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返回行情中心

当前位置:行情中心 - 

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6-25

[浙江力诺|公告解读]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6月)

解读: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选举董事行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制定。细则规定,累积投票制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持有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集中或分散使用表决权。细则适用于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且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超30%的情况。选举产生的董事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提名,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股东投票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股份乘以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数。投票表决后,由监票人清点票数,合并统计现场与网络投票结果,以股东会决议形式公告。董事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若选举失败或当选人数不足,公司将重新启动选举程序。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2025-06-25

[浙江力诺|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6月)

解读: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提前泄露。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负责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 重大信息包括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如业绩、利润分配、收购兼并、资产重组、股票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重大经营计划、重大合同、重大诉讼或仲裁等。公司应将信息披露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披露内容涵盖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数据、股东信息等。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公告、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公司应关注证券异常交易情况,及时向相关各方了解真实情况并公开澄清。信息披露流程包括信息申请、审核、发布等环节,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应建立健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防止信息泄露。董事和高管在买卖公司股票前需通知董事会秘书,并遵守相关买卖限制。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应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公司对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2025-06-25

[南亚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848.365万元,经营范围涵盖新材料科技领域及印制电路板领域的技术研发、生产及销售等。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管理及技术(业务)骨干,首次授予人数为42人,约占公司员工总数的3.19%。激励计划拟授予8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6%,其中首次授予68.00万股,预留17.00万股。授予价格为21.19元/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不超过60个月,归属安排分为三个归属期,分别在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后开始。激励对象需满足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各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需达到特定目标。激励计划还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公司已履行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2025-06-25

[华海清科|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送转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解读: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差异化分红送转特殊除权除息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和3月25日分别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累计回购513,031股。2025年4月28日和5月20日再次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90股。因股份回购产生的库存股无权参与权益分派,公司申请差异化分红送转。截至核查意见之日,公司总股本为236,724,89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513,031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236,211,862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29,916,524.10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06-25

[安阳钢铁|公告解读]标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为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钢铁”)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控股股东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钢集团”)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000706780942L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377,193.64万元。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安钢集团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合法主体资格。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安钢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918,308,4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78%。根据公司2024年6月26日及7月12日披露的公告,安钢集团计划自2024年6月25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人民币5,000万至1亿元。截至2025年6月24日,安钢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0,798,8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增持金额合计52,925,688.31元。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安钢集团合计持有公司1,949,107,3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86%。 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2025-06-25

[瑞可达|公告解读]标题: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更正版)

解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可达)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和2022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鉴证。该报告仅供瑞可达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使用。 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确保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执行鉴证工作,通过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程序,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结论认为,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瑞可达各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包括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助、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2022年至2025年1-3月,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15,596,354.27元、13,244,405.48元、11,904,944.29元和2,162,611.73元。

2025-06-25

[三生国健|公告解读]标题:三生国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发布了关于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根据意见书,三生国健于2024年6月5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于同年6月2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首次授予价格由12元/股调整至11.95元/股,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7月30日,向92名激励对象授予517.45万股限制性股票。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调整至11.83元/股,并确定2025年6月25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向43名激励对象授予115.7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意见书还指出,公司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06-25

[ST景谷|公告解读]标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

解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47亿元,同比下降24.20%,归母净利润-0.73亿元,由盈转亏,扣非净利润连续多年为负值。人造板产品收入下降,毛利率降至1.74%,林化产品收入连续三年大幅下降,2024年仅实现0.09亿元,公司处置了林化业务的租赁设备。2024年,人造板行业产能大幅增加,市场竞争激烈,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公司采取了优化成本结构、调整市场定位等措施应对。汇银木业2024年实现收入3.89亿元,净利润-0.32亿元,与前期预测差距较大,主要受市场低迷和产能扩张影响。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0.83亿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0.28亿元,无形资产减值损失0.06亿元。汇银木业客户与原实控人及其亲属投资公司客户不存在重合情况,未违反不竞争义务。公司核销了长期无法回收的应收款项2.73亿元,主要为历史遗留款项。公司期末确认0.06亿元预计诉讼赔偿支出,涉及汇银木业原实控人借款事项。2024年销售费用同比增长90.29%,管理费用同比增长21.72%,主要因市场环境变化及子公司合并期间不同。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957.92万元,基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

2025-06-25

[银都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和数量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履行必要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和批准。根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45股。因此,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5.00元/股调整为10.00元/股,回购数量也相应调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0万股调整为72.5万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并确定2025年6月12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对象为25名激励对象,授予数量为395,850股,授予价格为10元/股。监事会核实并同意了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本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2025-06-25

[银都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提供法律意见。公司已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不存在不得实施本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已履行必要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涉及两类情况:一是因唐建林等4人离职,拟回购其合计6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5.00元/股,总金额为900,000元;二是因2024年度公司业绩未达标,需回购在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共147人,合计163.56万股,回购价格为15.00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公司已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议案。公司还需履行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等法定程序。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2025年4月29日。

2025-06-25

[垒知集团|公告解读]标题: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解读: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其相关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确定维持垒知控股集团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维持“垒知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垒知控股外加剂新材料业务保持产能规模优势和区域市场竞争优势,工程、交通、电子电气等检测领域资质较为齐全。受国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增速放缓、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增速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新型建筑材料产品量价齐跌,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同比下降。公司业务结算周期长,应收类款项规模大,对资金形成一定占用。公司对供应商的经营性占款较多,在建项目尚需投资较大,存在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但有息债务继续下降,整体债务负担轻,资产受限比例很低,偿债能力指标表现非常好。公司对“垒知转债”的保障能力仍属较强,未来若债券持有人转股,公司偿债压力将减轻。本次评级结果自2025年6月25日起生效。

2025-06-25

[芭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70,224,7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8%,可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1日。公司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224,719股,新增股份于2024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与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公司股份总数增加2,550,700股。同时,公司回购注销447,000股限制性股票,股份总数减少447,000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均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1日,涉及11名股东,证券账户总数为105户。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

2025-06-25

[三变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112 证券简称:三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2025-06-25

[三变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解读: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三变集团,发行价格为6.17元/股,发行数量为32,051,28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7,756,409.9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92,701,449.43元。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三变集团承诺自发行结束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股票。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三变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三门县人民政府仍为实际控制人。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增加,资产负债率降低,财务结构优化。联席主承销商为浙商证券和华福证券,发行人律师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本次发行已获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相关协议合法有效,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2025-06-25

[甘肃能源|公告解读]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甘肃能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相关规定对甘肃能源本次重组新增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5,097,001股,新增股份于2024年12月31日上市,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引起总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1日,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35,097,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303%。本次解除限售涉及13名股东,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限售承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2025-06-25

[甘肃能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791 证券简称:甘肃能源 公告编号:2025-44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合计335,097,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303%,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1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5,097,001股,新增股份于2024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引起总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包括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机构和个人。各股东承诺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所认购的股份。截至目前,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限售承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2025-06-25

[容知日新|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知日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激励计划经过多次审议和批准,包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决议。2024年6月24日,公司以14.885元/股的价格向223名激励对象授予15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5年6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由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授予价格调整为14.455元/股。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23日,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1.02亿元,达到触发值但未达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在职的205名激励对象中,18名因离职失去资格,172名考核结果为B+及以上,33名为B,0名为B以下。因离职、业绩未达标和个人考核原因,共作废22.36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2025-06-25

[容知日新|公告解读]标题: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解读: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证券代码:688768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报告指出,容知日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通过等。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23日。 归属条件方面,公司未发生禁止性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适当情形,且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要求。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为1.02亿元,达到触发值但未达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显示,205名在职激励对象中,172名考核结果为B+及以上,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33名为B,归属比例为80%;无B以下人员。 本次归属具体情况为:授予日2024年6月24日,归属数量56.136万股,归属人数205人,授予价格14.455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归属条件已成就并取得必要批准,符合相关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2025-06-25

[容知日新|公告解读]标题:容知日新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5-020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3元,根据相关规定,授予价格调整为14.455元/股。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18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7.00万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目标值,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14.30万股。因33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未达标,作废其第一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1.064万股。合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22.364万股。 公司表示,本次调整和作废处理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稳定性和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均同意上述调整和作废处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调整和作废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2025-06-25

[容知日新|公告解读]标题:容知日新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5-021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56.136万股,同意为符合条件的20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授予日为2024年6月24日,授予价格为14.455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2024年净利润为1.02亿元,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在职的205名激励对象中,172名考核结果为B+及以上,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33名考核结果为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监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205名激励对象归属56.136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履行必要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特此公告。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26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