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29 | [冰轮环境|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25-017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至9月27日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5,881,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烟台国丰计划自2024年12月6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总股本的0.61%(4,695,500股),不超过1.23%(9,391,100股),增持金额不低于5,442万元,不超过10,884万元。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
截至2025年5月27日,烟台国丰累计增持公司股票7,939,59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04%,成交金额为8885.91万元。增持完成后,烟台国丰持有公司110,730,269股,占总股本的14.50%,烟台国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83,197,886股,占总股本的37.09%。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增持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增持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可免于发出要约。烟台国丰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完毕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
| 2025-05-29 | [天原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 解读: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内容如下:
根据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2月11日公告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号),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2025年2月11日起6个月内逐步增持该公司股份。截至2025年5月9日,本公司持有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6,858,856股,占总股本的18.20%。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9日期间,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累计增持该公司股份2,593,100股,占总股本的0.20%。截至2025年5月29日,本公司持有该公司239,451,956股,占总股本的18.40%;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该公司325,411,840股,占总股本的25.00%。
此函由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发出,并由其综合管理部同日印发。 |
| 2025-05-29 | [天原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2025年2月11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1.5亿元,不高于3亿元。截至2025年5月29日,宜发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2,593,100股,占总股本的0.20%,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增持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本次变动前后,宜发展持有公司股份从236,858,856股增至239,451,956股,占总股本比例从18.20%增至18.40%;一致行动人持股不变,仍为85,959,884股,占总股本6.60%。合计持有股份从322,818,740股增至325,411,840股,占总股本比例从24.80%增至25.00%。本次增持符合已披露的增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
| 2025-05-29 | [均瑶健康|公告解读]标题: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5388 证券简称:均瑶健康 公告编号:2025-028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28日、5月29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及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除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董事蒋海龙先生于2025年5月28日减持了30,000股公司股票。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近5个交易日累计涨幅40%,可能存在短期涨幅较大后下跌的风险。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401,482,952.19元,同比增长1.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07,104.58元,同比减少58.29%。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没有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特此公告。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0日。 |
| 2025-05-29 | [合兴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5005 证券简称:合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27日、5月28日、5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目前未涉及“无人驾驶物流车”相关业务,相关热点概念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截至2025年5月29日,公司总股本40,100万股,控股股东合兴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文葆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34,973.4949万股,占总股本的87.21%,外部流通盘较小,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公司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及部分董事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根据减持计划减持了100,000股公司股票,除此之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确认,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
| 2025-05-29 | [启迪环境|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5-025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25年5月28日、5月29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核实后说明:1、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或补充。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3、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4、公司及第一大股东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无需更正或补充。
风险提示: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2025-05-29 | [广聚能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096 证券简称:广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28日、2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核查后说明: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或补充;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无重大变化;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提醒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注意投资风险,并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的信息为准。《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2025-05-29 | [大商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公司不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A股每股现金红利1.00元,每股派送红股0.1股。相关日期为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9日,除权(息)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10日。差异化分红送转:否。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161525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1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6152571.00元,派送红股31615257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347767828股。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在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1.00元。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9元。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9元。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347767828股摊薄计算的2024年度每股收益为1.69元。特此公告。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
| 2025-05-29 | [双飞集团|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82982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3659648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且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82982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6日。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部分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咨询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干窑镇庄驰路18号,咨询联系人为浦四金、袁薇艳,咨询电话为0573-84518146。备查文件包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
| 2025-05-29 | [凯淳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1001 证券简称:凯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27.00元/股,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26.625元/股,调整生效日期为2025年6月10日。
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27.00元/股,回购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或专项贷款资金。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75元,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000万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0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计算公式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减去每股现金红利,即27.00-0.375=26.625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在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2025-05-29 | [飞科电器|公告解读]标题: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25-014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0.5元。相关日期为: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5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6日。差异化分红送转: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20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356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7800000元。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上海飞科投资有限公司及李丐腾先生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相关规定,股东的持股期限不同,实际税负也不同。对于QFII股东,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52858888-839。特此公告。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0日。 |
| 2025-05-29 | [爱玛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爱玛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现金红利0.592元,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6月6日。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92元(含税)。公司总股本为861,716,05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50,524股后的基数为860,965,528股,拟派发现金红利509,691,592.58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益。其他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及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公司股东张剑、陵水鼎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根据相关税收政策,不同类型的股东需缴纳不同的税款。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爱玛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38.79元/股调整为38.20元/股。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0日。 |
| 2025-05-29 | [爱玛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爱玛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92元(含税),派发现金分红的总额由509,691,533.38元(含税)调整为509,691,592.58元(含税)。本次调整原因是自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的测算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发生可转债转股事项,致使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中,公司总股本861,715,95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50,524股后的基数为860,965,428股,以此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509,691,533.38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合计为795,531,731.11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0.02%。
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中,因“爱玛转债”发生转股,公司总股份增加至861,716,05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50,524股后的基数为860,965,528股,以此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509,691,592.58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合计为795,531,790.31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0.02%。特此公告。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0日。 |
| 2025-05-29 | [易德龙|公告解读]标题: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5-024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A股每股现金红利1.00元。相关日期: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5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6日。差异化分红送转: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16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604412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0441200.00元。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扣税说明方面,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相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90元。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公司A股股票,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90元。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法人股东和机构投资者,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1.00元。关于权益分派方案如有疑问,请联系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512-65461690。特此公告。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0日。 |
| 2025-05-29 | [君正集团|公告解读]标题:君正集团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5-021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分配比例为A股每股现金红利0.15元(含税)。相关日期为:A股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5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6日。差异化分红送转: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43801739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65702608.50元。分配实施办法: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自行发放对象为公司股东杜江涛、乌海市君正科技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田秀英。扣税说明方面,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对于QFII股东,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135元。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持有公司股票的,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135元。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15元(含税)。咨询方式:联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为0473-6921035。特此公告。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0日。 |
| 2025-05-29 | [福元医药|公告解读]标题: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1089 证券简称:福元医药 公告编号:临 2025-040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A股每股现金红利0.50元。相关日期: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5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6日。差异化分红送转:是。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总股本48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后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468,000,000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4,000,000元(含税)。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4875元/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公司股东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昌勤进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华康泰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宣城人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对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在向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5元。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0.45元。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本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5元。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对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50元。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59603941。特此公告。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0日。 |
| 2025-05-29 | [金房能源|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8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06772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06772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2613544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56812676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9日。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本次所转股份于2025年6月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A股股东现金红利也将于同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本次转股实施后,按新股本156812676股摊薄计算,2024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1元。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甲23号院1号楼12层1201-12室,咨询联系人:付英,咨询电话:010-67711118。 |
| 2025-05-29 | [江山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江山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30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A股每股现金红利0.10元。相关日期: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5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6日。差异化分红送转: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13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30,65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3,065,000.00元。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对于持有公司限售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实际税负为10%,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9元。对于QFII股东,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9元。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现金红利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9元。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0元。联系部门: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13—83558270、83530931。特此公告。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0日。 |
| 2025-05-29 | [大连重工|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5-059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93136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95602821.60元(含税)。按除权前总股本计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为0.495000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191205643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6日。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5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A股股东现金红利,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除权除息价格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减去0.0495000元。咨询地址为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联系人李慧,电话0411-86852802。备查文件包括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等。特此公告。 |
| 2025-05-29 | [伟创电气|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1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每股现金红利0 27元(含税),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6月6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2025年5月16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公司总股本为211,375,274股,扣除已回购股份849,390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210,525,884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56,841,988 68元(含税)。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计算除权(息)参考价格,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 2689元/股。公司股东淮安市伟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南通金皓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金至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对于不同类型的股东,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扣税处理。咨询方式:联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为0755-85285686。特此公告。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