特钢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解读: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 2025-018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4月8日9点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公司四楼会议室(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8日9:15-15:00。 会议审议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及监事2024年度薪酬议案、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议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特别决议议案无,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4、8、9、1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8、9。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1日,登记时间为2025年4月2日-3日,地点为公司董事办。参会股东及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会议按已办理登记手续确认与会资格,参会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2025-03-15

[中航高科|公告解读]标题:中航高科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汇报。利安达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总部位于北京,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总数1540人,其中合伙人64人,注册会计师406人。 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和26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为利安达事务所。利安达事务所严格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出具专项报告。经审计,利安达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事务所业务资质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2024年12月15日,审计委员会与利安达事务所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听取审计计划汇报,对审计范围、时间节点等进行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及时关注进展并提出建议。2025年3月13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利安达事务所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

2025-03-15

[光智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解读: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4月8日14:50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8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1日。有权出席股东会的是2025年4月1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会议将审议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独立董事将在会上作述职报告。登记时间为2025年4月2日至4月3日,可通过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网络投票。

2025-03-15

[佳禾食品|公告解读]标题: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5-014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2025年3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4,999,998.01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1,090,521.57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咖啡扩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2025年3月1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人民币71,549.97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采取措施保障资金安全。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2025-03-15

[中航高科|公告解读]标题:中航高科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 2025-006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利安达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首席合伙人为黄锦辉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总数1,540人,其中合伙人64人,注册会计师406人,13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024年度收入总额48,482.0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9,912.9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728.70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家,制造业19家。 利安达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4,240.99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240.99万元。近三年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 签字项目合伙人陈虹,注册会计师,2018年至今在利安达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签字注册会计师金凤娟,2023年开始在利安达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玲,从事审计工作10多年,现任利安达事务所北京总所质量部负责人。 审计收费将与2024年度大体相当。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利安达事务所,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5-03-15

[中航高科|公告解读]标题:中航高科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解读: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发布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旨在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回报股东。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7,220.18万元,同比增长6.12%;利润总额135,730.43万元,同比增长11.89%。公司优化产业布局,完成碳纤维企业长盛科技参股,设立商用发动机复合材料零组件公司和低空经济领域的合资公司,拓展复合材料产业链。 公司持续完善管理效能,完成“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与调整,建立“一体化穿透式”经营计划管理体系,推进数智计财建设和“阳光采购”。2024年度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49元,共计分配股利346,869,227.64元,占本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0.09%。 公司加大自主创新科技投入,全年研发投入1.97亿元,申请受理专利37项,获授权专利11项。推动先进航空预浸料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深化精益生产,确保高质量生产交付。公司通过多渠道开展投资者沟通,高质量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升资本市场认可度。公司规范治理,完善“三会”治理体系,优化信息披露质量,获多项荣誉。公司将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履行社会责任。

2025-03-15

[中航高科|公告解读]标题:中航高科2024年度ESG报告

解读:中航高科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详细披露了公司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有效管理ESG风险与机遇等方面的具体举措。公司总部位于江苏省南通市,股票代码600862。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秉持透明、一致、负责、诚信的信息披露原则,通过官网等官方渠道定期更新财务报告、公司公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负责审议公司的ESG发展战略与目标、重大议题、管理制度等。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3次,累计回复投资者提问300余次,接待现场调研13次,组织电话会议4次,组织投资者集体调研活动,并择机参加券商投资策略会。公司持续优化全员业绩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完善薪酬分配基础制度,调整总部部门薪酬分配规则,给予部门充分的分配自主权。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助力定点帮扶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切实履行社会职责担当。中航高科2024年度环保总投入为930.34万元,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公司通过电力改造、智慧能源系统建设等举措提升用电效率,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28695.35吨二氧化碳当量。中航高科将继续秉承“航空报国、航空强国”初心,严格落实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聚焦主责主业,提升ESG治理效能。

2025-03-15

[中航高科|公告解读]标题:中航高科关于2025年度商业银行授信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 2025-005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商业银行授信的议案》。2024年度公司获得民生银行南通分行、招商银行南通分行银行授信1.5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主要用于出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银行业务。上述授信额度到期后,2025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继续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信用)10.5亿元,综合授信金额可在商业银行之间调剂。上述授信主要用于出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银行业务,将会对统筹公司现金支出、降低财务成本带来积极影响。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2025-03-15

[中航高科|公告解读]标题:中航高科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解读: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公司独立董事徐樑华、陈恳、王建新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慎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经核查,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履历及其签署的相关声明文件显示,他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此外,他们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 基于上述核查结果,公司董事会认为,徐樑华、陈恳、王建新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2025-03-15

[中航高科|公告解读]标题:中航高科2024年度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解读: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航工业财务”)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395,138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成员单位存款、贷款、票据贴现、结算、委托贷款、债券承销等业务。中航工业财务设有健全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下设多个专业委员会,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公司建立了三道防线的风险管理体系,涵盖结算业务、信贷管理和信息系统控制等方面,确保业务合法合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航工业财务资产总额为210,188,044,647.89元,所有者权益为13,141,984,123.75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余额为195,619,475,367.19元。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如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公司在中航工业财务的存款余额为1,397,969,679.81元,未发生贷款业务,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出现延迟付款或逾期兑付情况。公司认为中航工业财务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未出现风险问题。

2025-03-15

[宝胜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解读: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审计委员会由3名独立董事组成,召集人为路国平先生。报告期内共召开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 1月19日首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财务报表预审情况及年审工作计划,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3月12日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年度报告及摘要、子公司担保预计及授权、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4月26日、8月23日和10月23日分别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各期财务报表如实反映了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和生产经营成果。 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认为其独立性和专业性良好,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审计计划的实施和问题整改。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积极推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审慎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维护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履行了相应职责。

2025-03-15

[宝胜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解读: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司现有独立董事4人:路国平、王跃堂、王益民、裴力。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提交了自查结果给董事会。结果显示,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能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董事会深入核查了独立董事王跃堂、路国平、王益民、裴力的任职经历和个人签署的自查文件,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2025-03-15

[宝胜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宝胜股份: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98.85元,扣除费用后净额489,160,745.1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90,161,296.24元。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有效执行。2024年度,公司使用2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8,000万元用于全资子公司宝胜高压电缆有限公司实施“大长度大吨位高压电缆生产及工艺优化技术改造项目”,并延期年产20万吨特种高分子电缆材料项目至2025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和鉴证意见,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情形。 特此公告。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2025-03-15

[宝胜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解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1-00390号)。审计基于宝胜股份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3月14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5第1-00395号审计报告。 管理层责任在于按照中国证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规定,编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治理层负责监督编制过程。注册会计师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执行审核,计划并实施审核工作,以获取汇总表不存在重大错报的合理保证。审核程序包括询问、核对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基础。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