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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5-20

[泛微网络|公告解读]标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解读: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3.62亿元,其中技术服务收入14.38亿元,占比60.91%;自有及第三方软件产品销售收入9.23亿元,占比39.09%。公司主要收入来自授权运营中心,占比超93%。2024年销售费用16.13亿元,其中支付给授权运营中心的项目实施费13.47亿元,较2023年减少2.85%;营业成本1.60亿元,其中技术服务成本8,178.44万元,较2023年增加24.54%。公司在全国200多个城市及海外设有本地化服务团队。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485.3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90%;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8,359.4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3.59%,其中关联方采购额5,862.29万元,均为向上海亘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采购。2024年末货币资金为6.27亿元,较上期减少56.29%,其他非流动资产为7.34亿元,主要为一年以上定期存款。公司2024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9,783.89万元,包括2家联营企业,报告期内对上海数字认证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700.51万元。公司与授权运营中心结算定价公允,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与亘岩网络的关联交易必要且定价公允。除已披露的受限货币资金外,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或其他潜在的限制性安排。

2025-05-20

[泛微网络|公告解读]标题:泛微网络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解读: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公司就问询函中所提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回复。主要内容包括:1)关于授权运营业务模式,公司详细说明了上市公司、授权运营中心及客户之间的合同权利与义务,包括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具体责任、承担的主要风险、定价机制及政策、售后服务机制及政策、合同纠纷处理机制等,并列示了近3年营业收入中由上市公司及授权运营中心产生的提供软件产品、技术服务收入金额、占比。2)关于客户与供应商,公司列出了近3年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成立时间、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合作开始时间等,并说明了主要客户、供应商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及原因。3)关于现金资产管理,公司解释了结构性存款的具体产品类型、存放单位、期限、收益率、风险等级等,并说明了报告期内交易性金融资产大幅增加的原因。4)关于资产减值,公司对上海数字认证进行了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具体过程包括减值迹象、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减值损失确认方法等,并说明了对亘岩网络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的判断过程及结论。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2025-05-20

[盛邦安全|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651 证券简称:盛邦安全 公告编号:2025-027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相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任高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任高锋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其他5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任高锋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8月至2024年11月,任远江盛邦(上海)网络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教育系统部负责人、创新业务部负责人、大数据产品线负责人,现任北京销售大区负责人。任高锋先生通过新余盛邦网云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盛邦安全90,000股股份,通过新余市盛邦网科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盛邦安全30,000股股份,合计持有盛邦安全120,000股股份,占盛邦安全总股本的0.16%。 任高锋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董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5-05-20

[盛邦安全|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董事会提前20日公告通知全体股东。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下午14时在北京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0人,代表股份40,401,3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817%。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确认董事和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等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此外,还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听取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5-05-20

[*ST锦港|公告解读]标题: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锦港/ST锦港B 公告编号:2025-052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司A股股票于2025年5月15日、5月16日、5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存在多重退市风险,近期股价波动较大,已经严重偏离基本面,累积了较大交易风险。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股票已于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重大违法类退市风险警示。截至2025年5月19日,公司A股、B股股票收盘价已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1元。如其A、B股股票的收盘价同时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公司主营港口综合运输服务,生产运营平稳,日常经营无重大变化。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财务类退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已被上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的情形,公司股票已被上交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特此公告。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2025-05-20

[*ST锦港|公告解读]标题: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可能存在因股价低于1元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解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可能存在因股价低于1元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2025年5月19日收盘价已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1元,其中A股收盘价为0.92元/股,B股收盘价为0.047美元/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若A、B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且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此外,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显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股票自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重大违法类退市风险警示。后续如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其认定事实,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公司还存在财务类退市风险,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财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公司2024年度累计亏损65.81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0.80亿元。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净资产为-0.57亿元,仍资不抵债。如2025年年报披露后仍不满足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股票将被强制退市。 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形,股票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所有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报刊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2025-05-20

[普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董事陈凯持有公司股份99,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已于2022年8月23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因个人资金需求,陈凯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4,799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235%,减持期间为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9月11日。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除权除息后)。陈凯此前最近一次减持情况为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6月9日,减持15,850股,减持比例为0.0312%,减持价格区间为159.50-213.01元/股。陈凯承诺所持股份真实合法,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等情况,股份未设置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在担任董事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2025-05-20

[立讯精密|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

解读: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对立讯精密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立讯精密于2019年7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债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8月2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0年2月10日,中国证监会核准立讯精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0亿元可转债,期限6年。2020年12月2日,3,000万张可转债在深交所上市,债券简称立讯转债,债券代码128136,债券存续期为2020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2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当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公司自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5月19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立讯转债”转股价格的70%,且“立讯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因此“立讯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监管指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回售条款。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回售和回售结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05-20

[格林美|公告解读]标题: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为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格林美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相关事宜。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决定将54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875.045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4450元/股。回购价格调整基于2022年至2024年的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格林美尚需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手续。

2025-05-20

[格林美|公告解读]标题: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解读: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由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决定将54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875.045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4450元/股。公司2022年至2024年三年累计营业收入值达到93,120,236,786.22元,三年累计净利润值达到3,418,509,297.66元,实际完成值低于考核目标。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124,299,057股变更为5,115,548,607股,注册资本将由5,124,299,057元变更为5,115,548,607元。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款为3,014.53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规定。

2025-05-20

[古麒绒材|公告解读]标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解读: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2.08元/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000万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古麒绒材于2025年5月19日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2,000万股。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5年5月21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相关公告,在2025年5月21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5月21日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获配股票数量的10%限售期限为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 根据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7,348.67240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2,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4,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80.00%。回拨后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272158002%,申购倍数为3,674.33620倍。 发行人与保荐人定于2025年5月20日上午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25年5月21日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2025-05-20

[慧博云通|公告解读]标题: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解读: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59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67.91%股份,并向实际控制人余浩及其控制的北京申晖控股有限公司、战略投资者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20.26元/股。标的公司宝德计算主要从事信息技术核心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信息技术设备的分销,产品条线包括服务器、终端整机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标的公司在产品生态、技术研发、客户资源与营销网络等方面形成协同效应,提升综合竞争力。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上市公司将在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作出决议,并在重组报告书中详细披露。

2025-05-20

[慧博云通|公告解读]标题: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解读: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乐山高新投等59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宝德计算67.91%股份,并向实际控制人余浩及其控制的申晖控股、战略投资者长江产业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截至预案摘要签署日,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现金对价、税费、中介机构费用、并购整合费用、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实现从软件技术服务向软硬一体化的延伸发展,拓宽业务版图,提升综合竞争力。标的公司宝德计算主要从事信息技术核心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信息技术设备的分销,产品包括服务器、终端整机等。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与标的公司在产品生态、技术研发、客户资源与营销网络等方面形成协同效应。

2025-05-20

[龙迅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龙迅股份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5人,可申请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2345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7%。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月29日,授予价格为35.27元/股。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44.21%,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91.73%。首次授予中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98509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评级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其125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监事会认为本次归属符合相关规定,同意125名激励对象归属62345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

2025-05-20

[龙迅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龙迅股份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46.46元/股调整为35.27元/股;预留授予价格由55元/股调整为41.86元/股。首次授予数量由1,821,436股调整为2,367,867股;预留授予数量由219,780股调整为285,714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55,863股。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并作废处理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次调整是由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根据相关规定,需对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此外,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层面和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和律师均认为本次调整及作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特此公告。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2025-05-20

[博菲电气|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解读: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3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25%,其中首次授予272.80万股,预留67.20万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33人,首次授予价格为13.02元/股。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限售期为12个月,解除限售期分三期,比例分别为40%、30%、30%。预留部分若在2025年9月30日后授予,则分两期解除限售,比例为50%、5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至2027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20%、30%。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需达到“合格”。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需自筹资金。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首次授予。公司和激励对象各自享有相应权利和义务,激励对象离职、退休、丧失劳动能力或身故等情况按具体规定处理。

2025-05-20

[博菲电气|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解读: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查询申请,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2024年10月18日至2025年4月18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核查对象包括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确认,并取得查询证明。核查结果显示,公司在2025年1月23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1,444,000股,占总股本1.81%,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197,045.00元。该交易行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无关,不构成内幕交易。 自查期间,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同时也是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但其交易发生在知晓激励计划之前,基于公开信息独立判断操作,不存在内幕交易。其余32名激励对象未买卖公司股票。核查结论显示,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

2025-05-20

[格林美|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解读: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由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决定将54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875.045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4450元/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至2024年三年累计营业收入值达到93,120,236,786.22元,累计净利润值达到3,418,509,297.66元,未能满足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124,299,057股变更为5,115,548,607股,注册资本将由5,124,299,057元变更为5,115,548,607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监事会和律师均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及回购价格调整事项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025-05-20

[立讯精密|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立讯转债“回售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25-062 债券代码:128136 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讯转债”回售的公告。特别提示:“立讯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立讯转债”,回售不具强制性。回售价格为100.981元/张(含息税),回售条件触发日为2025年5月19日,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8日。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6月3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5年6月4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5年6月5日。回售申报期间“立讯转债”将暂停转股。截至目前,“立讯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 立讯精密自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5月19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立讯转债”转股价格的70%,且“立讯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立讯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回售价格计算方式为IA=B×i×t/365,其中i=1.80%,t=199天,计算可得IA=0.981元/张(含税)。 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方面,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立讯转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清算交割。回售期内“立讯转债”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

2025-05-20

[立讯精密|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回售期间“立讯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25-063 债券代码:128136 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售期间“立讯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特别提示:1、债券代码:128136 2、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3、转股起始时间:2021年 5月 10日至 2026年 11月 2日 4、暂停转股时间:2025年 5月 22日至 2025年 5月 28日 5、恢复转股时间:2025年 5月 29日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立讯精密于 2020年 11月 3日公开发行了 3,0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300,000.00万元。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3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0年 12月 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立讯转债”,债券代码“128136”。转股期限自 2021年 5月 10日至 2026年 11月 2日。公司股票自 2025年 4月 2日至 2025年 5月 19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立讯转债”转股价格的 70%,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立讯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立讯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即自 2025年 5月 22日开始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至 2025年 5月 28日止。自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 2025年 5月 29日)起“立讯转债”恢复转股。在上述期间,“立讯转债”正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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