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11-05 | [银河磁体|公告解读]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127 证券简称:银河磁体 公告编号:2024-019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4年 11月 1日、11月 4日、11月 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本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本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经核查,本公司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4年 10月 24日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没有需要更正或补充之处。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 2024-11-05 | [光力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解读: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 2024年 2月 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使用完毕,未使用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元/股。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434,9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1%。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7.4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2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1,964,704.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2024-11-05 | [诚达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1201 证券简称:诚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5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月 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8.00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244,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10%,最高成交价为 22.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63元/股,交易总金额为 57,061,614.15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中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2024-11-05 | [新媒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解读: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4年 8月 23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9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鉴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4年 9月 30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8.20元/股(含)。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24%,最高成交价为 43.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1.5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095,468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2024-11-05 | [中文在线|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解读:中文在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 8月 12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人民币 2,000万元-3,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A股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元/股(含),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26元/股计算,预计回购数量为 76.9231万股-115.3846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1%-0.16%,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171,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605%,最高成交价为 18.5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63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20,045,683.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2024-11-05 | [莱茵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解读: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166,证券简称:莱茵生物)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并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3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7,992,0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最高成交价7.00元/股,最低成交价5.9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9,955,093.26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2024-11-05 | [平煤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平煤股份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解读: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10 月 30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
1.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量:1,091,731,247 股,占总股本比例:44.11%
2.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持股数量:82,508,738 股,占总股本比例:3.33%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数量:33,267,087 股,占总股本比例:1.34%
4.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数量:31,761,092 股,占总股本比例:1.28%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数量:31,716,990 股,占总股本比例:1.28%
6. 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安 2 号伊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数量:30,021,500 股,占总股本比例:1.21%
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数量:29,518,998 股,占总股本比例:1.19%
8.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28,440,182 股,占总股本比例:1.15%
9.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 沪,持股数量:24,351,594 股,占总股本比例:0.98%
1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宏观择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数量:23,444,131 股,占总股本比例:0.95%
注:“占总股本比例”以截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2,475,146,292 股进行计算。
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
1.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量:1,091,731,247 股,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44.21%
2.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持股数量:82,508,738 股,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3.34%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数量:33,267,087 股,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1.35%
4.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数量:31,761,092 股,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1.29%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数量:31,716,990 股,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1.28%
6. 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安 2 号伊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数量:30,021,500 股,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1.22%
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数量:29,518,998 股,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1.20%
8.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28,440,182 股,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1.15%
9.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 沪,持股数量:24,351,594 股,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0.99%
1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宏观择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数量:23,444,131 股,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0.95%
注:“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以截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69,348,492 股进行计算。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6 日 |
| 2024-11-05 | [良信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3%的进展公告 解读:截至 2024年 11月 4日,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3,83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12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8.20元/股,最低价为 5.5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6,586,525.96元(含交易费用)。其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8,618,800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 25,218,100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
| 2024-11-05 | [仕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1030 证券简称:仕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4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于 2023年 11月 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股份总数量不低于 68.4462万股,不超过 136.8924万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4,000万元且不超过 8,000万元。公司于 2024年 5月 28日实施了权益分派,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58.44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41.56元/股(含)。
截至 2024年 11月 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134,41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6%,最高成交价为 58.0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0.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0,988,216.32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134,41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6%,回购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特此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5日 |
| 2024-11-05 | [世运电路|公告解读]标题:世运电路关于提前赎回“世运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世运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世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世运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公司已于2024年 10月 29日披露了《世运电路关于提前赎回“世运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号),公司将尽快披露《世运电路关于实施“世运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
投资者所持“世运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7.59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公司特别提醒“世运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以避免可能面临的投资损失。
自 2024年 9月 27日至 2024年 10月 28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17.59元/股的 130%(即 22.87元/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世运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如投资者持有的“世运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特提醒“世运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注意投资风险。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0-8911371
特此公告。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 11月 6日 |
| 2024-11-05 | [鸿路钢构|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暂不向下修正鸿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4-070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鸿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2.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3. 转股价格:人民币 32.44元/股
4. 转股期限:2021年 4月 15日至 2026年 10月 8日
5. 自 2024年 10月 16日至 2024年 11月 5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32.44元/股)的情形,已触发“鸿路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6. 2024年 11月 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向下修正“鸿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鸿路转债”转股价格。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次一交易日(即 2024年11月 6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鸿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鸿路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1.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83号”文核准,安徽鸿路 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10月 9日公开发行了 1,8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总额 18.80亿元,期限六年。
2.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971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1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鸿路转债”,债券代码“128134”。
3.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 10月 15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 4月 15日)起至债券到期日(2026年 10月 8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4.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鸿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43.74元/股。2021年 6月 2日,公司实施 2020年度权益分派,同时,公司可转债鸿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 43.74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 43.51元,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年 6月 9日起生效。2022年 6月 8日,公司实施 2021年度权益分派,同时,公司可转债鸿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 43.51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 33.22元,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6月 15日起生效。2023年 6月 7日,公司实施 2022年度权益分派,同时,公司可转债鸿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 33.22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 32.96元,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6月 14日起生效。2024年 5月 14日,公司实施 2023年度权益分派,同时,公司可转债鸿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 32.96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 32.44元,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5月 21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 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 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 2024年 11月 5日,公司股票在连续 30个交易日中已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已触发“鸿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鉴于近期公司股价受到宏观环境、市场调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基本情况、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向下修正“鸿路转债”转股价格;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首个交易日(即2024年 11月 6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鸿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鸿路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六日 |
| 2024-11-05 | [甘肃能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791 证券简称:甘肃能源 公告编号:2024-82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投集团”)发行的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甘电 E1”),于 2022年 5月 25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为 2022年 5月 25日起至 2024年 11月 23日止。截至 2024年10月 8日,电投集团“21甘电 E1”可交换债券持有人累计换股 66,296,193股。
2024年 11月 5日,公司收到电投集团《关于 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1%的通知》,电投集团“21甘电 E1”持有人已于 2024年 10月 9日至 2024年 11月 4日完成换股 16,481,9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股数 78,403.5534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48.99%
本次变动后:股数 76,755.360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47.96%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6日 |
| 2024-11-05 | [欣旺达|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解读: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原审议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28名激励对象申请离职,公司将对授予该激励对象合计 20.6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4年 11月 5日全部办理完成,本次注销不影响公司股本,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
| 2024-11-05 | [透景生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24-071
特别提示:
1、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透景生命”)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涉及 2人,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112,500份。其中,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透景 JLC1)22,500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透景 JLC2)90,000份。
2、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 2人,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共计22,5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163,044,441股的 0.0138%。其中,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4.18元/股,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0.80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总金额为 258,210元。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全部办理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和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4、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63,044,441股减少至 163,021,941股。
一、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4年 8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名已不符合激励资格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和回购注销,本次涉及注销的股票期权共计 112,500份(包含 22,500份透景 JLC1、90,000份透景 JLC2),涉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2,5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总金额为 258,210元,回购资金的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完成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年 10月 1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432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为:截至 2024年 10月 11日止,公司已支付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出资合计人民币 258,210.00元,其中减少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22,500.00元,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235,710.00元。公司本次减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3,044,441.00元,股本为人民币 163,044,441.00元。截至 2024年10月 11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3,021,941.00元,股本为人民币 163,021,941.00元。
三、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股)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5,314,975 15.54% -22,500 25,292,475 15.53%
高管锁定股 24,565,275 15.07% - 24,565,275 15.07%
股权激励限售股 772,200 0.47% -22,500 749,700 0.4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7,706,966 84.46% - 137,706,966 84.47%
三、总股本 163,044,441 100.00% -22,500 163,021,941 100.00%
注:1、上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若出现分项数合计与总数出现差异,均因为四舍五入存在尾差造成;
2、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四、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注销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63,044,441股减少至 163,021,941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 163,044,441元减少至 163,021,941元。公司正在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五、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股权分布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影响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
| 2024-11-05 | [瑞芯微|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解读: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31,500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上述股票期权注销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6日 |
| 2024-11-05 | [中原高速|公告解读]标题: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4-062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下午 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网址: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j9TRgXRjc4或通过公司邮箱zygs600020@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0日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12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网址: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王铁军先生,独立董事马书龙先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亚子女士,党委委员、财务总监王立雪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 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j9TRgXRjc4进入参与互动交流,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j9TRgXRjc4或通过公司邮箱zygs600020@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全召、王妍妍
电话:0371-67717696、0371-67717695
邮箱:zygs600020@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 |
| 2024-11-05 | [鑫科材料|公告解读]标题:鑫科材料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高速铜连接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框架协议)实施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2024-061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高速铜连接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框架协议)实施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拓鑫智连(三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鑫智连”)
● 投资金额:拓鑫智连注册资本 1,200万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鑫梓能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梓能科”)出资 500万元,持股比例41.66%;新拓智芯(三台)电子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拓智芯”)出资 460万元,持股比例 38.33%;硅与光子(四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与光子”)出资 240万元,持股比例 20%。
●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况
1、2024年 9月 27日,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召开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高速铜连接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2、2024年 11月 4日,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鑫科材料指定全资子公司鑫梓能科与硅与光子、新拓智芯共同签订《出资协议书》,各方就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拓鑫智连(三台)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高速铜连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事宜达成一致。
3、2024年 11月 4日拓鑫智连(三台)科技有限公司完成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4、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重新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概况
(一)参股标的公司概况
1、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拓鑫智连(三台)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潼川镇梓州产城新区创新科技孵化园 9幢1-1
法定代表人:纽松
注册资本:1,2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线、电缆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合作各方出资情况
拓鑫智连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0万元,鑫梓能科以货币方式出资 500万元,持股比例 41.66%;硅与光子以货币方式出资 240万元,持股比例 20%;新拓智芯以货币方式出资 460万元,持股比例 38.33%。
3、参股公司组织管理安排
拓鑫智连设董事会,成员为 3人,合资各方分别委派 1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鑫梓能科委派人员担任。总经理一名,由硅与光子委派人员担任,财务负责人由鑫梓能科委派。监事 1名,由拓鑫智连职工代表担任。
4、参股公司无形资产权属安排
在拓鑫智连存续期间,由公司与股东委派人员共同开发及股东委派人员在公司工作期间使用公司的资源条件所开发的技术或研发的专利等无形资产,均为公司职务发明和商业秘密,其知识产权均属公司。
(二)合作各方基本情况
1、四川鑫梓能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四川鑫梓能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三台工业园区梓州产城新区潼川大道
法定代表人:钱叶富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新拓智芯(三台)电子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新拓智芯(三台)电子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梓州产城新区创新科技孵化园 1幢 1—7
法定代表人:李江
注册资本:人民币 46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硅与光子(四川)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硅与光子(四川)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涪金路 389号 5G科技园 8栋 501-503
法定代表人:Gary Wallace Koelsch
注册资本:3,500万美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光纤制造;光纤销售;光缆制造;光缆销售;技术进出口;网络技术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三)投资项目概况
随着数据中心、高性能计算以及大数据分析等领域的快速发展,对高速数据传输的需求日益增加。ACC/AEC高速连接技术因其高速、低延迟、高可靠性及成本效益等优势,在这些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本项目即是为满足上述市场发展而进行的投资。具体如下:
1、项目名称:ACC/AEC高速铜连接(一期)
2、投资金额及来源:本项目建设投资 6,740万元,其中:厂房建设 1,400万元,设备投资 3,200万元,其它辅助设施投资 140万元,达产流动资金 2,000万元。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3、建设内容与规模:在四川省三台县建设 2条 800G(ACC/AEC)高速铜连接生产线,1条 1.6T(ACC/AEC)高速铜连接生产线,年产 24万根 ACC/AEC通信高速铜连接。
4、项目建设期:12个月
5、项目达产后预计实现销售收入 54,240万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所涉项目尚在项目立项、环评以及设备采购交流阶段;目前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和支付安排等事项。
四、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资金安排将根据项目实施过程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实施内容、实施进度与实施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次投资项目建设尚需一定的时间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4、本次投资项目概况中有关投资金额、建设规模、建设周期等是基于目前情况并结合市场环境拟定的初步规划,均为预估数,相关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5、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6日 |
| 2024-11-05 | [淮河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047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2024年 10月 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6),并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提问预征集”栏目及公司邮箱 hhny575@163.com 提前征集投资者所关注的问题。2024年 11月 5日上午 9:00-10:00,公司董事长周涛先生,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马进华先生,独立董事卓敏女士,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卢刚先生出席了本次说明会,针对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他重大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二、本次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答复情况
1. 容量电价政策已经出台,请介绍一下公司已经收到和未来将收到容量电费情况?
-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全资及控股电厂累计容量电费收入为 23003.25万元。今年四季度,在没有考核的前提下,公司容量电费收入预计为 7667.6万元。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全资及控股电厂累计容量电费收入为23003.25万元,请问该收入在三季度合并利润表中已归入营业收入?
公司容量电费收入已计入合并利润表营业收入中。
三季报披露的上网电价为 460.18元/兆瓦时,请问是否已计入容量电价的影响?
公司 2024年三季报披露的上网电价系综合上网电价,已包含容量电价。
潘三电厂预计何时关停,拟计提的减值准备大概有多少?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 2022-2025年煤电行业先立后改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第一批)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2〕85号),公司所属的潘三电厂#1、#2机组已列入《2022-2025年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机组清单(第一批)》;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关停拆除上述煤电机组的通知。公司后续如果收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关于潘三电厂关停的通知,将依法依规做好关停处置及资产计提等工作。
上市公司研发费用自 2021年起持续大幅增加,并对上市公司利润产生较大影响,请问该研发费用主要投向以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研发项目主要由控股子公司淮沪煤电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淮河能源淮南潘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开发。截至今年 9月底,公司研发项目共发生研发费用 2.22亿元,全年研发费用具体金额,请您届时关注公司 2024年年报。
2024年第三季度八千多万元的研发费用是否真实?
公司披露的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与淮沪电力有限公司作比较,淮沪煤电有限公司效益相差太多,请问主要受哪些因素影响所致?
公司参股公司淮沪电力有限公司所属的田集电厂二期为2×70万千瓦的超超临界机组,而控股子公司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田集电厂一期为2×63万千瓦的超临界机组,超临界机组与超超临界机组在发电效能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丁集矿安全改建及二水平延深工程项目作为公司重点工程项目,对矿井产能整体接续、推动煤电一体化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即将建成,请问对明年丁集矿的业绩提升有哪些方面的重大改善?未来 1/3焦煤的占比如何?
2025年随着丁集矿安全改建及二水平延深工程部分工程建成投入使用,第二回风井形成,能够彻底解决矿井通风困难,提高通风安全性;第二副井提升系统形成,能够增强矿井辅助提升能力,提升矿井排矸效率,提高矿井原煤煤质,增加效益。丁集矿产出煤炭以动力煤为主。
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是否重组?上市公司最近是否有重组项目?
公司目前未知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是否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计划,公司目前也暂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项目;但是,按照淮南矿业集团2016年重组时所作出的公开市场承诺,其目前在建或拟建的潘集电厂二期、谢桥电厂、洛河电厂四期及后期煤电项目,在具备投产运营条件后也将注入上市公司。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煤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并依规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事项
关于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感谢各位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在此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欢迎广大投资者继续通过投资者电话、上证 e互动平台等方式与公司互动交流。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6日 |
| 2024-11-05 | [市北高新|公告解读]标题:市北高新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市北 B股 公告编码:临 2024-050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监事会于 2024年 11月 4 日收到监事成佳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成佳女士因工作调整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监事职务。鉴于成佳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成佳女士的辞职自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成佳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
成佳女士在任职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规范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成佳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六日 |
| 2024-11-05 | [市北高新|公告解读]标题:市北高新关于参加2024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三季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市北 B股 公告编码:临 2024-049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4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三季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3日15:00至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13日15:00前,通过公司邮箱zhengquan@shibei.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了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三季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13日15:00至16:30参加“2024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三季报集体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将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三季度的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3日15:00至16:30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 召开网址:“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 董事、总经理:马慧民先生
- 独立董事:何万篷先生、黄钟伟先生、毛玲玲女士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胡申先生
- 财务总监:李炜勇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 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13日15:00至16:3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s://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通过文字互动通道,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13日15:00前,通过公司邮箱zhengquan@shibei.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 联系人:胡申 姚挺
- 联系电话:021-66528130
- 联系传真:021-56770134
- 联系邮箱:zhengquan@shibe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