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7 | [华金资本|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5-022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4月1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344,708,34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0.60元(含税),合计20,682,500.4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554,868,818.47元转入下一年度,不进行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且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344,708,3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分红派息日期为: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2日,除权除息及红利发放日2025年6月13日。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咨询机构为公司证券事务部,咨询地址为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33A层,咨询联系人刘平,咨询电话0756-3612810。备查文件包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7日。 |
2025-06-07 | [江山欧派|公告解读]标题:江山欧派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5-028 债券代码:113625 债券简称:江山转债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现金红利0 19元。相关日期为: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2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13日。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21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77,172,674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1,293,578股,以175,879,096股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 90元(含税),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33,417,028 24元(含税),占2024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 70%,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公司股东吴水根先生、王忠先生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对于不同类型的股东,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扣税处理。咨询方式:联系部门董秘办,联系电话0570-4729200。特此公告。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7日。 |
2025-06-07 | [爱丽家居|公告解读]标题: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221 证券简称:爱丽家居 公告编号:临 2025-022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A股每股现金红利0.18元。相关日期为: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2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13日。差异化分红送转: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20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44,58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4,024,400元。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相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对于通过“沪股通”投资公司A股股票的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关于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联系证券部,联系电话:0512-58506008。特此公告。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
2025-06-07 | [三孚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三孚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现金红利0 017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2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6月13日。差异化分红送转:是。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9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放年度为2024年年度,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公司拟以实施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 017元(含税)。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总股本为382 624 497股,扣除已回购公司股份1 406 700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381 217 797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6 480 702 55元(含税)。每股现金红利根据实际分派计算为0 0169元/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股东孙任靖、唐山元亨科技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相关规定扣税。对于QFII股东,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对于通过沪股通投资本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公司股东可在工作日通过电话0315-5656180咨询本次权益分配实施的相关事项。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7日。 |
2025-06-07 | [新洁能|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5-033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现金红利0.0651元(含税)。相关日期为: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2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13日。差异化分红送转:是。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15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放年度为2024年,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651元(含税),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414278987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969562.05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0649元/股。本次虚拟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649元/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实际税率分别为20%、10%。对于QFII股东,由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由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651元。咨询联系方式:新洁能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电话0510-85618058-8101。特此公告。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7日。 |
2025-06-07 | [九号公司|公告解读]标题:九号有限公司2024年境内存托凭证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5-038
九号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境内存托凭证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基础股票现金红利为11.31元(含税),每份存托凭证现金红利为1.131元(含税)。相关日期为:存托凭证登记日2025年6月12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13日。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以方案实施前总股本71,730,101.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剩余股份70,789,131.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1.3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00,625,073.87元。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向截至2025年6月12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派发权益。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中,公司拟以存托凭证总数717,301,017份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9,409,705份后的707,891,312份为基数,每10份派发现金红利11.31元(含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存托凭证不参与利润分配。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1.116元/份。
咨询方式:联系部门为证券事务部,联系电话010-84828002-841,电子邮箱ir@ninebot.com。特此公告。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7日。 |
2025-06-07 | [九号公司|公告解读]标题: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号有限公司2024年境内存托凭证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存托凭证代码:689009 存托凭证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存托人2025-003 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号有限公司2024年境内存托凭证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基础股票现金红利11.31元(含税),每份存托凭证现金红利1.131元(含税)。相关日期为存托凭证登记日2025年6月12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13日。2025年5月9日,九号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70789131.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1.3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00625073.87元。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截至存托凭证登记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派发权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存托凭证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根据相关税收政策纳税。咨询方式包括存托人和上市公司联系方式。特此公告。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7日。 |
2025-06-07 | [弘亚数控|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25-024 转债代码:127041 转债简称:弘亚转债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发生了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3日。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弘亚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弘亚转债转股价格为17.70元/股,调整后弘亚转债转股价格为17.3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3日起生效。咨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祥大街81号公司证券部,咨询电话:020-82003900。 |
2025-06-07 | [山东路桥|公告解读]标题:回购报告书 解读: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5-51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为5000万至1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8.68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760,369股至11,520,7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至0.74%。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已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回购股份将依法注销,公司会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并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风险提示包括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重大事项影响回购进程、监管政策变化及债权人不同意回购方案等。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6-07 | [三诺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298 证券简称:三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3 债券代码:123090 债券简称:三诺转债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特别提示:调整前转股价格:34.61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34.39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6月13日。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鉴于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三诺转债”转股价格将由34.61元/股调整为34.39元/股。自2025年6月5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2日)止,“三诺转债”将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3日生效。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依法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之后的股本总额552,975,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0元人民币(含税)。 |
2025-06-07 | [金瑞矿业|公告解读]标题: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金星矿业) 解读: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青海省金星矿业有限公司。金星矿业持有的41,938,670股金瑞矿业股票因司法拍卖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减少。其中15,276,629股由竞买人李健竞得,剩余股份暂未进行二次拍卖。此次变动后,金星矿业持有金瑞矿业股份减少至26,662,0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5%。金星矿业注册地址为青海省西宁市东川工业园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资本11,208.37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矿产资源风险勘查、投资及综合利用开发等。金星矿业持有的41,938,670股股份已于2023年10月26日被西宁中院全部冻结。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办理股份解除冻结和过户登记手续。金星矿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2025-06-07 | [海王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终止控制权变更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3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终止控制权变更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2024年1月13日,公司、海王集团及丝纺集团签署了《合作协议书》,约定海王集团拟向丝纺集团转让公司部分股份。2024年7月28日,双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放弃协议》,海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放弃部分表决权,丝纺集团将持有公司12%的股份及表决权。同时,公司与广新集团及丝纺集团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拟发行不超过620,000,000股。
近日,公司、海王集团及丝纺集团签署了《解除协议》,终止上述协议。各方确认不存在违约责任,海王集团需退还丝纺集团意向金10,000,000元。公司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签署解除协议。公司表示,终止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将继续与有意向的国资主体洽谈股权合作事宜。公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持续深耕核心业务,优化产业布局,深化战略合作,推进业务转型升级。 |
2025-06-07 | [东睦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解读: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7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包括深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钟伟、上海创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华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富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交易对方承诺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承担责任。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同意引用其出具文件内容,确认报告书不致因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次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应认真考虑报告书披露的风险因素,并咨询专业顾问。 |
2025-06-07 | [东睦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解读: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远致星火、钟伟、创精投资、宁波华莞、宁波富精合计持有的上海富驰34.75%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价格为73,462.54万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4.69元/股,发行数量为37,292,260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4,782.3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及高强轻质MIM零件及模组生产线技术改造及增产项目。
本次交易完成后,东睦股份将持有上海富驰99%股权,进一步提升MIM业务的战略地位,增强核心竞争力。交易对方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作出保证。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均已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履行了保密义务。交易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此外,上市公司及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重组期间不减持股份,并采取措施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
2025-06-07 | [东睦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与预案差异情况对比表 解读:2025年3月7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预案。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重组报告书与重组预案(修订稿)相比,主要差异包括:增加了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更新了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声明;根据格式准则要求调整了重组方案概况的列示形式,补充更新了标的公司的交易价格、支付方式、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金额和用途等内容;更新了宏观经济政策变化的风险、业绩波动风险等重大风险提示;新增了大客户依赖风险、部分房产尚未办理竣工验收及权属证书的风险、商誉减值的风险;更新了交易方案、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交易对方基本情况、标的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新增了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合规性分析、管理层分析与讨论、财务会计信息、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风险因素、其他重要事项、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声明及承诺、备查文件及地点等章节。 |
2025-06-07 | [中超控股|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5-046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特别提示: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1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万股,约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136,900万股的0.0175%,回购价款为339,457.96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36,900万股减至136,876万股。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向上述股权激励对象支付了回购价款,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2025-06-07 | [巨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巨一科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119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55.965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5月29日,授予价格20.17元/股,首次授予数量为337万股,授予人数149人。归属安排方面,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归属比例为30%。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或现金分红不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15%,实际达成情况为营业收入增长率为-4.54%,现金分红占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29.32%,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70%。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显示,119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100%。
监事会认为,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为119名激励对象办理55.96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
2025-06-07 | [巨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巨一科技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有2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52.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于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低于5%或现金分红不低于上市公司期末可分配利润的15%,两项业绩考核目标达成其一,对应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70%,另有7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因此需作废处理不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535万股。综上,本次合计作废81.535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
2025-06-07 | [XD爱玛科|公告解读]标题:爱玛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上市股数为5,392,80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12日。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1月24日,进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禁止性情形,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比2021年增长40.31%,净利润增长200.01%,超过考核目标。90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可解除限售股数为539.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58%。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539.28万股。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律师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规定。 |
2025-06-07 | [XD爱玛科|公告解读]标题:爱玛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解读: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4日至6月2日,时限不少于10日,公示方式为公司内部公示,未收到员工异议。
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担任的职务信息、社保缴纳文件、工资发放文件等资料。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均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