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1-14 | [迅策|公告解读]标题:自愿性公告 - 与金涌投资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 解读:深圳迅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317)于2026年1月14日发布自愿性公告,宣布已于2026年1月13日与金涌投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328)订立不具法律约束力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在实时数据基础设施发展、财富管理科技产品创新及商业化、数据基础设施与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领域的投资机会探索等方面开展合作。此外,未来在达成进一步协议后,金涌投资可能向本公司提供业务拓展咨询、投资及财务咨询、现金管理及资产配置等服务。董事会认为该合作有助于公司收入来源多元化,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金涌投资通过全资附属公司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约0.1488%,为独立第三方。战略合作的具体条款尚需进一步协商,正式协议未达成前不具法律约束力。公司将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就后续进展另行公告。 |
| 2026-01-14 | [天立国际控股|公告解读]标题:自愿性公告董事增持本公司股份 解读:天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发布自愿性公告,披露公司执行董事、主席兼行政总裁罗实先生于2026年1月13日在公开市场购买1,700,000股公司普通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08%,平均价格约为每股港币2.85元。此次增持后,罗实先生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共计918,485,569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43.86%(不包括已回购但未注销的13,227,000股及库存股1,800,000股)。此外,罗实先生还持有根据购股权计划授予的30,000,000份购股权,该等购股权尚未行使。罗实先生表示对集团业务前景充满信心,并不排除在未来适当时候进一步增持股份的可能。董事会确认,在本次增持完成后,公司仍维持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的公众持股比例。 |
| 2026-01-14 | [金涌投资|公告解读]标题:自愿公告 - 与迅策之战略合作 解读:金涌投資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328)自願公告與深圳迅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3317)於2026年1月13日訂立不具約束力的戰略合作備忘錄。雙方將探索在實時數據基礎設施與智能投資研究、財富管理科技產品創新與商業化、數據智能與金融科技投資、以及資本市場合作等領域的潛在合作。本集團與迅策將致力推動投資研究、交易及風險管理的數字化轉型,開發SaaS解決方案,並投資於數據基礎設施、人工智能及金融科技創新項目。此外,本公司擬為迅策提供業務發展諮詢、投資財務建議、現金管理及資產配置等服務。董事會認為此次合作有助本集團收入來源多元化,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截至公告日,雙方尚未訂立具法律約束力的正式協議,合作可能不會落實。若達成正式協議,將另行公告。董事會成員包括趙令歡先生(主席)、高子奇先生(首席執行官)等。 |
| 2026-01-14 | [万 科A|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补充通知 解读:根据《关于召开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为稳妥推进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工作,将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相关事项。最终议案及会议时间安排由会议召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前通过公告方式发布补充通知,公告将在原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网站披露。未尽事项仍以原会议通知为准。 |
| 2026-01-14 | [新华百货|公告解读]标题: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 解读: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杭州景祺和厦门联芯美分别转让其所持有的新华百货11,281,564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合计转让22,563,128股,转让价格均为13.00元/股,总价款各为146,660,332.00元。本次权益变动后,物美集团持股比例由36.15%降至26.15%,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不变,合计持股由42.12%降至32.12%。本次转让不涉及股份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权益变动尚需上交所合规性审查及中登公司办理过户登记。 |
| 2026-01-14 | [容百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解读: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要求公司就与宁德时代签署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采购合作协议》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补充披露。协议约定自2026年第一季度至2031年,公司预计向宁德时代供应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约305万吨,总销售金额超1200亿元。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履约能力、协议具体条款、风险因素、内幕交易防控情况及信息披露合规性,并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回复。 |
| 2026-01-14 | [新华百货|公告解读]标题: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2) 解读:厦门联芯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新华百货11,281,564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交易价格为146,660,332.00元。本次权益变动前,厦门联芯美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完成后持股比例为5%。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所涉股份无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本次转让尚需上交所合规性确认及中登公司办理过户登记。 |
| 2026-01-14 | [新华百货|公告解读]标题: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1) 解读:杭州景祺电子信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新华百货11,281,5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交易价格为146,660,332.00元。本次权益变动前,杭州景祺未持有新华百货股份;变动完成后持股比例为5%。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所涉股份无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本次转让尚需上交所合规性确认及中登公司办理过户登记。 |
| 2026-01-14 | [新华百货|公告解读]标题: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公告 解读: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与杭州景祺电子信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厦门联芯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股份各11,281,564股(占总股本5%)协议转让给上述两方,转让价格均为13.00元/股,转让价款各1.4666亿元。本次转让后,物美科技持股比例由36.15%降至26.15%,仍为控股股东。受让方均为新进股东,无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本次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股份过户尚需上交所合规性审查及中登公司办理登记。受让方承诺受让股份后12个月内不减持。 |
| 2026-01-14 | [RAFFLESINTERIOR|公告解读]标题:内幕消息 - 接获投诉信 - 有关郑能欢涉嫌违反中国外汇法规的指控及未经中国政府机关登记即转移中国境内资产的指控 解读:Raffles Interior Limited(股份代号:1376)于2026年1月13日发布内幕消息公告,披露公司于2026年1月3日收到一封匿名投诉信,致送联交所、证监会及本公司。投诉信指控公司执行董事及控股股东郑能欢涉嫌违反中国外汇法规,通过收购鲲元资产有限公司间接转移境内资产,并涉嫌逃税。投诉指出,深圳金溆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于2025年10月9日由郑能欢妻子唐菊娣等人控制的公司转让至目标公司,该转让发生在收购协议签署前不久,可能涉及境内居民向海外实体购买国内资产,但未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办理外汇登记。若未履行登记程序,可能构成规避外汇监管或非法资金跨境转移。公司已就此向中国法律顾问咨询,并要求郑能欢提供合规证明,但截至公告日,郑能欢未提供正面确认或充分材料。董事会认为相关事项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或有损失,将由独立董事委员会进行独立调查。公司将适时披露后续进展。 |
| 2026-01-14 | [中远海控|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解读: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会议批准公司附属公司订造12艘18000TEU型LNG双燃料动力新船项目,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时批准附属公司订造6艘3000TEU型新船项目,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还审议通过修订《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辦法》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此外,会议同意肖俊光先生辞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其继续担任董事会秘书;聘任钱明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之日止,该项议案亦获全票通过。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
| 2026-01-14 | [中远海控|公告解读]标题:关连交易 - 建造6艘船舶 解读:于2026年1月13日,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中远资产管理作为买方,与舟山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建造商)签订六份造船合约,订造6艘3,000 TEU型集装箱船。每艘船舶代价为人民币3.3亿元,总价格为人民币19.8亿元(约22亿港元)。该交易构成关连交易,因中远海运持有舟山重工100%股权,且中远海运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本次交易(按独立基准计算)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与过往交易合并计算后超过5%但低于25%,须遵守申报、年度审核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船舶预计于2028年6月至12月间交付,付款按建造进度分五期支付,延迟交付或技术规格不符将扣减违约赔偿金。董事会认为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
| 2026-01-14 | [纷美包装|公告解读]标题:致非登记持有人之通知信函及申请表格 - 刊发通函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解读:紛美包裝有限公司(股份代號:468)通知非登記持有人,本次公司通訊(包括通函及股東特別大會通告)之中英文版本已上載至公司網站 www.greatviewpack.com 及香港交易所網站 www.hkexnews.hk。公司建議查閱網站版本。如因技術困難無法接收電子版本,可填妥隨附申請表格並寄回或電郵至指定地址,以免費索取本次及未來公司通訊的印刷本。選擇收取印刷本後,此安排將持續有效至下一個財政年度結束或另行書面通知為止。非登記持有人如欲以電子方式接收通訊,須通過持股的中介機構(如銀行、經紀或HKSCC Nominees Limited)提供有效電郵地址。若未向中介機構提供電郵地址,公司僅能以印刷形式發送登載通知。查詢可致電股份過戶登記分處熱線(852) 2980 1333。 |
| 2026-01-14 | [经发物业|公告解读]标题:就临时股东大会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期间 解读:西安经发物业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将于2026年1月30日举行两场临时股东大会。第一场于上午十时正召开,审议有关收购及租赁物业及停车位的重大及关连交易;第二场于上午十时三十分召开,审议重续先前物业管理服务总框架协议及食品供应总框架协议的持续关连交易。相关通函及股东大会通告将于2026年1月14日向股东发出。为确定有权出席并投票的股东资格,公司将于2026年1月27日至1月30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记录日期为2026年1月30日。股东须于2026年1月26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股份过户文件送交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完成登记。 |
| 2026-01-14 | [中远海控|公告解读]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 建造12艘船舶 解读:中遠海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於2026年1月13日宣布,其全資附屬公司中遠資產管理與江南造船及中國船舶工業訂立12份造船合約,建造12艘18,000TEU型LNG雙燃料動力貨櫃船舶。每艘船舶代價為人民幣13.99億元,總價為人民幣167.88億元(約186.71億港元)。該交易構成須予披露交易,因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須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章的申報及公告規定。付款將按建造進度分六期支付,前五期共計50%,第六期於交付時支付剩餘50%,並可根據延遲交付或技術規格不符情況扣減違約賠償金。船舶預計於2028至2029年間交付。本集團擬透過外部融資支付不超過60%合約價款,其餘由內部資源撥付。董事會認為交易條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 |
| 2026-01-14 | [纷美包装|公告解读]标题:致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及回条 - 刊发通函、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 解读:纷美包装有限公司(股份代号:468)通知各登记股东,有关刊发通函、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的公司通讯(“本次公司通讯”)之中英文版本已分别上载于公司网站(www.greatviewpack.com)及香港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公司建议股东查阅电子版本。如已选择收取印刷本,本次公司通讯将随函附上。未能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或希望继续收取印刷本的股东,可填写并签署随附回条,通过预付邮费标签邮寄或电邮至468-ecom@vistra.com提交申请,公司将免费寄送印刷本。股东须提供有效电邮地址以接收电子通知,否则公司将仅以印刷形式发送相关通讯。如有查询,可于工作日致电股份过户登记分处热线(852) 2980 1333。 |
| 2026-01-14 | [一脉阳光|公告解读]标题:章程 解读:江西一脉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1月13日修订并生效,原章程自动失效。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106.1832万元,总股本401,061,832股,均为普通股。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发行H股17,816,000股。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会组成与职责、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规定、对外担保审批权限等内容。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名。公司设审计、提名、薪酬等专门委员会。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程序,以及通知和公告方式。 |
| 2026-01-14 | [汇财金融投资|公告解读]标题: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50A(2) 条及第17.50(2)(h) 条作出之公告 解读:本公告由匯財金融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7.50A(2)條及第17.50(2)(h)條作出。公告提及聯交所於2026年1月13日發布的紀律行動聲明,其中涉及星悅康旅及中國奧園的相關董事,包括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洪嘉禧先生。洪先生因未能促使星悅康旅及中國奧園設立足夠的內部監控措施,被裁定違反上市規則第3.08條,須完成26小時合規培訓。董事會(除洪先生外)審視後認為,該事件不涉及洪先生的誠實、欺詐或職業操守問題,亦不影響其履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職責的能力,確認其仍適合擔任現職。該事件與本公司及其餘董事無關,不會影響本集團業務運作。洪先生確認無其他需披露的事宜。 |
| 2026-01-14 | [纷美包装|公告解读]标题:适用于股东特别大会的代表委任表格 解读:本文件为纷美包装有限公司(Greatview Aseptic Packaging Company Limited)发布的股东特别大会代表委任表格。主要内容包括两项普通决议案:第一项为考虑根据公司章程第152(2)条罢免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核数师的职务,并授权董事会及其董事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使罢免生效;第二项为在第一项决议通过后,考虑委任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新任核数师,任期至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同时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士办理委任相关手续,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该特别大会将于2026年1月30日上午十一时在中国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4号A1区4门2层公司总部七号会议室举行。代表委任表格须于大会召开不少于48小时前送达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方可生效。 |
| 2026-01-14 | [大唐西市|公告解读]标题:业务发展最新情况 - 有关数字化协作之合作备忘录 解读:大唐西市丝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20)于2026年1月13日发布公告,宣布其全资附属公司与陕西灵境拓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订立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基于‘文化、艺术与科技融合’的理念,在业务与股权投资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大唐西市附属公司拟利用拓扑数字科技在扩增现实(AR)技术领域的专长,打造文化与AR结合的沉浸式体验,复原历史文化场景,推动‘文化+科技+数字+产业+金融’商业模式升级,并向公众提供AR体验服务。拓扑数字科技则将借助大唐西市附属公司在文化艺术领域经验及国际平台资源,进行产品开发与市场推广,促进产业合作项目落地。拓扑数字科技为中国注册企业,专注于AR技术与文化融合,已与多家运营商签约,技术应用于超200个运营地点。本次合作尚需签订正式协议方可落实,目前谅解备忘录除保密条款外无法律约束力。董事会确认对方为独立第三方。集团主营业务包括物业投资发展、拍卖及艺术品业务、贸易商务。潜在合作有望提升客户体验与集团竞争力。双方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合作可能不会进行。公司将适时根据上市规则进一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