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1-03 | [江中药业|公告解读]标题: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中药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解读: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科研骨干人员及业务骨干人员,共计不超过170人,首次授予621.70万股,预留66.00万股,总计687.7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9%。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授予价格为每股13.70元,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及前1个交易日、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120个交易日均价的60%。有效期最长120个月,限售期分别为24个月、36个月、48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3%、33%、34%。
授予条件包括2023年投入资本回报率不低于15.42%,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90%。解除限售条件涵盖2025年至2027年的投入资本回报率、归母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研发投入强度及完成集团公司下发的产业链相关任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决定解除限售比例,90分及以上解除限售100%,80-90分解除限售80%,80分以下取消当期解除限售份额。 |
| 2025-01-03 | [江中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中药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江中药业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超过170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科研骨干人员及业务骨干人员。激励计划拟授予不超过687.7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9%,其中首次授予621.70万股,预留66.00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13.70元。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0个月,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分年度进行考核并解除限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包括投入资本回报率、归母净利润增长率、研发投入强度等指标。激励对象个人解除限售业绩考核条件与其对应考核年度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激励计划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2025-01-03 | [建研设计|公告解读]标题: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解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建研设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2024年12月26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采用现场授课形式,对于未能参加培训的相关人员,保荐机构已提供培训资料并提请公司督促其自学。
培训内容主要围绕《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规定,重点介绍了并购重组、市值管理和股份回购等方面内容,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
此次培训使建研设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培训对象加深了对并购重组、市值管理和股份回购等方面的了解和认识,更加理解了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良好效果。保荐代表人:束学岭、王兴禹。日期:2025年1月3日。 |
| 2025-01-03 | [佛山照明|公告解读]标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解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照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对佛山照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佛山照明募集资金总额为1,094,551,796.38元,扣除费用后净额为1,088,415,488.82元,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520.6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94,767.73万元。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存款产品或理财产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控制投资风险,并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2025年1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
| 2025-01-03 | [青鸟消防|公告解读]标题: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解读: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青鸟消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青鸟消防非公开发行74,422,182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86,876,589.8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34,874,869.5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8,411.8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合计89,822.25万元。
公司此前多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均按时归还。2023年5月29日,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已于2024年1月9日全部归还。2024年1月12日和4月25日,公司分别再次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和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均按时归还。
鉴于募投项目需按计划分步建设,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预计可减少利息支出约2,17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世纪证券对此无异议。 |
| 2025-01-03 | [大立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解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立科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对大立科技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大立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959,292,436.2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608.51万元。
募投项目包括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年产30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中,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和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年产30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将于2024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得到了政府补助、优化设备采购及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0,608.5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该议案已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对此事项无异议。 |
| 2025-01-03 | [速达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国信证券关于速达股份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解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速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于2024年12月25日对速达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年度培训。培训由葛体武、张达授课,采用现场和线上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主题为信息披露。
培训内容包括: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讲解信息披露范围;总结速达股份上市以来的信息披露情况并提出建议;介绍信息披露违规的典型案例与处罚结果;解答参训人员的疑问。
通过此次培训,速达股份相关人员对信息披露有了更深入、更明确的了解,有助于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培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保荐代表人:葛体武、刘凌云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4日 |
| 2025-01-03 | [速达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国信证券关于速达股份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解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保荐代表人为葛体武和刘凌云,现场检查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至27日,对应期间为2024年9月3日至12月27日。
检查内容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保护公司利益长效机制、募集资金使用、业绩情况、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检查结果显示,公司章程和治理制度完备且有效执行,三会会议记录完整,董监高依法履职,公司保持独立性,无同业竞争。内部控制方面,内部审计制度健全,审计委员会按规定召开会议并提交报告。信息披露真实、完整,无重大遗漏。公司建立了防止资金占用的制度,关联交易合规,无非关联化情形。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无第三方占用或违规情形。业绩波动合理,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无明显异常。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良好,现金分红制度执行到位,重大投资和合同履行无重大风险,前期发现问题已整改。无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 2025-01-03 | [深康佳A|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局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7日发布,提前15日通知全体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3日下午在中国深圳市南山区康佳研发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会议由新任董事局副主席周彬主持。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名,持有表决权股份20,01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12%。网络投票股东共2,351名,持有表决权股份22,946,3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2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乌镇佳域基金投资期延长的议案》,总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112,787股,占88.7142%;反对3,753,600股,占8.7372%;弃权1,094,900股,占2.5486%。外资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0,539,357股,占90.4433%;反对2,170,300股,占9.5567%;弃权0股。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 2025-01-03 | [江苏神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5—001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审核问询函》,随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所列问题进行了研究和逐项落实,并修改了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
近日,公司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披露后,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4日。 |
| 2025-01-03 | [江苏神通|公告解读]标题: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解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7,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高端阀门智能制造项目”。该项目旨在建设数字化智能柔性制造流水线,形成年产核电站用阀门10,000台(套)的生产能力,主要产品为大型压水堆、快堆、小堆、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用球阀、蝶阀、安全壳隔离阀、仪表阀等四大类近70个规格的阀门产品。项目总投资为33,202.57万元,建设期为24个月。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韩力,发行价格为8.04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34,203,980股。发行完成后,韩力合计控制公司23.37%的股权,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方向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产生重大变化。公司面临的风险包括募投项目实施风险、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主要客户流失风险、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商誉减值风险等。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
| 2025-01-03 | [广东鸿图|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鸿图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为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主要过程如下:2022年12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业绩考核目标及对标企业的议案。2023年10月20日,广东省国资委批复同意激励计划。2023年12月1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相关议案。2024年12月3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0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273,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1.65元/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完成减资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
| 2025-01-03 | [新大洲A|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5-006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3 日 14:30,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航安一街 5 号海口美兰国际机场酒店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总体情况:168 人代表股份数量 172,507,44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579%。
审议通过以下提案:1.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同意比例 99.4230%;2. 修订《公司章程》,同意比例 99.7568%;3.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同意比例 99.7570%;4.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同意比例 99.7563%;5.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同意比例 99.7564%;6. 为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同意比例 99.1531%。
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魏莱律师、严苑榕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备查文件包括股东大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 |
| 2025-01-03 | [新大洲A|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解读: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提议,于2025年1月3日14:30在海南省海口市航安一街5号海口美兰国际机场酒店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3日9:15-15:00。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7日发布。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68人,代表股份172,507,4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579%,全部通过网络投票。中小股东166人,代表股份3,670,311股,占总股本的0.4374%。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六项提案:1)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 修订《公司章程》;3)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5)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6) 为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所有提案均获得有效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
| 2025-01-03 | [四川九洲|公告解读]标题: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25007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月21日(星期二)下午2:5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四川省绵阳市九洲大道259号公司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深交所交易系统),及9:15至15:00(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14日。
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需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登记方式包括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9:00~17:00,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异地股东需在2025年1月15日下午17:00前送达信函或传真。联系人:吴正、董宾,联系电话:0816-2336252,传真:0816-2336335,邮编:621000。
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备查文件包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
| 2025-01-03 | [洽洽食品|公告解读]标题: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5-003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3日下午14:00在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307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75名,代表股份261,561,4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3.0290%。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261,209,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4%;2.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261,381,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1%,该提案获审议通过。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陈杨律师、赵伯晓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
| 2025-01-03 | [ST广物|公告解读]标题: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 600603 证券简称:ST广物 公告编号:2025-009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7月16日,实施期限为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30日,预计回购金额为20,000万元至40,000万元,回购用途为减少注册资本。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1,427.70万股,占总股本的1.16%,累计已回购金额为7,998.74万元,实际回购价格区间为4.62元/股至9.48元/股。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7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议案,回购价格不超过7.84元/股。2024年11月15日、11月29日再次召开会议,调整回购价格至不超过11.00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调整为25,108,329股至43,290,147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04%至3.52%。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4日。 |
| 2025-01-03 | [华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华发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325 证券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1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30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董事局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30,000万元~60,000万元
- 回购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累计已回购股数:85.00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3%
- 累计已回购金额:480.30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5.62元/股~5.68元/股
2024年10月18日,董事局主席李光宁先生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024年10月29日,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亿元且不超过6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9.83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024年11月23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
2025年1月3日,公司首次回购股份8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最高价为5.68元/股、最低价为5.62元/股,支付总金额为480.3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实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2025-01-03 | [聚胶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解读: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283)于2024年2月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元回购部分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44.19元/股,实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因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自2024年5月16日起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43.55元/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851,300股,占总股本的1.06%,最高成交价为30.29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0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3,274,489.4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将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2025-01-03 | [黑猫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068 证券简称:黑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议案》,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为10,000万至1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11.95元/股,回购期限为12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回购6,044,400股,占总股本的0.82%,最高成交价11.00元/股,最低成交价10.61元/股,已使用资金65,380,21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5年1月3日,公司已回购9,391,100股,占总股本的1.28%,最高成交价11.00元/股,最低成交价10.10元/股,已使用资金99,998,96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及交易时段符合相关规定,未在敏感期内回购股份,并遵守集中竞价交易要求。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