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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6-05

[强瑞技术|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解读: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障股东和公司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其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源或义务转移事项。关联人分为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公司董事和高管等。公司应确定并报备关联方名单,确保名单真实、准确、完整。 关联交易范围涵盖资产买卖、对外投资、财务资助、担保、租赁、管理合同、赠与、债权债务重组等。公司应尽量避免关联交易,确需进行的应遵循公开、公平、公允原则,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条款,定价应不偏离市场标准。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方面,超过30万元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超过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由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防止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源。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应严格履行审议程序,不得变相提供财务资助。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6-05

[强瑞技术|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

解读: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检查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内部审计部门不对财务部门领导,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指导内部审计部门运作、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协调内外部审计关系。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为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审计财务及经济活动、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定期报告审计情况。 内部审计涵盖公司所有业务环节,建立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内部审计部门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报告。审计委员会每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并出具报告。董事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在年度报告审议时形成决议。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需披露专项说明。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6-05

[强瑞技术|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6月)

解读: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办法旨在加强股份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办法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在特定情形下不得转让,包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涉及违法未满规定期限等。每年通过各种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性全部转让。新增股份按不同条件锁定或解锁。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个人信息,计划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需遵守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规定,并在交易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变动情况。若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将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处理措施。 办法还规定了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的特定期间,如年报、季报公告前一段时间内。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信息并定期检查披露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确保相关人员不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6-05

[强瑞技术|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解读: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提高使用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定义、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及管理监督等方面的要求。 公司需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确保募集资金集中管理,不得用于非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通过董事会批准,且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且需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使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维护募集资金安全。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公司需严格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确保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并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公告。公司还需定期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和鉴证。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06-05

[强瑞技术|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解读: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 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原则和内容,强调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需通过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包括公司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并确保沟通方式方便投资者参与。公司应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由专人负责,保证工作时间内线路畅通,及时反馈投资者诉求。 公司需积极组织投资者说明会、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及时披露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应支持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积极配合投资者保护机构的工作,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需设立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有效实施。

2025-06-05

[强瑞技术|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6月)

解读: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定义、职责和任职资格。独立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且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任职资格方面,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拥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并具有良好个人品德。 职责方面,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并对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履职保障方面,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并及时提供会议资料。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公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或阻碍其行使职权。公司还应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并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风险。

2025-06-05

[迈普医学|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解读: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广州易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第十一条规定方面,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资产定价方式公允;资产权属清晰,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改变上市公司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要求。 第四十三条规定方面,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四条规定方面,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重大不利变化;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权属转移手续;所购买资产与现有主营业务存在协同效应;不涉及上市公司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 特此说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6日。

2025-06-05

[强瑞技术|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6月)

解读: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内部运作,明确总经理职责,确保重大决策的正确性和合理性。细则规定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需具备丰富的经济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具备调动员工积极性和统揽全局的能力。细则明确了总经理的任职资格、禁止担任总经理的情形及候选人存在特定情形时的处理办法。 总经理行使多项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等。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除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外的事项。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办公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讨论落实董事会决议、实施年度计划等议题。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确保决议的严格执行,并在特定情况下及时报告重大事项。总经理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违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6-05

[强瑞技术|公告解读]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

解读: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性。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人员。制度明确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会计报表附注披露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况。对于发生重大差错的情况,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责任追究的形式包括内部通报批评、警告、调离岗位、经济处罚等。此外,制度还规定了从重处罚的情形,如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多次发生差错等。季度报告、半年报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也参照此制度执行。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6-05

[强瑞技术|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解读: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该制度明确了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下属分支机构负责人等。报告义务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董事会办公室或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重大信息的范围涵盖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并作出决议的事项、重大交易事项、关联交易、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经营业绩大幅变动、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重大亏损或损失、重大债务、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主要业务停顿、重大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或处罚、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抵押、质押、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重大变化、会计政策或估计变更、订立重要合同、新法律政策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 报告义务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供重大信息,包括相关协议、政府批文、法律文件等。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确保信息符合规定。报告义务人负有保密义务,未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导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公司将对其进行处罚。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2025-06-05

[强瑞技术|公告解读]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

解读: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制度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审议决定。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证券法》规定、拥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等条件。 选聘方式包括公开选聘、竞争性谈判、邀请选聘和单一选聘。选聘过程中,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选聘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提议启动选聘工作,审议选聘文件,提出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建议,并监督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选聘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的分值权重不低于40%。 制度还规定了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如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审计人员和时间安排难以保障按期披露年报信息等。公司应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或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应聘、评审、受聘文件和相关决策资料妥善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

2025-06-05

[强瑞技术|公告解读]标题: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解读: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子公司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和参股子公司,明确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50%以上股份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参股公司指持股低于50%且无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制度强调建立有效控制机制,强化对子公司组织、资源、资产、投资和运作的管控,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管理权,控股子公司需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自主管理。 公司对派往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股权代表实行委派制,要求其具备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履行相应职责,确保依法经营、规范运作。控股子公司财务运作由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财务负责人由公司委派,子公司需按要求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监督。 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及发展规划需服从公司战略,投资决策需经过科学论证和民主讨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投资事项进行严格管控,重大投资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控股子公司还需及时报告重大信息,接受公司内部审计监督,确保合规运营。

2025-06-05

[强瑞技术|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解读: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确保信息披露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内幕信息包括重大投资、资产变动、重大合同、重大诉讼等对公司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涵盖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及时记录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确保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还将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证券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违规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6-05

[强瑞技术|公告解读]标题: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解读: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稳健经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明确“提供财务资助”定义,排除特定情形,如主营业务为融资业务或资助对象为持股比例超50%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除非关联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 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人数不足三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特定情况下,如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次资助金额超公司净资产10%,也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需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在提供财务资助前进行风险调查,签订协议明确条件,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合规操作。

2025-06-05

[强瑞技术|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解读: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且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独立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监督评估内部控制、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等。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涵盖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重大问题。委员会需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监督财务报告问题整改。委员会每季度听取内部审计部门报告,每年审阅内部审计报告,检查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 审计委员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要求召开。会议通知应提前五天发出,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会议可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举行,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

2025-06-05

[锴威特|公告解读]标题: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693 证券简称:锴威特 公告编号:2025-028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持股5%以上股东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555,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2%。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4年8月1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因经营发展需要,甘化科工拟于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6月30日起至2025年9月28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即不超过736,8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2%(即不超过1,473,600股),合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甘化科工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6日。

2025-06-05

[武汉天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解读: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127,证券简称:武汉天源)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43元/股,回购金额上限为20,000万元,下限为10,000万元,回购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5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最高成交价为16.9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68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1,397,830.71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06-05

[凯龙高科|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912 证券简称:凯龙高科 公告编号:2025-031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拟回购价格区间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8元。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暂未实施回购股份。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未在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回购公司股份。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要求,包括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等。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5日。

2025-06-05

[品渥食品|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解读: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4日收到股东吴柏赓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吴柏赓自上次披露后,于2025年6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71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总股本按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996,252股后的99,003,748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吴柏赓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3.60%减少至12.88%,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吴柏赓的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已于2025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预披露公告。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公司总股本按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996,252股后的99,003,748股计算,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特此公告。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06-05

[优宁维|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解读: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股东上海创业接力泰礼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泰礼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泰礼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含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含泰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泰礼投资及含泰投资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208,500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41%,持股数量由6,004,188股减少至4,795,688股,持股比例由7.00%下降至5.59%。 泰礼投资减持350,000股,占总股本的0.41%,含泰投资减持858,500股,占总股本的1.00%。本次减持属于履行前期已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礼投资及含泰投资已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为1,380,000股,未超过减持计划规定的减持数量,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特此公告。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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