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3-15 | [安琪酵母|公告解读]标题: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公告编号:2025-016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由423,000股调整至488,000股,回购价格为15.41元/股。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回购注销议案。
此前,2025年1月15日,公司决定回购注销3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423,000股限制性股票。之后,张旭因工作调整仍符合激励条件,不再回购注销其15,000股。新增刘劲松等6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拟回购注销其80,000股。
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68,644,671股变更为868,138,471股。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监事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及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均发表意见,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合法合规。 |
| 2025-03-15 | [海南矿业|公告解读]标题: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5-036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海南域宁锆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 ATZ Mining Limited 47.63%股权及 Felston Enterprises Limited 36.06%股权,并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ATZ Investment Limited 持有的 ATZ Mining 20.41%股权及 Felston 15.46%股权,合计收购 ATZ Mining 68.04%股权及 Felston 51.52%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2024年12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5年1月15日、2月14日,公司披露了进展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主要中介机构的聘请工作,包括国泰君安证券、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及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包括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
| 2025-03-15 | [播恩集团|公告解读]标题:海通证券关于播恩集团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解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播恩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7,606.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1,905.5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赣州年产24万吨饲料项目、浙江播恩年产12万吨饲料项目等六个项目。
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情形。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25年3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3月14日,公司再次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举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同意该事项,认为其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
| 2025-03-15 | [播恩集团|公告解读]标题:海通证券关于播恩集团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解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播恩集团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播恩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606.20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905.50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项目。
公司决定将“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年产24万吨饲料项目”、“浙江播恩年产12万吨饲料项目”及“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平台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6年9月30日;“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进展、行业环境变化及公司经营规划调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海通证券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
| 2025-03-15 | [播恩集团|公告解读]标题:海通证券关于播恩集团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解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播恩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7,606.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1,905.50万元。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情形。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12个月。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将通过严格控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财务中心将跟踪投资进展,内部审计中心不定期检查,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监督。
此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开展,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效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
| 2025-03-15 | [尚太科技|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解读: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9,264,856,279.72元,负债总计2,999,682,809.21元,所有者权益总计6,265,173,470.51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5,229,246,463.94元,营业成本为3,884,114,033.88元,净利润为838,327,119.60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4,404,301.87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7,553,861.64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7,725,869.46元。
审计报告指出,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碳素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审计师对收入确认和应收账款减值进行了关键审计事项分析,包括了解和测试内部控制、检查销售合同、分析销售收入及毛利率变动、函证主要客户、执行截止测试等。审计师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07,865,000.00元。此外,公司2024年新增设立三家子公司,并完成一家子公司的注销。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867,755,196.95元,包含拟分配现金股利207,865,000.00元。 |
| 2025-03-15 | [尚太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解读: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中汇会专20252104号)显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尚太科技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并对其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了审核。管理层需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并按相关规定编制汇总表,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审计基础上发表专项审核意见,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执行必要审计程序以获取合理保证。
审核意见认为,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监管要求,与审计的财务报表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专项说明仅供2024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附表显示,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中,上市公司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其他应收款合计25,561.82万元,2024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13,997.74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1,282.08万元,主要为代付工资、资金拆借等。 |
| 2025-03-15 | [尚太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为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已完成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主要过程如下:2023年8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3年8月29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执行。2025年3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5名离职激励对象,共50,000股,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25.9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为22.51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68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3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57%。公司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 |
| 2025-03-15 | [尚太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解读: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52105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太科技)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尚太科技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情况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尚太科技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报告日期:2025年3月13日。 |
| 2025-03-15 | [尚太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国信证券关于尚太科技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解读:国信证券作为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尚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规对尚太科技2024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方式包括审阅《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询问相关人员、查阅会议文件及规章制度等。
尚太科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其子公司,涉及治理结构、内部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货币资金、研发及无形资产管理、财务报告、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披露管理等主要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方法开展评价工作,确定了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具体认定标准。2024年度,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已安排整改。
保荐机构认为,尚太科技的治理结构较为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024年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保荐机构对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
| 2025-03-15 | [豪恩汽电|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恩汽电”)控股股东深圳市豪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恩集团”)增持豪恩汽电股份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豪恩集团注册资本5,133.6102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清锋,持有豪恩汽电32,845,000股,占35.70%。本次增持计划自2024年11月1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且不超过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专项贷款。截至2025年3月13日,豪恩集团累计增持813,800股,占总股本0.88%,成交金额约5,999.63万元,增持后持股比例增至36.59%。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豪恩汽电已披露相关公告,包括增持计划、取得金融机构专项贷款承诺函及增持进展。律师事务所认为,豪恩集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
| 2025-03-15 | [建元信托|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2024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解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建元信托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结合2024年年度报告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建元信托向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转让多项资产,包括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3.4%股权、多个资产管理计划及信托计划的全部收益权、湖南大宇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本金为4,000万元的质押贷款债权等,以清偿待和解债务(包括本金3,278,360,350.77元及相应利息等)。交易完成后,建元信托与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之间的待和解债务将全部清偿。截至2024年底,信银国际3.4%股权已完成股东名册变更,湖南大宇债权移交完毕,其他资产按协议处置。建元信托已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的8亿元偿还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待和解债务已全部清偿。2024年度,建元信托实现营业总收入3.10亿元,归母净利润0.53亿元,同比增长25.15%,总资产238.78亿元,同比增长7.13%。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 2025-03-15 | [东方电气|公告解读]标题: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受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关于股东大会延长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授权期限的议案;2.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3. 关于选举张少峰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的议案。其中,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第2、3项为普通决议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5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97,389,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629%。现场会议由董事张彦军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
| 2025-03-15 | [海利尔|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事宜的法律意见书(修订版) 解读: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就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金杜进行了充分核查验证。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准及授权过程包括:2021年3月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1年3月23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预留授予部分的批准及授权包括:2022年2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2022年3月17日,完成授予登记工作。
关于本次解除限售,2025年2月17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25年2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同议案。本次解除限售的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解除限售需满足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和个人绩效考核要求。根据核查,公司满足解除限售条件。金杜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
| 2025-03-15 | [鼎通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解读: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鼎通科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鼎通科技募集资金总额为799,999,551.0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785,238,867.98元。截至2024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高速通讯连接器组件生产建设项目投资总额42,618.22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38,800.00万元,累计投入13,470.61万元,进度34.72%;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生产建设项目投资总额26,687.3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25,200.00万元,累计投入2,543.79万元,进度10.09%;补充流动资金16,000.00万元已全部投入。
公司拟增加“高速通讯连接器组件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新增鼎通科技为共同实施主体,新增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银珠路7号为实施地点。项目原计划2025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延期至2026年12月。公司表示,此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董事会和监事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保荐机构无异议。 |
| 2025-03-15 | [首药控股|公告解读]标题: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197 证券简称:首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5-003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上市股数为8,238,64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3月24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48,719,343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股东3名,占公司总股本的5.5397%,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股东李明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北京万根线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诚则信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实际按36个月限售期管理。若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归公司。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为:李明5,000,000股,北京万根线科技发展中心1,485,447股,北京诚则信科技发展中心1,753,193股。 |
| 2025-03-15 | [平安银行|公告解读]标题:监事会决议公告 解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在深圳召开,应到监事6人,实际参会6人。会议由监事长叶望春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报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预案符合实际情况和持续稳健发展需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中国会计准则审计师。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报告真实、完整反映内部控制现状及改进计划切实可行。
审议通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3月15日。 |
| 2025-03-15 | [斯瑞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与其一致行动人自愿承诺不减持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102 证券简称:斯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6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王文斌先生,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盛庆义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乐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的承诺函》。
王文斌先生自愿承诺自2025年3月16日起未来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93,687,5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8%。
盛庆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乐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自愿承诺自2025年3月16日起未来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盛庆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4,633,7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9%;深圳市乐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2,076,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9%。
承诺期间内,承诺方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亦不会要求公司回购所持股份,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不减持承诺。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
| 2025-03-15 | [杭汽轮B|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5-19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涉及3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2,712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05%,回购资金总额为164,932.56元。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75,009,597股减少至1,174,946,885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3月13日办理完成。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因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2.63元人民币/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2.56元人民币/股。公司已向3名激励对象支付股份回购款合计人民币164,932.56元,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未上市流通股份748,526,688股(63.71%),已上市流通股份426,420,197股(36.29%),其中限售流通股11,305,017股(0.96%),无限售流通股415,115,180股(35.33%)。特此公告。 |
| 2025-03-15 | [南京医药|公告解读]标题:南京医药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会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媛媛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该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积极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
审议通过《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监事会认为该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审议通过《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监事会认为该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等内容,有利于落实激励计划。
审议通过关于审核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具备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上述第1-3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