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返回行情中心

当前位置:行情中心 - 

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3-15

[华控赛格|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解读: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独立董事昝志宏、陈运红、曹俐在2024年度的独立性进行了专项评估。评估依据为三位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及调查核实情况。评估结果显示: 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成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 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独立董事未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任职; 独立董事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独立董事不属于最近十二个月内曾具有上述情形的人员; 独立董事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2025-03-15

[华控赛格|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2024年度工作报告(昝志宏)

解读:2024年度,作为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三次股东大会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委托出席的情况。同时,出席了五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八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和九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对于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翔实。 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聘任中兴财光华为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举及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流程符合法律法规。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会议,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提出专业建议,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征集投票权或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03-15

[宝塔实业|公告解读]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专项核查意见(修订稿)

解读: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根据问询函的要求,会同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分析与核查。 问询函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包括交易方案及整合管控、拟保留资产的情况、拟置出资产的情况及其过渡期安排、标的资产的情况、标的资产的业务与收入、应收账款和固定资产、评估、成本费用、上市公司情况、业绩补偿承诺、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募投项目等。此外,还涉及其他事项说明,如重大风险提示的梳理和重大舆情情况的关注。 对于西轴铁路轴承等7家企业的登记状态为吊销但未注销的原因,主要是其他股东处于吊销、注销或失联状态,且因时间久远资料缺失,无法取得注销所需的文件。关于债务转移,上市公司已发布公告通知债权人,并与宁夏电投达成协议,确保未取得同意的债务由置出资产承接方承担。职工安置方面,西北轴承具备安置履约能力,且上市公司不存在承担责任的风险。 土地房产等不动产无偿划转已履行必要程序,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物账面值与评估值已在报告中披露。对于拟置出资产的评估,仅采用资产基础法,因市场法和收益法不适用,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相关规定。

2025-03-15

[宝塔实业|公告解读]标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专项核查意见(修订稿)

解读: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根据问询函的要求,会同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分析与核查。 主要内容包括:1) 关于交易方案及整合管控,涉及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2) 拟保留资产的情况;3) 拟置出资产的情况及其过渡期安排;4) 标的资产的情况,包括业务与收入、应收账款和固定资产、评估、成本费用等;5) 上市公司情况,包括业绩补偿承诺、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募投项目等。 特别提到,对于7家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因其他股东失联等原因,无法单方面提交注销申请。根据新《公司法》,若三年内未申请注销,公司登记机关可通过公告注销。此外,对于未取得债权人债务转移同意函的问题,已取得大部分债权人同意,剩余部分因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联系,但不影响交易效力。职工安置方面,西北轴承具备安置能力,金天制造将承接相关资产,确保职工安置顺利进行。

2025-03-15

[宝塔实业|公告解读]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解读: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交易方案包括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其中重大资产置换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前提、同步实施;募集配套资金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交易对方宁夏电投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防止和避免其控制企业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竞争的业务。交易完成后,宁夏电投将直接持有宝塔实业14.57%股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2.70元/股,发行数量预计为194,152,148股。锁定期安排为36个月,期间不得转让。此外,交易对方需对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的损益进行补偿,若触发补偿条件,将以股份或现金方式进行补偿。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将有所提升,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情况。

2025-03-15

[宝塔实业|公告解读]标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解读: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电投新能源主要从事风力、光伏及储能电站业务,主要客户为国电网宁夏。报告期内,电投新能源毛利率及新能源发电项目平均基础电价呈下行趋势,资产负债率较高。电投新能源已获得多项新能源发电增量指标,持续推进大型风光电项目建设。标的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化解潜在风险。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原有轴承业务持续亏损,交易后将置入具有广阔市场前景和较强盈利能力的新能源业务。电投新能源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供电收入,上网电量由电网公司确认,包括优先发电计划电量和市场化交易电量。储能业务收入分为电力辅助服务收入和储能容量租赁收入。电投新能源共运营12座电站,其中8个项目涉及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7个项目已进入第一批补贴清单,1个项目未进入。 电投新能源按1%比例对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具备谨慎性和合理性。固定资产规模及变动情况与经营情况匹配,部分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闲置已计提减值准备。前五大供应商集中度较高主要因新增多个大型项目投资建设所致。职工薪酬增加主要因新增投运项目和人员招聘增加。电投新能源与宁夏电投关联交易合规,定价公允。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合理,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及时、足额募集,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2025-03-15

[宝塔实业|公告解读]标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解读: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交易中,拟置入资产作价107,124.00万元,拟置出资产作价54,702.92万元,差额52,421.08万元由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向交易对方购买,发行价格为2.70元/股。交易对方宁夏电投承诺,如所提供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宁夏电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并将相关新能源电站项目托管给上市公司或电投新能源。此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宁国运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该公司主营太阳能、风力及储能技术服务。宁夏电投主营业务涵盖火力发电、供热、新能源发电等领域,致力于打造风光储能、火力发电供热产业链。

2025-03-15

[宝塔实业|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一)(修订稿)

解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交易方案及整合管控、拟保留资产情况、拟置出资产情况、拟置出资产的过渡期安排、标的资产情况、标的资产的业务与收入、上市公司情况、业绩补偿承诺、同业竞争、募投项目等。 上市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电投新能源100%股权,置出资产将由宁夏电投全资子公司金天制造承接。拟保留资产包括桂林海威75%股权、北京西轴销售45%股权、西北亚奥16%股权及柴油机土地。柴油机土地因房地权属不合一无法单独转让,且上市公司未取得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同意一并转让的同意函。北京西轴销售和西北亚奥已进入破产清算和强制清算程序,上市公司将长期持有相关资产并继续推进清算。 拟置出资产中,部分企业股权存在吊销未注销状态,且未取得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函。土地房产无偿划转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正在办理中,不影响交易作价。标的资产电投新能源主要从事风力、光伏及储能电站业务,存在部分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土地及房屋,正在依法办理中。电投新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必要的业务资质,少数项目正在办理土地证及建设手续,预计不会对后续经营及交易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宁国运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并将相关项目托管给上市公司或电投新能源。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2025-03-15

[宝塔实业|公告解读]标题: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专项核查意见(修订稿)

解读: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专项核查。回复内容涵盖交易方案及整合管控、拟置出资产情况、标的资产情况、标的资产评估等多个方面。 关于交易方案及整合管控,上市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电投新能源100%股权,电投新能源主要从事风力、光伏及储能电站业务,主要客户为国电网宁夏。上市公司扣非净利润多年为负,2024年1-9月收入1.91亿元,扣非前后净利润分别为-0.59亿元和-0.63亿元。标的资产毛利率及新能源发电项目平均基础电价呈下行趋势,资产负债率较高,将导致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进一步提高。评估基准日后,电投新能源与宁夏电投共同投资设立盐池新能源,不影响评估值及交易作价。 关于拟置出资产情况,上市公司将除柴油机土地外的不动产无偿划转至西北轴承,其中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取得产权证,总面积35,292.42平方米,账面净值463.93万元,评估值1,583.87万元。评估报告未考虑权属瑕疵对估值的影响,且相关权证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关于标的资产情况,电投新能源最近三年内两次增资,2024年2月和7月分别增资7,000万元和15,401.01万元。电投新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但已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办证无障碍证明文件。电投新能源及其子公司的主要业务资质完备,续期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关于标的资产评估,电投新能源100%股权评估值为107,124.00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7月31日。评估假设未来上网电价与评估基准日执行的有效上网电价不发生重大变化,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稳定,发电利用小时数参考历史数据预测,厂用电及线路损耗率采用历史平均值预测,储能业务收入参考历史数据及管理层预测,人工成本预测2028年后不再增长,不考虑主要设备更新支出,折现率预测合理,溢余资产预测谨慎。

2025-03-15

[华控赛格|公告解读]标题: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解读: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211003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指出,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控赛格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 华控赛格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不能完全防止和发现错报,且情况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程度降低,因此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存在一定风险。 审计结果显示,华控赛格公司在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本次审计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2025年3月14日。

2025-03-15

[华控赛格|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解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控赛格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211004号)。华控赛格公司管理层负责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核查工作,认为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规定编制,反映了华控赛格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根据核查结果,华控赛格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00,978.40万元,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为63.6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0.06%,主要涉及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上年度营业收入为92,117.17万元,扣除项目合计金额为4,759.3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5.17%。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分别为100,914.71万元(2024年度)和87,357.79万元(上年度)。此核查意见仅用于2024年度报告披露,应与审计报告一并阅读。

2025-03-15

[华控赛格|公告解读]标题: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解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华控赛格股份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会计师事务所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汇总表显示,2024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与华控赛格股份公司存在多项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往来,涉及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预付款项和其他应收款等科目,累计发生金额较大。此外,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也存在大量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往来,主要为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财务资助、委托服务费、租赁业务等。本专项说明仅供华控赛格股份公司2024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表已于2025年3月14日获董事会批准。

2025-03-15

[华控赛格|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解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认为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水务工程施工及服务、建材贸易、石墨化深加工和技术咨询规划服务,2024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0,914.71万元。关键审计事项为收入确认,审计程序包括了解内部控制、访谈客户、检查合同和支持性文件、执行分析性复核、函证收入交易及应收账款、核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收入交易。公司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连续为负,2024年为-10,129.9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72%。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推进坪山项目土地整备利益统筹试点、完成华控置业股权转让等措施改善经营状况。公司继续开拓环保业务市场,加大水环境治理、大气治理和固废处理业务投资,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改善资本结构。公司期末合并报表显示,资产总计4,066,401,236.23元,负债总计2,997,636,622.70元,股东权益总计1,068,764,613.53元。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9,275,087.56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9,464,836.00元。

2025-03-15

[旭光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解读: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就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23年6月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5年3月1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再次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二个行权期和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将注销6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66.032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6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6.508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4.80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此外,公司还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法定程序,并办理相应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2025-03-15

[旭光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华西证券关于旭光电子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的核查意见

解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旭光电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募集资金总额为549,999,989.69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534,504,090.9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27,320,551.82元。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与多家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电子封装陶瓷材料扩产项目”和“电子陶瓷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截至2024年底,两个项目分别累计投入171,967,900元和165,342,000元,投入进度分别为84.27%和65.50%,均延期至2025年12月完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4年度共取得投资收益184.06万元。此外,公司曾使用“电子陶瓷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设备支持“电子封装陶瓷材料扩产项目”,事后已归还款项。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认为,旭光电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如实反映相关规定。保荐机构核查认为,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025-03-15

[国风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国风新材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鹏峰)

解读:2024年,李鹏峰担任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遵循客观、公正、诚信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李鹏峰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4次股东大会和7次董事会会议,均亲自出席或列席,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李鹏峰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 李鹏峰注重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重大投融资、年度审计及内控建设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他还通过多种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确保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李鹏峰还通过现场办公、实地调研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天。他未对公司议案提出异议,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李鹏峰表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2025-03-15

[旭光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旭光电子公司章程(2025年3月修订)

解读: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3月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监事会、财务会计制度、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章程修改等。公司注册资本829,976,239元,住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工大道318号。经营宗旨为满足国民经济与人民生活对电子和信息产品的需求,通过股份制多元化经营壮大企业实力。经营范围涵盖电子真空器件、高低压成套配电装置、电子通信产品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进出口业务。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集中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东大会为公司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决定经营方针、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职权。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决议等。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财务、监督董事高管行为等。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年度财务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章程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

2025-03-15

[旭光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旭光电子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何俊佳)

解读: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何俊佳在2024年1月1日至5月20日任职期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何俊佳现任华中科技大学电气学院教授,具备丰富的电力系统专业知识。 任职期内,何俊佳参加了公司召开的1次股东大会和2次董事会,均亲自出席并对所有议案投赞成票。作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何俊佳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工作,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薪酬考核、董事候选人提名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和监督。此外,何俊佳还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何俊佳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重点关注事项包括定期报告披露、续聘审计机构、会计差错更正、董事会换届、董事及高管薪酬、股权激励等。何俊佳认为公司相关工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03-15

[旭光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旭光电子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赖传锟)

解读: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赖传锟2024年度述职报告如下:报告期内(2024年5月20日至12月31日),本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勤勉尽责,监督公司规范运作,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本人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和资本运作经验,曾在多家知名企业任职,现任广州市工商联常委。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因工作原因请假;出席5次董事会,均亲自出席并对所有议案投赞成票;出席3次审计委员会和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等重大财务信息进行事前认可,并审查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掌握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公司提供了必要工作条件,确保独立董事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重点关注事项包括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聘任财务负责人和提名高管等,确保程序合法合规。未来将继续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03-15

[旭光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旭光电子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锡海)

解读: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锡海在2024年1月1日至5月20日期间任职,期间积极履行职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权益。张锡海拥有丰富的法律背景,曾任多个法律及管理职位,具备证券业务资格。 任职期内,张锡海参加了所有董事会会议(共2次),均亲自出席并投赞成票,无缺席或委托情况。参加了1次股东大会但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作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张锡海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工作,审议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续聘审计机构、会计差错更正、董事会换届、董事及高管薪酬、股权激励等重要事项。张锡海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发表了意见,认为相关程序合法合规,财务信息客观公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张锡海在任职期内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促进公司科学决策和规范治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