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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6-07

[*ST宝实|公告解读]标题: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解读: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交易行为,无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经自查,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特此说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7日。

2025-06-07

[*ST宝实|公告解读]标题: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解读: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交易对方为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拟将其持有的除保留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负债与宁夏电投持有的电投新能源100%股权进行置换,差额部分由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购买。置入资产交易对价为80,927.00万元,置出资产交易对价为46,804.00万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变更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及储能电站的投资开发和运营,以及船舶电器的生产与销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交易方案已获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自治区国资委批准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保障交易顺利进行,相关方出具了多项承诺,包括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等。

2025-06-07

[*ST宝实|公告解读]标题: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解读: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为确保交易合法合规,公司采取了多项措施:在初步磋商时,公司严格保密,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做好信息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2025年4月12日,公司发布公告终止原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进行调整;公司与中介机构签署保密协议;2025年5月21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原则同意本次重组;2025年5月23日,宁夏国资委也原则同意;2025年6月6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并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已履行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程序合法有效。此外,公司董事会声明,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2025-06-07

[*ST宝实|公告解读]标题: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解读: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司拟向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售现有轴承业务资产,并购买其持有的电投新能源100%股权。本次交易旨在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升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并经自治区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为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宁国运及其一致行动人电投热力已原则同意本次重组,并承诺在重组期间不减持所持股份。此外,公司已采取多项措施保护投资者权益,包括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资产定价公允、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等。本次交易还需取得自治区国资委批准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包括拟置入资产估值风险、业绩承诺无法实现风险、拟置出资产债务转移风险等。

2025-06-07

[*ST宝实|公告解读]标题: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本次交易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解读: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董事会就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本次交易定价公允性作出说明。 评估机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专业机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符合法律法规,遵循市场通用惯例,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假设前提合理。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中和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对置入资产进行评估,最终确定以收益法评估值作为置入资产的评估结果;采用资产基础法对置出资产进行评估,最终确定以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作为置出资产的评估结果。评估过程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和公正性原则,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本次交易定价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置入资产及置出资产的定价公允、合理。公司董事会认为,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结论合理,交易定价公允。

2025-06-07

[*ST宝实|公告解读]标题: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解读: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具体如下:1. 拟置入资产为电投新能源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相关报批事项。相关决策及审批程序已在报告书中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2. 电投新能源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宁夏电投合法拥有拟置入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3.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保持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4.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定。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7日。

2025-06-07

[*ST宝实|公告解读]标题: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解读: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2024年财务数据及审计报告,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指标如下:资产总额占比665.74%,资产净额占比255.30%,营业收入占比164.97%。拟置出资产的相应指标分别为资产总额占比99.60%,资产净额占比56.80%,营业收入占比83.59%。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此外,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最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过去36个月内,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仍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特此说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7日。

2025-06-07

[*ST宝实|公告解读]标题: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

解读: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作出说明。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形,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7日。

2025-06-07

[*ST宝实|公告解读]标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解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规定,对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进行了核查。 核查结果显示,独立财务顾问在本次交易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聘请了招商证券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德恒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评估机构,未聘请其他第三方。 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认为,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除依法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前述相关行为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2025-06-07

[*ST宝实|公告解读]标题: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度和2025年1-3月模拟审计报告

解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3月的模拟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审计报告显示,电投新能源的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关键审计事项包括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确认和计量。公司主要业务为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及储能技术服务。公司控股股东为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公司注册资本68,051.011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74,287,340.26元、289,763,059.33元和75,745,461.79元。营业成本分别为128,326,541.65元、168,977,844.81元和42,428,622.41元。公司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公司享受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及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司期末货币资金分别为145,239,901.59元、456,066,688.20元和393,973,613.78元。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分别为538,761,782.34元、596,430,363.85元和648,074,541.67元。公司期末固定资产分别为2,474,720,573.01元、2,589,356,215.74元和2,542,771,624.33元。公司期末在建工程分别为208,630,103.38元、107,997,829.76元和1,290,349,169.23元。公司期末长期借款分别为2,048,757,343.59元、2,201,028,752.57元和2,790,607,208.46元。公司期末短期借款分别为125,376,572.22元、204,853,411.00元和849,403,006.01元。公司期末应付账款分别为347,550,167.04元、251,983,997.14元和375,675,450.55元。公司期末其他应付款分别为28,162,120.94元、53,732,723.54元和165,175,867.44元。公司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982,364.39元、1,354,208.79元和1,501,171.48元。公司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无。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分别为55,991,425.63元、56,803,724.22元和21,171,180.17元。公司期末实收资本分别为526,500,000.00元、680,510,111.00元和680,510,111.00元。公司期末资本公积分别为191,880,000.00元、0元和0元。公司期末专项储备分别为3,884,763.31元、6,887,419.18元和8,301,528.91元。公司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70,000.00元、124,088,590.41元和322,114,102.71元。公司期末使用权资产分别为78,193,918.64元、694,180,700.13元和852,180,095.09元。公司期末无形资产分别为15,911,717.45元、14,948,713.28元和14,708,148.95元。公司期末长期应付款分别为0元、219,568,205.37元和256,629,737.63元。公司期末租赁负债分别为0元、189,986,799.12元和146,266,916.09元。公司期末递延收益分别为6,475,458.31元、30,586,402.71元和29,934,845.88元。公司期末其他收益分别为11,333,978.13元、23,140,391.24元和659,374.39元。公司期末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896,722.03元、-711,385.43元和-609,237.07元。公司期末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70,029.91元、-1,189,815.28元和0元。公司期末营业外收入分别为30,231.00元、553,844.01元和477.79元。公司期末营业外支出分别为419,910.14元、242,099.82元和153,201.76元。公司期末所得税费用分别为10,069,252.95元、8,932,422.64元和2,843,858.01元。公司期末净利润分别为82,037,078.04元、60,238,462.63元和14,430,911.73元。公司期末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9,868,901.09元、17,138,213.70元和430,812.92元。公司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包括宁夏电投宁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国运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国运新能源(灵武)有限公司和宁国运新能源(盐池)有限公司。公司期末关联方包括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夏电投太阳山能源有限公司、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宁夏煤炭勘察工程有限公司和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公司期末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委托管理费、储能租赁、购买固定资产等。公司期末关联担保主要由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公司期末资金集中管理安排已于2023年终止。公司期末不存在重要的或有事项。公司期末不存在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25-06-07

[*ST宝实|公告解读]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对板块定位的要求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解读: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为:宝塔实业将除部分保留资产负债外的主要从事轴承业务的相关资产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即置入资产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置出资产将由宁夏电投全资子公司宁夏金天制造有限公司承接。对于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由宝塔实业支付现金向交易对方购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宝塔实业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鉴于宝塔实业不属于创业板上市公司,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适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对板块定位的要求,因此独立财务顾问无需出具此项核查意见。该核查意见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王曙光、投资银行业务部门负责人孙雷、内核负责人章志皓以及多位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和协办人共同签署。

2025-06-07

[海航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海航控股: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解读: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海南空港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经审慎判断,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100.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涉及的尚需审批事项已在《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做出特别提示。 交易对方已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同时,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特此说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

2025-06-07

[海航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海航控股: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解读: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海南空港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聘请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最终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资产评估的最终结果。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中威正信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评估程序,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原则,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结果具备公允性,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天羽飞训的实际情况,预期各年度收益和现金流量的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重组中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定价公允。

2025-06-07

[海航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海航控股: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解读: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海南空港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100.00%股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各方主体是否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进行了审慎判断。 经核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特此说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

2025-06-07

[海航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海航控股: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说明

解读: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海南空港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100.00%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2024年度审计及备考审阅报告,交易前后主要财务数据显示,交易后上市公司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有所增加,每股收益从-0.0213元提升至-0.0195元,不存在因交易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提出多项措施提高即期回报,包括加强经营管理、提升运营效率,加强协同整合、提高盈利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此外,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分别作出承诺,确保不损害公司利益,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承诺内容涵盖职务消费行为约束、薪酬制度挂钩、股权激励行权条件等,并承诺遵守最新监管规定。

2025-06-07

[海航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海航控股: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解读: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海南空港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公司在筹划及实施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保密义务,制定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并采取必要充分的保密措施。 具体措施包括:在历次磋商中,公司与交易对方均采取严格保密措施,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参与商讨人员仅限于公司少数核心管理层,缩小知情人员范围,做好信息保密工作,禁止向无关人员泄露信息;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以及参与制订、论证、决策等环节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在与交易对方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协议中约定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保密事项。特此说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

2025-06-07

[海航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海航控股: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解读: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海南空港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上证综指、航空客运IV指数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2025年5月8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37元/股;2025年6月6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35元/股。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跌幅为-1.46%,跌幅未超过20%。上证综指累计涨跌幅为1.00%,同期航空客运指数累计涨跌幅为4.00%;扣除同期上证综指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跌幅为-2.46%,扣除同期航空客运指数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跌幅为-5.46%。公司股价在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不存在异常波动情况。特此说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

2025-06-07

[海航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海航控股: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解读: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海南空港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2024年12月,公司以资抵债方式收购海口琼山云翔教育培训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作价100,037.03万元,云翔教育主要资产为天羽飞训现经营所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且两者经营范围均包含飞行培训服务,属于相同和相关业务资产。 公司本次交易及前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的金额和占比情况如下:云翔教育资产总额103,595.42万元,资产净额100,037.03万元;天羽飞训资产总额242,212.44万元,资产净额79,907.00万元,营业收入38,473.94万元;海航控股资产总额13,403,489.00万元,资产净额230,996.50万元,营业收入5,864,108.80万元。累计计算后,资产净额占比达到77.90%,超过公司资产净额的5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特此说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

2025-06-07

[海航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海航控股: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解读: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海南空港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79,907.00万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也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延伸航空客运产业链,完善航空产业链布局,增强核心竞争力及整体经营的抗风险能力。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飞行训练业务、客舱训练业务、模拟机维护及飞行体验业务,所属行业为职业技能培训。交易对方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海南省国资委对资产评估结果的备案等审批程序。

2025-06-07

[海航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海航控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解读: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及资本运作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战略委员会由五名或以上现任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计划、资本运作项目、飞机采购等重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战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度定期召开两次,会议须提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可豁免通知期。会议由董事长主持,须五分之三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战略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证券部作为联络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和保障规范运作。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研究并形成议案,提交战略委员会审议。战略委员会会议记录和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参会人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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