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0 | [光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业绩预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预计经营业绩同向上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5100万元–58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5.05%-440.26%,上年同期盈利1073.5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盈利5000万元–56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22.94%-485.69%,上年同期盈利956.13万元。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1075元/股–0.1247元/股,上年同期盈利0.0269元/股。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专用化品板块业务的拓展力度,突破行业重点标杆客户,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化学试剂及PCB化学品领域的领先优势。公司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工作,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全面提升经营效率,保障公司的稳步发展。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1日。 |
2025-07-10 | [四川长虹|公告解读]标题:四川长虹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 2025-055号。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分配比例为A股每股现金红利0.05元(含税)。相关日期为: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7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7月18日。差异化分红送转为否。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616,244,22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0,812,211.1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461,624,422.2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65.62%。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自行发放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其他四家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扣税说明方面,对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对于QFII股东,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为每股人民币0.045元。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的香港市场投资者,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45元。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5元。咨询方式:联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为0816-2418700,联系地址为四川省绵阳市绵兴东路35号。特此公告。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1日。 |
2025-07-10 | [长江电力|公告解读]标题:长江电力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900 证券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5-032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现金红利0.733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7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7月18日。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446821771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3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935203585.83元(含税)。加上2024年度中期现金红利每股0.21元(含税),全年现金红利为每股0.94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3073529306.19元(含税)。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扣税说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缴税额。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6597元。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6597元。GDR投资者按10%税率扣缴所得税,现金红利由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派发。其他投资者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733元。咨询联系部门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27-82568888。 |
2025-07-10 | [国投资本|公告解读]标题: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国投资本 公告编号:2025-046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0.127元(含税)。相关日期: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6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7月17日。差异化分红送转: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29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7元(含税)。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股本为6,393,980,683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7元(含税),本期拟分配现金利润总额为81,203.55万元。公司可转债已于2021年2月1日开始转股,为保证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时总股本不发生变化,国投转债自2025年7月10日至7月16日期间停止转股。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393,981,72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12,035,678.82元。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公司股东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对于QFII股东,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在国投转债发行后,当公司出现派送股票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了派发红利等情况,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关于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问题的咨询方式如下:联系部门:综合部(董办),联系电话:010-83325163。特此公告。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1日。 |
2025-07-10 | [国轩高科|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将以2025年7月18日登记的总股本1,805,457,485股扣除回购股份14,177,539股后的1,791,279,9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为179,127,994.60元。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权益分配。除权除息价格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0.0992147元/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21日。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18日下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A股股东现金红利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GDR投资者红利由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发放。咨询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公司证券事务中心,联系人徐国宏,电话0551-62100213。 |
2025-07-10 | [东阳光|公告解读]标题:东阳光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年7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参股公司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合并换股事项基于公司对参股公司上市进程的配合与支持,有利于实现公司分享参股公司上市的潜在收益。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公司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签字:覃继伟、付海亮、谢斌。日期:2025年7月10日。 |
2025-07-10 | [四川长虹|公告解读]标题:四川长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 2025-057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7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7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由董事长柳江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决议: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色达县捐赠的议案》,公司向色达县捐赠价值200万元人民币的155套“县乡村长虹视频通讯系统”设备,助力色达县完善基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同比例增资及现金出资的方式向长虹置业合计增资1.2亿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长虹置业注册资本将由30,384万元人民币变更为42,384万元人民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1日。 |
2025-07-10 | [中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杜南平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提名杜南平、张茜、谢圣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史勤、吴长顺、鲁桐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均为三年,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取消监事会设置,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将行使监事会职权,修订《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由458,508,680元增加至469,659,755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17项制度,其中多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决定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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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 [伟星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在临海市远洲国际大酒店召开,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九名,会议由蔡礼永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选举蔡礼永先生为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郑阳先生为副董事长;确定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吴冬兰女士、张莉女士和张三云先生,吴冬兰女士为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张永炬先生、张莉女士和章卡鹏先生,张永炬先生为主任委员;续聘郑阳先生为总经理;聘任黄志强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聘任谢瑾琨先生、章仁马先生、张云先生、张玉明先生、黄伟先生和林娜女士为副总经理;续聘沈利勇先生为财务总监。所有议案均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外,张祖兴先生、洪波先生和徐明照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其所持股份将按相关规定进行锁定。 |
2025-07-10 | [安科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解读: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股票,受让股份总数不超过289.4406万股,受让价格不低于董事会决议日前1个交易日和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的较高者,参与对象不超过37人,为公司肿瘤事业部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的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制定了《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规范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7月28日上午9: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
2025-07-10 | [帝欧家居|公告解读]标题: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解读: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会议选举朱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法定代表人;选举刘进先生、陈伟先生、郭智勇先生为副董事长。会议还选举产生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董事会聘任吴志雄先生为公司总裁,陈宇超先生为副总裁,蔡军先生为财务总监,代雨女士为董事会秘书,周宸伊女士为内审负责人,罗雪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以上人员任期均为三年。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后者拟为经销商提供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该议案将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临时股东会定于2025年7月28日下午14:30召开。 |
2025-07-10 | [中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天星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
第一项议案为《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的公告》(2025-045),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项议案为《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
2025-07-10 | [安科生物|公告解读]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解读: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程序合法有效,内容符合相关规定。审议该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强制员工参与持股计划的情形。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7月10日。 |
2025-07-10 | [安科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解读: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上午11:30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增礼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两个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第4期持股计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为保证员工持股计划顺利进行,规范实施,保障员工利益和权益,公司制定了《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该议案同样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7月10日。 |
2025-07-10 | [中国科传|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解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为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下午14点30分在北京市东城区东黄城根北街16号四合院文津厅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会议由董事长胡华强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名,代表股份617,070,182股;网络投票股东共505名,代表股份31,808,078股。中小投资者共506名,代表股份60,741,896股。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
对于更换董事的议案,同意648,729,460股,反对61,300股,弃权87,500股;对于更换监事的议案,同意648,712,460股,反对82,000股,弃权83,800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
2025-07-10 | [中国科传|公告解读]标题: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1858 证券简称:中国科传 公告编号:2025-035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10日在北京市东城区东黄城根北街16号四合院文津厅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507人,代表股份648878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845%。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华强主持,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对于更换董事的议案,A股股东同意648729460票,占99.9770%,反对61300票,弃权87500票。对于更换监事的议案,A股股东同意648712460票,占99.9744%,反对82000票,弃权83800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结果显示,更换董事议案获99.7550%同意,更换监事议案获99.7270%同意。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
2025-07-10 | [中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解读: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28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氿南路8号公司新办公楼三楼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2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等。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括杜南平、张茜、谢圣伟,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括史勤、吴长顺、鲁桐。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需按规定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网络投票。 |
2025-07-10 | [伟星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通知于2025年6月25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下午14:30在浙江省临海市远洲国际大酒店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渠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议案,还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5人,代表股份472,796,661股;网络投票股东共315名,代表股份264,064,111股。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
2025-07-10 | [伟星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在浙江省临海市远洲国际大酒店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共330名股东及代表出席,代表股份736,860,7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39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议案。非独立董事包括章卡鹏、张三云、蔡礼永、郑阳和谢瑾琨,独立董事包括张永炬、吴冬兰和张莉。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备查文件包括股东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 |
2025-07-10 | [帝欧家居|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5-067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7月10日下午14:30在成都市高新区召开,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1,079,728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2.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3. 第六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4. 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5. 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各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
朱江、刘进、陈伟、吴志雄、郭智勇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桥云、骆玲、罗华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刘浒律师、赵志莘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