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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6-07

[奥比中光|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解读: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本次可归属的120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6月6日。

2025-06-07

[宏力达|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文东华)

解读:本人文东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等情况。本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包括本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具备注册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会计学博士资格,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本人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承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职务。声明人:文东华,2025年6月6日。

2025-06-07

[宏力达|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蔡明超)

解读:本人蔡明超,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等要求。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形。本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包括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本人已经通过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承诺在担任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特此声明。声明人:蔡明超2025年6月6日

2025-06-07

[宏力达|公告解读]标题:宏力达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公告

解读: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行使监事会职权。修订内容涉及公司章程多个条款,主要包括:取消监事会相关内容,调整股东会、董事会职权,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和勤勉义务,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此外,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多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06-07

[宏力达|公告解读]标题:宏力达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解读: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名章辉先生、江咏先生、冷春田先生、唐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文东华先生、魏云珠女士、蔡明超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文东华先生、魏云珠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新一届董事会将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并就任,任期三年。在新一届董事会成立前,第三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2025-06-07

[宏力达|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魏云珠)

解读:提名人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魏云珠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等情形。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包括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 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并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特此声明。提名人: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6日。

2025-06-07

[英方软件|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冯胜钢)

解读: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提名人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冯胜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其他必需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要求。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无最近36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具备创新和风险管理、计算机行业专业知识和经验,拥有计算机专业高级职称,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已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特此声明。提名人: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6日。

2025-06-07

[英方软件|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冯胜钢)

解读:本人冯胜钢,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形。本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包括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本人具备较丰富的创新和风险管理、计算机行业专业知识和经验,已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培训,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本人已通过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承诺,在担任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特此声明。声明人:冯胜钢2025年6月6日

2025-06-07

[英方软件|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解读: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黄建华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其任职即将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其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冯胜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冯胜钢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决策委员会相关职务。冯胜钢先生已完成科创板独立董事履职平台的培训学习并获得培训记录证明。其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黄建华先生在任职期间的指导和贡献表示感谢。

2025-06-07

[国中水务|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公告编号:2025-024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在上海朱家角皇家郁金香花园酒店召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944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97,123,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082%。会议由董事长丁宏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2025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结果均为超过97%的同意票。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张雨虹、蒋许芳律师见证了会议,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7日发布此公告。

2025-06-07

[国中水务|公告解读]标题: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7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在上海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董事长丁宏伟主持现场会议。共有944名股东或代理人参加,代表股份397,123,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082%。 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2025年财务审计机构》、《续聘2025年内控审计机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在内的多项议案。各议案均获得超过半数的赞成票通过。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

2025-06-07

[时代万恒|公告解读]标题: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解读:证券代码:600241 证券简称:时代万恒 公告编号:2025-027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6月27日14点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地点为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7号辽宁时代大厦12楼会议室。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9:15-15:00。 会议审议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年度报告及摘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审计费用、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细则等。此外,还将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0日,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9:30-11:30及13:00-15:00,登记地点为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7号辽宁时代大厦12楼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周通,联系电话:0411-82357777-926,传真:0411-82798000,电子信箱:600241@shidaiwanheng.com。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025-06-07

[山东高速|公告解读]标题: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召集,会议通知提前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山东省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公司22楼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傅柏先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00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250,064,1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57%。会议审议通过了14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投资计划、关联交易预计、担保额度、董事及监事薪酬分配方案、回购股份议案及补选董事议案等。其中,议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议案5、7、9、11、13、14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议案9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2025-06-07

[山东高速|公告解读]标题: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2025-046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在山东省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公司22楼会议室召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30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250,064,1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684%。会议由董事长傅柏先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选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国内审计机构、2025年度投资计划、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024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分配方案、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以及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其中,议案9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13需特别决议通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的陈瑜、李胜慧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合法有效。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7日。

2025-06-07

[江西铜业|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解读: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12层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6日15点在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昌东大道7666号江铜国际广场会议室召开,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召集,并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会议通知。出席人员包括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94名,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为1,526,370,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133%,另有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六项议案,包括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债发行事宜、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经审计的境内外财务报告及年报摘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5-06-07

[江西铜业|公告解读]标题: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362 证券简称:江西铜业公告编号:2025-022。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6日在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昌东大道7666号江铜国际广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高清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79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26,370,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133%。 会议审议通过了六项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债发行事宜、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经审计的境内外财务报告及年度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第一项为特别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余为普通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侯志伟、王晶律师见证了此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5-06-07

[宏力达|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文东华)

解读:提名人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文东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等情形。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被提名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注册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会计学博士资格。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2025-06-07

[益民集团|公告解读]标题:益民集团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解读:证券代码:600824 证券简称:益民集团公告编号:临 2025-17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6月30日13点30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地点为公司总部第一会议室(上海市淮海中路809号甲二楼)。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会议将审议包括董事会和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年度报告、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报告、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修订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等议案。特别决议议案为8、9、10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为4项。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3日,出席股东需提前登记,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30,地点在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前台。联系及会议地址分别为上海市淮海中路809号甲和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2025-06-07

[宏力达|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魏云珠)

解读:本人魏云珠,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等要求。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等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且在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将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声明人:魏云珠,2025年6月6日。

2025-06-07

[安井食品|公告解读]标题:安井食品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0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6月20日15:00-16:30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会议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采用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方式。投资者可提前在2025年6月13日至6月19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或公司邮箱提问。公司已发布2024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此次说明会旨在让投资者更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刘鸣鸣、总经理张清苗、独立董事张跃平、财务总监唐奕和董事会秘书梁晨。投资者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并提问。联系部门为证券法务部,电话0592-6884968,邮箱zhengquanbu@anjoyfood.com。会议结束后,投资者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查看会议内容。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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