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0 | [弘元绿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解读: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风险,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坚持套期保值,不进行投机交易。任一时点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13亿元,在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交易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材料及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工业硅、多晶硅、铝、铜、锡、铅、银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开展业务。
公司已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内控制度》,对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业务顺利进行并控制风险。公司将合理使用自有资金,严格控制资金规模,加强人员培训,及时调整套期保值方案,并由审计部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有效降低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业务合法合规。 |
2025-07-10 | [弘元绿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5-035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以降低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减少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升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材料及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工业硅、多晶硅、铝、铜、锡、铅、银等)。任一时点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1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市场、流动性、资金、技术、政策等风险,公司将通过内部控制制度、合理使用资金、加强人员培训等措施进行风险控制。公司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财务核算处理。特此公告。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1日。 |
2025-07-10 | [星湖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866证券简称:星湖科技公告编号:临 2025-036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宁夏伊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铁小荣合计持有 23303663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3%。铁小荣持有公司股份 60351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3%。铁小荣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57043761股,占其持股数量的 94.52%,占公司总股本的 3.43%。本次解除质押完成后,铁小荣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 0股;铁小荣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数量为 89351604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 38.34%,占公司总股本的 5.38%。2023年 12月,铁小荣将持有公司的 99826581股股份质押给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业绩承诺的保证。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报告,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3、2024年度的业绩承诺已经实现,截至 2024年度无需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铁小荣确认,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后续暂无再质押的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7月 11日。 |
2025-07-10 | [四川长虹|公告解读]标题:四川长虹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 2025-059号。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佳华数字于2024年4月22日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请求判令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等被告支付货款本金722218927.58元、资金占用费173348687.00元及抵押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后的优先受偿权。2024年5月佳华数字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年5月26日,佳华数字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苏宁采购中心支付原告佳华数字货款本金720466948.25元、资金占用损失124614074.59元及其他损失。案件受理费4444655元,由原告佳华数字负担32518元,被告负担4412137元。苏宁采购中心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5年7月10日,佳华数字收到江苏高院送达的二审立案受理通知。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诉讼案件处于二审受理阶段,暂未确定开庭时间,后续案件的判决及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预计对公司及佳华数字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及佳华数字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1日。 |
2025-07-10 | [中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解读: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监事会或监事,审计委员会将行使监事会职权。公司注册资本由458,508,680元增加至469,659,755元,因“中辰转债”累计转股11,159,755股。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取消监事会相关内容,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增加关于法定代表人职权的规定;调整股东权利和义务;增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规定;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义务;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的职责;优化利润分配、内部审计、合并分立等条款。此次章程修订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2025-07-10 | [中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史勤) 解读:证券代码:300933 证券简称:中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债券代码:123147 债券简称:中辰转债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声明人史勤作为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史勤声明和保证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史勤已经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史勤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史勤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史勤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史勤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史勤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史勤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史勤郑重承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史勤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史勤 2025年7月7日。 |
2025-07-10 | [中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史勤) 解读:证券代码:300933 证券简称:中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债券代码:123147 债券简称:中辰转债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史勤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发表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基于对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的充分了解,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2025年7月7日。 |
2025-07-10 | [中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解读: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57053.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176.01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工业自动化用高柔性电缆和轨道交通用信号电缆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15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1619.73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未经审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按目前市场LPR利率3.0%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450万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
2025-07-10 | [中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鲁桐) 解读:证券代码:300933 证券简称:中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债券代码:123147 债券简称:中辰转债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声明人鲁桐作为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鲁桐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鲁桐已经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鲁桐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鲁桐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工作经验。鲁桐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鲁桐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人员。鲁桐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鲁桐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2025年7月7日。 |
2025-07-10 | [中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长顺) 解读:证券代码:300933 证券简称:中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债券代码:123147 债券简称:中辰转债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声明人吴长顺作为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本人已经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候选人郑重承诺: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候选人(签署):吴长顺 2025年7月7日 |
2025-07-10 | [中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鲁桐) 解读:证券代码:300933 证券简称:中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23147 债券简称:中辰转债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鲁桐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基于对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的充分了解,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并已参加培训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录入、报送或对外公告。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提名人将及时报告并督促其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提名人: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7日。 |
2025-07-10 | [中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长顺) 解读:证券代码:300933 证券简称:中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债券代码:123147 债券简称:中辰转债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吴长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基于对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的充分了解,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处罚或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025年7月7日。 |
2025-07-10 | [中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解读: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202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名杜南平、张茜、谢圣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史勤、吴长顺、鲁桐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数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
2025-07-10 | [中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解读: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场所的处罚和惩戒。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杜南平先生、张茜女士、谢圣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对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查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场所的处罚和惩戒,且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史勤女士、吴长顺先生、鲁桐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2025年7月7日发布此审查意见。 |
2025-07-10 | [中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解读: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为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修订的具体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上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制度已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1日。 |
2025-07-10 | [中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解读: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该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解任、退休等原因离职的情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任人员就位前,原人员仍需履行职责。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如因辞任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或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原董事需继续履职直至补选完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按劳动合同规定。离职人员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手续,并配合后续核查。离职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且每年减持不超过所持股份的25%。公司对未履行承诺或损害公司利益的离职人员有权追责,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
2025-07-10 | [帝欧家居|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解读: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5-071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28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大厦A座16层公司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2日。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登记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大厦A座16层帝欧家居证券部。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会议咨询联系人:罗雪,联系电话:028-67996113。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
2025-07-10 | [恩捷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1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并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与东亚银行珠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下属子公司珠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东亚银行珠海分行申请的2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红创包装(安徽)有限公司与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对安徽红创应向华丰纸业履行的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付款义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间经审批担保总额为6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5.19%,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总额为3992213.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3.14%。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
2025-07-10 | [帝欧家居|公告解读]标题: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为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下午14:30在成都市高新区召开,董事长刘进主持。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7月10日9:15至15:0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6,833,604股;网络投票股东共12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46,124股。总计128人出席,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1,079,7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705%。
会议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1. 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2.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3. 第六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4. 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
2025-07-10 | [安科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解读:证券代码:300009 证券简称:安科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7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28日上午9: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7月28日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7月18日。会议地点为合肥市高新区海关路K-1公司A座1201会议室。出席对象包括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会议审议三项提案:关于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登记时间为7月23日9:00至15:00,地点为公司南区A座9层证券事务部。登记方式包括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的现场登记、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联系电话:0551-65316867,联系邮箱:liuwh@ankebio.com。会议会期1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网络投票代码为350009,简称为“安科投票”。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