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29 | [国投资本|公告解读]标题: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解读: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由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报告确认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国投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A。报告指出,公司作为A股上市的国有金融控股平台类公司,股东背景强,业务涵盖证券、信托、基金、期货等领域,具备很强的综合竞争力。2024年,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有所减少,但利润总额同比增长,资本实力强,杠杆水平较低,资产流动性较好。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总收入和利润总额同比均有所增长。报告强调,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业务经营易受经营环境变化影响和监管趋严带来的合规和管理压力。此外,报告还提到公司主要子公司国投证券、国投泰康信托和国投瑞银基金的经营情况和发展前景。跟踪评级结果自2025年5月27日起生效。 |
| 2025-05-29 | [保利发展|公告解读]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对保利发展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保利发展向特定对象发行了8,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5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47,875万元。募集资金将用于多个房地产项目。截至2025年5月2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8,478,750,000元,其中1,640,782,065.13元将用于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837,967,934.87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计划已获公司2025年第6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也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认为此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
| 2025-05-29 | [保利发展|公告解读]标题: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2401号) 解读: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为人民币85亿元。根据公司相关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8500万张。截至2025年5月21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亿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2125万元后,实际转入募集资金金额为847875万元。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5月21日将款项缴存至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专项账户内,各账户分别收到4239375万元。公司已收到上述可转债认购资金847875万元,扣除含税保荐承销费用212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47875万元。验资报告由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2401号出具,仅供公司发行可转债及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使用。 |
| 2025-05-29 | [中策橡胶|公告解读]标题:中策橡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解读: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议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股票简称“中策橡胶”,代码603049,发行价格为46.50元/股,发行数量为8744.856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623.4560万股,占3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6121.4000万股,占70%,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4799473%。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为6072.6424万股,金额为282377.8716万元,放弃认购数量为487576股,金额为2267.2284万元。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为2623.4560万股,金额为121990.7040万元,无放弃认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2625149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1%,占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3.00%。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为487576股,金额为2267.2284万元,占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0.56%。本次发行费用总计13367.73万元。投资者如有疑问,请联系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5-05-29 | [中策橡胶|公告解读]标题:中策橡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解读: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股数8,744.8560万股,占发行后股本总数的10%,发行价格为46.50元/股。发行前每股收益为4.22元/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3.80元/股,发行市盈率为12.24倍,发行市净率为1.90倍。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为22.21元/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24.48元/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募集资金总额为406,635.80万元。发行费用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和其他费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分别为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日期为2025年5月29日。 |
| 2025-05-29 | [中策橡胶|公告解读]标题:中策橡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解读: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全钢胎、半钢胎、斜交胎和车胎等轮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多个国内外知名品牌。本次发行股票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8744.856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46.50元/股,发行日期为2025年5月23日,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募集资金将用于半钢胎、全钢胎产能扩张,以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和降低资产负债率。公司已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治理机制,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188885.32万元、3525225.46万元和3925480.9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22487.26万元、263786.90万元和378714.93万元。公司面临的风险包括经营业绩下滑、毛利率波动、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汇率波动、市场竞争加剧、贸易政策变化及境外经营风险等。 |
| 2025-05-29 | [海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海阳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解读: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607号)。本次发行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保荐人(主承销商),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发行与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拟公开发行新股4531.29万股,约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906.25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175.032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50.0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40.00%。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为便于投资者了解情况,发行人和保荐人将于2025年5月30日(T-1日,周五)9:00-12:00举行网上路演,路演网址为上证路演中心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
| 2025-05-29 | [影石创新|公告解读]标题:影石创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解读: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保荐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高盛中国和中金公司。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发行与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数量为41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40100万股,发行价格为47.27元/股,对应市盈率为20.04倍。发行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775,网上申购日期为2025年5月30日,投资者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1万元以上方可参与。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中签后应确保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中签结果将于2025年6月4日公布,中签投资者需在当日缴款。若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按每500股配一个号进行摇号抽签。网上和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包销。如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将中止发行。 |
| 2025-05-29 | [影石创新|公告解读]标题:主承销商关于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解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盛(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影石创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资格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获得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战略配售对象包括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战略配售投资者包括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中金影石创新1号和2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淡马锡富敦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灏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绍兴韦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紫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战略配售对象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禁止性情形。 |
| 2025-05-29 | [影石创新|公告解读]标题:影石创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解读: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议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10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方式包括战略配售、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发行价格为47.27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17.99倍至20.04倍。本次发行价格低于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
初步询价后,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最终确定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155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4,980个。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93,80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74,776.61万元。战略配售方面,中证投资承诺获配股票限售期为24个月,其他战略投资者限售期为12个月。网下投资者获配股票的10%限售期为6个月。
本次发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日期为2025年5月30日,投资者需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判断发行定价合理性。如出现网下或网上申购不足等情况,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需按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责任。 |
| 2025-05-29 | [荣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意见书基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5年5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多项议案。2025年5月28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同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议案,公司同意以2025年5月28日为授予日,以41.99元/股的价格向36名激励对象授予85.3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满足授予条件。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文件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授予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尚需继续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
| 2025-05-29 | [国轩高科|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公告提前二十日发布,详细列明了会议时间、地点及审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大众中国根据协议,在特定条件下放弃部分表决权,使其表决权比例低于创始股东方至少5%,合法有效。共有1,033名股东或代理人参与,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93,524,8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704%。
会议审议通过了17项议案,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财务预算报告、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额度预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方案、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其中涉及特别决议事项的议案获得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
| 2025-05-29 | [新奥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8层,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华祥路118号新奥科技园区B座公司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蒋承宏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新奥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多项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28人,代表股份2,573,100,3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435%。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法律意见书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认为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
| 2025-05-29 | [国投电力|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对公司拟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国投电力与财务公司同属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服务。协议有效期3年,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80亿元,每日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00亿元。服务收费方面,存贷款利率由双方参照市场利率协商确定,若利率调整超出监管允许范围,公司有权提前终止存款业务。结算服务及其他现有金融服务暂不收费。新增金融服务收费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协议要求财务公司严格遵守监管指标,定期提供财务报告及相关材料。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效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100.07亿元,日均贷款余额99.09亿元。2025年初至今,日均存款余额97.42亿元,日均贷款余额约98.63亿元。 |
| 2025-05-29 | [龙蟠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受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7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14点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公司二楼大会议室召开,董事长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A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投票。
出席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及代理人共7人,持有表决权股份239,068,776股;H股股东及代理人共1人,持有表决权股份500股。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共506人,代表股份11,559,932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合并统计。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
| 2025-05-29 | [力合微|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的议案,回购金额为1000万至2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39元/股,回购期限不超过6个月。截至2025年4月17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422730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
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以总股本扣减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若总股本发生变动,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保持不变。公司总股本为121177380股,扣除回购股份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为12075465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36226395元(含税),转增24150930股,转增后总股本为145328310股。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计算了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20.13元/股,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20.15元/股,影响较小。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 2025-05-29 | [保利发展|公告解读]标题: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2400号) 解读: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2400号。报告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验,针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承销的保利发展截至2025年5月2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保利发展根据相关会议决议及中国证监会批复,向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85亿元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8500万张。截至2025年5月21日16时,承销商已收到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5亿元。验资报告仅供确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实收情况,不作为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保证。附件包括投资者认购资金汇总表。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信息显示,报告出具日期为2025年5月21日。 |
| 2025-05-29 | [保利发展|公告解读]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对保利发展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保利发展向特定对象发行了8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5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47875万元。募集资金将用于多个项目,如上海保利海上瑧悦、北京保利颐璟和煦等,总投资金额为4523597万元。截至2025年5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1640782065.13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同时对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和保荐人均对此表示同意,认为该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
| 2025-05-29 | [保利发展|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解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指出,本次发行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监管部门包括国资监管单位保利集团、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也给予了审核和批复。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过程中,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105名机构发出认购邀请书,最终确定14名认购对象,首年票面利率为2.20%,发行规模为85,0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8,500,000,000元。所有认购对象均已完成缴款,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验资。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包括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均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且未超过三十五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尚需向上交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
| 2025-05-29 | [保利发展|公告解读]标题: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解读: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2454号,针对截至2025年5月16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5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共募集资金8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4.7875亿元。募集资金将投资于多个项目,如上海保利海上臻悦、北京保利颐璟和煦等,总计15个项目,项目投资总额452.3597亿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85亿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后拟投入84.7875亿元。自2024年8月17日至2025年5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6.4078206513亿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予以置换。报告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认为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报告仅供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