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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7-04

[扬杰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3日上午11:00在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路68号公司5号厂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萍女士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公司原计划向韩露等67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及交易双方未能就交易条件达成一致,且预期无法在年内完成交割,为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将另行磋商以现金方式收购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具体交易事项协商一致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审议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07-04

[盛帮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1233 证券简称:盛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9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316%。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99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316%。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6日,因该日为非交易日,故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025年7月7日。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870000股,并于2022年7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5147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926541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76.2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20458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3.71%。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魏立文、赖福龙,两人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9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316%。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99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316%。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名。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2025-07-04

[湖南白银|公告解读]标题: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解读: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2174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77%,首次授予1774万股,预留400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1.92元/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共计120人。预留激励对象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本计划有效期最长60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分三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预留部分解锁安排视授予时间不同而有所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包括扣非加权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增长率、总资产周转率和研发费用增长率,具体目标逐年递增。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员工综合绩效管理办法》评定,考核结果影响解锁比例。 激励对象认购资金自筹,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本计划需经湖南省国资委审核批准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5-07-04

[华电新能|公告解读]标题:主承销商关于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解读: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共有18家投资者参与战略配售,包括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蜀道(四川)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新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这些投资者主要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以及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使用自有资金认购,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 联席主承销商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了核查,确保其符合相关适用规则的要求。本次战略配售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禁止性情形。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认购金额总计约70.86亿元,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至36个月不等。

2025-07-04

[华电新能|公告解读]标题:华电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解读: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议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初始发行股份数量为496,894.4214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2.13%,全部为新股。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571,428.5714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3.70%。 本次发行价格为3.18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13.43倍至15.56倍。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战略配售对象包括与发行人有战略合作关系的大型企业和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等。初步询价后,确定的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419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4,883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01,312,500万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项目建设,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559,187.31万元至1,794,440.15万元。网上、网下申购时间为2025年7月7日。投资者需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2025-07-04

[索菱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进展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进展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2025年3月15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肖行亦所持57,721,990股。截至2025年7月3日,肖行亦持有总计42,721,990股已竞价拍卖成功,其中32,721,990股已登记过户。最新拍卖结果显示,剩余15,000,000股竞价成功,其中何科竞得5,000,000股,上海添亿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竞得10,000,000股,合计成交金额69,359,600元。10,000,000股已于2025年7月2日登记过户。本次权益变动后,肖行亦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52,923,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410%,触及1%的整数倍。肖行亦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拍卖及过户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备查文件包括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布的成交确认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变化名单等。特此公告。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4日。

2025-07-04

[久其软件|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279 证券简称:久其软件 公告编号:2025-028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司董事施瑞丰先生计划自2025年3月25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85733股。截至2025年7月1日,施瑞丰先生已实施完成减持计划。施瑞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885733股,减持均价为6.69元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027%。本次减持前,施瑞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42932股,占总股本比例0.4109%,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85733股;减持后,施瑞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57199股,占总股本比例0.3082%,全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施瑞丰先生本次减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承诺。施瑞丰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4日。

2025-07-04

[*ST元成|公告解读]标题: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ST元成 公告编号:2025-063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北嘉投资持有公司22,957,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占公司总股份的7.05%。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8月3日,北嘉投资所持有的公司16,084,806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94%,将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京东网拍平台进行拍卖公示。本次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68,032,5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89%。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若本次拍卖的全部股份成交过户成功,北嘉投资所持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2,957,000股下降至6,872,19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7.05%下降至2.11%。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25-07-04

[东峰集团|公告解读]标题:东峰集团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解读: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显示,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一致行动人衢州智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受让香港东风投资持有的东峰集团374,884,000股(占总股本20.00%)和185,567,580股(占总股本9.90%)。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衢州智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东峰集团29.90%的股权,成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衢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交易价格为每股3.335元,总价1,869,106,019.3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或合法自筹资金。本次权益变动已获相关国资监管部门批准,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进一步增持或处置计划,也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重大资产重组等具体计划。

2025-07-04

[*ST正平|公告解读]标题:正平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1日、7月2日、7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因审计范围受限等原因,公司2024年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2025年度无法消除相关事项,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同时,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存在违规担保情形,股票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年公司存在为控股股东控制企业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2024年末违规担保余额3500万元,目前已解除。控股子公司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少数股东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4年末资金占用余额1754.9219万元,实际占用资金为1320.9219万元,其余434万元未构成实际占用且连带责任保证已被解除,其他实际被占用资金尚未收回。公司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2025-07-04

[中船应急|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527 证券简称:中船应急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23048 债券简称:应急转债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986,822,2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02627元(含税),共派发现金2,592,399.56元(含税)。因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增至986,902,597股,调整后的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026268元(含税),共派发现金2,592,395.74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1日。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本次权益分派后,“应急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仍为7.06元/股。咨询机构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咨询电话:027-87970446。

2025-07-04

[华电新能|公告解读]标题:华电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

解读: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股票简称为“华电新能”,代码为600930。本次发行数量为496894.421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约为12.13%(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3.18元/股。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48447.2107万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50%。网下发行数量为173913.0607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149068.3000万股(超额配售启用后)。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席主承销商还包括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国泰海通和川财证券。初步询价期间为2025年7月2日9:30-15:00,网下申购时间为2025年7月7日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2025年7月7日9:30-11:30、13:00-15:00。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网站查阅公告全文。

2025-07-04

[湖南白银|公告解读]标题: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7月3日上午9:30在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湖南白银316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由董事长李光梅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第一项为《关于审议的议案》,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4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李光梅、康如龙、赵雄飞、杨阳作为受益人回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项为《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新提案的议案》,因拟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名单,公司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提交至2025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替换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审议通过的原议案。会议还决定审议《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及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项等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4日。

2025-07-04

[湖南白银|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解读: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进行利润分配等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通过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该计划需提交湖南省国资委审核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2025-07-04

[湖南白银|公告解读]标题: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3日在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湖南白银316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吕英翔先生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第一项为关于审核《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认为该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4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文件。第二项为关于审核《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20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所有激励对象必须与公司或子公司具有劳动或聘用关系,预留权益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批授予标准。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还决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10天,并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2025-07-04

[湖南白银|公告解读]标题: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解读: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如下: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且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7月3日。

2025-07-04

[中船应急|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527 证券简称:中船应急 公告编号:2025-032 债券代码:123048 债券简称:应急转债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特别提示: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的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较小,经计算,本次年度权益分派后,“应急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转股价格仍为7.06元/股。 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公开发行了8,189,312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18,931,200元,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5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上市,债券简称“应急转债”,债券代码“123048”。 根据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86,902,5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026268元人民币现金,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共派发现金2,592,395.74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应急转债”本次调整转股价格具体计算方法如下:P1=P0-D=7.06-0.0026268=7.0573732元/股 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则 P1=7.06元/股 因此,“应急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转股价格仍为7.06元/股。特此公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日

2025-07-04

[*ST正平|公告解读]标题:正平股份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正平 公告编号:2025-032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因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存在违规担保情形,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年公司存在为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2024年末违规担保余额3500万元,目前已解除。控股子公司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贵州欣汇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4年末资金占用余额为1754.9219万元,经核查实际占用资金为1320.9219万元,其余434万元未构成实际占用且对应连带责任保证已被解除,目前其他实际被占用的资金尚未收回。 公司采取多项措施解决上述问题,包括筹措资金归还借款、解除连带责任保证、加强内控管理、强化资金管理和担保审批等关键环节的内部控制工作。针对1.9亿元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未按期归还,公司正通过多种方式缓解流动资金压力。公司成立了内控工作小组,全面梳理内部控制情况,完善相关制度流程,强化重点环节管控。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5-07-04

[东峰集团|公告解读]标题: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峰集团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解读: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次权益变动涉及香港东风投资向衢州智尚协议转让其所持东峰集团374,884,000股股份(占总股本20.00%),向衢州智威协议转让185,567,580股股份(占总股本9.90%)。衢州智尚和衢州智威为本次收购设立的投资主体,实际控制人为衢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衢州智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东峰集团29.90%的股权,成为新的控股股东。交易价格为每股3.335元,总价1,869,106,019.30元。双方已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并完成相关审批程序和股份过户手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处置已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并将在过渡期内保持上市公司稳定经营。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进行了详细说明,并作出了相应承诺。

2025-07-04

[*ST春天|公告解读]标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青海春天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解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主要内容包括: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0亿元,同比增长26.36%,营业成本1.97亿元,同比增长137.03%。其中,冬虫夏草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89.78%,但毛利率为-4.87%;酒水毛利率61.54%,同比减少13.65个百分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0.84亿元,同比减少1.11%,实现归母净利润891.81万元,上年同期为-2690.51万元。公司解释了冬虫夏草业务增收不增利、毛利率为负的原因,主要是市场价格下行,前期采购成本较高,导致低品级虫草亏损严重。此外,公司对2024年信用政策变动、应收账款、存货跌价准备、预付款项及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年审会计师核查后认为,公司收入确认、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预付款项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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