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7-04 | [思泉新材|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7月) 解读: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细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细则规定,公司召开股东会时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投票。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交易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至下午3:00。公司需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投票代码、投票简称等信息,并在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投票信息复核。
股东应通过其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A股股东通过A股账户投票,B股股东通过B股账户投票,优先股股东通过A股账户单独投票。股东通过多个账户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投票后视为所有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相同意见的表决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公司应在现场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取得网络投票数据,并由公司及其律师对投票数据进行合规性确认,最终形成股东会表决结果。公司应确保网络投票渠道畅通,妥善保管投资者投票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地报送投票数据。 |
| 2025-07-04 | [思泉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7月) 解读: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75.386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石墨材料、导热材料、隔热材料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还包括自动化设备加工销售租赁等。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均为普通股。公司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等。章程还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职责,明确了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制度等。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项的程序和要求也在章程中详细列出。章程自2025年7月生效。 |
| 2025-07-04 | [上海电气|公告解读]标题:上海电气H股市场公告(翌日披露报表) 解读:公司名称: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呈交日期:2025年7月4日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4日提交了翌日披露报表,报告了公司在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7月4日期间购回A股股份的情况。公司证券代码为601727,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具体购回情况如下:
- 2025年6月12日购回1,600,000股,占现有已发行股份的0.01%,每股购回价为人民币7.36元。
- 2025年6月17日购回600,000股,占现有已发行股份的0.005%,每股购回价为人民币7.25元。
- 2025年6月18日购回6,004,300股,占现有已发行股份的0.05%,每股购回价为人民币7.29元。
- 2025年7月2日购回1,400,000股,占现有已发行股份的0.01%,每股购回价为人民币7.34元。
- 2025年7月3日购回2,900,000股,占现有已发行股份的0.02%,每股购回价为人民币7.32元。
- 2025年7月4日购回1,500,000股,占现有已发行股份的0.01%,每股购回价为人民币7.3元。
购回股份拟注销但尚未注销。此外,2025年7月4日购回1,500,000股,购回方式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每股购回价为人民币7.31元,最低购回价为人民币7.3元,付出的价格总额为人民币10,957,000元。
确认根据《主板上市规则》第13.25C条,所有股份购回已获董事会授权并遵守所有适用规定。呈交者为联席公司秘书傅敏。 |
| 2025-07-04 | [思泉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解读: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确保资产安全。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规定对外担保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提供担保。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对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严格控制。董事会应在审议担保议案前调查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资信情况,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评估风险。申请担保人需提供企业基本资料、担保申请书、财务报表等资料。公司应尽可能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审批特定担保事项,包括担保总额超过公司净资产50%、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等。公司应订立书面担保合同,合同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财务部负责担保合同管理及被担保单位的跟踪监督。公司应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及时追偿损失。违反规定擅自担保造成损失的,相关人员应承担赔偿责任。制度自股东会审批之日起生效。 |
| 2025-07-04 | [思泉新材|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7月) 解读: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权益。该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定义,即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
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等方式召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负责审议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等事项,并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应在会议中发表明确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保存。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支持,确保其获取公司运营情况资料。独立董事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并需在年度股东会上提交年度述职报告。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 2025-07-04 | [思泉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解读: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公司董事会需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应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投向。公司需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防止资金被控股股东等关联人占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等情况,公司应对项目可行性重新论证。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经董事会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财务部应设立台账记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司每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鉴证结论。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
| 2025-07-04 | [思泉新材|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解读: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况下须在2个月内召开。公司未能按时召开股东会需报告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原因。
股东会召集方面,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并在5日内发出通知。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提案与通知方面,提案内容应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提前公告并披露详细信息。年度股东会提前20天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15天通知。股东会通知应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及表决方式。
表决和决议方面,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未通过提案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无效,召集程序或表决方式有争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
| 2025-07-04 | [思泉新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解读: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明确董事会职责和权限,规范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确保高效运作。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和多个专门委员会,如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各委员会负责特定领域事务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董事会审议的交易和关联交易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时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由特定情形触发。会议通知、议案准备、表决程序和会议记录均有明确规定,确保会议合法合规进行。董事会议事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 2025-07-04 | [思泉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解读: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稳健经营。本制度依据《公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不包括公司主营业务为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以及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不包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情况。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需充分评估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等,并披露相关信息。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财务资助事项发表意见。特定情况下,如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单次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为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除非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公司应与被资助对象签署协议,约定资助条件、金额、期限等,并在资助期限届满后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公司需严格进行信息披露,特别是在被资助对象未能及时还款或出现财务困难时。财务部门负责跟踪监督,审计部负责监督检查。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
| 2025-07-04 | [思泉新材|公告解读]标题: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解读: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邹业锋先生、周梓荣先生、胡海波先生、龚小寒女士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审查结果显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资格,符合独立性要求,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纪律处分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被调查的情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被深交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上述四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2025年7月3日发布此审查意见。 |
| 2025-07-04 | [利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603629:利通电子独立董事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解读: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24年年报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602号),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独立意见。针对问询函第三问(1),除上海九算迅维科技有限公司为世纪利通控股子公司外,2024年世纪利通、LETACTCLOUD与前十名客户和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真实有效合理,具备商业实质,上下游不存在被同一方控制情形。对于第三问(3),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其他非流动资产的主要交易对手方不是公司关联方,交易背景真实有效,款项未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于第四问(1),使用权资产取得和使用情况基于真实租赁合同,交易对手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款项未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独立董事:陈建忠、路小军、戴文东,2025年7月5日。 |
| 2025-07-04 | [五矿发展|公告解读]标题: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解读: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旨在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71,910,711元,总部位于北京。章程详细规定了股份发行、股份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内容。公司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等。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负责公司战略决策和日常管理。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确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章程还明确了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制度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等内容。此外,章程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并明确了修改章程的条件和程序。五矿发展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属矿业流通服务商。 |
| 2025-07-04 | [五矿发展|公告解读]标题: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解读: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股东会依法规范召开并行使职权,提高议事效率,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注册资本变动、发行债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公告,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
股东会提案应符合法律规定,内容明确,股东会应对提案逐项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结果当场公布。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决议应在会后按规定公告,确保决议内容合法合规。规则还对会场纪律、会议记录、争议解决等进行了规定。 |
| 2025-07-04 | [思泉新材|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解读: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定义、任职条件、提名选举和更换程序、特别职权与义务,以及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等内容。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良好个人品德,无重大失信记录。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且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的提名由公司董事会或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出,选举通过股东会决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等,行使这些职权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需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
| 2025-07-04 | [海天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全资子公司四川海天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四川海天新材料有限公司,取得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类型、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和成立日期均未发生变化,经营范围保持不变。全资子公司成都海天科创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费功全变更为郑直,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15000万元,取得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类型、住所、成立日期和经营范围均未发生变化。本次两家全资子公司的工商信息变更,是其日常经营管理需要,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特此公告。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5日。 |
| 2025-07-04 | [东方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自愿披露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解读: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美国衡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合作客户近期取得几款呼吸道联检产品的境外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或生产销售许可书。控股子公司北京新兴四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完成一项产品的变更注册。具体如下:
新冠/甲乙流/合胞病毒/腺病毒抗原联合检测试剂(自测)在新西兰WAND注册,用于鼻拭子标本中检测多种病毒抗原,有效期至2030年4月1日。
甲乙流/合胞病毒/腺病毒抗原联合检测试剂(自测)同样在新西兰WAND注册,用于鼻拭子标本中检测三种病毒抗原,有效期至2030年4月17日。
新冠/甲乙流抗原联合检测试剂(专业)在巴西ANVISA注册,用于鼻拭子标本中检测两种病毒抗原,有效期至2035年6月9日。
此外,幽门螺旋杆菌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的产品有效期由12个月变更为24个月,增加自测预期用途及包装规格,变更生效日期为2025年6月12日。
这些注册证的取得表明产品符合相关国家和地区的要求,具备市场准入条件,有利于国内外市场的整体拓展。但实际销售业绩取决于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销售能力,目前无法预测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
| 2025-07-04 | [思泉新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解读: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保护公司和股东权益。规则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和核查,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评估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可连选连任。审计委员会需审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监督整改情况。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会议通知提前两天发出,特殊情况可不受此限。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为10年。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 2025-07-04 | [远东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 2025-06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蒋锡培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股票回购贷款及贷款承诺的议案。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股票回购贷款及贷款承诺,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最终金额、期限等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上述贷款业务及与之配套的相关事项,在不超过上述申请贷款期限及金额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审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此次股票回购贷款申请、办理、签署等相关事宜。本次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五年七月五日 |
| 2025-07-04 | [豫能控股|公告解读]标题: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4日在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2507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会议由董事长余德忠主持,监事韩献会、副总经理刘中显、总会计师王萍、董事会秘书李琳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2.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中期票据;3.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名王璞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4.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定于2025年7月29日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 2025-07-04 | [五矿发展|公告解读]标题: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30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由董事长魏涛先生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提名鲁辉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向股东大会提名鲁辉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鲁辉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关于修订的议案》,同意修订《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同意修订《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名称为《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同意修订《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发出。
所有议案均获得8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