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20 | [华熙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解读: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1,678,242元,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辰大街678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药品生产、食品生产、医疗器械生产、化妆品生产等多个领域。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和职责权限。公司合并或分立需依法进行,并按规定通知债权人。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
| 2025-05-20 | [华熙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5月修订) 解读: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5月修订)。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制度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须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且控股股东不得干预。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主体资格、执业资格、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等条件。选聘流程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议、准备选聘文件、执行选聘工作、审查选聘结果、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等步骤。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确保公平公正。制度还规定了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如执业质量缺陷、泄露商业信息等。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并每年披露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 2025-05-20 | [华熙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5月修订) 解读: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5月修订)》。该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权益。规则指出,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管、股东资料管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等工作。董事会秘书应具备财务、管理和法律等专业知识,且无不良记录。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聘用与解聘程序,规定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若出现特定情形,如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可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会议筹备、内部控制、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履职便利,董事会办公室协助其履行职责。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
| 2025-05-20 | [华熙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解读: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心技术人员等。公司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需披露定期报告(季度、半年度、年度报告)和临时公告,涵盖重大投资、关联交易、重大合同、重大诉讼、高管变动等重大事件。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媒体披露信息,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备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应保守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制度还明确了信息披露的流程、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信息披露的权限及责任划分、保密措施等内容。公司应将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
| 2025-05-20 | [华熙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5月修订) 解读: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5月修订),旨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及附注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发生重大差错时,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等原则。处理程序包括及时发布补充和更正公告,收集汇总资料并逐级上报董事会批准。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检讨、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特定情况下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情节恶劣者将从严处理。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后生效。 |
| 2025-05-20 | [华熙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解读: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股东会及股东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强调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确保股东权利。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等。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决议的信息披露和执行等内容。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规则还规定了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计票监票程序及决议的执行情况。此外,规则明确了股东会决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及在决议内容或程序违法时的处理办法。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 2025-05-20 | [新华联|公告解读]标题:舆情管理制度 解读: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本制度涵盖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社会传闻,影响股价的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事件。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成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舆情处理决策和部署。品牌部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监测和分析,并及时向舆情工作组汇报。其他职能部门需配合舆情信息采集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客观、真实。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处理原则包括准确把握、快速反应、协调宣传、及时沟通、勇担责任、主动应对、系统运作、维护形象。重大舆情需迅速调查、与媒体沟通、加强投资者沟通、必要时发布澄清公告并采取法律手段。公司对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将追究责任,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
| 2025-05-20 | [劲拓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根据《公司法》配套规则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400 证券简称:劲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修订部分制度。修订内容主要涉及“监事”“监事会”“股东大会”表述的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包括:《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8项制度中涉及“监事”“监事会”“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删除或调整,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中针对子公司“监事”的规定保留。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删除针对监事的股份变动管理规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删除选举监事的相关条款。本次修订共涉及10项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制度全文。本次修订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特此公告。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
| 2025-05-20 | [新华联|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 解读: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审计监督,确保企业健康发展,维护投资者权益。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设立审计监察部,配备专职人员,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审计监察部负责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经营活动等进行监督评价,确保制度执行,防范风险。审计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公司提供培训机会。内部审计主要职责包括监督经营管理制度执行、检查资金财产安全、评估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检查财务报告、协助反舞弊、报告审计发现等。审计权限包括获取资料、检查财务活动、制止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等。审计程序涵盖年度计划制定、现场审计通知、审计报告编制与反馈、整改跟踪等。内部审计范围涉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专项审计、重大事项审计等内容。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奖励与处罚等条款。 |
| 2025-05-20 | [龙迅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解读: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证券代码:688486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报告指出,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及《激励计划(草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已届满,归属条件已成就。具体归属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任职期限满足12个月以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合格。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44.21%,毛利率为55.48%,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91.73%。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月29日,归属数量为623,450股,归属人数为125人,首次授予价格为35.27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报告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且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
| 2025-05-20 | [银河微电|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689 证券简称:银河微电 公告编号:2025-023 转债代码:118011 转债简称:银微转债。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9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42人,持有表决权数量86,086,126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67.6936%。会议由董事长杨森茂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以及调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等议案。其中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过半数通过。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的李文君、柏德凡律师见证了此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
| 2025-05-20 | [银河微电|公告解读]标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指出,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5日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4月28日发布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14: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5,691,232股;网络投票股东36人,代表股份394,894股。总计42人参与,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6,086,126股。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调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等议案。各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通过。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 2025-05-20 | [燕东微|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受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5月19日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提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通知,明确了会议时间、地点、投票方式等信息。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26人,代表股份723,846,9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1754%。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选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025年新增对外担保预计额度》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 2025-05-20 | [燕东微|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5-044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51号3号楼114会议室召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126人,持有表决权数量723,846,954股,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60.1754%。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劲松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所有董事、监事出席,董事会秘书出席,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选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025年新增对外担保预计额度》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过半数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孙少玮、李雅迪律师见证并确认会议合法有效。 |
| 2025-05-20 | [联合光电|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3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20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预计在不超过10个交易日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2025年6月4日前。若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25年6月4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本次交易标的为东莞市长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殷海明。初步确定的交易对方为长益光电的全部股东,交易方式为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长益光电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与主要交易对方已签署了《股份收购意向协议》,具体条款由正式股份收购协议确定。公司自停牌之日将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该事项处于筹划阶段,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
| 2025-05-20 | [天茂集团|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定期报告披露进展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7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定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因定期报告涉及的部分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完善,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2025年4月30日)披露上述定期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天茂集团,股票代码:000627)已自2025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目前正常经营,定期报告涉及的部分信息仍在进一步核实、补充完善中,定期报告编制工作尚未完成。公司会尽最大努力加强与各方的沟通,组织有关人员抓紧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尽快完成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
公司于2025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涉嫌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 2025-05-20 | [*ST锦港|公告解读]标题: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锦港/ST锦港B 公告编号:2025-05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司存在三种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一是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二是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三是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已被上交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显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股票自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重大违法类退市风险警示。截至2025年5月19日,公司A股、B股股票收盘价已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1元。如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存在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的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9.80亿元。公司已采取多项措施维护权益,包括法律手段和内部控制整改。公司存在重大违法、交易类和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2024年度累计亏损65.81亿元,净资产为-0.80亿元,2025年第一季度净资产为-0.57亿元。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
| 2025-05-20 | [百纳千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291 证券简称:百纳千成 公告编号:2025-027 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持有公司股份47,20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1%)的股东刘德宏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418,8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刘德宏先生的减持原因是资金计划安排,股份来源为公司首发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减持期间为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9月10日,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刘德宏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刘德宏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刘德宏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
| 2025-05-20 | [盛邦安全|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651 证券简称:盛邦安全 公告编号:2025-026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5月19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9号数码科技广场北区2层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权晓文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0人,持有表决权数量40,401,374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53.681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确认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等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此外,会议还通过了增补权晓文、韩卫东、陈四强为非独立董事,谢青、陈伟勇为独立董事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也全部通过。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张伟丽、尤松律师见证了此次会议,认为会议合法有效。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
| 2025-05-20 | [凌志软件|公告解读]标题:凌志软件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5-034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在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388弄5号楼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张宝泉主持,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75人,持有表决权数量156,853,393股,占公司总表决权的40.2934%。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董事和监事2025年度薪酬、续聘审计机构、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等。特别决议议案9获得超过2/3有效表决权通过。累积投票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谢静、李允红律师见证,认为会议合法有效。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