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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7-11

[奥尼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9日,2021年12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证券代码301189。公司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025年7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考核办法》等议案。激励对象为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和外籍员工。激励对象名单将在公司内部公示不少于10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审核并听取公示意见。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尚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本激励计划,公示激励对象名单,自查内幕交易情况,并由董事会办理具体授予事宜。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本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07-11

[川金诺|公告解读]标题:川金诺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解读: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受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定于2025年7月11日下午14:00在昆明市呈贡区乌龙街道办事处七彩云南第壹城1#办公楼55层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刘甍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6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7,582,1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2253%。其中,中小投资者共25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907,0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938%。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7,400,52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9%;反对140,475股,占0.1811%;弃权41,165股,占0.0531%。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725,457股,占90.4756%;反对140,475股,占7.3659%;弃权41,165股,占2.1585%。 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2025-07-11

[西测测试|公告解读]标题: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设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解读: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西测测试参与设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拟与陕西玖沣睿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汇智并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共同投资设立陕西西测汇金并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总出资额为10500万元,其中西测测试认缴5150万元,占49.05%。基金主要用于收购洛阳西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玖沣资本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泽新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基金合伙协议尚未正式签署,存在筹备和募集阶段的不确定性。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西测测试对并购基金不构成控制或重大影响。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必要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07-11

[华脉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华脉科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进行了核查。华脉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51,799,961.60元,截至2025年5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2,280,340.27元。本次拟延期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5G无线网络覆盖射频器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该项目截至2025年5月31日投入进度为24.40%。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项目仍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将继续实施。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后,总投资为7,881.00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5,884.34万元。项目延期两年至2027年7月,主要原因是市场需求不及预期,公司为避免生产设备闲置减缓了产能扩张。未来24个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448.68万元。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07-11

[国晟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解读: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0.94亿元,其中光伏业务收入19.64亿元,同比增长113.12%,毛利率为-0.50%,同比减少16.90个百分点。光伏组件及电池业务收入19.08亿元,同比增长125.03%,毛利率为-0.82%,同比减少14.88个百分点。光伏电站EPC业务收入0.56亿元,同比下滑24.29%,毛利率为10.44%,同比减少32.92个百分点。 园林业务方面,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30亿元,同比增长95.69%,其中园林工程业务收入1.20亿元,同比增长116.14%,毛利率为5.36%,同比增加116.24个百分点。 固定资产方面,2024年计提减值准备3,708.62万元,主要因光伏组件及电池销售毛利率为负,相关资产出现减值迹象。在建工程期末余额2.62亿元,同比增长98.16%。 公司2024年对前期收购的7家光伏业务子公司业绩承诺未达标,国晟能源需补偿12,983.85万元,已支付2,500万元,剩余部分按计划分期支付。公司已采取措施保障业绩补偿款的回收。

2025-07-11

[高测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拟通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交易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交易品种仅限于多晶硅期货。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风险分析指出可能存在市场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操作与技术风险及政策风险。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采取多项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业务合规、安全。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核算处理。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均同意公司开展此项业务。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2025-07-11

[高测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为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存续,不存在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激励计划草案共十四章,涵盖激励计划的目的、管理机构、激励对象确定依据和范围、激励方式、有效期、授予价格、授予与归属条件等内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97人,包括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其他需激励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等特定人员。激励对象不存在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公司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后续需完成内幕信息自查、内部公示、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激励计划尚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后实施。

2025-07-11

[冀中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拟收购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京能锡林郭勒能源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的京能锡林郭勒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解读: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的共同委托,对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京能锡林郭勒能源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最终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京能锡林郭勒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549824.46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438073.42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11751.04万元。经评估,总资产评估价值为575518.10万元,负债评估价值为438073.42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37444.68万元,评估增值25693.64万元,增值率22.99%。 特别事项说明包括:电厂整体项目尚未进行财务决算,相关资产明细可能与后续财务决算不一致;阿巴嘎旗水利局作价出资的土地使用权无法办理产权变更;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资产评估程序受限情况;抵质押、担保及其或有负债事项;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的期后事项;评估结论未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评估结论仅作为股权交易的价值参考依据,有效期为一年,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0日。

2025-07-11

[冀中能源|公告解读]标题:京能锡林郭勒能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解读:京能锡林郭勒能源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度显示,公司注册资本97,074.00万元,由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1%和49%。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力设备采购与供应、电力能源及配套水库筹备建设运营、电力热力销售等。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会计期间为公历年度,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采用权责发生制。金融工具分类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收入确认原则为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政府补助在满足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公司主要税种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末货币资金为41,369,992.51元,应收账款151,654,847.94元,预付款项49,648,538.43元,其他应收款46,061,322.54元。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108,982,900.00元,固定资产期末账面价值4,326,240,235.44元,在建工程期末余额229,002,941.56元。公司不存在重大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关联方交易包括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2025-07-11

[荣晟环保|公告解读]标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解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针对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5.97亿元,同比增长33.46%;有息负债期末余额17.64亿元,同比增长75.52%。2021-2024年,货币资金和短期借款规模逐年升高,四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52.53%和44.70%。2024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14.64亿元,同比增长77.16%,筹资活动现金流出26.61亿元,同比增长391.83%。公司2024年利息收入5730.70万元,利息支出6764.89万元。公司在平湖农商行转账结算资金期初余额11.37亿元,本期增加100.69亿元,本期减少96.78亿元,期末余额15.28亿元。公司持有平湖农商行3.04%的股份,董事长冯荣华兼任平湖农商行董事。公司解释称,货币资金和短期借款规模升高是由于经营性支出流动性需求、项目投资安排、银行授信额度等因素。公司还表示,与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在同一银行开展业务,但未发现货币资金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或其他潜在的限制性安排,也未发现任何形式的资金占用。

2025-07-11

[福立旺|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进行了核查。2022-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9.27亿元、9.92亿元、12.85亿元,同比增长27.58%、6.99%、29.60%。但净利润分别为1.62亿元、0.88亿元、0.55亿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2.23%、28.32%、24.41%,呈逐年下滑趋势。2024年,3C精密金属零部件主要客户收入涨幅较大,电动工具精密金属零部件客户J、C、L收入增长显著,汽车精密金属零部件客户O、P、Q收入增长明显。金刚线母线及黄铜丝业务收入大幅下降,主要受光伏行业周期性下行影响。2024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主要来源于3C精密金属零部件和电动工具精密金属零部件,而金刚线母线业务收入大幅下滑。公司毛利率下滑主要受产品构成变动及光伏行业周期性下行影响。净利润下滑主要因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可转债利息费用增加、光伏行业周期性下行导致商誉减值准备增加及减值准备计提增加。公司产品需求增长及产品线丰富为产能消化提供了保障,生产工艺优化有利于降本增效,新产品研发有望提升盈利能力。公司境外业务收入确认合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收入匹配。2024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3271.56万元,同比增长229.45%。2024年,强芯科技业绩大幅下滑,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08.97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54.99%,财务费用大幅增长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具备足够偿付能力,短期内流动性风险较低。

2025-07-11

[同庆楼|公告解读]标题: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解读: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权益。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每年自查独立性。独立董事应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提名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任期不超过六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知情权和履职支持。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需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并给予适当津贴。该制度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2025-07-11

[同庆楼|公告解读]标题: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解读: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责权限、组织和行为规范,旨在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议事效率,维护股东权益。规则指出,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决策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公司重大事项等。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天(年度)或15天(临时)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提案等。股东会提案需符合法律规定,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规则还规定了股东会的召集、主持、表决、记录等程序,确保会议合法有效。此外,规则明确了股东会决议的执行和信息披露要求,确保决议落实并及时公开。规则自审议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

2025-07-11

[同庆楼|公告解读]标题: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解读: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内容涵盖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公告)。定期报告应在规定期限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数据、重大事件等。临时报告涉及公司经营方针、重大投资、重大合同、重大诉讼等重大事件。公司应通过指定媒体发布信息,不得提前泄露。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平披露。公司还建立了保密制度,确保未公开信息不被泄露。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5-07-11

[同庆楼|公告解读]标题: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解读: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则适用于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提议薪酬计划或分配方案,组织评价职责履行情况及绩效表现,接受高管人员关于考核与薪酬的投诉。委员会提出的董事薪酬计划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即可实施。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2025-07-11

[同庆楼|公告解读]标题: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解读: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投资保值增值。制度涵盖对外投资的定义、原则、审批权限、决策及资产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及审计、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披露等内容。 对外投资包括货币资金、实物及无形资产等形式,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发展战略,规模适度、效益优先原则。公司对外投资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机制,不同额度和类型的交易需经相应层级审议或批准。短期投资指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投资,长期投资指一年以上不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包括新项目投资和已有项目增资。 对外投资程序包括项目评估、可行性分析、审批、实施和监督。长期投资需签订投资合同或协议,并进行严格管理。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及经营管理人员,确保投资保值增值。财务管理方面,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筹措资金、会计记录和核算,定期检查投资情况并计提减值准备。控股子公司需遵守公司财务制度,定期报送财务报表。重大事项需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确保信息披露透明。

2025-07-11

[高测股份|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解读: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7,654,600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0%。首次授予6,850,600股,预留804,000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共计197人。授予价格为每股3.70元。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40%。预留部分若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在披露后授予,则分两次归属,比例均为5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至2027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高于可比公司75分位或60分位。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分为五个等级,对应不同的归属比例。激励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2025-07-11

[同庆楼|公告解读]标题: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解读: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选举董事行为。细则规定,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的情况,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可以集中或分散投票。细则明确了董事候选人提名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被提名人须提交详细资料并作出书面承诺。选举过程中,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每位股东的投票权根据所持股份和待选人数计算。投票程序包括发放选票、注明股份数和最高限额,确保选票有效。当选原则规定,当选董事得票数需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若当选人数不足,将进行多轮选举或在下次股东会补选。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7-11

[高测股份|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解读: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76546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为6850600股,占89.50%,预留部分为804000股,占10.50%。首次授予部分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共4人,获授股票数量分别为崔久华120000股、邢旭160000股、于群82800股。其余6487800股授予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194人,包括管理骨干37人获授2088100股、技术骨干89人获授2860400股、业务骨干68人获授1539300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将在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并按规定程序披露相关信息。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1日。

2025-07-11

[奥尼电子|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解读: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采取股票期权形式,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拟授予激励对象200.00万份股票期权,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2%,行权价格为27.08元/份。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44人,不含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和外籍员工。 激励计划有效期为48个月,分三期行权,比例分别为40%、30%、3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至2027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达到特定标准。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分为五个等级,对应不同可行权比例。激励对象在满足条件后可按比例行权,未达条件的股票期权将被注销。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本激励计划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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