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20 | [*ST通脉|公告解读]标题: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5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解读: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5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公司将参加由吉林省证券业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5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15:00-16:30。届时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学刚先生、董事兼任常务副总经理邓华军先生、副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闫海涛先生将在线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
| 2025-05-20 | [申通快递|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4月经营简报 解读: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41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经营简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公司披露2025年4月份相关数据信息如下:快递服务业务收入41.18亿元,同比增长16.39%;完成业务量20.92亿票,同比增长20.98%;快递服务单票收入1.97元,同比下降3.90%。上述快递服务单票收入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请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特此公告。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 2025-05-20 | [天津普林|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解读: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路志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路志宏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为路志宏,委员包括净春梅、庞东、邵光洁、李志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为李志东,委员包括路志宏、杨丽芳。
特此公告。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
| 2025-05-20 | [宁波建工|公告解读]标题:宁波建工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解读: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2025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了重组报告书,并于1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落实并回复,相关文件于3月15日披露。因申请文件中财务资料过有效期,公司于3月31日补充提交更新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并根据进一步审核意见对材料进行了修订。
修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更新报告期期间及相关审计报告释义,补充嵊州嵊甬矿业有限公司简称;更新财务数据;补充披露减值补偿情况及PPP项目应收款项收回风险;披露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多项承诺函内容;更新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更新交投集团下属一级子公司情况;补充披露标的公司纳入本次标的资产范围的参股公司情况;更新标的公司主要资产权属状况、行政处罚情况、行业产业政策、产品生产技术阶段及最新会计政策;补充减值补偿协议主要内容;根据最新法规修改合规性分析相关内容;更新行业发展概况、主要关联方情况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等。特此公告。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
| 2025-05-20 | [宁波建工|公告解读]标题:宁波建工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通知的公告 解读: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通知,2025年1月3日披露了相关报告书草案。2025年1月10日收到审核问询函,并于2025年3月15日披露了回复文件。
2025年3月31日,由于申请文件中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公司向上交所申请中止审核。截至目前,以2024年12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的加期审计及申请文件更新补充工作已完成,公司已提交恢复审核的申请文件,并于2025年5月19日收到上交所同意恢复审核的通知。
本次交易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审核通过、完成注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有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
| 2025-05-20 | [宁波建工|公告解读]标题:宁波建工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增加减值补偿承诺补充协议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公告编号:2025-036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增加减值补偿承诺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2024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通知,并于2025年1月3日披露相关文件,1月10日收到审核问询函。2025年3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增加减值补偿承诺,并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减值补偿协议》。2025年5月16日,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减值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减值测试及补偿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每年度结束后的减值测试,若发生减值,交投集团将以股份或现金补偿,具体计算方式详见协议。本次调整不涉及交易对象、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等变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且已通过公司内部审议。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
| 2025-05-20 | [劲拓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解读: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对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思远、朱玺、丁盛军,提名委员会认为他们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工作经验和履职能力,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三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对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余盛丽、何鹏、周路明,提名委员会认为他们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条件、工作经验和履职能力,符合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余盛丽和周路明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何鹏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三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彭俊彪、余盛丽、毛一静,2025年5月19日。 |
| 2025-05-20 | [豪恩汽电|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1488 证券简称:豪恩汽电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25年5月18日、2025年5月19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30.13%,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进行了自查并核实相关事项,结果如下: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2、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3、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
| 2025-05-20 | [劲拓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余盛丽) 解读:声明人余盛丽作为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余盛丽声明与保证其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余盛丽确认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她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余盛丽还声明其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
余盛丽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她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余盛丽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余盛丽承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
| 2025-05-20 | [未名医药|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解读: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换届选举议案。选举产生的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包括六名非独立董事岳家霖、刘文俊、徐隽雄、黄桂源、陈星、史晓如,四名独立董事蔡艳红、张荣富、刘洋、夏阳,以及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周婷。同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岳家霖为董事长,徐隽雄为副董事长,并确定了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公司还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具体为:岳家霖任总经理,徐隽雄、陈星任副总经理,周婷任财务总监,史晓如任董事会秘书,林晨希任证券事务代表。所有聘任人员的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方式为电子邮箱boardoffice@wmm.bio,办公电话0755-86950185,办公地址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马尚街道办事处心环东路与荣二路交汇处齐美大厦27层。 |
| 2025-05-20 | [华媒控股|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资金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解读:近日,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银行查询获悉新增资金被冻结的情形,系原被冻结的银行一般户收到自动转回的到期结构性存款本金和收益10,017,835.62元。目前被冻结资金总额188,957,452.98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76%。冻结仅涉及公司部分一般账户及部分资金,其余账户包括基本户等及未冻结资金仍可正常使用且资金充足,满足业务开展及日常管理需要。
部分银行账户及资金被冻结的原因为2024年重大诉讼事项被一审裁定驳回后,原告再次起诉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详见2025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亦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公司将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争取尽快妥善解决上述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事宜。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 2025-05-20 | [荣盛发展|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5-045号。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廊坊荣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享有合法到期债权,本金不超过3000万元。为提供还款保障,子公司北京阿尔卡迪亚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至荣(廊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以让与担保形式为公司该债务提供担保,担保本金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48个月。该担保事项已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被担保人为荣盛发展,成立日期为1996年12月30日,注册地点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法定代表人邹家立,注册资本434816.3851万元,控股股东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7.32%。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617.62亿元,负债总额1444.36亿元,净资产173.27亿元,营业收入380.09亿元,净利润-79.77亿元。
担保主要内容为廊坊荣喆、公司与北京阿卡签署让与担保合同,担保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董事会认为该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需要。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434.4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2.45%,逾期担保金额为66.74亿元。 |
| 2025-05-20 | [荣盛发展|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以物抵债及对外担保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5-044号。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以物抵债及对外担保的公告。南京宁渌、河北中凯与公司及子公司有长期业务合作,2021年两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公司提供担保。现为化解未结债务,公司及子公司与廊坊银行及相关主体签署《以物抵债协议》,约定以公司名下资产价值冲减南京宁渌和河北中凯在廊坊银行的债务。抵债资产1位于海南省,抵债金额62,003.45万元;抵债资产2位于河北省,抵债金额90,078.72万元。相关协议须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后实施。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434.4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2.45%。本次以物抵债有利于公司债务化解,促进公司经营与发展,交易总额为152,082.17万元。特此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
| 2025-05-20 | [纳思达|公告解读]标题: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摘要 解读: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交易方式向Xerox Corporation出售其间接控股子公司Lexmark International II, LLC(美国利盟)100%股权。交易预估对价为0.75亿美元至1.5亿美元,具体金额取决于交割时的净营运资金、融资负债等因素调整。美国利盟主要从事打印机整机及配套耗材、配件和打印管理服务,其营业收入占纳思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口径营业收入超过60%。交易完成后,纳思达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美国利盟股权,但将继续发展打印机全产业链业务。此次交易旨在减轻外部经营环境风险,优化战略布局,聚焦自主品牌发展,提升竞争力,并优化财务结构,提高风险应对能力。交易尚需取得纳思达股东大会批准及相关国家的反垄断审查和外商直接投资审查通过等。纳思达已聘请中联国际对标的公司进行估值,估值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 |
| 2025-05-20 | [纳思达|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说明 解读: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主要内容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Ninestar Group Company Limited向Xerox Corporation出售其直接持有的Lexmark International II, LLC的100%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司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进行了说明。
根据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备考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前后,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从0.5342元/股降至0.4611元/股,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从0.2516元/股升至0.2842元/股。为应对每股收益摊薄风险,公司制定了多项填补措施:提高整合绩效,提升经营业绩;加强成本管控和完善公司治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并确保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挂钩;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管理,不侵占公司利益。
公司提醒投资者,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的损失,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 2025-05-20 | [未名医药|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变更公司邮箱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未名医药 公告编号:2025-036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邮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即日起启用新的公司邮箱。公司原邮箱地址为“boardoffice2022@163.com”,变更后邮箱地址为“boardoffice@wmm.bio”。
除上述内容变更外,公司联系地址、电话等其他信息均保持不变,具体内容如下: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马尚街道办事处心环东路与荣二路交汇处齐美大厦27层。
联系人:史晓如、林晨希
联系电话:0755-86950185
电子邮箱:boardoffice@wmm.bio
上述变更自本公告披露起正式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
| 2025-05-20 | [纳思达|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解读: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主要内容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Ninestar Group Company Limited向Xerox Corporation出售其直接持有的Lexmark International II, LLC的100%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公司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估值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估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不涉及相关债权债务转移;
有利于上市公司降低经营风险,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交易前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会对现有公司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则的相关要求,交易完成后亦将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
| 2025-05-20 | [纳思达|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解读: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说明。公司本次交易主要内容为间接控股子公司Ninestar Group Company Limited向Xerox Corporation出售其直接持有的Lexmark International II, LLC的100%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认为:1、本次交易不直接涉及需要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已在《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2、本次交易属于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购买资产或企业股权的情形,不适用《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之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3、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优化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新增同业竞争及非必要关联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之第四款的规定。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的相关规定。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
| 2025-05-20 | [纳思达|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解读: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主要内容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Ninestar Group Company Limited向Xerox Corporation出售其直接持有的Lexmark International II, LLC的100%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首次披露了相关提示性公告。公司对首次披露前20个交易日的价格波动情况进行自查,结果显示:公司股票收盘价从2024年11月25日的26.03元上涨至2024年12月23日的29.88元,涨幅为14.79%。同期,深证综指从1974.89点上涨到1995.10点,涨幅为1.02%;交易所制造业指数从2531.61点上涨到2552.18点,涨幅为0.81%。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为13.77%;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累计涨幅为13.98%。综上,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剔除同期大盘因素或行业板块因素后未达到20%,不存在异常波动情况。特此说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
| 2025-05-20 | [纳思达|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解读: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主要内容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Ninestar Group Company Limited向Xerox Corporation出售其直接持有的Lexmark International II, LLC的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认真核查论证认为,经核查,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所列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综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特此说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