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5 | [豫光金铅|公告解读]标题: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解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主要内容包括: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公司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容,不得以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的交流代替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沟通方式包括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公司应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确保沟通渠道畅通。公司还应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及时处理投资者诉求,支持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记录活动情况和交流内容。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7-05 | [豫光金铅|公告解读]标题: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解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旨在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实施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等。实施细则还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要求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亲自出席并发表明确意见,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视为不能适当履行职责。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有效履职。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7-05 | [热景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0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通知期限,会议由董事长林长青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选举林长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包括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聘任林长青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石永沾先生、陈建国先生、刘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石永沾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解中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对全资子公司HOTGEN BIOTECH HONG KONG PRIVATE LIMITED增资1200万港元,注册资本将由300万港元变更为1500万港元,公司持股比例仍为100%,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增资工作。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5日。 |
2025-07-05 | [豫光金铅|公告解读]标题: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解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董事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稳定,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董事因任期届满未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收到之日生效,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若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至新董事就任。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董事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离职董事需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及其他未尽事宜,并在离职生效后3日内完成工作交接。董事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继续有效,直至相关秘密成为公开信息。离职董事应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或资料。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
2025-07-05 | [豫光金铅|公告解读]标题: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解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7月修订)。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制度适用对象包括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内幕信息涵盖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如重大投资行为、重大合同签订、重大债务违约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实行登记备案管理,一事一记,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表》,并在重大事项发生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其知晓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或进行内幕交易。公司对违反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将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7-05 | [豫光金铅|公告解读]标题: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解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中规定或要求披露的内容。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规避义务、误导投资者或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公司需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并履行内部审核程序。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特定情况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但应在暂缓、豁免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相关事务,各业务部门或子公司应控制知情人范围并签署保密承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申请需经董事长最终决定并登记入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材料至河南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7-05 | [豫光金铅|公告解读]标题: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解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加强管理,防范风险,保障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制度涵盖对外投资定义、决策权限、管理机构、实施和管理、决策程序、财务管理及审计、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披露等内容。
对外投资分为金融性和非金融性两类。金融性投资包括证券、期货、外汇及投资基金等,需确定可行性并按规定审批。非金融性投资涉及不能随时变现的股权投资,需对必要性、可行性、收益率进行论证。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权限分别为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长,根据投资总额和性质进行分层审批。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和投资项目评审小组,负责项目分析和研究。总经理为对外投资方案实施负责人,项目实行负责人责任制。公司加强投资管理监督,防范风险,确保投资资产保值增值。财务部门、审计专员和投资部门分别负责财务监督、审计和日常管理。
制度还规定了对外投资的预算管理、合同签订、投资转让、财务管理及审计、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披露等内容,确保投资活动合法合规,维护公司权益。 |
2025-07-05 | [建科院|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湖北建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40%股权的公告 解读: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拟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湖北建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40%股权。交易受让方和交易对价尚不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及能否成交也存在不确定性。根据初步评估,预计不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湖北建胜股权,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更,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正向影响。
湖北建胜成立于2016年6月30日,注册资本3103.85万元,建科院持股40%,湖北荆门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4%,湖北建胜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26%。湖北建胜主营业务涵盖测绘、规划编制、建设工程监理等。截至2025年6月30日,湖北建胜总资产4630.25万元,净资产4185.40万元。
公司已聘请中介机构对湖北建胜进行审计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2月28日,评估结果尚需国资备案。挂牌底价将根据备案后的评估结果确定。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履行国资相关程序。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
2025-07-05 | [豫光金铅|公告解读]标题: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解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该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权益。办法规定关联交易应遵循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的原则,确保交易合法、必要、合理和公允。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其他组织、关联自然人,涵盖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等情形。关联交易事项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担保等。办法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披露标准,如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披露。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办法还规定了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以及豁免审议和披露的情形,如公司单方面获益且不支付对价的交易。该办法自2025年7月4日起生效。 |
2025-07-05 | [五洲医疗|公告解读]标题: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项炳义) 解读: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信息披露义务人项炳义与黄凡、张洪瑜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所持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不涉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动。本次变动前,项炳义、黄凡、张洪瑜等七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8,04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0.65%。变动后,黄凡、太湖宏辉、邹爱英合计持有24,072,000股,占35.4%;张洪瑜、陈晓如、张樑合计持有10,200,000股,占15%;项炳义单独持有13,770,000股,占20.25%。邹爱英持有的4,080,000股被质押。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但不排除可能性。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
2025-07-05 | [亚星化学|公告解读]标题: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解读:本人海艺文,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本人承诺将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等情形。本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
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包括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本人承诺在担任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
2025-07-05 | [中泰化学|公告解读]标题: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地址:中国.西安曲江雁南五路曲江影视大厦六层、七层、二十五层 电话:(029)68206166 传真:(029)68206135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接受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7月4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9日发布,载明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等。
会议审议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包括选举黄小虎先生和许鹏飞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共573人,代表股份812,368,4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653%。现场投票股东2人,代表股份688,711,132股;网络投票股东571人,代表股份123,657,313股。
表决结果显示,议案1同意799,089,584股,占98.3654%,议案2同意799,619,784股,占98.4307%,均超过二分之一,获得通过。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
2025-07-05 | [倍轻松|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的更正公告 解读: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经核查发现除已披露的资金占用情形外,还存在通过提前支付供应商采购款和其他员工借款等形式形成的资金占用。公司现对《专项报告》部分内容予以更正。更正内容包括:实际控制人马学军通过深圳市星佳顺贸易有限公司等形成资金占用,2024年累计转出5400万元并已归还;2023-2024年度通过员工借款形成资金占用,2024年已归还部分本金及利息;提前支付供应商采购款2510万元,截至2024年底剩余2210万元,2025年已收回本金及利息。更正后的《专项报告》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更正不影响公司2024年年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已结清所有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 |
2025-07-05 | [倍轻松|公告解读]标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解读: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实现境外收入7,987.05万元,同比增长9.49%,毛利率60.72%,同比增加13.67个百分点。主要客户包括亚马逊、BORK Import、OSIM International PTE. Ltd等,其中亚马逊平台2024年毛利率75.35%,同比增加10.87个百分点,主要得益于新品scalp 3的高毛利贡献。公司境外客户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均在信用期内回款,不存在关联关系。2024年公司 |
2025-07-05 | [倍轻松|公告解读]标题: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解读: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指出,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情况,主要包括:2024年9月11日转出200万元至深圳市星佳顺贸易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0日至12日累计净额转出5200万元。2023年和2024年,公司提前支付供应商采购款形成资金占用,金额分别为545万元和2510万元。此外,2023年和2024年,实际控制人通过公司员工借款形成资金占用,金额分别为577.69万元和683.29万元。上述资金占用的本金和利息已全部归还。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0.85亿元,同比下降14.88%;归母净利润1025.32万元,扭亏为盈。2025年一季度收入下滑32.83%,归母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均为负。公司采取了降本增效措施,调整销售战略,减少低效渠道投入,提高运营效率。未来公司将持续优化成本控制,深化AI财务分析与区块链技术应用,提升全价值链运营效率。 |
2025-07-05 | [倍轻松|公告解读]标题: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春芳) 解读: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春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等情形。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被提名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持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在会计、审计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提名人: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17日。 |
2025-07-05 | [倍轻松|公告解读]标题: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春芳) 解读:本人刘春芳,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必需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等情形。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持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已经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将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声明人:刘春芳,2025年6月17日。 |
2025-07-05 | [倍轻松|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更正版) 解读: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显示,倍轻松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如下: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学军及其附属企业涉及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金额8593.29万元,期末占用资金余额2596.48万元,占用形成原因为资金拆借、员工借款和提前支付供应商采购款。此外,上市公司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涉及内部资金周转,累计发生金额46974.21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15033.86万元。报告指出,2024年9月至12月期间,倍轻松公司通过深圳市星佳顺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并在2024年底全部归还。2023年至2024年,实际控制人通过员工借款形成资金占用,2024年已归还部分本金及利息。提前支付供应商采购款方面,2024年提前支付2510万元,截至2024年底剩余本金2210万元,2025年初已全部收回。综上,截至报告出具日,上述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已全部清偿。 |
2025-07-05 | [百傲化学|公告解读]标题: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解读: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公司会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逐项核查落实。工业杀菌剂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2.07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92.00%,毛利率为44.30%,较上期减少8.28个百分点。境外业务收入整体呈上升趋势。2024年工业杀菌剂业务产品销售单价下降14.95%,单位成本上升0.70%,导致毛利率下降。2024年境外前十大客户销售内容为工业杀菌剂,销售金额总计4.658343亿元,均无关联关系,应收账款已全部回款。海外业务运费主要由公司承担,三年运费分别为3859.05万元、1816.24万元、4165.98万元。芯慧联2024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3亿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03.29%。芯慧联2024年营业收入5.434576亿元,归母净利润9712.37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36778.90万元。沈阳百傲2024年净利润-5368.79万元,公司向其采购邻氯苯腈7029.91万元,占年度总采购额8.11%。公司期末账面货币资金6.68亿元,有息负债5.45亿元,利息费用670.50万元,利息收入1690.99万元。 |
2025-07-05 | [柳化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柳化股份关于收到广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解读: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423)于2025年7月4日收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两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书指出公司在2021年至2024年三季度期间,对部分应按净额法核算收入的贸易业务采取总额法核算,导致相关财务报告收入成本确认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此外,2022年至2024年2月,公司未按规定查询拟聘任董监高的诚信档案,违反了《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
广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要求公司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夯实财务核算基础,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并于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对董事长兼总经理陆胜云、财务负责人黄吉忠采取监管谈话措施,要求其于2025年7月10日15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广西证监局接受谈话。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表示高度重视此次检查所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广西证监局的要求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能力,提升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