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3-15 | [*ST宁科|公告解读]标题:*ST宁科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解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科生物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XYZH/2025YCMC01B0092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宁科生物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会计师事务所核对了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审计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会计师事务所强调,除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外,未对汇总表执行额外程序。此专项说明仅供宁科生物公司2024年度报告披露之用,未经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北京,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
| 2025-03-15 | [*ST宁科|公告解读]标题:*ST宁科上期非标准审计意见本期为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解读: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表曾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因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月桂二酸项目资产及负债列报准确性无法判断、预付技术所有权款项计价及列报恰当性无法确定。
针对持续经营问题,2024年中科新材进入预重整和重整阶段,积极开展复工复产,补充生产人员,筹措资金,恢复商业信用,实现供销、生产和人员稳定。宁科生物通过股权抵顶债务、债务豁免等措施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此外,中科新材与意向投资人签署共益债融资协议,获得生产运营资金支持。
对于月桂二酸项目,中化二建提起诉讼并获法院判决,中科新材完成竣工决算并调整账务,计提减值准备。预付技术所有权款项方面,《技术转让合同》因未通知继续履行而解除,中科新材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上述措施消除了上期非标事项的影响。 |
| 2025-03-15 | [*ST宁科|公告解读]标题:*ST宁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解读: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徐敏、吴江明、王新灵组成,徐敏担任召集人。徐敏为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现任江苏建元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吴江明曾任多家公司高管,现任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王新灵为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现任多家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审计委员会对多项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包括子公司融资暨关联交易、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等。在2023年报审计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多次沟通,确保审计工作按时完成,并一致同意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还监督评估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建议续聘其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2024年季度财务报表,认为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同时,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认为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经营业务合规开展。
2024年,审计委员会切实发挥了监督职能,完善公司治理。2025年将继续勤勉尽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
| 2025-03-15 | [*ST宁科|公告解读]标题:*ST宁科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解读: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65,简称:*ST宁科)发布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公司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基础上,对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报告指出,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公司内部控制目标为确保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等。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然而,发现了2个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分别为信息披露不及时和房屋产权归属不明确。信息披露不及时问题已整改,而房屋产权归属问题因公司预重整阶段暂未解决。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及多家子公司,涵盖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100%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评价指引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未发现重大遗漏或法定豁免。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未调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具体定量和定性标准已在报告中详细列出。
董事长胡春海表示,公司将继续深化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
| 2025-03-15 | [*ST宁科|公告解读]标题:*ST宁科董事会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解读: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科生物”)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指出,子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中科新材”)已进入重整程序,而宁科生物仍处于预重整阶段,重整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若重整失败,公司将面临破产风险。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规定,审计报告中特别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上述重大不确定性。对此,公司董事会表示理解并认可该审计意见,认为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应对这些挑战,公司计划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通过司法重整解决持续经营和债务风险,推动纾困帮扶和复工复产;二是实施债务重组优化负债结构;三是落实公益债融资,已签署《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重整案之共益债融资协议》,最高额度为1亿元;四是持续推进重整工作,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敦促管理层落实上述措施,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 2025-03-15 | [*ST宁科|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解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科生物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指出,宁科生物公司及其子公司中科新材已进入重整程序,但仍处于预重整阶段,存在持续经营的重大不确定性。尽管如此,宁科生物公司董事会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是适当的,并对重大不确定性进行了充分披露。
2024年度,中科新材实现复工复产,通过多项措施优化了资产负债结构,减轻了债务压力,提升了持续经营能力。具体措施包括:以持有的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抵顶债务、控股股东及德运新企业管理咨询(乐清)合伙企业豁免非金融机构负债6.4亿元、签署共益债融资协议等。此外,中科新材与中化二建的结算分歧已在2024年通过法院判决解决,并完成了竣工决算工作。中科新材还委托评估专家对月桂二酸项目资产组进行了评估,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这些措施使得上期无法表示意见的影响已消除。 |
| 2025-03-15 | [*ST宁科|公告解读]标题:*ST宁科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解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并于2024年4月25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24YCMC01B0116)。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消除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认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4日 |
| 2025-03-15 | [ST中泰|公告解读]标题: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解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显示,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3,755,518,341.9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76,021.85万元,其中本年度投入32,016.11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中泰化学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高性能树脂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泰化学托克逊年产200万吨电石项目二期工程(60万吨)等。
因全球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公司变更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涉及金额125,963.02万元,主要用于收购中泰新材料公司40%股份、建设中泰新材料资源化综合利用制甲醇升级示范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议案经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八届八次监事会及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外,公司曾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共2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均已按时归还。截至2024年底,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销户,账户余额转入基本账户或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
| 2025-03-15 | [ST中泰|公告解读]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解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对中泰化学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中泰化学募集资金总额为3,812,094,480.7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55,518,341.9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主要用于托克逊能化增资、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收购中泰新材料40%股份、建设中泰新材料资源化综合利用制甲醇升级示范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下半年,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公司变更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原托克逊年产200万吨电石项目二期工程(60万吨)的募集资金125,303.00万元变更用于新项目。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
| 2025-03-15 | [ST中泰|公告解读]标题: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解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泰化学”)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011619号)。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中泰化学编制了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会计师事务所表示,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中泰化学管理层的责任。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汇总表与已审计财务报表存在重大不一致。此外,除了执行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涉及的关联方交易审计程序外,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审计程序。为更好地理解中泰化学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建议将汇总表与已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一同阅读。此专项说明仅用于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不得用于其他目的。附件包括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报告签署日期为2025年3月14日。 |
| 2025-03-15 | [悦康药业|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解读: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基础上,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报告指出,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评价结论显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市公司母公司本身及下属子公司,涵盖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等多个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产品质量风险、研发风险、销售管理等。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未发现重大遗漏或法定豁免。
董事长于伟仕代表公司签署此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14日。 |
| 2025-03-15 | [悦康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5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解读: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贷、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具体业务品种、额度、担保条件和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公司还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河南康达制药有限公司、广州悦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安徽悦康凯悦制药有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为:河南康达制药有限公司3.5亿元、广州悦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0.5亿元、安徽悦康凯悦制药有限公司1亿元。担保额度可在全资子公司间调剂使用。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合计为3.3亿元。本次担保无需反担保,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于伟仕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告还披露了三家全资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以及确认这些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20%、14.46%。 |
| 2025-03-15 | [悦康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2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评估,计提减值准备总额约94,281,265.87元。
具体计提情况如下:信用减值损失共计-6,264,713.36元,包括应收账款减值-6,980,325.48元和其他应收款减值715,612.12元;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00,545,979.23元,包括存货跌价损失29,504,231.73元、固定资产减值33,574,519.63元、合同资产减值-32,239.41元和预付款项减值37,499,467.28元。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税前利润总额减少94,281,265.87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以上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董事会和监事会均认为此次计提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政策。 |
| 2025-03-15 | [悦康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6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含子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19,240.00万元,扣除费用后净额为201,751.55万元,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将用于研发中心建设及创新药研发、固体制剂和小容量水针制剂高端生产线建设、原料药技术升级改造等多个项目。
本次现金管理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资金安全。监事会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均对此表示同意。 |
| 2025-03-15 | [悦康药业|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解读: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显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19,2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201,751.5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0,110.9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6,780.3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5.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审议通过了使用剩余超募资金3,842.7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但截至年底尚未执行。
公司终止了“智能编码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向新设的“新药研发项目”,涉及多肽药物、小核酸药物和mRNA疫苗三个方向,拟投入8,500万元。此外,多个募投项目延期,包括“研发中心建设及创新药研发项目”、“固体制剂和小容量水针制剂高端生产线建设项目”等,预计完成时间推迟至2025年至2026年。
会计师事务所和保荐人均确认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
| 2025-03-15 | [悦康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解读: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658)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含子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含10.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如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董事长被授权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资金安全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监事会认为此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资金回报。特此公告。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5日。 |
| 2025-03-15 | [悦康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5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会议将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旨在让投资者更全面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投资者可于2025年3月21日至3月27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或公司邮箱(irm@youcareyk.com)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回答普遍关注的问题。
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于伟仕、总经理于飞、董事副总经理宋更申、董事会秘书郝孟阳、财务总监刘燕及独立董事王波。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调整。投资者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联系人:证券事务部;电话:010-87925985;邮箱:irm@youcareyk.com。说明会结束后,投资者可查看上证路演中心的会议内容。
特此公告。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5日。 |
| 2025-03-15 | [ST中泰|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解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报告指出,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345万元。中兴华成立于2013年11月4日,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189人,注册会计师968人。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兴华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核查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审计过程中,中兴华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就独立性、审计计划、风险判断等进行了沟通。最终,中兴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2024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在2024年多次召开会议,审议续聘中兴华、年报审计计划、计提减值准备等议案,确保审计工作的高质量完成。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在审计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审计工作。 |
| 2025-03-15 | [ST中泰|公告解读]标题: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解读:中泰化学发布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涵盖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方面的理念和政策。报告时间跨度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覆盖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工作绩效。公司资产总额770.25亿元,年营业收入301.23亿元,员工2.7万人。
公司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将绿色发展作为核心,积极采用环保型生产工艺与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2024年环保总投入3.53亿元,组织各类环保宣传活动260场,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固体废弃物合规处置率100%。
公司完善公司治理,推进科技创新,优化产业链,提升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2024年研发投入13.75亿元,新增授权专利163项,发明专利5项。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区共建,社会捐赠总额37.74万元。
中泰化学坚持党建引领,深化政治建设,推进企业运行规范化,健全“三会一层”议事规则,规范“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公司强化合规经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修订、新建制度88项,确保企业稳健发展。 |
| 2025-03-15 | [ST中泰|公告解读]标题: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解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公司非公开发行429,289,919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812,094,480.7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55,518,341.9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其中向托克逊能化增资3,752,123,773.59元,支付律师、公告费2,789,289.92元,利息转入基本账户62,923.62元。
2021年7月23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499,093,800.00元。同年9月14日,托克逊能化将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分别于2022年9月7日和2023年9月6日归还。2023年10月17日,公司决定将未使用募集资金125,303.00万元变更用途,用于收购中泰新材料40%股份、建设中泰新材料资源化综合利用制甲醇升级示范项目及托克逊能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按规定与相关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公司募集资金的决策程序、存放、使用情况的监督及信息披露均符合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