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29 | [广深铁路|公告解读]标题:广深铁路关于董事辞任的公告 解读: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29日收到董事罗敬伦先生的辞任函。因工作变动,罗敬伦先生申请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罗敬伦先生辞任函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罗敬伦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和本公司经营正常运作。本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补选董事。罗敬伦先生已确认与董事会和本公司之间无不同意见,亦不存在公司股东需要知悉有关辞任的其他事宜。罗敬伦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敬业,忠实履行了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本公司董事会对罗敬伦先生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和对本公司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特此公告。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9日 |
| 2025-05-29 | [万安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解读: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签订《公司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共同投资设立墨西哥合资公司之投资协议》,拟共同投资3000万美元设立合资公司建设墨西哥生产基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根据协议,公司全资孙公司萬安科技(香港)北美投資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050万美元,占总投资额的35%。
近日,合资公司已完成注册并收到注册的公证文件。新公司名称为JINSHENG MEXICO INDUSTRIAL S de R L de C V,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墨西哥比索,注册地址位于墨西哥克雷塔罗州。股权结构方面,金晟實業投資有限公司持股65%,萬安科技(香港)北美投資有限公司持股35%。新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弹簧、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金属加工机械设备、弹簧钢丝等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29日发布此公告。 |
| 2025-05-29 | [星环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和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信息披露涵盖与公司业绩、重大投资、股票发行、经营事项、重大诉讼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应在指定媒体发布,不得提前泄露或以新闻发布等形式替代。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还需对内幕信息进行严格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建议他人交易。公司应定期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证券情况,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并处理。 |
| 2025-05-29 | [星环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解读: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公正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中占比至少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包括具备担任董事资格、独立性、上市公司运作知识、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良好个人品德等。独立董事不得由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担任。提名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权利,需按时出席董事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 2025-05-29 | [捷顺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及授权,公司对因不符合激励条件以及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而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920080份。具体情况为2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涉及注销期权667040份;因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涉及522名激励对象,注销期权7253040份。本次注销后,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均减至0份;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08名减至200名,期权数量由13764000份减至9319800份;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46名减至44名,期权数量由1810000份减至1211000份。本次注销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经营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特此公告。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
| 2025-05-29 | [*ST威帝|公告解读]标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解读: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核查及分析说明。主要内容包括:
关于存货减值:2024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1.08亿元,同比上升16.40%,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2.68万元,同比下滑75.26%。商用车电子产品为主要产品,乘用车电子产品来自2024年12月30日收购的子公司阿法硅。2024年四季度及2025年一季度主要产品销售售价及毛利率变动情况显示,毛利率有所提升。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下降主要因新增子公司阿法硅存货减值风险较小。
关于应收账款:2024年末应收账款余额4584.13万元,同比增长50.34%,坏账准备余额988.07万元,同比下降10.62%。坏账计提比例下降主要因新增子公司阿法硅账龄1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提高及核销部分无法回收的应收账款。
关于职工薪酬:2024年职工薪酬计提金额2096.99万元,发放金额1958.70万元。2025年一季度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57.54万元,同比增长57.63%,主要因职工人数增加。
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2024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1005.53万元,同比上升149.03%,主要因阿法硅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金额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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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29 | [星环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解读: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加强管理,控制风险,确保资产安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对外担保需经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签署担保合同。担保对象限于法人单位,且需具备良好资信和偿债能力。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审查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董事会或股东会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提供担保。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关联董事或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单笔担保额不得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公司应订立书面担保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采取动态监控措施,防范风险。公司应及时披露对外担保情况,确保信息透明。违反规定擅自提供担保造成损失的,相关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本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 2025-05-29 | [星环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解读: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董事的议案,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或分散使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需符合相关法律要求。股东会在选举前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候选人须作出书面承诺。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投票时可集中或分散行使表决权。当选董事得票数应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如当选人数不足,将重新选举直至达到法定人数。本细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 2025-05-29 | [星环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解读: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和财务信息质量。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选聘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得在审议前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主体资格、执业资格、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熟悉财务会计法规,拥有合格注册会计师,遵守保密义务。选聘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出资质要求、初步审查、审议、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选聘等,确保公平公正。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通知并允许陈述意见。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审计委员会需调查执业质量和诚信情况,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在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更换工作。制度还规定了监督和处罚措施,确保选聘过程合规,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
| 2025-05-29 | [星环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障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股东、董事等具有约束力。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公司重大事项等。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的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提前公告,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应保证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 2025-05-29 | [星环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解读: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董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定义,禁止董高进行违法违规交易,规定了董高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出、协议转让及其他合法方式减持股份,并需遵守相关承诺。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高持股数据并进行网上申报,每季度检查披露情况。董高应保证申报数据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制度详细列明了董高不得转让股份的情形,包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董高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如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董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董高需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内申报个人信息,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通知董事会秘书。减持计划需提前披露,且在减持实施完毕后及时公告。董高因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需遵守相关规定。制度还规定了责任与处罚措施,确保董高及相关方不发生内幕交易行为。 |
| 2025-05-29 | [星环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 解读: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各部门、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提高审计质量,防范风险,增强信息披露可靠性,保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制度规定了审计部及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涵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经营活动效率效果等内容。审计部设在董事会下,由审计委员会领导,专职人员不少于一人,且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审计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审计规章制度、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审计财务信息、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等。审计权限包括要求报送资料、调查问题、审核凭证、检查资产等。审计工作程序包括拟定方案、签发通知、实施审计、提交报告等。制度还规定了内部控制评价、信息披露、后续审计等内容,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本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
| 2025-05-29 | [星环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 解读: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章程修改等。公司注册资本为12,112.9516万元,经营范围涵盖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基础软件供应。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转让、回购等规则,明确了股东权利义务及股东会职权,强调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责任。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确保财务透明。利润分配方面,公司重视投资者回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具体分红政策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调整。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并明确了修改章程的条件和程序。 |
| 2025-05-29 | [星环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解读: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交易。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能施加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非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知悉内幕信息后即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受本制度约束直至信息公开披露。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监管和知情人档案登记工作。
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如重大投资行为、重要合同订立、重大债务违约、重大亏损等。内幕信息知情人涵盖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高管、控股子公司相关人员等。
公司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信息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等方式明确知情人的保密义务。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证券情况进行自查,发现违规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
| 2025-05-29 | [星环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解读: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规定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或定期报告中的内容。公司应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并接受上交所事后监管。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特定情形时应及时披露。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相关部门或人员需填写审批表、知情人登记表及保密承诺函并提交董事会办公室。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特定情形时,相关部门应及时通报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办理信息披露事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
| 2025-05-29 | [星环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解读: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权益。制度适用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等情形。董事和高管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特定情况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董事会可解任高管,决议当日生效。离职人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所有涉及公司的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授权人士签署相关文件。涉及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人员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持续至信息公开,且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制度还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确保离职人员履行承诺和义务。制度自2025年5月起生效。 |
| 2025-05-29 | [星环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解读: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加强管理,防范风险,保障投资安全,提高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利益。制度涵盖短期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指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投资,长期投资指超过一年且不易变现的投资。对外投资遵循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资源、优化组合、创造经济效益的原则。
审批权限方面,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根据投资规模和影响程度,分别由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对于重大投资项目,需组织专家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公司设立对外投资实施负责人,负责信息收集、初步评估和投资建议,定期汇报进展。
财务管理方面,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日常管理,包括资金筹措、账务处理和定期核对。公司建立健全投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完整。重大事项需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确保信息透明。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 2025-05-29 | [星环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解读: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行为,保障资金安全,维护股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须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不得混用。募集资金应严格按照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投资计划使用,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若项目出现异常,需重新论证可行性并披露。超募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闲置资金可用于现金管理,但不得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董事会每年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保荐机构定期检查并出具核查报告,独立董事有权聘请注册会计师鉴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2025-05-29 | [星环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子公司管理制度 解读: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子公司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定义了母公司、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概念,并明确了子公司管理的范畴,涵盖设立、运营及退出过程中的股东权利有关事务。
制度强调子公司应在公司总体经营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公司职能部门需依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对子公司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公司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这些人选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子公司章程规定,并履行相应职责,维护公司及子公司利益。
子公司会计事项需遵循公司会计政策,定期报送财务报表。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出借资金或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审计监督,确保其合规运营。子公司需根据市场情况和发展需要进行新项目投资,所有对外投资需事先报告公司并获批准。子公司还需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经营、财务及其他重大事项,确保信息透明。制度还涵盖了子公司投资变动管理和绩效考核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子公司运营符合公司整体战略。 |
| 2025-05-29 | [星环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解读: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决策管理,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涵盖关联交易基本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定义、关联交易类型及定价原则、决策权限和审议程序、披露要求等内容。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不损害非关联股东权益、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关联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实体、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管等。关联交易类型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等。定价原则强调公允性,优先采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等。
决策权限方面,小额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批准,较大金额需董事会审议,重大交易还需股东会批准。关联董事和股东在审议时应回避表决。公司需如实披露关联交易相关信息,确保透明度。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