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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3-15

[中航高科|公告解读]标题:中航高科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解读:关于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利安达专字2025第0019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中航高科”)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6号公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202226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2024年5月修订)》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24年度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国注册会计师 步虹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二○二五年三月十三日

2025-03-15

[光智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舆情管理制度

解读: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舆情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舆情包括媒体负面报道、不良传言、影响股价波动的信息及其他涉及信息披露的重大事件信息。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负责舆情处理决策、协调对外宣传、信息上报等工作。证券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分析、核实及跟踪股价波动,相关部门配合通报舆情情况。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重大舆情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活动,需迅速调查、与媒体沟通、加强投资者沟通、澄清事实、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或董事会秘书灵活处置。公司强调信息保密,违反者将被追责。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3-15

[光智科技|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广民)

解读: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广民在2024年度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刘广民自2024年5月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共出席8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且未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广民主持并参与了多项重要议案的审议,包括公司财务报表审阅、聘任总经理、重大资产重组等。报告期内,刘广民还参加了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多项议案。 此外,刘广民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与管理层和技术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他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刘广民还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性,维护股东权益。

2025-03-15

[光智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解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此次审计旨在评估光智科技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光智科技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可能无法防止和发现所有错报,且情况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的遵循程度降低,因此根据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存在一定风险。 审计结果显示,光智科技公司在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此审计报告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栋和隋国君,日期为2025年3月13日。

2025-03-15

[光智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解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审核基于已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确保汇总表无重大错报。审核内容涵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上市公司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往来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涉及多项经营性往来的应收账款,如FHR Anlagenbau GmbH、Singapore Advanced Thin Film Materials Private Limited等,主要因销售和租赁产生,2024年度累计发生金额较大,年末余额总计5,071.65万元。 上市公司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存在非经营性往来,如哈尔滨光智材料有限公司因借款和代付费用,年末余额3,166.00万元;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因借款,年末余额为零。 汇总表显示,2024年初往来资金余额4,982.73万元,全年累计发生额49,281.82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额49,192.90万元。详情见附表,本报告仅用于2024年度报告披露。

2025-03-15

[光智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管理办法,并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153人,授予股票期权846万份。 2025年3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8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8万份股票期权。此外,由于公司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715.56万元,未达到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因此注销所有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409万份股票期权,合计注销437万份。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本次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还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注销手续。

2025-03-15

[光智科技|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解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024年度,光智科技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145,459.14万元,较2023年度增加44,320.40万元,增长43.8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73,486.19万元,较期初增长8.13%,占期末资产总额42.63%;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51,196.34万元,较期初增长40.66%,占期末资产总额12.58%。审计报告还强调了收入确认和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31,867,574.92元,每股收益为0.09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8,810,747.03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226,738.39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1,437,823.17元。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8,705,426.62元。此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等全体股东合计持有的先导电科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5-03-15

[光智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

解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光智科技公司管理层负责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核工作,通过检查会计资料、记录及重新计算等程序,确保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无重大错报。 审核结果显示,光智科技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45,459.14万元,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为2,398.0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65%。扣除项目主要包括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销售材料等)2,398.01万元,其中房屋、设备短期租赁收入268.53万元,销售材料收入89.77万元,以及模具销售、技术服务与检测等收入2,039.71万元。上年度营业收入为101,138.74万元,扣除项目合计金额为131.0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0.13%。 审核报告仅供光智科技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13日。

2025-03-15

[方大特钢|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解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由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方大特钢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方大特钢公司编制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汇总表显示,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如下: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控股股东,涉及其他应收款525.51万元,2024年度新增309.74万元,偿还707.22万元,期末余额128.03万元;应收账款新增0.45万元,期末余额0.45万元。其他关联方如江西海鸥贸易有限公司、江西锦方工贸有限公司等,涉及其他应收款和应收账款的新增、偿还及期末余额。总计2024年初往来资金余额26,610.93万元,年度新增239,059.53万元,偿还207,763.57万元,期末余额57,906.90万元。所有往来均为经营性往来。 本说明仅供方大特钢公司按证监会要求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使用。

2025-03-15

[方大特钢|公告解读]标题:方大特钢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解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CAC内字20250008号)指出,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方大特钢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 企业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审计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不能完全防止和发现错报,且可能因情况变化而变得不恰当。 审计结果显示,方大特钢公司在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此报告由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签字注册会计师包括项目合伙人及薛练武,日期为2025年3月14日。

2025-03-15

[联影医疗|公告解读]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金公司)受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影医疗)股东上海中科道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科道富)、上海北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元投资)委托,组织实施联影医疗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根据相关法规,中金公司对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资格进行了核查。 核查结果显示,中科道富与北元投资均为有限合伙企业,分别成立于2010年12月27日和2012年4月18日,均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两家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等。核查确认,两家公司均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破产等终止情形,且未违反股份减持规定或承诺。两家企业非联影医疗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亦非联影医疗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需遵守特定窗口期规定。拟转让股份为首发前股份,未被质押或司法冻结,且非国有企业,未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本次询价转让事项已履行必要内部审议或审批程序。 中金公司认为,中科道富、北元投资符合参与本次联影医疗股份询价转让的条件。

2025-03-15

[东方财富|公告解读]标题: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年12月31日)

解读: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年12月31日)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企业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因此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审计结果显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此报告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朱宝钦和严盛炜,日期为2025年3月13日。

2025-03-15

[东方财富|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2024年度)

解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东方财富编制了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该汇总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由东方财富负责。会计师事务所未对汇总表单独执行额外审计程序。 汇总表显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中,仅上海境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19万元的经营性往来,为房屋租赁押金。上市公司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与其他关联方存在大量非经营性往来,主要用于资金周转。例如,上海微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期初余额6,195万元,年内发生额13,500万元,期末余额5,859万元;浪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期初余额81,275.67万元,年内发生额102,000万元,期末余额37,946.67万元。其他全资子公司也有多笔资金往来记录。此外,上海市工商联数字经济商会与公司有42.01万元的期初余额,年内发生额38.56万元,合计偿还80.57万元。 汇总表由法定代表人其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建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程慧于2025年3月13日签署。

2025-03-15

[东方财富|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解读: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显示,公司总资产为306,369,357,347.30元,同比增长36.2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80,727,090,522.63元,同比增长12.20%。全年营业总收入11,604,343,090.16元,同比增长4.72%;其中营业收入3,110,730,456.84元,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6,112,631,919.02元。营业总成本4,253,405,519.87元,同比下降1.77%。净利润9,610,120,743.64元,同比增长29.43%。每股收益分别为0.6087元(基本)和0.6086元(稀释)。公司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587,872,891.43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92,232,277.79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539,564,314.82元。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21,719,381,921.51元。公司通过回购并注销股份71,452,577股,减少资本公积928,555,292.45元。商誉净值2,945,861,162.24元,累计商誉减值准备余额12,816,180.48元。融出资金账面净值58,857,796,131.56元,减值准备余额142,354,996.96元。公司2024年度确认政府补助398,600,448.47元,主要为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356,891,836.83元。

2025-03-15

[东方财富|公告解读]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意见书确认: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并进行了内部公示,未收到异议。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4年4月12日和5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第十二次会议及相应监事会会议,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调整授予价格。 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198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79元/股。 意见书确认,本次预留授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条件已满足。

2025-03-15

[派能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施璐先生离职事项进行了核查。施璐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施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300股,并通过上海中派云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晢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施璐先生承诺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规定。 施璐先生在公司担任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参与了公司技术研发工作,其作为发明人申请的相关专利均为非单一发明人且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等事项的纠纷。公司与施璐先生签署了保密协议,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未发现施璐先生有违反保密协议相关条款的情形。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创新体系,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专利获得数629项,研发人员数量731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的比例为37.80%。施璐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整体研发实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由5人变动为4人,分别为蔡雪峰、朱广焱、胡学平、季林锋。施璐先生已完成相关工作交接,公司各项研发活动均处于正常有序的推进状态。

2025-03-15

[中航高科|公告解读]标题:中航高科在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解读:关于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托审计了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航高科”)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对其在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管理层负责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审核工作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必要程序。经审核,汇总表已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审核报告仅供中航高科2024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审核报告由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及中国注册会计师陈虹、凤娟签字确认,日期为2025年3月13日。

2025-03-15

[中航高科|公告解读]标题:中航高科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解读: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5第0134号,由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布。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审计了中航高科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在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是董事会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情况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的遵循程度降低,因此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存在一定风险。 审计意见认为,中航高科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签署,日期为二○二五年三月十三日。

2025-03-15

[中航高科|公告解读]标题:中航高科2024年度审计报告

解读: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为507,220.18万元,其中航空新材料收入467,632.74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92.20%。公司确认收入的条件包括与客户签署买卖合同、商品控制权转移并验收合格。审计报告指出,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主要经营活动涉及航空新材料、商用发动机关键零组件、通用航空装备复合材料及制品等领域。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永和路1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642,156,866.52元,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为1,479,769,402.08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195,979,621.08元。存货账面价值为1,274,863,178.52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196,714,552.17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447,542,869.94元。 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169,485,784.43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6,108,272.09元。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624,848,742.32元。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393,049,107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49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346,869,227.64元。 公司新增两家子公司:上海航空发动机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轻快世界科技有限公司,均已纳入合并报表。公司与多家关联方存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

2025-03-15

[宝胜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审计报告

解读: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关键审计事项包括收入确认和应收款项减值。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360,045,675.65元,电线电缆及铜杆产品为主要收入来源。应收款项余额较大,其中应收账款余额为8,267,771,300元,坏账准备金额为2,242,057,365.19元。审计重点在于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检查销售合同及客户签收记录等。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估计和判断,审计程序包括复核以前年度坏账准备的后续实际核销情况,评估信用风险特征等。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322,374,795.29元,较上期的45,579,755.52元大幅下降。此外,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782,261,293.64元,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3,710,869,396.65元。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832,327,848.72元。审计报告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强调了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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