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1-03 | [雅运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坚 解读: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顾喆栋、郑怡华持有的上市公司合计5.12%股份。本次变动前,张坚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025年1月3日,张坚与顾喆栋、郑怡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受让800万股(4.18%)和180万股(0.94%),共计98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每股价格9.89元,总价9,692.20万元。付款分三笔: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5%,交易所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15%,过户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80%。张坚承诺12个月内不减持受让股份,并遵守相关减持规定。本次权益变动还需履行上交所合规性确认及中登公司过户登记手续。资金来源为张坚自有或自筹资金。张坚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明确增持计划,前6个月内未买卖雅运股份股票。 |
| 2025-01-03 | [雅运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谢兵、顾喆栋、郑怡华 解读: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谢兵、顾喆栋、郑怡华,通讯地址位于上海市嘉定区鹤友路198号。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协议转让),签署日期为2025年1月3日。
顾喆栋、郑怡华因个人资金需求,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张坚转让合计5.12%的股份。转让前,三人合计持有雅运股份116,829,460股,占总股本61.05%。转让后,三人合计持有107,029,460股,占总股本55.93%。转让标的为无限售流通股,共计980万股,每股价格为9.89元,总价款为9,692.20万元,分三笔支付。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且三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实际控制人仍为谢兵、顾喆栋、郑怡华。股份转让还需履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相关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
| 2025-01-03 | [力合科创|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5-001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清研控股)的100%股权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由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清研院)变更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国资委)持有。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化,清研控股仍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深圳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深圳市国资委支持力合科创延续并发展与清研院的科技创新合作关系,并在同等条件下,力合科创继续有权优先受让和优先投资清研院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深圳市国资委支持将力合科创打造成深圳市国资系统的综合性创新平台。清研控股及其所属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事项,由深圳市国资委授权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按既有的决策机制和管理方案执行。本次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业务模式、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变化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2025-01-03 | [快可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1278 证券简称:快可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2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王新林先生持有公司12,196,0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3%,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33,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0%。减持实施期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
截至近日,王新林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32,7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990%,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减持均价为38.32元/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次减持前,王新林先生持有股份1219.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4.6303%;减持后,持有股份1136.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3.6314%。无限售条件股份由242.65万股增至284.08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由976.95万股减至852.25万股。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违规减持情形。王新林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
| 2025-01-03 | [快可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进展暨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1278 证券简称:快可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1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进展暨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成都富恩德星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6,96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36%,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499,6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00%)。截至2024年7月25日,成都富恩德星羽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41,100股,占总股本比例1.3695%,持有公司股份5,825,700股。截至2024年10月10日,成都富恩德星羽计划继续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66,4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0%)。近日,成都富恩德星羽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02,400股,占总股本比例1.0825%,持有公司股份5,227,000股,占总股本比例6.2703%。
本次减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备查文件包括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化明细及成都富恩德星羽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特此公告。 |
| 2025-01-03 | [东方雨虹|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01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亿元且不超过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9.3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已收到建行北京通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承诺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份。2024年12月19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与建行北京通州分行签订了《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687,9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56%,最高成交价为13.7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7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84,09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股份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2025-01-03 | [燕东微|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5-001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9/20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4,000.00万元~8,000.00万元
- 回购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累计已回购股数:0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0%
- 累计已回购金额:0.00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00元/股~0.00元/股
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0.07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自2024年9月19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4日。 |
| 2025-01-03 | [德尔未来|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未来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解读: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显示,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未来转债”。自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29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57元/股的130%,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停止“未来转债”交易,2024年12月25日停止转股。赎回价格为102.93元/张,赎回款共计658,957.86元。本次赎回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会产生较大影响。截至2024年12月25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因“未来转债”转股累计增加138,726,881股,短期内对每股收益有所摊薄。自2025年1月6日起,“未来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此外,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7,421,9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9%,成交总金额为171,455,808.95元。 |
| 2025-01-03 | [德尔未来|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未来转债摘牌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631 证券简称:德尔未来 公告编号:2025-04
债券代码:128063 债券简称:未来转债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转债”摘牌的公告。特别提示:“未来转债”赎回日:2024年12月26日;摘牌日:2025年1月6日。
公司于2019年4月3日公开发行6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3,000万元。可转债自2019年10月1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8.74元/股,现调整为3.57元/股。
自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29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赎回日为2024年12月26日。赎回完成后,“未来转债”将不再流通或交易,并于2025年1月6日起在深交所摘牌。
根据中登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赎回登记日2024年12月25日收市后,“未来转债”尚有6,402张未转股,本次赎回数量6,402张,赎回价格为102.93元/张,共计支付赎回款658,957.86元。
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部投资者咨询电话0512-63537615。 |
| 2025-01-03 | [南方航空|公告解读]标题:南方航空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029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 2025-001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10,103,715,000元南航转债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1,619,185,222股,占南航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约为10.56%。尚未转股的南航转债金额为人民币5,896,285,000元,占南航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约为36.85%。
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南航转债累计转股金额为人民币15,000元,累计转股股数为2,430股。南航转债的转股期间为2021年4月21日至2026年10月14日,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6.24元/股。经过两次调整,当前转股价格为人民币6.17元/股。
股本变动情况如下: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保持不变,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增加2,430股至12,673,342,768股,总股本增至18,120,911,504股。
联系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咨询电话:020-86112552。特此公告。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3日。 |
| 2025-01-03 | [东方雨虹|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月) 解读: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36,315,528元,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技术服务、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涂料制造等。公司股份总数为2,436,315,528股,全部为普通股。公司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决定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11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
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股份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规则。公司可采用多种方式增加资本,特定情况下可回购股份。股份转让需依法进行,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此外,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表决程序、董事及高管的任职资格与职责、利润分配政策等内容。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特殊情况可不进行现金分红。章程还规定了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通知与公告方式、合并分立及解散清算程序等。 |
| 2025-01-03 | [银轮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解读: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稿),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升ESG管理水平。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及ESG相关事项的研究并提出建议。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任期与董事一致。其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审议评估公司可持续发展领域的重大事项,审阅ESG相关报告并向董事会汇报,以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建议。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
| 2025-01-03 | [新炬网络|公告解读]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炬网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新炬网络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29,405.4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0,828.08万元。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总额不超过3,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已于2024年11月7日全部归还。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计划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此计划已获得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保荐机构同意该计划,认为其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
| 2025-01-03 | [新炬网络|公告解读]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炬网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新炬网络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
截至2024年11月30日,新炬网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9,405.44万元。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现金管理的投资方式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在上述资金额度、期限、产品类型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
| 2025-01-03 | [新炬网络|公告解读]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炬网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新炬网络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进行了核查。
新炬网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51,521.30万元。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变更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终止“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增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增资涉及募投项目“AIOS:企业级 AI能力平台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新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新炬技术”),增资金额为11,770.00万元,其中4,000.00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剩余7,77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新炬技术注册资本由8,000.00万元增加至12,000.00万元。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举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
| 2025-01-03 | [宏盛华源|公告解读]标题:中银证券关于宏盛华源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解读: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均发表同意意见,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普遍低于预计金额,因预计额度为上限,实际按合同执行。2025年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42,620万元,涉及采购商品、销售商品、出租、承租、技术服务、委外镀锌业务及其他业务。主要关联方包括中国电气装备及其所属公司、山东电工电气及其所属公司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主要采取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公司表示,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定价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中银证券认为,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
| 2025-01-03 | [宏盛华源|公告解读]标题:中银证券关于宏盛华源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宏盛华源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宏盛华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694.0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660.41万元。募集资金将投资于全系列电压等级输电铁塔生产项目、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及重庆瑜煌二期地块智能工厂项目。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存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鉴于上述期限即将届满,公司拟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期限自2025年2月4日后12个月内有效。
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募投项目正常运转,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宏盛华源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保荐人对宏盛华源本次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事项无异议。 |
| 2025-01-03 | [三达膜|公告解读]标题: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梅河口募投项目进展情况的核查意见 解读: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对“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设备制造基地项目”(梅河口募投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核查。截至2024年12月15日,梅河口募投项目总包方吉林省梅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移交办公楼、宿舍楼、门卫房,园区道路已建成,机加工车间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但1#车间、2#车间、5#钢结构厂房部分消防工程尚未完工。公司预计2025年12月前取得相关证照并投产。项目总投资36,000万元,实际投入9,393.10万元。因总包方经营状况不佳,项目进展缓慢,公司已采取多项措施督促总包方尽快完成剩余工程。公司现有膜材料生产线产能充足,梅河口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梅河口募投项目进展的议案》。保荐机构认为项目延期未改变投资内容、总额及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
| 2025-01-03 | [天富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2024年第4季度持续督导报告 解读: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2024年第4季度持续督导报告。报告指出,2024年天富集团将其持有的天富能源461,775,740股股份(占总股本33.49%)全部转让至中新建电力集团并完成过户登记。报告期内,天富能源进行了多项重大投资,包括与中新建电力集团等共同投资成立项目公司建设光伏项目,总投资473,675.72万元;与昆仑投资共同建设兵团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伏项目,总投资1,597.58万元;以及投资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十户滩发电项目,总投资112.02亿元。
此外,天富能源收购了新疆天富现代服务有限公司的供热、供水资产,交易价格为7,776.88万元;并收购了天富集团持有的中天飞驰和中天荣聚100%股权,交易价格总计36,616.00万元。报告期内,天富能源还新增对天富集团及其关联方担保15.70亿元,并对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担保1.20亿元。所有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报告还确认,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在履行中。 |
| 2025-01-03 | [海航控股|公告解读]标题: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方大投资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专项核查意见 解读: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受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航控股”)股份事宜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规,本所对本次投资进行了核查。
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47289818A,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定代表人刘一男,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投资管理等。本次投资前,上海方大未持有海航控股股份。
基于海航控股股价低估,上海方大计划自2024年7月8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以自有资金投资海航控股A股股票,投资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且不超过11900万元人民币。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上海方大已持有海航控股股票99,689,822股,占总股本的0.23%,累计增持金额118,999,204.78元人民币。
本次投资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情形。方大炭素已于2024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证券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所认为,本次投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已履行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