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0 | [沪硅产业|公告解读]标题:沪硅产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解读: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划旨在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健全利润分配制度,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利润和现金流量状况、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制定利润分配方案。
利润分配形式包括现金、股票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根据盈利状况提议中期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条件包括公司年度或半年度实现可分配利润为正值、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期末现金及等价物余额为正值、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资产负债率低于70%。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包括董事会提出预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调整后的政策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 |
2025-05-20 | [沪硅产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2条规定、《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解读: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新昇晶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新昇晶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新昇晶睿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的少数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上述三家公司100%股权。
根据相关规定,科创板上市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拟购买资产应符合科创板定位,所属行业应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具有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主营业务整合升级和提高持续经营能力。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300mm半导体硅片业务,包括抛光片、外延片等,所属行业为“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符合科创板定位中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之“半导体和集成电路”。
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同属半导体硅片生产行业,具有显著协同效应。交易有助于扩大上市公司300mm半导体硅片的生产规模和技术能力,提升市场占有率与综合竞争力。此外,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全资子公司,有利于上市公司在经营决策、内部管理和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深度整合,提高整体经济效益和资金使用效率。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
2025-05-20 | [英威腾|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该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确保其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涵盖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人界定、信息报告及管理、决策及披露等内容。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关联人分为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等。制度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中,公司需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真实状况和交易对方诚信记录,审慎评估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董事会和股东会分别对不同金额和类型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应回避表决。公司对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
2025-05-20 | [英威腾|公告解读]标题:舆情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定义了舆情为涉及公司并引起社会关注的事件,包括负面或不实报道、不良影响的传言、影响投资者取向的信息及其他涉及信息披露的重要事件。
公司成立了由董事长任组长,总裁和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的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舆情处理工作,评估舆情影响,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以及向监管机构上报信息。证券与投资部负责舆情的日常监测和信息采集,涵盖公司官网、网络媒体、社交媒体等信息载体,各分子公司和职能部门需配合信息采集工作。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重大舆情指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活动,可能造成股价波动的负面信息;一般舆情为其他舆情。公司应快速反应、真诚沟通、系统运作,及时处理舆情。重大舆情发生时,舆情工作组将召开会议,采取调查、媒体沟通、投资者沟通、澄清公告等措施。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处置。
公司内部对舆情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违反者将被追究责任。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
2025-05-20 | [英威腾|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权益。制度涵盖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管理和违规处理等方面。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公司需披露定期报告(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如董事会决议、重大交易等。定期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统筹和披露工作。临时报告应在重大事项发生时及时披露。公司设立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信息披露,确保信息保密和合规。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违规披露将追究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
2025-05-20 | [依米康|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解读: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均需遵循相关规定。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发出,提案需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会应设置会场,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确保股东参与。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或按规定推举的人选担任,董事、高管需列席并接受质询。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决议内容和表决结果需公开披露。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 |
2025-05-20 | [依米康|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解读: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设立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和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等。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或3日发出,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通知。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应亲自出席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董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涉及关联交易等特定事项需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详情、提案审议情况、表决结果等内容,并由出席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
2025-05-20 | [依米康|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解读: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健全审计评价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委员会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检查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审计财务信息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有效履行职责。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
2025-05-20 | [依米康|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5月) 解读: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准则。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0487994元,住所位于成都高新区科园南二路二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云计算设备制造与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与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与销售等多个领域。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调积极、连续、稳定的分配原则,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公司设立内部审计制度,确保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财务信息的监督检查。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的程序。此外,章程明确了修改章程的条件和程序,并定义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关联关系等关键术语。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 |
2025-05-20 | [依米康|公告解读]标题: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解读: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姜玉梅女士、赵明川先生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审查结果显示,姜玉梅女士、赵明川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等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名姜玉梅女士、赵明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2025年5月15日发布此审查意见。 |
2025-05-20 | [华菱钢铁|公告解读]标题: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解读: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5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章程明确了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给投资者丰厚回报。公司主营黑色和有色金属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6,908,632,499元,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以人民币标明,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1/3,设董事长1人。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权限等。公司合并或分立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依法通知债权人。章程还规定了公司解散和清算的程序。 |
2025-05-20 | [云内动力|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5月) 解读: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34,961,410元,注册地址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景路66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通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部件制造等领域。章程明确了公司组织架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职责。股东大会为公司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7-9名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公司经营计划等。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等。章程还规定了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制度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等内容。此外,章程强调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章程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
2025-05-20 | [首药控股|公告解读]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解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报告指出,首药控股于2022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价为39.90元/股,募集资金净额为137,883.89万元。中信建投证券担任保荐机构,负责持续督导工作。2024年度,首药控股未发生违法违规事项,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董监高遵守法律法规,履行承诺。公司存在尚未盈利、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核心竞争力、经营、财务及行业竞争等风险。2024年公司净亏损21,193.90万元,研发投入212,681,411.30元,同比增长4.95%。公司核心在研管线包括SY-707、SY-3505、SY-5007等多个项目,处于不同临床阶段。截至2024年底,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999,318,542.09元,余额为5,044.15元。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形。 |
2025-05-20 | [沪硅产业|公告解读]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专项核查意见 解读: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新昇晶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46.7354%股权、上海新昇晶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49.1228%股权及上海新昇晶睿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48.7805%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和间接持有新昇晶投、新昇晶科及新昇晶睿各100%股权。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核查结果显示,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属于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且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此外,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上市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
2025-05-20 | [沪硅产业|公告解读]标题: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资产所涉及的上海新昇晶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5】第0628号) 解读: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上海新昇晶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评估对象为新昇晶科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最终选用市场法评估结果。新昇晶科注册资本57亿元,主要股东包括上海新昇晶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闪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新昇晶科主要从事300mm半导体硅片生产,涵盖抛光片和外延片,应用于逻辑芯片、存储芯片等领域。截至评估基准日,新昇晶科合并报表资产总额818,297.20万元,负债156,199.02万元,净资产662,098.18万元。2024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113,576.55万元,净利润-10,391.54万元。评估结果显示,新昇晶科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563,443.82万元,评估值776,800.00万元,增值213,356.18万元,增值率37.87%。评估报告由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日为2025年4月16日。 |
2025-05-20 | [沪硅产业|公告解读]标题: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资产所涉及的上海新昇晶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5】第0627号) 解读: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上海新昇晶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此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对象为新昇晶投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涵盖其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新昇晶投合并报表资产总额819263.95万元,负债156199.02万元,净资产663064.9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7213.53万元。2024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113576.55万元,净利润-10384.44万元。母公司报表资产总额290966.75万元,负债0.00万元,净资产290966.75万元。新昇晶投为持股平台,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主要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主要源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低于按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评估值。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及其他指定使用人使用,有效期一年,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0日。评估报告日为2025年4月16日。 |
2025-05-20 | [沪硅产业|公告解读]标题: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3939号) 解读: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4年度备考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根据报告,公司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为3,387,611,695.49元,营业总成本为4,460,098,174.26元,营业利润为-1,163,075,650.51元,净利润为-1,121,687,217.80元。公司期末资产总计为29,269,842,383.90元,负债总计为10,392,510,423.48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8,877,331,960.42元。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新昇晶投46.7354%股权、新昇晶科49.1228%股权和新昇晶睿48.7805%股权,交易对价合计为7,039,621,536.73元,其中股份对价为6,715,556,526.75元,现金对价为324,065,009.98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10,500.00万元。
备考财务报表假设本次交易已于2023年1月1日完成,未考虑交易费用及相关税费。公司主要经营半导体硅片的制造及销售,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64,338,497.85元。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为5,155,523,168.56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226,422,185.57元,应收账款为974,623,260.20元。公司期末短期借款为520,755,386.55元,长期借款为2,955,948,191.35元。公司2024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2,861,886,090.91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328元。 |
2025-05-20 | [沪硅产业|公告解读]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解读: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新昇晶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46.7354%股权、上海新昇晶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49.1228%股权及上海新昇晶睿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48.7805%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因此,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包括康攀、孔亚迪、邵闳洋和翁嵩岚。核查意见签署日期为2025年5月19日。 |
2025-05-20 | [沪硅产业|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为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沪硅产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重组方案包括:沪硅产业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新昇晶投46.7354%股权、新昇晶科49.1228%股权、新昇晶睿48.7805%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10,500.00万元。交易对方包括海富半导体基金、晶融投资、产业基金二期、上海闪芯、中建材新材料基金、上国投资管、混改基金。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15.01元/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沪硅产业已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取得股东大会批准、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
2025-05-20 | [沪硅产业|公告解读]标题:上海新昇晶睿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181号) 解读:上海新昇晶睿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涵盖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指出,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关键审计事项包括收入确认,2023年度、2024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0208.24万元、32127.42万元,均为关联方销售。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382854634.79元,总负债345405587.04元,所有者权益2037449047.75元。2024年度净利润-28710582.96元,2023年度净利润3160940.14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9220697.92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5932767.48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972863.10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74092186.31元。公司主要股东包括上海新昇晶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中建材(安徽)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等。公司与多个关联方存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2024年度,公司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关联交易金额330324876.35元,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关联交易金额321274204.49元。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