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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5-29

[新日股份|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A股每股现金红利0.10元。相关日期: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5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6日。差异化分红送转: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20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3014379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014379.00元。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自行发放对象为张崇舜、陈玉英、赵学忠、安吉谆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扣税说明涉及个人股东、QFII股东、沪港通投资者及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的具体扣税情况。关于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10-88109915。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0日。

2025-05-29

[艾迪精密|公告解读]标题:艾迪精密 2024年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638 证券简称:艾迪精密 公告编号:2025-021 转债代码:113644 转债简称:艾迪转债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每股分配比例为A股每股现金红利0.05元。相关日期为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5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6日。差异化分红送转为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20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31,088,37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1,554,418.80元。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FEGN XIAO HONG、SONG YU XUAN、烟台翔宇投资有限公司、烟台浩银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中融(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在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对于持有公司A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45元。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公司A股股票(“沪港通”),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45元。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5元(含税)。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35-6392630。特此公告。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0日。

2025-05-29

[旺能环境|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46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单建明及其一致行动人鲍凤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8,378,592股,持股比例为52.62%。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5月28日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公司总股本由433,983,986股变动至433,984,068股;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1,928,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4%,增持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0,307,292股,持股比例为53.07%,触及1%整数倍。 本次增持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振投资者信心。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公告日起6个月内,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的权益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0日。

2025-05-29

[凌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凌云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凌云集团拟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不高于10000万元,增持价格不超过19元/股,增持期限自2025年4月9日起6个月内。2025年5月29日,凌云集团首次增持本公司股份836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089%,增持金额约133.92万元。增持后凌云集团持股数量为2951757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3924%;凌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为40955676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3.557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凌云集团后续将按计划择机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按期完成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0日。

2025-05-29

[华海清科|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解读: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情况。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同庆先生因工作重心调整,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王同庆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约113.0536万股股份,并承诺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陈圳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圳寅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陈圳寅先生联系方式为电话022-59781962,传真022-59781796,电子邮箱ir@hwatsing.com,联系地址为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11号。陈圳寅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西方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2025-05-29

[瑞芯微|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5-047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低风险、安全性高、高流动性的投资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该议案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持续跟踪并分析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0日。

2025-05-29

[秦港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解读: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宗旨、经营范围、股份和注册资本、股东权利和义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职权及运作、利润分配和审计等。公司注册地为中国河北省秦皇岛市,注册资本为558741.2万元。经营范围涵盖港口经营、仓储服务、船舶租赁、技术服务等。章程规定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可向境内和境外投资人发行。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九至十三名董事组成,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独立董事。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净利润的30%。章程还明确了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的程序,以及争议解决机制。公司遵从仲裁规则,适用中国法律解决争议。

2025-05-29

[贵州轮胎|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5月)

解读: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伍亿伍仟肆佰陆拾捌万捌仟肆佰零肆元整,注册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百花大道41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轮胎制造和销售、橡胶制品制造和销售等。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议事规则。公司可以向不特定对象或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派送红股、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增加资本,也可以通过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方式回购股份。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持续、稳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公司发展方向正确。

2025-05-29

[神工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解读: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相关法规对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701649.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87%。公司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0036737.29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2738386.29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5.26%。截至2025年5月15日,公司总股本为170305736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950416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169355320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为0%。保荐机构认为,神工股份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5-05-29

[容百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解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容百科技)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容百科技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进行了核查。容百科技因三次股票回购导致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具体回购情况如下:2023年10月25日、2024年2月5日和2024年6月22日分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用途包括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及注销。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0,090,435股。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总股本扣减回购股份后的704,635,0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元(含税)。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小于1%。保荐人认为,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05-29

[泛微网络|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为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该意见书对相关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 泛微网络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若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372,467,436.34元。 公司于2024年2月至5月期间完成了2,544,250股的回购,这些股份存放在回购专用账户中,不参与利润分配。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258,058,823股。 法律意见书还详细列出了除权除息参考价的计算方法,并指出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的影响绝对值为1%以下,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最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05-29

[环旭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为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及其除权除息处理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环旭电子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股本。 截至2025年5月14日,公司总股本为2,196,252,041股,回购专用账户持有6,740,400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2,189,511,641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分红。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以2025年5月14日收盘价14.36元/股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14.13元,影响较小。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及其除权除息处理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05-29

[保变电气|公告解读]标题: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保变股份-阿特兰塔变压器印度有限公司90%的股权涉及的保变股份-阿特兰塔变压器印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解读: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保变股份-阿特兰塔变压器印度有限公司90%的股权,涉及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3月31日,评估对象为保变股份-阿特兰塔变压器印度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包括其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为90,112,039.38元,较账面净资产7,402.71万元增值1,608.50万元,增值率为21.73%。评估报告显示,总资产账面价值14,249.97万元,负债账面价值6,847.26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7,402.71万元。评估增值主要原因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及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的评估增值。评估报告有效期自2024年3月31日至2025年3月30日。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批复同意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经集团公司备案的资产评估值为基准,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90%股权,并要求妥善解决保变印度欠付的人民币预收款及美元借款问题,确保国有权益不受损失。北京中致成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负责此次评估,评估报告日为2024年9月23日。

2025-05-29

[汇宇制药|公告解读]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汇宇制药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3,600,000股,发行价格38.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47,213.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236,067.48万元。募集资金投向包括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等。截至2025年5月20日,“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和“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共计6,172.43万元。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原因包括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及部分尾款尚未支付。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监事会认为此举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荐机构核查后无异议。

2025-05-29

[恒生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接受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出具法律意见书。截至2025年5月13日,公司总股本为1,891,767,477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留存的股份数量为2,792,227股,该部分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根据《回购股份监管指引》,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现金1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1,888,975,250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公司计算了除权除息参考价,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26.58元/股,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26.5801元/股,影响绝对值小于1%,影响较小。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回购股份监管指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经本所盖章及负责人和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2025-05-29

[阿特斯|公告解读]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阿特斯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进行了核查。阿特斯于2023年3月2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541058824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23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于2023年7月8日全额行使,发行总股数扩大至622217324股,公司总股本增至3688217324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股份数量为1082117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29%,将于2025年6月9日起上市流通。自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承诺其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承诺,本次上市流通数量及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025-05-29

[华光新材|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光新材”)2024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华光新材分别于2022年4月28日、2022年11月9日和2024年1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三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分别为1,851,000股、1,047,330股和1,390,300股。2024年9月19日,1,600,000股公司股票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份数为2,688,630股。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总股本90,085,52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4,208,938.53元(含税)。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结果显示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本所律师认为,华光新材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5-05-29

[*ST节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解读: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9日、5月19日披露了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和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集中行权公告。在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中,3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行权,需注销股票期权836226份,实际行权总量为1950000份。在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中,5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行权,1名激励对象未全部行权,需注销股票期权8009925份,实际行权总量为2934978份。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股票期权的申请,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5月28日办理完毕。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审议及注销流程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9日。

2025-05-29

[环旭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环旭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5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环旭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调整前转股价格:18.83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18.60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5年6月6日;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因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环旭转债自2025年5月29日起停止转股,2025年6月6日起恢复转股。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定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在“环旭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公式进行转股价格调整。调整公式为P1=P0-D,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18.83元/股,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23元/股,计算得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8.60元/股,自2025年6月6日开始生效。特此公告。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0日。

2025-05-29

[新中港|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时“新港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时“新港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该方案已获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将于2025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新港转债”将在2025年6月5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5年6月4日(含)之前进行转股。 联系部门为证券事务部,联系电话为0575-83122625,联系邮箱为xzg1129@163.com。特此公告。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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