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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1-03

[九丰能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0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部分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的定向可转债简称为“九丰定 01”,转债代码为“110815”,挂牌转让日期为2025年1月9日。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数量为2,819,730张,面值为100元/张。 一、本次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的定向可转债概况: 2022年11月10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森泰能源100%股权。2022年12月29日,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10,799,973张可转债完成登记,发行总额为1,079,997,300元。 二、锁定期安排: 根据业绩承诺履行情况及锁定期安排,相关可转债持有人通过公司本次购买资产取得的法定锁定期为12个月的可转债可按30%比例解除锁定。 三、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挂牌转让情况: 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数量为2,819,730张,面值为100元/张,挂牌转让日期为2025年1月9日。 四、中介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部分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2025-01-03

[中国核建|公告解读]标题:中国核建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5-001 重要内容提示: 累计转股情况:自2019年10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人民币1,018,000元核建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累计转股数量为105,539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40%。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人民币142,000元核建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转股数量15,552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6%。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2,995,232,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660%。 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公开发行29,962,5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99,625万元,期限6年。自2019年10月14日起可转换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9.93元/股。多次因利润分配、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等原因调整转股价格,最新转股价格为9.12元/股。 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人民币142,000元核建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转股数量为15,552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2,995,232,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660%。总股本由3,011,535,118股增至3,011,550,670股。

2025-01-03

[甬矽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docx

解读: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1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重要内容提示: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为2024/10/29;实施期限为2024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27日;预计回购金额为7,000万元至9,000万元;回购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及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已回购股数为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累计已回购金额为0万元,实际回购价格区间为0元/股至0元/股。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方案,同意使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32.44元/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时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01-03

[甬矽电子|公告解读]标题: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齐鑫炜邦)

解读: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海宁齐鑫炜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经营场所位于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齐鑫炜邦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甬矽电子股份,并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归属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最终持股比例降至5.00%。 变动详情如下:齐鑫炜邦于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2月7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4,076,800股,占当时总股本的1%,持股比例降至6.11%;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29日再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600,000股,持股比例降至5.72%;2024年6月14日,因股权激励归属,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稀释至5.71%;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2,902,580股,持股比例降至5.00%。 齐鑫炜邦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截至报告书签署日,齐鑫炜邦暂未有任何明确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票。

2025-01-03

[甬矽电子|公告解读]标题:2025-002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且变动至5%暨减持结果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2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且变动至5%暨减持结果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海宁齐鑫炜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齐鑫炜邦”)持有公司股份23,32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1%。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3年11月16日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齐鑫炜邦计划自2024年12月5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02,580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1%。 截至2025年1月3日,齐鑫炜邦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902,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减持总金额为104,367,855.82元。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齐鑫炜邦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0,420,6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正常权益变动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5-01-03

[新集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新集能源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5-001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煤”)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不高于人民币5亿元,且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中煤持有公司股份785,292,157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0.31%。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资金来源为中国中煤自有资金及银行专项贷款资金,其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专项贷款支持,期限3年。 中国中煤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01-03

[招商港口|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 B 公告编号:2025-001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18日、10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31.50元/股,资金总额不低于19,500万元且不超过38,900万元,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470,4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9%,最高成交价为20.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0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50,559,789.14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未在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回购股份,且符合其他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01-03

[新宝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

解读: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5)004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8,000万元—10,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22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63.6364万股—454.5455万股,约占总股本的0.4479%—0.5599%。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若三年内未实施,未使用部分将注销。 本次回购方案已获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存在因股价持续超出价格上限、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通过、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风险,可能导致回购无法顺利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约153.54亿元,货币资金约30.21亿元,净资产约79.94亿元,资产负债率47.14%。回购不会对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改变上市公司地位或导致控制权变化。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回购不会损害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2025-01-03

[恒逸石化|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恒逸转债”回售期间暂停转股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127022 债券简称:恒逸转债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7022 债券简称:恒逸转债 转股起止时间:2021年4月22日至2026年10月15日 暂停转股时间: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7日 恢复转股时间:2025年2月10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2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11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恒逸转债”,债券代码“127022”。 (三)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2021年4月22日起至2026年10月15日止。 二、可转债暂停转股情况 公司的股票自2024年11月22日至2025年1月3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恒逸转债”(转股价格9.20元/股)的70%,且“恒逸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恒逸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根据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恒逸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即自2025年1月24日开始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至2025年2月7日止。自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2025年2月10日)起,“恒逸转债”恢复转股。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

2025-01-03

[新宝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5)003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拟回购金额为8,000万元—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2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63.6364万股—454.5455万股,约占总股本的0.4479%—0.5599%。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未能在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暂未有增减持计划。 特别风险提示:回购方案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价格上限、股权激励方案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通过、回购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风险,可能导致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01-03

[西南证券|公告解读]标题: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西南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02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控股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渝富资本)于2024年12月28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渝富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5年1月1日披露《收购报告书摘要》。本次变动后,渝富资本不再持有公司股权,渝富控股直接持有29.51%股权,成为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31.42%股权,实际控制人仍为重庆市国资委。本次变动尚需证监会核准及上交所合规确认。 渝富控股于2025年1月2日与重庆市国资委、机电控股、轻纺集团签署《托管协议》,将持有的轻纺集团80%股权托管给机电控股,托管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解除或终止之日。托管期间,渝富控股、渝富资本、轻纺集团将遵守大股东减持等监管规定。托管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托管尚需履行经营者集中审查等手续,具有不确定性。托管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托管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01-03

[嘉事堂|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解读:股票代码:002462 股票简称:嘉事堂 公告编号:2025-01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光大集团)将所持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嘉事堂)14.12%股份及中国光大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光大健康)100%股份划转给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光大实业)。变动完成后,嘉事堂控股股东仍为光大健康,实际控制人仍为光大集团。 2024年11月29日,光大集团与光大实业签署《股权划转暨增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日披露的《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3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大集团已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提交材料进行梳理与核对,待办理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手续后,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

2025-01-03

[登康口腔|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东签署《托管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1328 证券简称:登康口腔 公告编号:2025-001 重庆市国资委和渝富控股将轻纺集团委托给机电集团管理,行使除股东收益权和托管标的股权处置权外的股东及股东会权利,并履行相关义务,托管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解除或终止之日止。本次托管后,机电集团能间接支配登康口腔59.83%的表决权,触发要约收购,但因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托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托管实施前,轻纺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03,012,300股股份,占总股本59.83%,为控股股东,重庆市国资委为实际控制人。托管完成后,机电集团成为间接控股股东,但控股股东仍为轻纺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重庆市国资委。 本次托管尚需取得有权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对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等手续,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01-03

[登康口腔|公告解读]标题: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解读: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显示,收购人为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签署日期为2025年1月。本次收购系重庆市国资委和渝富控股将轻纺集团委托给机电集团管理,行使除股东收益权和托管标的股权处置权外的股东及股东会权利/职权,并履行相关股东及股东会义务。收购完成后,机电集团成为登康口腔的间接控股股东,但实际控制人仍为重庆市国资委。本次收购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因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间进行,未导致实际控制人变化,故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机电集团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本次收购前,机电集团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收购后,机电集团通过轻纺集团间接支配登康口腔59.83%的表决权。本次收购已获重庆市国资委批准,尚需取得有权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对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机电集团及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存在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机电集团最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总资产分别为32,642,828,005.56元、32,119,414,538.48元和32,428,085,980.38元。

2025-01-03

[登康口腔|公告解读]标题: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解读: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显示,收购人为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签署日期为2025年1月。本次收购系重庆市国资委和渝富控股将轻纺集团委托给机电集团管理,行使除股东收益权和托管标的股权处置权外的股东及股东会权利/职权。收购完成后,机电集团成为登康口腔的间接控股股东,但实际控制人仍为重庆市国资委。本次收购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因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间进行,未导致实际控制人变化,故可免于要约方式增持股份。机电集团注册资本204,288.4982万元,经营范围涵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汽车零部件销售等。截至2023年底,机电集团资产总计324.28亿元,净资产108.22亿元,资产负债率66.63%。过去三年,机电集团营业总收入分别为117.85亿元、115.81亿元和122.5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17亿元、4.84亿元和4.23亿元。机电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包括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02722.HK,持股54.74%)和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841.SH,持股12.67%)。

2025-01-03

[*ST金科|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重整事项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解读: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金科,证券代码:000656)于2024年4月22日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24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五中院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重庆分所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联合担任管理人,并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公司及重庆金科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债权人需在2024年7月10日前申报债权。 2024年11月22日,确定上海品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北京天娇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体为中选重整产业投资人。随后,公司与各投资人陆续签署多项重整投资协议,包括新增产业投资人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 目前,公司正积极推进重整相关工作,包括债权申报与审查、准备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推进重整投资协议履行。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强调重整成功与否将影响公司是否被宣告破产及股票是否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5-01-03

[阳谷华泰|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5-006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448,709,512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286,840股后的441,422,6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7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30,899,587.04元(含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月10日。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部分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为0.688632元。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88632元/股。 “阳谷转债”转股价格由9.53元/股调整为9.46元/股,自2025年1月10日起生效。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19.93元/股,自2025年1月10日起生效。咨询联系人:王超、卢杰,电话:0635-5106606。

2025-01-03

[ST步步高|公告解读]标题: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股票简称:ST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5-001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以微信方式发出通知,2025年1月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以7票同意、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预计与白兔有你及其关联方2025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8票同意、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预计与湘潭产投产兴及其关联方2025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7票同意、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预计与步步高投资集团及其关联方2025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8票同意、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多点OS技术服务协议〉的议案》。 以3票同意、6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6票同意、3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9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以9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媒体公告。

2025-01-03

[炬芯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1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250万元(含),不超过4,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0.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4日。

2025-01-03

[拓邦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解读: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增加前的经营范围包括电子产品、照明电器等的研发、销售、生产,流量仪表、动力电池等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贸易及进出口业务,充电桩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与销售、研发等。增加后的经营范围新增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停车场服务、共享自行车服务、电动自行车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新增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 基于上述经营范围增加,《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相应修订。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增加后公司具体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办理进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备查文件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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