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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7-04

[显盈科技|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解读:公司简称:显盈科技 股票代码:301067 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显示,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不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激励对象合规性方面,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但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激励对象未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无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其他不适宜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名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 激励计划合规性方面,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已列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不超过1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方面,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完整,包括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实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相关纠纷或者争端解决机制,上市公司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激励对象有关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者行使权益情况下全部利益返还公司的承诺,上市公司权益回购注销和收益收回程序的触发标准和时点、回购价格和收益的计算原则、操作程序、完成期限等。 绩效考核指标方面,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指标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已说明。 限售期、归属期、行权期合规性方面,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年,每个归属期的时限不少于12个月,各期归属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方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意见,上市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专业意见,上市公司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行股权激励的条件,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根据《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回避,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发表的专业意见完整,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要求。 审议程序合规性方面,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本公司保证所填写的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担因所填写情况有误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2025年7月4日。

2025-07-04

[显盈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解读: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司拟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89.04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2%,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授予价格为15.67元/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 激励计划有效期为36个月,分两次归属,每次50%,归属条件包括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考核。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个人绩效考核分为五个等级,对应不同的归属比例。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激励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自审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完成授予登记。公司强调,激励计划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2025-07-04

[奥浦迈|公告解读]标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解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回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97亿元,同比增长22.26%。分业务看,CHO培养基、293培养基和其他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变化幅度分别为49.02%、-22.35%和74.27%;CDMO服务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5.66%,毛利率为-25.29%,同比减少58.66个百分点。分区域看,境外、境内收入同比变化幅度分别为144.01%、-0.81%;境外、境内毛利率分别为66.30%、46.97%。 公司解释CDMO业务收入下滑主要受行业景气度影响,全球生物医药行业融资环境趋紧,部分Biotech公司研发项目暂停或取消,导致市场整体CDMO订单减少。CHO培养基业务增长得益于客户研发管线和商业化项目的持续推进,293培养基业务下降主要因应用场景整体景气度较低。其他产品增长主要来自代加工产品和境内研发用细胞培养产品销售增加。 公司还披露了CDMO业务相关资产组的资产构成、各类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净值等信息,并解释了CDMO资产组减值测试的过程和参数选取依据。此外,公司列示了募投项目已形成资产或确认费用对应的会计科目金额,以及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方和境外业务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方的相关情况。最后,公司分析了金融资产投资规模与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的匹配性,并补充了参股公司杰威医药和缔码生物的主要财务数据及公允价值估计方法。

2025-07-04

[药康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解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处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两期回购计划共累计回购股份2589362股,其中158万股已过户至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剩余1009362股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失去权利,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因此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差异化分红。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总股本41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数后,本次拟发放现金红利44988970.18元(含税)。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小于1%,对公司影响较小。保荐人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07-04

[*ST元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对《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问询函》的回复

解读: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关于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回复中表示,经自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确认,截至目前,除已经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上市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特此回复。2025年79日。

2025-07-04

[ST尔雅|公告解读]标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解读:众环专字(2025)0101218号公告显示,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30亿元,同比下滑27.42%,其中服装业务、医疗业务及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2.86亿元、2979.86万元及1361.31万元。直营渠道平均门店收入275.58万元,加盟联营店平均门店收入76.93万元。公司解释直营店平均营收高于加盟联营店的原因在于直营店店面规模较大、产品品类多、老客户较多。同行业可比公司也存在类似情况。公司披露了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情况,主要客户包括日本三泰衣料株式会社、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等,主要供应商包括武汉几柚服装有限公司、浙江鹰堡服饰有限公司等。公司说明了各业务板块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并披露了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确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共计371.44万元。此外,公司因与中通南方开展煤炭贸易业务开具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商业承兑汇票,导致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公司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对相关内部控制问题进行了说明。

2025-07-04

[*ST星农|公告解读]标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解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主要内容包括:2023年度采棉农事服务按总额法确认收入6,010万元,因缺乏证据证明公司在交易中为主要责任人,形成保留意见。2023年和2024年农事服务业务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情况已披露,涉及交易金额、回款情况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内容。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9亿元,同比下降12.65%,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2.69亿元,同比增长16.16%。公司对前十大经销商销售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包括合作历史、收入确认条件、结算模式等。南林工业园项目预算18,000万元,2024年末余额17,471万元,尚未办理竣工验收,预计2025年8月正式投产。2024年公司债务重组损失1,109.68万元,核销应收涡阳县乐煊农机销售有限公司款项147.65万元。公司连续五年亏损,2024年归母净利润亏损1.75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730.89万元。公司采取多项措施改善经营状况,管理层认为未来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25-07-04

[海汽集团|公告解读]标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解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业务涵盖汽车客运、汽车场站商业开发与经营、汽车综合服务等。应收账款呈逐年增长趋势,期末账面价值2.06亿元,同比增长10.39%,主要因地方政府单位及国企欠款未能如期支付。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8.37亿元,同比下降0.51%。应收账款增长主要受经济下行影响,导致地方政府及国企未能如期支付款项。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包括海口海善实业有限公司、海南立梵巡途娱乐传媒有限公司等,这些客户因经营困难未能按时支付款项,且法院判决后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2024年存货账面价值6,074.17万元,同比增长31.65%,主要因子公司国贸公司业务扩展和资金状况改善所致。公司对存货减值准备的计提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确保存货不存在重大滞销风险。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包括广州化工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天津宝池供应链有限公司等,未发现与公司存在潜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公司在建项目包括海口汽车客运总站(二期)、昌江新汽车客运站等,投资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025-07-04

[康美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康美药业决定终止实施第一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021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9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发布相关公告。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于次日发布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816名激励对象,拟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3,497万股,预计于2025年7月9日完成注销。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025-07-04

[赛维时代|公告解读]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内部结构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和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解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对赛维时代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内部结构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和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情况进行了核查。 赛维时代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20,04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23,097,830.34元。截至2025年5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28,981.18万元。公司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结构,具体为:“时尚产业供应链及运营中心系统建设项目”减少投资7,000.00万元,转投至“品牌建设与渠道推广项目”4,000.00万元及“物流仓储升级建设项目”3,000.00万元。“品牌建设与渠道推广项目”追加投资14,064.13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0,064.13万元。“物流仓储升级建设项目”追加资金投入3,000.00万元。 此外,公司拟增加全资子公司香港运德、君翎科技为“物流仓储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增加“香港”为实施地点;增加全资子公司赛维网络为“品牌建设与渠道推广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实施地点扩大至美国、欧洲全域。 上述调整及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监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认为上述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07-04

[显盈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解读: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89.04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2%,授予价格为15.67元/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36个月,分两次归属,每次50%,归属条件包括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考核。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个人绩效考核分为五个等级,对应不同的归属比例。激励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2025-07-04

[高争民爆|公告解读]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高争民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报告指出,高争民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批准。激励对象人数由不超过59人调整为52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不超过136.10万股调整为104.60万股,授予价格为14.38元/股。授予日为2025年7月3日,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分三批次解除限售,各批次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授予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且激励对象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本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授予条件已成就。备查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等。

2025-07-04

[新凤鸣|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时“凤21转债”停止转股暨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5-062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时“凤21转债”停止转股暨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凤21转债”自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0日期间停止转股,2025年7月11日起恢复转股。调整前“凤21转债”转股价格为16.00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15.78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5年7月11日。 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5元(含税)。因公司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实施期间,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根据《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有关规定,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适用调整公式P1=P0-D,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16.00元/股,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20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5日。

2025-07-04

[万泽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万泽股份关于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已获授但未行权的29.60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近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4日

2025-07-04

[高争民爆|公告解读]标题: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

解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此次激励计划涉及不超过52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04.600万股,占目前总股本的0.379%。具体分配情况如下:巴桑顿珠(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5.000万股;石科红(副总经理)10.000万股;马莹莹(董事、董事会秘书)9.000万股;罗乃鑫(副总经理)4.500万股;张晓蕾(副总经理)4.000万股;胡晓冬(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00万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共70.100万股。 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任何一名激励对象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授予价值不超过授予时薪酬总水平的40%,其他激励对象的权益授予价值由董事会合理确定。中层管理人员包括李国兵、文仕伟等15人,核心骨干包括邓沙沙、王雅运等31人。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5日发布此公告。

2025-07-04

[高争民爆|公告解读]标题: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5-039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向符合条件的52名激励对象授予104.6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38元/股,授予日为2025年7月3日。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分三批次限售,各批次限售期分别为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管及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公司已履行多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批准。此外,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不超过59人调整为52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不超过136.10万股调整为104.600万股。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符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也发表了肯定意见。

2025-07-04

[高争民爆|公告解读]标题: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解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并依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进行了调整。 此前,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2025年6月12日,公司披露了激励计划获得批复的公告。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5年7月3日,公司再次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不超过59人调整为52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不超过136.100万股调整为104.600万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管及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确认本次调整合法合规。

2025-07-04

[航宇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解读: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由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报告指出,公司依托行业壁垒和先发优势,在航空环锻件领域具备较强竞争力,海外业务维持较快增长,在手订单充足。然而,公司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2024年军品业务波动导致业务收入下滑,2025年相关业务或仍承压。公司在建扩产项目规模较大,存在一定的产能消化压力,同时营运能力有所弱化。财务数据显示,2024年公司总资产42.87亿元,归母所有者权益18.34亿元,总债务17.41亿元,营业收入18.05亿元,净利润1.86亿元。2025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4.22亿元,净利润0.46亿元。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航宇转债信用等级为AA-。报告提醒关注公司营运能力变化及在建项目投产后的收益情况。

2025-07-04

[中国宝安|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5-02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2,244,5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9日。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8年3月17日审议通过,并于2008年5月16日实施。主要内容包括: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的8,000万元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募集法人股股东支付对价股份。富安公司和宝投公司承诺在特定条件下代为垫付对价股份。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该等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工会委员会分别可上市流通2,224,458股、2,224,458股和17,795,659股。 保荐机构银河证券认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符合解除限售的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025-07-04

[显盈科技|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解读:为保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进行,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考核对象包括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但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特定股东及其亲属。 考核机构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审核,考核工作小组由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组成,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每年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分为五个等级,对应不同的归属比例。考核结果将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未达标部分作废失效。考核结果需反馈给被考核者,并作为保密资料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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