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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6-05

[*ST合泰|公告解读]标题:合力泰: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解读: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旨在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479,398,928元,注册地址位于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园区。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内容,明确了股东权利和义务,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职责。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章程还详细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职责和义务,以及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等事项。此外,章程明确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的程序,并规定了修改章程的条件和程序。公司致力于遵守法律法规,实现资产保值增值,追求利益最大化。

2025-06-05

[*ST合泰|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解读: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6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召开股东会,董事会需履行职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均需遵循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提案内容应明确且合法。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的无效或可撤销。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020年7月发布的旧版规则同时废止。

2025-06-05

[*ST合泰|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解读: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6月修订。细则旨在规范公司领导人员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委员会成员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对董事会负责。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和审核人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委员提议召开。会议通知、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通过的议案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书面报公司董事会。出席委员及列席人员对会议内容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22年9月实施的旧细则同时废止。

2025-06-05

[*ST合泰|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解读: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 制度适用于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的情况。公司应审慎判断拟披露信息是否存在暂缓或豁免情形,并采取措施防止信息泄露。暂缓披露的信息须符合尚未泄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书面承诺保密、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等条件。 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的暂缓或豁免事项需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公司决定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应由董事会秘书登记并妥善保管,相关人员需书面承诺保密。若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消除或信息难以保密,公司应及时披露。 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采取相应惩戒措施。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6-05

[*ST合泰|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解读: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6月修订。该细则旨在适应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确保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细则规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委员会成员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细则明确了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决策程序中,公司指定专职部门负责前期准备工作,委员会根据资料召开会议并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议事规则方面,战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025-06-05

[精研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解读: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制定了《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为保证该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特制订了《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考核目的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保证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考核评价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 考核机构包括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考核范围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考核期内与公司存在劳动或聘用关系。 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包括2025年和2026年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率目标。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不同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与否的依据。

2025-06-05

[聚和材料|公告解读]标题: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解读: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进行了核查。聚和材料分别于2024年2月5日和7月1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两次回购股份方案,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1,865,6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0%。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447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公司总股本为242,033,643股,扣减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230,168,009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01,094.87元(含税)。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06-05

[威高骨科|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就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差异化分红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票的议案,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6,000万元,不超过1.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50元/股,回购期限为12个月。截至2024年8月27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713,876股,占总股本的0.679%。根据相关规定,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因此公司实施差异化分红。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总股本40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397,286,1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分红总额为67,538,641.08元,约占2024年度合并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8%。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计算了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26.34元/股,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也为26.34元/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为0%,小于1%。综上,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5-06-05

[永和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永和股份)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永和股份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进行了核查。永和股份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5元/股。截至2025年2月1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3154280股,占总股本的0.8320%,使用资金总额为51006480.40元。2024年12月24日,2292000股公司股票非交易过户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5年5月22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剩余股份数为86228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2025年5月16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为470489868股,其中回购专用账户持有8622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7406897.00元(含税)。保荐人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06-05

[苏州龙杰|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律所对差异化分红进行了核查验证。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2024年3月19日完成回购2,985,920股。2024年5月23日,2,292,000股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剩余693,92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合计派发47,443,718.08元。公司总股本216,347,184股,实际参与分配股数为215,653,264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结果显示,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律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025-06-05

[人民网|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人民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募集资金总额为138211382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340468770.9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41158665.38元。 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保本型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认为此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保荐人对人民网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2025-06-05

[精研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解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指出,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1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1%。首次授予120.00万股,预留30.00万股。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83人,其中包括1名外籍员工。授予价格为每股18.99元,基于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确定。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归属期分两次,每次5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或25%,2026年不低于44%或56.25%。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对应归属比例分别为100%、100%、80%和0%。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的提升。

2025-06-05

[精研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精研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精研科技是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300709。本次激励计划旨在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计83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0万股,预留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8.99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不超过48个月,分两次归属,每次50%。归属条件包括公司业绩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激励计划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浩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5-06-05

[影石创新|公告解读]标题:影石创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解读: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公司专注于智能影像设备研发、生产与销售,计划通过上市加大研发投入、拓展全球市场、吸引高端人才、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并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本次发行股票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4,1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47.27元,发行日期为2025年5月30日,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保荐人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高盛(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智能影像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面临的风险包括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的投资风险。公司已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制定了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文件,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科学合理。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分别为204,113.36万元、363,639.23万元和557,412.5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0,733.40万元、82,957.51万元和99,474.91万元。公司未来将继续深耕智能影像领域,实施技术创新、产品规划和全球化品牌战略。

2025-06-05

[能科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解读: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28日披露相关内容。回购方案实施期限为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10月27日,预计回购金额为1000万元至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43.00元/股,回购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截至2025年6月5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实际回购股数为35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实际回购金额为10,299,112元,实际回购价格区间为28.55元/股至29.73元/股。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回购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当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25-06-05

[雷赛智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解读: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将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25.00元/股调整为52.00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9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5%,最高成交价为17.1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8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8,799,972.65元(不含交易费用)。鉴于近期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综合影响,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25元/股,预计公司无法在原定的回购期限内完成回购计划。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同时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有效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投资者回报,经综合考虑,现将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25.00元/股调整为52.00元/股。

2025-06-05

[海利尔|公告解读]标题: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25-035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东青岛合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7,652,1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34%,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青岛合意拟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青岛合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部分董监高的持股平台,其中现任董事徐洪涛先生和监事陈萍先生每年减持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25%。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6日。

2025-06-05

[永东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永东转2暂停转股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永东转2暂停转股的公告 特别提示: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转股起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2028年4月7日 暂停转股时间:2025年6月9日起至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 恢复转股时间: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公司将于近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的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在股份,依据相关规定“永东转2”需暂停转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二部分:2.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第六条及公司在2022年4月6日披露的《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条款的规定,自2025年6月9日起至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永东转2;债券代码:127059)将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在上述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特此公告。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

2025-06-05

[齐翔腾达|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调整齐翔转2转股价格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 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齐翔转 2”转股价格的公告 特别提示:调整前“齐翔转 2”转股价格为:5 40元 股;调整后“齐翔转 2”转股价格为:5 37元 股;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2025年 6月 16日 根据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调整转股价格 公司于 2025年 5月 9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 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 2025年 6月 4日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金额 总股本 10=84 601 476 48元 2 842 843 629股 10=0 297594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齐翔转 2”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5 40元 股调整为 5 37元 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6月 16日起生效

2025-06-05

[永和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永和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永和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调整前转股价格:19.93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19.68元/股,“永和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5年6月13日。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永和转债于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2日期间停止转股,2025年6月13日起恢复转股。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3日。根据《募集说明书》,当公司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照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调整公式为P1=P0-D,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综上,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68元/股,自2025年6月13日起生效。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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