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3-13 | [太古股份公司A|公告解读]标题:须予披露的交易 - 配售公司所持若干国泰航空股份 解读:太古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019及00087)于2026年3月12日与摩根大通及摩根士丹利订立配售协议,拟通过配售代理以每股11.74港元的价格出售共计153,059,000股国泰航空股份,占已发行国泰航空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约2.52%。配售价较国泰航空股份在配售协议订立日前一个交易日、前五个交易日及前十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分别折让约9.6%、8.0%和9.8%。此次配售事项预计所得款项净额约为17.89亿港元,将用于公司一般营运资金用途。集团预期因本次配售录得约3.65亿港元收益,实际金额将以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最终确定为准。完成配售后,公司对国泰航空的持股比例将由约47.64%降至约45.12%,恢复至国泰航空向Qatar Airways Group进行场外股份回购前的历史水平。配售须满足若干先决条件,且可能被终止,因此交易未必会进行。该事项构成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须予披露交易,需遵守相关申报及公告规定。 |
| 2026-03-13 | [中国铸晨81|公告解读]标题:展示文件 解读:罗申美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对中国铸升81金融有限公司(“公司”)及其子公司(统称“集团”)未经审计的备考财务资料编制工作的保证工作。该备考财务资料仅为说明用途,包括截至2025年6月30日经调整的未经审计备考合并有形净资产,载于公司发布的招股章程第II-1至II-2页。该资料由公司董事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附录D1B第13段及第4章第29段的规定,并参考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布的会计指引第7号‘投资通函中备考财务资料的编制’编制而成。备考财务资料旨在说明供股事项若于2025年6月30日完成,对集团有形净资产的影响。本所依据香港保证业务准则第3420号执行工作,获取合理保证,确认董事已按适用标准适当编制备考财务资料。本所意见认为:备考财务资料已按所述基准恰当编制;该基准与集团会计政策一致;相关调整适用于备考目的。 |
| 2026-03-13 | [中国铸晨81|公告解读]标题:致登记股东 – 通知信函及回条 解读:中国铸晨81金融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10)通知各登记股东,本次公司通讯(包括刊发供股章程)之中、英文版本已分别上载于公司网站(www.irasia.com/listco/hk/810)及香港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公司建议股东查阅电子版本。已选择收取印刷本的股东,随函附上本次公司通讯。如股东无法通过电子邮件接收或浏览电子版本,并希望收取印刷本,须填写并签署随附回条,通过预付邮费信封寄回或电邮至810-ecom@vistra.com。股东有责任提供有效电邮地址,否则将仅以印刷形式收取登载通知及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有关查询可于办公时间致电股份过户登记分处热线(852) 2980 1333。 |
| 2026-03-13 | [中国铸晨81|公告解读]标题:致非登记股东 – 通知信函 解读:中国铸晨81金融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10)通知非登记股东,本次公司通讯(包括刊发供股章程)的中英文版本已分别上载于公司网站(www.irasia.com/listco/hk/810)及香港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公司建议股东查阅网站版本的公司通讯。如股东因任何原因无法接收电子邮件或浏览网页内容,并希望收取本次及未来公司通讯的印刷本,须填写随附的申请表格,签署后通过预付邮资的邮寄标签寄回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或电邮至810-ecom@vistra.com。公司将免费寄送印刷本。作为非登记股东,若希望以电子形式收取公司通讯,应联络持股的银行、经纪、托管商、代理人或HKSCC Nominees Limited等中介机构,并提供电邮地址。只有在中介机构向公司提交有效电邮地址后,方可接收电子版登载通知。否则,公司仅能发送印刷本通知。如有查询,可于办公时间致电(852) 2980 1333联系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
| 2026-03-13 | [中国铸晨81|公告解读]标题:暂定配额通知书 解读:中国铸晨81金融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10)就供股事宜发出暂定配额通知书。本次供股以每持有两(2)股现有股份获发五(5)股供股股份的基准进行,认购价为每股0.102港元,须于接纳时全数缴付。合资格股东须于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下午4时正或之前,将完整填写的暂定配额通知书连同划线支票或银行本票送达过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逾期视为放弃。供股须待包销协议成为无条件且未被终止后方可作实,若条件未达成,供股将不会进行。未缴股款供股股份买卖期间为2026年3月17日至3月24日。若供股未获全数认购,未售出股份将由包销商按补偿安排处理。股份自2026年3月4日起按除权基准买卖。退款或股票预计于2026年4月21日或之前以平邮方式寄送至登记地址。 |
| 2026-03-13 | [中金公司|公告解读]标题:自愿公告 – 于CICC Hong Kong Finance 2016 MTN Limited之一百亿美元担保中期票据计划下后续发行的于2028年到期的2,000,000,000人民币利率为1.90厘的票据 解读:中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3908)自愿发布公告,宣布其全资附属公司CICC Hong Kong Finance 2016 MTN Limited作为发行人,于2026年3月12日与中金香港证券、花旗及渣打银行等联席全球协调人及多家金融机构作为联席账簿管理人和联席牵头经办人订立认购协议,拟根据一百亿美元担保中期票据计划发行本金总额为20亿人民币、年利率1.90%、于2028年到期的票据。票据由中国国际金融(国际)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并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维好协议支持。发行价为票面金额的100%,发行日期为2026年3月19日,到期日为2028年3月19日或相近派息日。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担保人及其子公司现有债务及一般企业用途。票据已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仅向专业投资者上市买卖,预期上市将于2026年3月20日生效。完成认购协议的前提条件尚未确定,股东及投资者应谨慎行事。 |
| 2026-03-13 | [康特隆|公告解读]标题:内幕消息 - 法定偿债书 解读:康特隆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09(2)及13.25(1)(b)條以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項下作出內幕消息公告。於2026年3月12日(交易時段後),本公司接獲由債權人謝凱澄女士的法律顧問發出的法定償債書,要求本公司於送達之日起21日內支付約7,500,000美元的貸款本金及利息。若未能如期償還,債權人可能向法院提交清盤呈請。據董事所知,該債權人亦為執行董事林強先生的貸款融資提供者,並為其持有的P.Grand(BVI) Ltd.股份押記的承押人。除上述關係外,債權人為獨立第三方。本公司正就法定償債書尋求法律意見,評估對營運的影響,並與債權人商討和解方案。公司將適時就相關進展另行公告。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應審慎行事。 |
| 2026-03-13 | [中国铸晨81|公告解读]标题:按于记录日期每持有两(2)股股份获发五(5)股供股股份之基准以非悉数包销基准进行供股 解读:中国铸晨81金融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10)宣布以非悉数包销基准进行供股,基准为于记录日期每持有2股现有股份获发5股供股股份,认购价为每股0.102港元,预计最高集资约5193万港元。供股须待包销协议成为无条件后方可作实,且包销商Goodchamp将包销最多3.81亿股供股股份,约占总数的74.84%。若供股未获全数认购,未获认购股份将通过配售代理尽力向独立承配人配售,剩余部分由Goodchamp包销。供股股份将于联交所上市买卖,并纳入中央结算系统。本次供股无最低认购额,但须经独立股东批准并通过监管审批。 |
| 2026-03-13 | [守益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授出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 解读:本公告由守益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227)发布,内容涉及申请豁免严格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4.41(a)条。此前,公司已于2026年2月2日刊发有关出售事项授出选择权的主要交易公告,并于2026年2月26日发布延迟寄发通函及申请豁免的公告。由于公司及其专业顾问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和最终确定通函所载资料,包括更新债务声明、物业估值报告以及有关集团营运资金充足程度的函件,因此向联交所申请豁免。2026年3月3日,联交所批准该项豁免,条件是公司须于2026年3月26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通函,并通过公告披露豁免详情及理由。董事会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若公司情况有变,联交所有权更改或撤回已授出的豁免。公告日期为2026年3月12日。 |
| 2026-03-13 | [伟思医疗|公告解读]标题: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王志愚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志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2026年2月9日至3月1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02,143股,占总股本的0.63%。本次权益变动后,王志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46.51%减少至45.88%,触及1%比例变动。本次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且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
| 2026-03-13 | [胜宏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解读:胜宏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总额为1,899,999,869.4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76,386,754.11元,已于2025年9月16日到账。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投项目595,158,057.24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288,982,271.75元,其中137,000,000.00元用于现金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签订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闲置资金补流或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
| 2026-03-13 | [胜宏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解读: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国信证券作为保荐人,对该事项无异议。 |
| 2026-03-13 | [胜宏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解读: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因海外销售收入占比较大且部分原材料和设备从境外采购,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40,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明确业务操作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不进行投机性交易。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国信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 |
| 2026-03-13 | [广发证券|公告解读]标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以此为准) 解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30亿元,票面利率2.32%,认购倍数2.45倍。发行时间为2026年2月9日至2月10日,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方式。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获配1.1亿元,兴业证券作为华福证券关联方获配2.1亿元,认购报价公允,程序合规。其他关联方未参与认购。 |
| 2026-03-13 | [*ST正平|公告解读]标题:正平股份关于股票交易的风险提示公告 解读: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6日至3月12日期间出现连续涨停与跌停交替的剧烈波动,已多次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股价波动积累较高交易风险。审计工作尚未完成,预计净资产可能为负,存在退市风险。年审会计师可能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也可能继续被出具非标意见,均可能导致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此外,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未纳入预重整债权申报范围,可能难以消除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公司不排除存在其他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形。矿产资源开采能力不足,采矿权存在被冻结风险。招募重整投资人存在不确定性。 |
| 2026-03-13 | [胜宏科技|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解读: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确认其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76,386,754.1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投项目595,158,057.24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288,982,271.75元,其中部分用于现金管理。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签订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合规,披露及时准确。 |
| 2026-03-13 | [胜宏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解读: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立信具备相应资质,拥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2024年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和职业保险充足,能够覆盖执业风险。近三年虽有被诉案例,但均有生效判决并履行完毕。立信在审计过程中人员配备合理,审计方案科学,质量控制体系完善,独立性与信息安全管理到位,按时出具了客观、完整的审计报告。 |
| 2026-03-13 | [胜宏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解读:胜宏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立信具备专业资质和执业能力,具备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约定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资质进行审查,组织沟通会议,审议年报相关议案,并监督其审计过程。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客观,按时完成审计任务,报告真实、公允、完整。 |
| 2026-03-13 | [胜宏科技|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解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专项报告。经审计,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存在经营性及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涉及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形成原因为材料销售、商品销售、资产销售及往来款。汇总表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与财务报表核对后未发现重大不一致。 |
| 2026-03-13 | [胜宏科技|公告解读]标题: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解读: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上市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存在经营性及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涉及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其中,与惠州市胜宏精密技术有限公司、VICTORY GIANT TECHNOLOGY(THAILAND) CO., LTD.、湖南维胜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维胜科技电路板有限公司、宏兴国际科技有限公司等全资子公司发生资金往来,形成原因为材料销售、商品销售、资产销售及往来款。2025年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195,604.18万元。本表已于2026年3月12日获董事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