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0 | [国投资本|公告解读]标题: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国投资本 公告编号:2025-048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8.90元/股,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8.77元/股,调整起始日为2025年7月17日。
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亿元,不超过4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8.90元/股,回购期限为12个月。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约81203.55万元,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7元(含税)。
根据回购方案及《回购报告书》,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等事项时,将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8.77元/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2亿至4亿元,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计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281万股至456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6%至0.71%。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7-10 | [兄弟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的公告 解读: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钱志达先生递交的《关于减持股份数量触及1%的告知函》。钱志达先生于2025年7月9日、7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
本次权益变动前,钱志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6,835,628股,占总股本23.21%,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3,789,05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193,046,578股。变动后,钱志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2,885,628股,占总股本21.89%,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9,839,05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保持不变。
此次减持符合公司于2025年4月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钱志达先生拟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911,015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1日。 |
2025-07-10 | [立讯精密|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就公司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立讯精密于2019年7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债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8月2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0年2月10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0亿元可转债,期限6年。2020年12月2日,3,000万张可转债在深交所上市,债券简称立讯转债,代码128136。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回售。公司自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7月10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立讯转债”转股价格的70%,且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因此“立讯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律师认为公司可转债已符合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回售条款,公司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7-10 | [伟星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解读: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沈利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沈利勇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及条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拟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沈利勇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8月生,会计学本科学历,具有三十多年的财务管理经验;曾任浙江伟星拉链配件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伟星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伟星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持有公司0.69%的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2.41%的股权。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拟聘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特此公告。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11日。 |
2025-07-10 | [帝欧家居|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解读: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研究并提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主持工作。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战略委员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告董事会。出席人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7-10 | [中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解读: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965.9755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江苏无锡市宜兴环科园氿南路8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电线、电缆制造与销售,光缆制造与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与销售等。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运作规则。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调连续、稳定、合理的分红,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章程还规定了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通知和公告的发布方式,以及公司解散和清算的程序。章程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
2025-07-10 | [安科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解读: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本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主决定、自愿参加的原则,参与对象为公司肿瘤事业部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的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总人数不超过37人。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受让价格为4.38元/股,受让股份总数不超过289.4406万股,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67.75万元。本持股计划存续期为7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分5个解锁期解锁。存续期内由公司自行管理,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及权益处置。本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持股计划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2025-07-10 | [安科生物|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解读: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董事会说明如下: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持股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审议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董事会认为本次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0日。 |
2025-07-10 | [甘李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9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1月10日,公司认购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分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认购金额为2亿元。该理财产品已于2025年7月10日到期赎回,公司共计收回本金2亿元,并收到理财收益218.19万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实际投入金额4亿元,实际收回本金4亿元,实际收益491.89万元,尚未收回本金金额为零。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2亿元,占最近一年净资产的1.81%,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占最近一年净利润的0.80%。目前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为2.5亿元,总理财额度为2.5亿元。特此公告。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1日。 |
2025-07-10 | [ST长园|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上交所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解读: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公司对问询函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各方进行逐项落实。公告主要内容包括:1)公司董事长吴启权控制的珠海市运泰利控股发展有限公司通过第三方占用公司资金,2023年、2024年末占用余额分别为29,426.85万元、26,431.18万元。公司对涉及的7家供应商及其关联方追认为关联方,并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2)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74亿元,同比下降7.22%,归母净利润-9.78亿元,由盈转亏,主要因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下降及计提大额商誉减值。3)公司对珠海运泰利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3,233.66万元,芬兰欧普菲4,984.74万元,金锂科技1,269.87万元。4)长园控股、长园制造连续亏损,主要因子公司亏损及业务起步阶段固定成本高。5)长园天弓因行业需求下降、竞争加剧,对存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等计提资产减值约0.26亿元。6)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5.15亿元,计提坏账准备5.70亿元,其中按单项计提2.33亿元。7)2024年末预付账款余额3.07亿元,同比增长141.16%,主要为新能源项目新增预付材料款。8)公司2024年年报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审计意见,内部控制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已采取多项整改措施,包括更换总裁及财务负责人等。 |
2025-07-10 | [中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解读: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间的沟通,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该制度强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公司需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公司状况,避免误导投资者。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代表公司发言。
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关系,建立稳定的投资者基础,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沟通,如官方网站、互动易平台、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邮箱等,确保沟通顺畅。公司还需定期发布报告,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咨询和诉求,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有效实施。公司还应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确保各部门积极配合,提供所需信息。此外,公司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增强其对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理解。该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
2025-07-10 | [中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研究并提出建议。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占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补足委员人数。
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评价,并将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议事规则方面,公司董事、高管可提出议案,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以现场、视频、电话或其他方式召开,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应有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事务部保存,通过的议案和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出席委员和列席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
2025-07-10 | [中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解读: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股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涵盖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重大事件公告等。公司规定了信息披露的程序,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草拟、审核、通报和发布流程。公司还强调了重大信息的报告、流转、审核和披露程序,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责任。此外,公司建立了保密措施,确保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公司还设立了与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的信息沟通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
2025-07-10 | [中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制度 解读: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定义、职责和任职条件。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能力,且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影响。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应参加培训,确保履职能力。
独立董事的提名由公司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出,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公司与控股股东间的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独立董事有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核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监督。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应制作工作记录。独立董事应对公司经营运作充分了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独立董事因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
2025-07-10 | [中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解读: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对外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根据《公司法》《民法典》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公司对外担保包括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有权拒绝强令担保行为。公司需强化关键环节风险控制,确保担保业务规范,防范或有负债风险,满足信息披露需求,符合国家担保规定。
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未经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担保文件。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需统一管理并经公司批准。公司原则上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担保对象需提供基本资料、财务报告等,公司对担保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特定情况下,公司应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评估风险。担保合同需明确约定担保范围、方式和期限,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应妥善保管担保合同及相关资料,定期检查被担保人财务状况,确保反担保财产安全。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采取措施追偿并披露情况。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的,公司将追究责任。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
2025-07-10 | [中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 解读: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提高经济效益。该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内部审计涵盖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率等方面。审计对象包括公司内部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
公司设立审计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保持独立性并向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履行多项职责,如审阅年度审计计划、监督审计实施、协调内外部审计关系等。审计部负责检查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财务信息、协助反舞弊机制建设等,并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进展。
审计部拥有多种权限,包括要求提供财务资料、检查信息系统、盘点资产等。审计委员会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确保公司运作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按特定程序执行,包括制定审计计划、发送审计通知、实施审计、形成审计报告等。审计档案需妥善保管,未经批准不得销毁。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确保审计质量。该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
2025-07-10 | [中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需遵守法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利润分配、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职权。董事会负责审议和决策公司重大交易、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关联交易等事项,超过一定标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临时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董事应亲自出席,无法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需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组织落实,董事会负责监督执行情况。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2025-07-10 | [中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公司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应履行职责确保会议正常进行。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公司重大事项等。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包括审议利润分配、资本变动、公司债券发行等重大决策。股东会的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需符合股东会职权范围,股东会通知应提前公告并提供充分信息。会议召开时,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参与表决,确保股东权利得到保障。规则还规定了会议记录、决议公告及执行等程序,确保股东会决议的有效性和透明度。 |
2025-07-10 | [中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 解读: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旨在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涵盖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等情形。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多种事项,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开等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公司应防止关联人干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需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条款。决策程序方面,关联董事和股东应回避表决,重大关联交易需聘请专业机构评估或审计。日常关联交易需按规定披露并履行审议程序。制度还规定了关联交易的累计计算和豁免情形。货币单位为人民币,解释权归董事会。 |
2025-07-10 | [中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解读: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旨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内幕信息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未经董事会批准,任何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等重大变化,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及外部相关人员。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及时记录并更新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相关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内幕信息知情人需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违反规定者将受到公司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该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