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1 | [康鹏科技|公告解读]标题: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602 证券简称:康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618937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618937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21日(因2025年7月20日为非交易日,故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下一交易日)。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次涉及限售股东数量为1名,为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对应限售股数量共计46189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7月21日起上市流通。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并承诺不利用获配股份取得的股东地位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控制权。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康鹏科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46189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21日。 |
2025-07-11 | [索菱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3713%,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16日。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同意为14名激励对象办理手续,可解除限售数量为320.00万股。
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包括2023年10月至2025年6月期间多次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82.54%,净利润不低于2023年,满足解除限售条件。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4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有所变动,但总股本保持不变。备查文件包括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等。特此公告。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2日。 |
2025-07-11 | [伟测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372 证券简称:伟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6 转债代码:118055 转债简称:伟测转债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7月10日,授予价格为27.97元/股,授予数量为102.1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9%,激励对象为308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予日起最长不超过48个月,归属安排分为三个归属期,分别在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开始,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和30%。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确认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满足授予条件,激励对象名单已公示且无异议。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确认股份支付费用,预计对各期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特此公告。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2日。 |
2025-07-11 | [伟测科技|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解读: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根据名单,此次激励计划涉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共308人,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102.1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10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0.69%。所有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0%。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值得注意的是,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包含1名中国台湾员工及1名外籍员工。此公告由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2日发布。 |
2025-07-11 | [焦作万方|公告解读]标题: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解读: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开曼铝业(三门峡)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披露的预案中已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以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预案披露的重大风险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自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尚未完成。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7-11 | [以岭药业|公告解读]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岭药业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以岭药业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以岭药业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306108798 8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288808798 84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合计91035 1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2070 67万元。2025年5月26日,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对“连花清瘟系列产品产能提升项目”予以结项,终止“连花清瘟胶囊国际注册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1461 6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7月8日,公司曾使用不超过3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5年7月4日归还。本次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 |
2025-07-11 | [航材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航材股份于2023年5月23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9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23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45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81,893,45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8,106,541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认购的战略配售股,涉及股东为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股份数量为1,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该批限售股将于2025年7月21日上市流通。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限售期内不转让所持有的配售股票,限售期满后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减持。
保荐人认为,航材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已严格履行各项承诺,上市流通数量及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人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
2025-07-11 | [洪城环境|公告解读]标题: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不行使“洪城转债”提前赎回权利的核查意见 解读: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洪城环境本次不行使“洪城转债”提前赎回权利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洪城环境于2020年11月20日公开发行了1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亿元,存续期6年,转股起止日期为2021年5月26日至2026年11月19日。根据《募集说明书》,当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可转债。自2025年6月22日至7月11日,公司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2025年7月11日,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洪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自2025年7月12日至2026年7月11日期间,公司均不行使“洪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
2025-07-11 | [倍加洁|公告解读]标题:上海科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上交所《关于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之回复 解读: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之回复:倍加洁集团收购善恩康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52.00%股权,形成商誉9101.28万元。交易对手方承诺善恩康2024年至2026年实现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200万元、1800万元及3000万元,三年累计不低于6000万元。然而,2024年善恩康实现扣非净利润-90.26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公司对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962.00万元。
回复中补充披露了善恩康近三年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价格变动、成本费用、客户、交易金额、回款等情况。2024年,善恩康标准规格菌粉单价下降21.92%,代工产品单价同比下降4.17%,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科拓生物单价下降趋势一致。此外,2024年7月微康生物三期工厂投产,新增益生菌原料产能600吨,导致市场价格大幅下降。行业政策方面,2024年中国益生菌行业的产业政策主要集中在标准完善、监管强化、技术创新和市场引导等方面。评估机构核查后认为,善恩康财务数据真实,收购评估关键参数选取符合当时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
2025-07-11 | [倍加洁|公告解读]标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解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进行了回复。主要内容包括:公司主营口腔清洁护理用品、一次性卫生用品及益生菌制品,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2.99亿元,同比增长21.78%,其中海外业务营收7.84亿元,占营业收入60.35%,毛利率25.44%,较国内高4.81个百分点。海外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5.30%。公司详细列示了国内外主要客户情况,包括交易内容、金额、应收账款余额、信用结算政策等。国内业务毛利率较低主要因市场竞争激烈,海外业务则因销售高端品牌产品价格空间较大。2024年公司收购善恩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2%股权,形成商誉9101.28万元,但善恩康未完成业绩承诺,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962万元。薇美姿实业(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7.11亿元,2024年确认投资收益-870.84万元,计提减值准备1.38亿元。薇美姿涉及股权纠纷诉讼,部分财产被冻结,但不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薇美姿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合理,前期减值计提充分。 |
2025-07-11 | [普源精电|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解读: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2024年2月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购股份用于未来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055,648股,其中704,081股用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351,567股。根据相关规定,已回购至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2024年度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193,752,463股,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77,500,985.20元(含税)。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40元/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34.72元/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5-07-11 | [伟测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伟测科技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202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确定以2025年7月10日为授予日,向308名激励对象授予102.1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7.97元/股。监事会核实并同意授予。公司将在会议召开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文件,并继续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
2025-07-11 | [皖仪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解读: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皖仪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皖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167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830.24万元。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款项支付需要一定周期,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并提高使用效率。2025年7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国新证券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此无异议。 |
2025-07-11 | [康鹏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康鹏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康鹏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387.50万股,于2023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51937.5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3464.6325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472.8675万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涉及限售股东数量为1名,为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对应限售股数量共计46189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将于2025年7月21日起上市流通。自本次上市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并承诺不利用获配股份取得的股东地位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控制权。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461.8937万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21日。保荐机构认为,康鹏科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
2025-07-11 | [银河微电|公告解读]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微电)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银河微电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核查。银河微电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1,401,886.79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车规级半导体器件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已采取多项风险控制措施,确保资金安全。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同意此议案,认为此举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且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
2025-07-11 | [林洋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工商备案) 解读: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零二五年六月修订)旨在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28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7,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11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为2,060,169,156元,经营范围涵盖仪器仪表、电子设备、电力电气设备等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和维护等。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以及股份发行、转让和回购的规定。此外,章程还详细规定了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等内容,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运营的合规性。 |
2025-07-11 | [建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建发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解读: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加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涵盖其名下及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制度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包括离职后半年内、涉嫌违法被调查期间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新增股份按比例计算可转让数量,年内未转让股份计入次年基数。违反规定买入卖出股票的,董事会应收回其收益。
此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个人信息及股份变动情况,并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买卖本公司股份前需通知董事会秘书,减持股份需提前报告并公告减持计划。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
2025-07-11 | [建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建发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解读: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制度强调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确保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公司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包括公司官网、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利用上交所网络基础设施平台,采取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等方式。公司需设立专门的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保证工作时间内畅通,并及时更新信息。公司应积极支持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保障投资者权益。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相关工作。公司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董事会秘书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
2025-07-11 | [建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建发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解读: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负责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实施登记和报送工作。
内幕信息包括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涵盖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等。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及时记录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信息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内幕信息知情人需进行确认。
对于涉及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还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在信息公开前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违反规定者将受到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
2025-07-11 | [XD陕鼓动|公告解读]标题: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解读: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新《公司法》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注册资本由1,725,599,033元变更为1,723,474,492元。同时,调整部分条款表述,增加关于法定代表人、股东权利义务、公司治理结构等内容。
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相关职权,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关于制定并修订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关于2025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57亿元,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年。
关于取消为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因融资方案变动,取消此前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任矿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