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0 | [桂冠电力|公告解读]标题: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修订) 解读: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旨在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年报编制、审议与披露程序。规程规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由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分别审阅公司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形成书面意见。委员会需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督促方式、次数和结果。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完成后,委员会应对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提交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决议。委员会在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通过见面沟通方式了解评价,并通知被改聘事务所参会陈述意见。委员会委员及相关涉密人员在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负有保密义务。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各方沟通,为委员会履行职责创造必要条件。本规程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2025-07-10 | [桂冠电力|公告解读]标题: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解读: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公司领导人员行为,优化董事会组成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的拟定,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和董事会秘书。提名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需记载并披露对提名委员会建议的采纳情况。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证券资本部为委员会提供支持,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会议记录由委员签名并保存,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
2025-07-10 | [桂冠电力|公告解读]标题: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解读: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相关人员。制度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原则,包括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等。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快报与实际数据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对于出现重大差错的情况,公司将聘请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及时发布补充和更正公告。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等。情节严重者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7-10 | [佛塑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佛塑科技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三水长丰塑胶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解读: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三水长丰塑胶有限公司100%股权。首次挂牌价拟定为17987.19万元,不低于评估价值。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水长丰注册资本6936.0454万元,主营高档聚氯乙烯、聚苯乙烯薄膜等塑料制品生产销售。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三水长丰经审计净资产为6388.91万元,2024年净利润为-872.54万元。资产评估报告显示,三水长丰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3467.40万元,增值率110.79%。公司持有的三水长丰100%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经营发展。本次交易将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预计影响当期损益约13000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将根据公开挂牌交易结果确定。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7-10 | [佛塑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佛塑科技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5-37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事务所拥有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346名,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37,037.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714.90万元。
项目合伙人郭小军、签字注册会计师樊朝娴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镇涛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诚信记录良好。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82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6万元(含税),与2023年度、2024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聘任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7-10 | [佛塑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佛塑科技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解读: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2024年拥有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34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2人。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37,037.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714.90万元,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2024年8月1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8月1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4年9月3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通过现场交流、电话会议等方式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2025年3月26日,审计监察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等议案。 |
2025-07-10 | [葵花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737 证券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7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陈亮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含子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陈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之承诺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陈亮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治理体系规范,组织梯队配置健全,相关工作有序承接,陈亮先生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对陈亮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备查文件为陈亮先生出具的书面辞职报告。特此公告。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7月 9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2025-07-10 | [宏川智慧|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下属公司化工仓库投入运营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5-074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常熟宏智仓储有限公司近期取得了常熟市交通运输局换发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准予从事提供码头等设施服务,在港区内提供危险货物装卸服务、仓储服务。常熟宏智利用其收购的现有空地扩建化工仓库,本次投入运营的化工仓库5座,总面积达1.00万平方米,位于长三角区域,与毗邻的公司下属公司常熟宏川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形成经营协同、资源共享效应,并与位于长江南北两岸的下属公司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常州宏川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南京宏川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形成有效联动关系,进一步增强了公司仓储业务版图中的长三角区域仓储库的集群效应。截至目前,公司下属公司运营化工仓库面积增加至12.53万平方米,公司的综合服务实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本次投入运营的化工仓库新增产能尚处于起步阶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 |
2025-07-10 | [康达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关联方对全资孙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5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成都康达锦瑞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关联方天津唐控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风范晶樱工业物资供应有限公司,合计增资人民币11666.6667万元。唐控科创增资6666.6667万元,持股40%;风范晶樱增资5000万元,持股30%。康达锦瑞注册资本增至16666.6667万元,公司持股比例降至30%,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唐控科创为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风范晶樱为唐山工控所控股的风范股份之全资子公司,均为公司关联法人。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康达锦瑞成立于2022年8月10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业务包括技术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等。截至2024年底,康达锦瑞资产总额7531.31万元,负债总额3423.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285.17万元。
本次增资旨在满足康达锦瑞运营资金需求,增强资本实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情况。 |
2025-07-10 | [震有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变更主要办公地址和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 解读: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搬迁至新的办公地址,为便于投资者沟通,现公告变更情况。变更后的办公地址为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明凤凰广场2栋2801,邮政编码为518107。投资者联系电话变更为0755-66688531,传真变更为0755-66688502。以上信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公司网址和投资者邮箱保持不变,分别为www.genew.com.cn和ir@genew.com。
此外,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基于此次变更,债权申报的登记地点、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也相应调整为上述变更后的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知悉。
特此公告。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2025-07-10 | [东北制药|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5-052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沈阳东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瑞公司”)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东瑞公司因与谭敏娟等九人请求收购股份纠纷一案,不服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向市中院提起上诉。案件起源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东瑞公司上诉请求包括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并要求被上诉人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市中院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各案件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东瑞公司负担,具体金额分别为94414.12元、39072.94元、68277.65元不等。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鉴于本案尚未履行完毕,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7-10 | [恒盛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规范高效运作,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有效监督。细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阅财务报告并提出意见,督导审计部门检查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
2025-07-10 | [*ST国华|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山东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95%股权及相关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5-056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山东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95%股权及相关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司尚未收到全部交易价款,未完成产权过户手续,交易结果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为优化资产结构,改善现金流,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爱加密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95%股权及债权,挂牌底价分别为20530001元、18477001元和16424001元,最终以15397501元成交,受让方为深圳米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全资子公司已与深圳米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山东网安股权,山东网安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公司将积极推进交易相关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7-10 | [恒盛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金忠财) 解读:本人金忠财,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恒盛能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恒盛能源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恒盛能源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恒盛能源已发行股份1%以上,未在恒盛能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等情形。本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包括恒盛能源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恒盛能源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已通过恒盛能源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承诺在担任恒盛能源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特此声明。声明人:金忠财2025年07月09日。 |
2025-07-10 | [恒盛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焕军) 解读:本人王焕军,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恒盛能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恒盛能源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恒盛能源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恒盛能源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在恒盛能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职称,在会计、审计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本人已经通过恒盛能源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承诺在担任恒盛能源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特此声明。声明人:王焕军2025年07月09日 |
2025-07-10 | [恒盛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解读: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王焕军、金忠财、岳海燕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
被提名人王焕军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职称,在会计、审计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恒盛能源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
2025-07-10 | [恒盛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6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于2025年07月0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新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的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八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和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十项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07月10日。 |
2025-07-10 | [恒盛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岳海燕) 解读:本人岳海燕,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恒盛能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恒盛能源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恒盛能源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恒盛能源已发行股份1%以上,未在持有恒盛能源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未与恒盛能源及其控股股东有重大业务往来等情形。
本人无不良记录,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包括恒盛能源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恒盛能源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恒盛能源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承诺在担任恒盛能源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特此声明。声明人:岳海燕,2025年07月09日。 |
2025-07-10 | [恒盛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解读: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独立董事于友达先生、徐浩先生和周鑫发先生因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相关规定提交辞职信,辞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职务,辞职生效前将继续履职直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公司对三位独立董事在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王焕军先生、金忠财先生和岳海燕女士为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王焕军先生,1977年1月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负责人。金忠财先生,1975年11月出生,中专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岳海燕女士,1978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浙江耀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法务官。三位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2025-07-10 | [卓然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股权资产的公告 解读: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卓然(浙江)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向岱山华丰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卓和(岱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5%股权,交易对价为72300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卓和成立于2024年9月3日,注册资本76148.9697万元,主要资产为卓科注入的相关资产,评估价值为69637.26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6月30日,评估机构为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76011.27万元。交易完成后,卓和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聚焦主营业务,提升核心竞争力。风险提示包括履约风险、市场及政策变化风险以及工商变更手续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交易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