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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6-07

[*ST龙宇|公告解读]标题: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解读: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ST龙宇 公告编号:2025-043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第六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拟回购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 85元/股,回购期限为2025年6月10日至6月30日。回购股份旨在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5年6月10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5个交易日内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摘牌。公司短期内预计无法满足重新上市条件,且暂无此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董监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回购账户名称为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为B881870075。在退市整理期内,公司将每日披露回购事项进展情况。特此公告。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7日。

2025-06-07

[海南机场|公告解读]标题: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南机场 公告编号:临 2025-040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杨小滨先生主持,应到9人,实到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转让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转让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1)。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六月七日

2025-06-07

[海南机场|公告解读]标题: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与非关联方同比例增资的公告

解读: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南机场 公告编号:临 2025-042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空港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非关联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以自有资金814,304,788.39元、1,735,936,480.58元人民币对海航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完成后,海航技术注册资本由374,617.22万元增至501,889.40万元,双方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分别为31.9305%和68.0695%。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未触及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准,已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并获海南省国资委核准。 海航控股注册资本4,321,563.2535万元,法定代表人祝涛,主要股东为海南瀚巍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4.41%。海航技术注册资本374,617.22万元,法定代表人谢世伟,主要股东为海航控股持股68.0695%、海南空港持股31.9305%。 增资合同规定,增资款将在满足先决条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转入目标公司账户,工商变更登记应在增资入账后2个月内完成。本次增资有利于优化海航技术资产负债结构,提升资本和经营实力,加强公司与属地基地航空公司的业务合作,持续推进临空产业布局。 本次增资尚需获得海航控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符合香港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交易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025-06-07

[海南机场|公告解读]标题: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转让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解读: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南机场 公告编号:临 2025-041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空港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人民币7990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海南空港将不再持有天羽飞训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交易已经海南省国资委批复,除协议生效条件外,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天羽飞训主要从事飞行员、乘务员等与航空相关人员的模拟机训练业务。根据评估报告,天羽飞训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59469.03万元,评估价值为79907万元,增值率为34.37%。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为79907万元。 交易合同规定,受让方将在协议生效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价款。转让方在全额收到转让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配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作。过渡期内标的公司收益由受让方享有,若亏损由转让方承担。协议生效条件包括获得内部和外部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及授权,符合香港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等。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机场主业,优化资源配置,预计交易完成后公司获得投资收益约2.03亿元。交易不涉及标的资产相关公司的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等情况。交易完成后,天羽飞训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交易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06-07

[海航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海航控股: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2025年6月6日,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2名,实际参会董事12名。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海南空港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100.00%股权,交易价格为799,070,000.00元人民币。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条件,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情形。标的公司在过渡期的收益由受让方享有,若亏损由转让方承担。转让方应在全额收到转让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配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公司编制了《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并签署了相关交易协议。此外,董事会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评估定价公允性、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填补措施、法定程序完备性、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等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李都都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公司还同意与海南空港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海航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并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金额不超过15亿美元。 鉴于重大资产购买项目相关工作安排,董事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具体召开时间。

2025-06-07

[海航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海航控股: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2025年6月6日,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多项议案。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海南空港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100.00%股权,交易价格为799,070,000.00元人民币。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情形。过渡期损益由受让方享有或转让方承担。标的资产过户及违约责任条款明确,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编制了《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并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方案首次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偏离值未超过20%,不存在异常波动情况。 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评估定价公允性、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填补措施、法定程序完备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等多项议案。所有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06-07

[海航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海航控股: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解读: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海南空港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羽飞训”)100%股权,交易作价79,907.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天羽飞训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4年12月,公司以资抵债的方式收购海口琼山云翔教育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翔教育”)100%股权,交易作价10.00亿元。云翔教育与天羽飞训经营范围均包含飞行培训服务,其主要资产为天羽飞训现经营所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公司本次交易及前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的金额和占比情况如下:云翔教育资产总额103,595.42万元,资产净额100,037.03万元;天羽飞训资产总额242,212.44万元,资产净额79,907.00万元,营业收入38,473.94万元;海航控股资产总额13,403,489.00万元,资产净额230,996.50万元,营业收入5,864,108.80万元。占比分别为2.58%、77.90%、0.66%。 公司本次交易及前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交易资产净额超过公司资产净额的5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过变更。本次交易不涉及股份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份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海南瀚巍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方威先生,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特此说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

2025-06-07

[海航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海航控股: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解读: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海南空港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100%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并采取必要保密措施,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做好信息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公司已编制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 2025年6月5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并披露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同日,公司与海南空港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提交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公司已履行现阶段所必需的法定程序,后续将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5-06-07

[海航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海航控股: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解读: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海南空港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经审慎判断,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具体如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法规;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将依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资产定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所涉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债权债务处理合法;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避免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无具体经营业务;有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规定;有利于公司形成或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特此说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

2025-06-07

[*ST龙宇|公告解读]标题: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解读: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一是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徐增增女士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等职务,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拟增补顾凤惠女士、张晔侃先生、周新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将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二是关于第六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鉴于公司股票价格触及特定情形,拟回购股份,回购金额5000万至1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85元/股,实施期限为2025年6月10日至6月30日。三是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各议案均获得3票全票通过。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2025-06-07

[闻泰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闻泰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99 转债代码:110081 转债简称:闻泰转债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公司拟以现金交易方式向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立讯通讯(上海)有限公司转让下属多家公司股权及业务资产包。自查期间为2024年9月21日至2025年5月16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查询结果,经公司自查、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核查,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闻泰科技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自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交易对方及其相关人员,标的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以及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多位相关人员及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存在股票买卖行为,均声明其买卖行为基于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与本次重组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法律顾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上述相关自然人通过二级市场买卖闻泰科技股票的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特此公告。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七日

2025-06-07

[信达证券|公告解读]标题: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1059 证券简称:信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5-016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拟将其所持有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全部划转至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正式批准中国信达本次股权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9日披露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进展情况的公告》(2025-010)。 近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证监许可〔2025〕1175号),核准汇金公司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国信达,实际控制人将由财政部变更为汇金公司。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 6月 7日

2025-06-07

[爱婴室|公告解读]标题:《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解读: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活动,确保其合法性、公允性和合理性,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度规定了关联交易应遵循的原则,包括尽量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确保价格公平公正公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关联董事和股东回避表决等。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涵盖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管及其家庭成员等。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与披露要求,规定了总经理、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决策权限。关联交易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此外,制度还规定了关联董事和股东在审议时应回避表决,确保决策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涉及上市公司相关规则条款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之日起实施。

2025-06-07

[爱婴室|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公告

解读: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和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删除关于监事的相关规定,涉及“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具体修订条款包括: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中删除“公司现任监事”限制;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中,将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发表意见改为提请列席会议的审计委员会委员发表意见;删除监事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要求。此外,董事会秘书离任审查由董事会单独进行。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特此公告。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06月07日。

2025-06-07

[爱婴室|公告解读]标题:《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监督重大投资决策,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工作,制定相关制度、战略及目标,审议ESG报告及相关披露事宜。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提供相关资料,由委员会讨论后提交董事会。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临时会议可采取通讯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委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2025-06-07

[爱婴室|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公告

解读: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修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和完善公司治理。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因此删除了关于监事、监事会的相关规定,并将涉及“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此外,修订条款还包括: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注意信息保密,避免未授权人员代表公司发言;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信息沟通、定期报告、筹备会议、投资者接待和公共关系等工作;公司应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及与公司管理层交流提供便利,并合理安排参观、座谈活动。除上述条款修订外,《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特此公告。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06月07日。

2025-06-07

[爱婴室|公告解读]标题:《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解读: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妨碍独立判断关系的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须符合国家规定,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禁止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包括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持股1%以上股东等。独立董事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独立聘请审计机构等,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独立董事应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其有效行使职权。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6-07

[杰创智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解读: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杰创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97.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91,154.85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31,154.85万元。截至2025年5月31日,智慧城市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已完成,实际投资12,322.61万元,节余1,457.27万元;智慧安全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和杰创研究院建设项目分别节余5,231.44万元和4,132.39万元。超募资金剩余5,267.61万元。公司拟将上述节余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共计16,088.71万元投入新项目“智算云服务建设及运营项目”,该项目总投资78,896.00万元,旨在建设智算云服务平台,服务于AI算力基础设施和行业应用。项目预计达产后年销售收入约18,396.23万元,年净利润约4,056.23万元。该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06-07

[闻泰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核查意见

解读: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受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重大资产出售专项法律顾问,就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核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交易对方及其相关人员,标的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以及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核查期间为2024年9月21日至2025年5月16日。核查结果显示,多名相关人员在此期间存在股票买卖行为,包括邓丽、邱锡鹏、方建锋、方文芝、陈小华、包子斌、项偲、周瑶、张露、韩迎梅、王军、颜运兴、胡政、钟爱娣、张文婷、陈礼杰、张华东等。相关人员均表示其买卖行为基于市场公开信息和个人判断,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并承诺如违反相关规定将上缴所得收益。君合律所认为,在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说明及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买卖行为不属于内幕交易,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025-06-07

[闻泰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解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期间为2024年9月21日至2025年5月16日,涉及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和直系亲属。核查结果显示,多名相关人员及其家属在此期间存在股票买卖行为,包括邓丽、邱锡鹏、方建锋、方文芝、陈小华、包子斌、项偲、周瑶、张露、韩迎梅、王军、颜运兴、胡政、钟爱娣、张文婷、陈礼杰和张华东。所有相关人员均声明其买卖行为基于市场公开信息和个人判断,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况,并承诺如有违规将上缴所得收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及有关承诺措施得到履行的前提下,上述自然人买卖股票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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