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4 | [显盈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解读: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21日下午15:0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红湖东路西侧嘉达工业园7栋6楼公司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5日。出席对象包括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会议审议三项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登记方式包括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前。联系人黄雅萍,电话0755-29881808,邮箱zqb@fullink.com。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网络投票。 |
2025-07-04 | [神马电力|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解读: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5-050。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21日14点30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地点为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海维路66号行政中心三楼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9:15-15:00。会议审议议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其中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会议还审议选举董事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5日。股东可通过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9:00-12:00和13:30-17:00。会议预计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联系人:证券部,电话:0513-80575299,邮箱:zqb@shenmapower.com。 |
2025-07-04 | [旗滨集团|公告解读]标题:旗滨集团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5-074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7月4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柏忠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95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22,813,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666%。
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向下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票数为1,206,102,536股,占比98.6334%;2.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意票数为1,209,244,201股,占比99.4253%。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涉及的关联股东张柏忠、吴贵东已回避表决。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的董宇恒、常翔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认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
2025-07-04 | [旗滨集团|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旗滨集团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为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6月19日、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会议于2025年7月4日14:00在深圳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5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22,813,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666%。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向下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2.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议案1获得1,206,102,536股同意,议案2获得1,209,244,201股同意。会议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决议合法有效。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使用。 |
2025-07-04 | [华塑控股|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1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7月4日下午15:00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武汉保利广场A座33楼3311室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5,288,2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803%。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选举戴为民女士为非独立董事;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分红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各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或2/3以上通过。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的刘天兵、胡文乐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
2025-07-04 | [华塑控股|公告解读]标题: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显示,该股东会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提前15日发布。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武汉市武昌区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共有130名股东参与,代表股份315,288,2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80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戴为民女士为非独立董事以及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分红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和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多项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支持。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
2025-07-04 | [嘉和美康|公告解读]标题:嘉和美康公司章程 解读: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758.5598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公司经营范围涵盖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等。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调现金分红优先,每年度至少现金分红一次,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并依法通知债权人。章程还规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和独立性,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和解聘程序。此外,章程对修改、解散和清算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 |
2025-07-04 | [中化国际|公告解读]标题:中化国际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500 证券简称:中化国际公告编号:2025-036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4日,地点:北京凯晨世贸中心会议室。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22,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974,277,0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5.0164%。会议由董事长张学工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监事3人,出席1人;董事会秘书柯希霆先生出席。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胡斌得票数1,964,851,915,占比99.5226%,当选;刘文得票数1,961,195,814,占比99.3374%,当选。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胡斌同意票数16,300,437,比例64.7111%;刘文同意票数12,644,336,比例50.1967%。
律师见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王昆、杨燚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
2025-07-04 | [奋达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解读: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肖奋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情况如下:本次解除质押数量为1254318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2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0%,质押起始日为2024年6月17日,解除日为2025年7月3日,质权人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质押数量同样为1254318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2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0%,质押起始日为2025年7月3日,到期日为2026年1月15日,质权人同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质押用途为资金周转。
截至公告披露日,肖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1289527股,持股比例13.44%,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为17214318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1.3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59%。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07413136股,持股比例5.99%,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为7403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8.9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13%。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8702663股,持股比例19.43%,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为24617318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0.6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72%。
控股股东肖奋先生本次股份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2496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5.8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96%,对应融资余额275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4617318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0.6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72%,对应融资余额52500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分红、资产处置、其他收入等多种方式。质押到期前,将采取延期质押、重新质押、追加保证金或以其自有资金偿还质押借款等方式,具有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特此公告。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5日。 |
2025-07-04 | [嘉和美康|公告解读]标题:嘉和美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解读: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4日收到持有17.99%股份的股东夏军先生提议,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新设联席总经理岗位,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包括:公司章程第十二条新增联席总经理为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一十一条中董事会职权部分增加对联席总经理的聘任解聘及报酬奖惩决定权;第一百一十四条中董事会可授权总经理和联席总经理执行特定事项;第一百四十一条增设联席总经理一名;第一百四十四条明确总经理和联席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且可连任;第一百四十五条中总经理和联席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相同职权;第一百四十八条明确总经理和联席总经理可在任期届满前提辞职;第一百四十九条中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和联席总经理工作并对二者负责。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章程备案手续。 |
2025-07-04 | [航宇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航宇科技关于签署长期供货协议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 转债代码:118050 转债简称:航宇转债。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近日与某国际商用航空发动机领域客户签署了长期供货协议。根据协议,某海外客户将于2025年-2029年期间向公司采购总金额约4460万美元(约合3.2亿元人民币)的航空发动机锻件产品。该预估采购总额仅作为参考,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此次合作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盈利能力。
合作方为国际大型商用航空发动机制造商,世界500强企业之一,资信状况良好。长期供货协议由公司与合作方于2025年7月通过传签方式签署。本次签署长期供货协议为双方经长期合作达成的业务框架性约定,不涉及具体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
协议对产品交付、生产管理、付款条件等方面做出明确约定,确保订单按计划顺利执行。此次签署的长期供货协议将为公司未来的业绩增长提供有力支持,预计对公司航空发动机锻件领域的市场份额和行业影响力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7-04 | [华通线缆|公告解读]标题:华通线缆关于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接受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5-067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接受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司为华通国际(新加坡)及华通国际提供3000万美元范围内或等值其他货币的担保,无反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2025年5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敞口授信额度,并提供总额度不超过5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对外担保。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至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
近日,华通国际(新加坡)及华通国际与MERCURIA ENERGY TRADING S.A签订3000万美元商业合同,公司与MERCURIA签订《保证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通国际(新加坡)总资产26799.61万元,净资产26799.43万元,资产负债率0.00%,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0.44万元,净利润-125.27万元。华通国际总资产85799.59万元,净资产36065.59万元,资产负债率57.97%,2024年营业收入6516.66万元,净利润1567.90万元。两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833355712.11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0.0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
2025-07-04 | [永和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工程师辞任暨聘任总工程师的公告 解读: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5020,证券简称:永和股份)董事会近日收到总工程师应振洲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应振洲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应振洲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公告披露日,应振洲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28,000股,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2,500股,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应振洲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工程师的议案》,同意聘任陈文亮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文亮先生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化学工程与工艺高级工程师。2003年10月至2004年6月担任浙江伊鹏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操作工,2004年7月至2005年5月担任鹰鹏化工有限公司制冷剂厂技术员,2005年6月至2009年9月担任浙江星腾化工有限公司制冷剂厂技术员、副厂长、技术部副部长,2009年10月至2014年12月担任金华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技术部副部长、副总工程师,2015年1月至今担任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23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陈文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7,387股,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冰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57,300股,合计占总股本的0.10%。 |
2025-07-04 | [永和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解读: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因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股本由470,492,025股减少至470,489,868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至470,489,868元。《公司章程》进行了多项修订,包括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职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等。此外,新增了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内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合并或分立需经股东会决议,解散需符合法定条件。本次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事宜。特此公告。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5日。 |
2025-07-04 | [海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海阳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382 证券简称:海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使用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大额存单现金管理。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2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出具同意核查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现金管理目的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资金来源于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52109.84万元,扣除费用后净额46067.22万元。本次投资产品为单位人民币三个月大额存单,预计年化收益率0.90%,预计收益金额45万元,起息日2025年7月4日,到期日2025年10月4日,收益类型为固定利率型。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同意意见。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募投项目正常运转,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将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投资风险方面,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变化适时介入,但仍不排除市场波动影响。公司采取多项风险控制措施确保资金安全。特此公告。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5日。 |
2025-07-04 | [上海沪工|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退税款及缴纳税款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131 证券简称:上海沪工 公告编号:2025-039 债券代码:113593 债券简称:沪工转债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沪工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近期收到退税款及缴纳税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苏州沪工申请,国家税务总局太仓市税务局同意向其退回环境保护税1,316,681.29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沪工已收到上述退税款。
经自查,因对计税依据理解不一致,苏州沪工需补缴城镇土地使用税1,504,408.00元,需缴纳滞纳金905,080.05元,合计需缴纳2,409,488.05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沪工已将上述税费及滞纳金缴纳完毕,不涉及税务行政处罚。
苏州沪工收到退税款及缴纳税费和滞纳金的差额为1,092,806.76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收到退税款及缴纳税费和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苏州沪工收到退税款及缴纳税费和滞纳金将计入其2025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2,806.76元,最终以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5日 |
2025-07-04 | [*ST仁东|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支付业务许可证》处于中止续展审查阶段的公告 解读: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于2019年7月9日续展,有效期至2024年7月9日,根据相关规定有效期过渡至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换证)公示信息》,因合利宝申请续展时其间接控股股东仁东控股进入重整程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对合利宝中止审查。中止审查阶段,合利宝各项业务均正常开展。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合利宝与监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正积极推动中止情形涉及事项及早解决,行政许可中止审查的相关情形消失后,合利宝将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报告。《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进度受到行业监管政策和主管机关审批影响,存在因政策性因素或自身相关因素导致的续展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后续如有相关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7-04 | [永和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解读: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提高公司质量。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的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外界影响。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且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严格,不得担任公司或关联企业的职务,不得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等。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良好个人品德,无不良记录,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
独立董事的主要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等。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独立董事每年需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说明履行职责情况。 |
2025-07-04 | [永和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解读: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会、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章程修改等。公司注册资本为47,048.9868万元,住所位于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893号。经营宗旨为高科技、高投入、高效益,经营范围涵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章程规定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每股面值1元。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利润分配等。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股东合理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规定比例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20%。章程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7-04 | [永和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解读: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制度明确,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或误导投资者。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如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以通过代称、汇总概括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
公司应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采取措施防止信息泄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理由和内部审核程序。公司需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不符合条件的信息作暂缓、豁免处理或未及时披露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