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4-19 | [景业智能|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解读: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中核集团下属单位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35,0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预计35,000万元,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预计35,000万元。该事项已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中信证券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
| 2026-04-19 | [奥泰生物|公告解读]标题: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解读: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64,326.69万元,累计投入127,372.63万元,期末余额为1,651.03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0,812.67万元,主要用于募投项目投入及现金管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最高不超过4.8亿元,投资于结构性存款等产品。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金额为87,162.3万元。节余募集资金6,248.95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信息披露合规。 |
| 2026-04-19 | [方邦股份|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解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审核,基于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认为该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本报告仅用于年度报告披露,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
| 2026-04-19 | [方邦股份|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解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准则,审计意见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
| 2026-04-19 | [森特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解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执业准则,审计结果显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
| 2026-04-19 | [天目湖|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报告 解读: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指出,截至评价基准日,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运行良好,信息披露和财务报告真实可靠,运营风险控制合理。 |
| 2026-04-19 | [森特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决定注销147名激励对象合计393.50万份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8名激励对象合计9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1.33元/股调整为11.23元/股,调整原因为公司实施2023年度及2024年度派息。本次注销及回购事项已获得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将依法履行减资程序。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稳定性及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
| 2026-04-19 | [森特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解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
| 2026-04-19 | [康冠科技|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绍彬 解读:黄绍彬作为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内出席全部9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未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情况。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对公司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董事提名、高管聘任、股权激励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2025年10月15日任期届满离任。 |
| 2026-04-19 | [中锐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解读: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刘胜军、郑先弘、郭斌及离任独立董事钱志昂、朱永新在2025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或其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董事均签署了独立性自查报告,确认在2025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 |
| 2026-04-19 | [康冠科技|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绍茂 解读:何绍茂作为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间出席全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议案均投赞成票。任职期间参与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项,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未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合法性作出独立判断,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
| 2026-04-19 | [中荣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解读: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5月11日15:00-16:3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出席人员包括董事长黄焕然、副董事长林海舟、总经理赵成华、独立董事蒋基路、财务负责人赵琪、董事会秘书林贵华。公司已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可通过指定链接或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页面。 |
| 2026-04-19 | [海波重科|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6年4月) 解读: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4月修订,公司注册名称为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位于武汉市江夏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41.3727万元,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海波。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金属结构制造、建设工程施工、船舶制造等。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的职权与议事规则、董事会与监事会的构成及职责、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责任、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条件、对外担保与关联交易的审议权限等内容。公司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
| 2026-04-19 | [海波重科|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解读: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可转债转股,总股本增加13,000股,注册资本由200,400,727元变更为200,413,727元,股份总数相应变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涉及第六条和第二十一条。修订后的章程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
| 2026-04-19 | [海波重科|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文娟) 解读:邓文娟作为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9次、股东会2次,参与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工作,对定期报告、利润分配、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意见,未发现关联交易,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
| 2026-04-19 | [海波重科|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解读: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财政部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企业通过频繁买卖标准仓单赚取差价且不提取实物的,应将其合同视同金融工具,按金融工具准则处理。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出售的,不确认销售收入,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期末持有的标准仓单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初始确认时可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后续不得撤销。本次变更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
| 2026-04-19 | [海波重科|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敏康) 解读:吕敏康作为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行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对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发表意见,未发现关联交易,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及财务报告,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
| 2026-04-19 | [海波重科|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解读: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报告显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建立了涵盖组织架构、资金活动、财务报告等关键领域的内部控制制度。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方面均未发现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范围覆盖公司总部及主要子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 |
| 2026-04-19 | [中锐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解读: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适用对象包括公司全体董事(含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薪酬管理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和激励约束并重原则。独立董事津贴由股东会决议确定,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发放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考核结果挂钩,涉及财务造假等情况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和激励收入。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 2026-04-19 | [中锐股份|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胜军) 解读:刘胜军作为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参与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董事高管任免、薪酬、关联交易等事项,与审计机构及中小投资者保持沟通,未行使特别职权,履职过程中未发现影响独立性情形,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