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0 | [兆易创新|公告解读]标题:兆易创新总经理工作细则(草案) 解读: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权、职责,规范行为。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实施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决定其他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拟定职工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处理对外事宜和签订日常业务合同、决定重大交易事项等。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总经理职责涵盖维护公司资产、完成经营指标、推行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经济效益、重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等。细则还规定了总经理的义务、工作机构和程序、办公会议制度及聘任解聘机制。该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2025-05-20 | [兆易创新|公告解读]标题:兆易创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草案) 解读: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维护投资者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负责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重大信息涵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如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诉讼、仲裁、公司名称变更、会计政策变更等。重大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担保等,达到一定标准时需报告。关联交易涉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源或义务转移事项,达到特定金额需报告。
报告程序要求出现重大事件时,相关人员应在事件发生或知悉后及时书面报告董事会秘书,并提供相关材料。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或拟变更时,应及时告知公司。定期报告方面,财务部门需及时提供财务资料并报告业绩预告。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是重大信息报告的责任人,需确保信息准确、保密。违反报告制度将追究责任。 |
2025-05-20 | [兆易创新|公告解读]标题:兆易创新总经理工作细则 解读: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权和职责,规范行为。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实施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决定其他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拟定职工工资福利奖惩制度、代表公司处理对外事宜和签订日常业务合同、决定重大交易事项等。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总经理职责包括维护公司资产、实施董事会决议、推行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经济效益、重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等。总经理需承担不得自营与公司同类业务、不得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利益冲突业务、不得侵占公司财产等义务。细则还规定了总经理工作机构和工作程序,包括办公会议制度、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程序等。总经理及其副手实行年薪制,报酬由董事会决定。总经理解聘事由包括董事会决议解聘或总经理辞职。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2025-05-20 | [兆易创新|公告解读]标题:兆易创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提名委员会负责收集候选人提案,审查候选人资料并与候选人联系确认提名意愿。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公司董事会。如有必要,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本细则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
2025-05-20 | [兆易创新|公告解读]标题:兆易创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解读: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增强公司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公司需建立完善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遵循招股说明书或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用途,不得擅自改变。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并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公司需定期检查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并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进行持续督导,每年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公司应配合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确保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 |
2025-05-20 | [兆易创新|公告解读]标题:兆易创新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解读: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议事效率,确保决议合法有效。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注册资本变动、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环节都有明确规定,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规则还详细规定了股东会的表决方式,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明确了不同事项的通过条件。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确保透明度。规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
2025-05-20 | [兆易创新|公告解读]标题:兆易创新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 解读: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规制定。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管理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等。公司通过官方网站、上证e互动平台、电话、邮箱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记录活动详情并保存不少于3年。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公司定期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问题,听取建议。公司充分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及时回复投资者咨询,确保信息公平披露。现场接待工作实行预约制度,避免未公开信息披露。制度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
2025-05-20 | [兆易创新|公告解读]标题:兆易创新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提升公司ESG表现,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无法履行职务时由其他委员代行。
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ESG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审阅相关报告并向董事会汇报,对重大事项实施检查。决策程序由主任委员指定相关部门准备会议文件,审核通过后召集会议,形成决议并呈报董事会审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表决方式包括举手、投票或通讯表决。董事会秘书应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解释说明。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至少10年,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书面报公司董事会。 |
2025-05-20 | [兆易创新|公告解读]标题:兆易创新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解读: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规制定。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管理目的涵盖建立双向沟通渠道、树立服务理念、促进公司诚信自律等。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的客观、真实、准确、完整,避免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公司通过官方网站、上证e互动平台、电话、邮箱等渠道与投资者沟通,定期举办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活动。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具体执行部门。公司应积极回应投资者诉求,妥善处理投诉,确保信息透明度。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
2025-05-20 | [兆易创新|公告解读]标题:兆易创新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为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并向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和资本变动方案、决定重大交易和关联交易等。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决议执行。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并在其不能履职时代行职责。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股东、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书面发送,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应对会议所议事项做记录并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并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2025-05-20 | [兆易创新|公告解读]标题:兆易创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解读: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需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利害关系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且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和一名常居香港的人士。独立董事应具备相关任职条件,包括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良好个人品德等。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且不得有不良记录。独立董事每年应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董事会应评估并在年报中披露。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重大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 |
2025-05-20 | [兆易创新|公告解读]标题:兆易创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解读: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确保信息披露公平。该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实施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和内幕信息登记备案。
内幕信息包括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如业绩预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合同、重大债务、重大亏损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高管、实际控制人等。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公司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相关信息,并确保知情人签署确认。股东、实际控制人、证券公司等应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证券情况进行自查,发现违规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并报送监管部门。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5-20 | [兆易创新|公告解读]标题:兆易创新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议事效率,确保决议内容合法有效。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制定。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主要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注册资本变更、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修改公司章程等。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的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也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股东会提案需符合法律规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发出。股东会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确保透明度和合法性。 |
2025-05-20 | [兆易创新|公告解读]标题:兆易创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 解读: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加强股份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涵盖其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制度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在特定情形下,如公司股票上市1年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等,不得转让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且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此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并遵守交易禁止事项,如在公司刊发财务业绩前后特定期间内不得买卖股票。
制度还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时申报和披露个人及家庭成员的持股变动情况,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和监督相关信息的申报和披露。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
2025-05-20 | [江中药业|公告解读]标题:江中药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法律意见书 解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显示,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1名激励对象因到龄退休、2名激励对象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9,602股。回购价格根据公司历次权益分派方案调整,调整后公司支付的回购价款总额为463,738.88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账户,并递交了回购注销申请,预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5月23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注销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
2025-05-20 | [*ST凌云B|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900957 证券简称:*ST凌云 B 公告编号:2025-018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16日、5月19日、5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除前期已披露事项外,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2025年1-4月,公司上网电量4766万千瓦时,同比增长27%;电费收入(含税)为3887万元,同比增长27%。2024年发电量为12503万千瓦时,比2023年下降21%。2025年1-4月发电情况明显好转,预计今年全年经营情况比去年好。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股票市场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特此公告。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
2025-05-20 | [源飞宠物|公告解读]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1222 证券简称:源飞宠物 公告编号:2025-021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源飞宠物,证券代码:001222)于2025年5月16日、5月19日、5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核实,结果如下: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无需更正或补充;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未获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披露信息;前期披露的信息无需更正或补充。
公司提醒投资者: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所有信息以在上述媒体刊登为准。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2025-05-20 | [名臣健康|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25-014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拟回购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23元/股,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3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17391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156%;按回购金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0434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894%。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及本次回购期间无明确减持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将有所变动,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将增加。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回购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等风险。特此公告。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
2025-05-20 | [国际医学|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解读: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董事会并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且不超过1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9.16元/股,回购期限为12个月。2025年4月8日,公司调整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截至2025年5月20日,公司累计回购19,304,400股,占总股本0.8540%,最高成交价5.618元/股,最低成交价4.61元/股,成交总金额100,019,214.1元。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公司董事、总裁刘瑞轩于2024年9月2日增持公司股票100,000股。回购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尽快提交回购股份注销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
2025-05-20 | [立讯精密|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立讯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25-064 债券代码:128136 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讯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特别提示:“立讯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立讯转债”,回售不具强制性。回售价格为100.981元/张(含息税),回售条件触发日为2025年5月19日,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8日。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6月3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5年6月4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5年6月5日。回售申报期间“立讯转债”将暂停转股。
公司自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5月19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立讯转债”转股价格的70%,且“立讯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立讯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回售价格计算方式为IA=B×i×t/365,其中i=1.80%,t=199天,计算可得IA=0.981元/张(含税)。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立讯转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清算交割。回售期内“立讯转债”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