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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5-18

[南 京 港|公告解读]标题: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5-030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25年5月15日、5月1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股票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2025-05-18

[渝三峡A|公告解读]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 A 公告编号:2025-029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565,证券简称:渝三峡 A)在2025年5月15日、16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确认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无需更正或补充,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无需更正或补充。公司主要从事涂料的生产与销售,已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上述报告,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合理判断公司价值,并注意交易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025-05-18

[*ST绿康|公告解读]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868,证券简称:*ST绿康)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因2024年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24,536,065.37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二),自2025年4月30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24年被出具“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的审计意见。 2025年4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康怡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杭州义睿投资合伙企业、上饶市长鑫贰号企业管理中心、杭州皓赢投资合伙企业与福建纵腾网络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向纵腾网络转让上市公司46,608,397股普通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9.99%,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纵腾网络,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王钻。同日,上市公司与主要股东签署《资产置出协议》,拟出售与光伏胶膜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负债,交易价格待评估后确定。 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2025年5月14日至1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6.4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关注后续公告。

2025-05-18

[华天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185 证券简称:华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2467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6345.90万份,行权价格为7.182元/股。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5月20日至2026年4月8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等待期已于2025年4月8日届满。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4461617106.21元,较2020年-2022年营业收入的平均值增长33.97%,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可行权比例100%。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24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7名激励对象因考核结果不达标,对应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2467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将因此增加约45576.25万元。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未买卖公司股票。特此公告。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2025-05-18

[郑中设计|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5-040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内(2025年5月15日、2025年5月1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2.19%,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核查并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后说明: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补充;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董事会确认目前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未获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补充。公司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所有信息披露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特此公告。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6日。

2025-05-18

[利君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5-14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15日、1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同时,公司股票交易连续10个交易日内4次出现同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且连续8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核实情况如下: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或补充;未发现公共媒体报道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未披露事项;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4.17元/股,静态市盈率为121.93倍,滚动市盈率为133.07倍,市净率5.18,与行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2025-05-18

[通达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2025年5月15日、2025年5月1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核实情况如下:1、未发现前期披露信息需更正、补充。2、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提醒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近期公司股价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估值风险。特此公告。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2025-05-18

[瑞凌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解读: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控股股东邱光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理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4866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高级管理人员成军计划减持不超过1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76%;潘文计划减持不超过9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0%。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股份来源分别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股份。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深圳市理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成军、潘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05-18

[必创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667 证券简称:必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持有公司股份28460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 14%)的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姜明杰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115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 03%)。持有公司股份55929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 27%)的副总经理丁岳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982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 07%)。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已经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2025-05-18

[明月镜片|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1101 证券简称:明月镜片 公告编号:2025-015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控股股东上海明月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公晚、谢公兴、曾少华及其一致行动人丹阳市志明企业管理中心拟于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9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0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2.9891%。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曾哲拟在同一期间内减持不超过800,000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3985%。持股5%以上股东诺伟其拟在同一期间内减持不超过3,000,000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4945%。 本次减持计划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减持期间,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减持,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05-18

[越剑智能|公告解读]标题: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9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截至公告日,实际控制人孙剑华持有43,451,100股,占总股本23.51%;马红光持有3,140,200股,占1.70%;孙文娟持有6,583,500股,占3.56%;孙建萍持有6,583,500股,占3.56%。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个人资金需求,孙剑华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696,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马红光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750,000股,即不超过0.41%;孙文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540,000股,即不超过0.29%;孙建萍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540,000股,即不超过0.29%。减持期间为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9月10日。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2025-05-18

[福莱蒽特|公告解读]标题: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5-036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截至公告日,董事笪良宽、陈望全、任鹏飞和高晓丽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91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四人分别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0万股,占各自持股比例21.82%,占公司总股本0.15%,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如遇公司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调整。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减持期间为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9月10日。四人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股份。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2025-05-18

[*ST荣控|公告解读]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ST荣控 公告编号:2025-025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荣控,证券代码:000668)连续3个交易日(2025年5月14日至1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64%,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核实情况如下: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或补充;近期公共传媒无报道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董事会确认目前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或补充。 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不足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5年度出现第9.3.12条规定情形,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所有信息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信息为准。

2025-05-18

[柏诚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回购注销原因: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存在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审议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7,6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回购股份数量57,600股,注销股份数量57,600股,注销日期2025年5月21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3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在约定的申报时间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提出的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人,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7,600股,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4,716,860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号,并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预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5月21日完成注销。回购资金总额为310,464.00元加上同期存款利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特此公告。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2025-05-18

[滨化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滨化股份关于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持有的1200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注销日期为2025年5月21日。 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申报时间内未收到债权人相关申报。 回购注销涉及公司核心骨干人员高辉1人,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7000000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提交回购注销申请。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7000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2029836276股,股份合计2056836276股。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及债权人利益情形。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特此公告。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6日。

2025-05-18

[希荻微|公告解读]标题:希荻微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5-043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主要内容包括: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为171.6125万份,行权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行权安排为2025年4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5月22日至2026年3月27日。 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106名激励对象行权。首次授予的3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2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合计注销179.0750万份股票期权。 行权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个人绩效考核合格。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股票期权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本次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符合行权条件。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和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5-18

[双星新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解读: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明确董事会经营管理权限,确保工作效率和决策科学性。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拟订重大收购及公司变更方案等。董事会可审议批准特定对外投资、资产经营、关联交易等事项,但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临时会议可由特定股东、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书面发送,特殊情况可即时通知。董事应亲自出席,无法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生效。

2025-05-18

[双星新材|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5月修订)

解读: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影响,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需经股东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需每年自查独立性情况,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保障,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并可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并给予相应津贴。该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2025-05-18

[双星新材|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解读: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股东会运作,保障股东权益。规则强调股东会应依法召开,确保股东权利。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股东会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2个月内召开。公司需聘请律师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意见并公告。 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程序,董事会应在规定时间内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须符合法律规定,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在会前10天提出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需提前20天(年度)或15天(临时)发出,内容应详尽披露。 股东会应设现场会场,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担任,特殊情况由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成员主持。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特别决议涉及重大事项如增资、减资、合并、分立等。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记录需保存不少于10年。规则还规定了表决方式、计票监票程序及决议效力等内容。

2025-05-18

[双星新材|公告解读]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解读: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旨在建立和完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拟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决策所需的公司财务、经营目标、高管工作业绩等资料。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如有需要,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委员与讨论议题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时应回避表决。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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