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1 | [津投城开|公告解读]标题:津投城开诉讼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津投城开 公告编号:2025—067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诉讼进展公告,涉及十七起诉讼案件。案件所处阶段包括执行阶段、一审判决、二审阶段、终审判决和终局裁决。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作为被告或第三人参与这些案件。涉案金额总计超过4500万元,具体金额从几千元到三千多万元不等。案件主要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代理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等。公司表示已根据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了会计处理,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详细诉讼情况及进展已在公司2024年和2025年的多份公告中披露。特此公告。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
2025-07-11 | [中国动力|公告解读]标题: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解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徐万旭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原因,徐万旭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徐万旭先生任职期间与监事会不存在意见分歧,辞职后不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徐万旭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徐万旭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徐万旭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监事会对徐万旭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特此公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7月12日。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2025-07-11 | [卓郎智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解读: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22935673股,占公司总股本46.03%。本次解除轮候冻结后,金昇实业剩余被轮候冻结的数量为2700302283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28.1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1.03%。
2025年2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因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金昇实业控股下属公司新疆利泰丝路投资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担保纠纷,金昇实业所持公司822935673股的股票被轮候冻结,冻结起始日为2025年2月12日,冻结终止日为36个月。2025年7月10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前次控股股东金昇实业的822935673股公司股份已解除轮候冻结。
公司将持续关注金昇实业持有的公司股票轮候冻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2日。 |
2025-07-11 | [申达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申达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Auria Solutions Ltd.提供担保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626 证券简称:申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Auria Solutions Ltd.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被担保人名称:Auria Solutions Ltd.,本次担保金额为5,000万美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Auria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5,000万美元、16,100万欧元及人民币43,000万元,折合人民币21.35亿元。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无,特别风险提示:Auria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担保情况概述:Auria公司为申达股份间接全资子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信贷协议》,信贷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申达股份于同日与光大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拟提款的5,000万美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Auria Solutions Ltd.成立于2017年2月14日,注册地为英国伦敦,主要经营汽车软饰及声学元件业务,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显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445,109.69万元,总负债353,434.35万元,净资产91,675.3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40%。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担保用于置换境内金融机构发放的正常类流贷,未超过公司2025年至2026年为Auria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且Auria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为Auria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1.35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6.98%,上述担保均未逾期。特此公告。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2日。 |
2025-07-11 | [中国海防|公告解读]标题:中国海防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国海防 编号:临 2025-027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被担保人为中船海通电子科技(沈阳)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海通电子提供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签署《保证合同》,就海通电子融资事宜提供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210万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同意在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公司下属子公司海通电子的融资授信事宜提供担保。
海通电子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詹浩,成立日期1992年11月2日,注册地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23号。经营范围包括光机电、电声类一体化产品、汽车电子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及工程承包等。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债权人财务公司北京分公司,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等,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3,87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93%。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特此公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2日。 |
2025-07-11 | [宁波富邦|公告解读]标题:宁波富邦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解读: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上午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杨光、华秀萍、魏杰出席。会上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日后贸易分公司向铝型材公司销售原材料铝铸棒的关联交易业务。独立董事认为,此关联交易系原贸易公司与铝型材公司过去业务往来中形成的长期经营性合作关系,属于贸易分公司承接原贸易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行为。交易遵循市场经济原则,以平等互利、公允合理的原则定价,有利于贸易分公司正常、连续、稳定的业务开展,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指出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2025-07-11 | [宁波富邦|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解读:提名人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唐丰收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该职位。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如适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情形。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已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
2025-07-11 | [宁波富邦|公告解读]标题:宁波富邦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公告编号:临 2025-043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贸易分公司将承接原贸易公司向宁波富邦精业铝型材有限公司销售铝铸棒业务。公司拟将铝型材业务相关资产转让给关联方宁波富邦铝材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铝型材公司将变为公司关联方。预计贸易分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向铝型材公司销售铝铸棒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有利于贸易分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铝型材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宋汉心。2025年3月31日资产总计1957.82万元,负债总计1361.62万元,所有者权益596.20万元。2025年1-3月营业收入420.73万元,净利润179.53万元。贸易分公司向铝型材公司销售铝铸棒定价基于上海长江有色网公布的现货市场国产铝锭价格加上物流成本和加工费。特此公告。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2日。 |
2025-07-11 | [宁波富邦|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解读:本人唐丰收,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本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包括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是财务管理博士、会计学专业副教授,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本人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已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职务。特此声明。声明日期为2021年7月10日。 |
2025-07-11 | [通宝能源|公告解读]标题: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2025-022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经营数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第二季度,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发电量110699万千瓦时,同比下降12.04%;上网电量99615万千瓦时,同比下降12.94%;市场化交易电量占上网电量100%,与上年持平。上网电价均价(含税)388.28元/千千瓦时,同比增加7.57%。
2025年1-6月,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发电量259671万千瓦时,同比下降4.77%;上网电量234037万千瓦时,同比下降5.40%;市场化交易电量占上网电量100%,与上年持平。上网电价均价(含税)380.56元/千千瓦时,同比增加6.14%。
特此公告。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2日。 |
2025-07-11 | [天润乳业|公告解读]标题: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解读: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00万元到-18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将出现减亏。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600万元到6700万元。业绩预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此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上年同期经营业绩显示,利润总额为-4404.7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90.7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94.76万元,每股收益为-0.0885元。
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包括:加大对低产奶牛的处置力度增加亏损,销售大包奶粉亏损,根据会计准则计提生物资产减值准备,以及加大市场投入支持力度。公司表示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业绩预告内容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不确定因素,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
2025-07-11 | [国信证券|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736 证券简称:国信证券 公告编号:2025-05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业绩预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478000万元–553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2%–76%,上年同期盈利31387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盈利476900万元–5519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3%–76%,上年同期盈利312704万元。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43元/股–0.51元/股,上年同期盈利0.26元/股。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5年上半年,公司持续聚焦主责主业,以核心能力建设为重点,推动业务转型升级,强化功能性定位,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主要业务发展良好,自营投资业务收入及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等主要业务收入相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2日。 |
2025-07-11 | [五 粮 液|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858 证券简称:五粮液 公告编号:2025/第 024号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公司为其代扣代缴所得税的 QFII、RQFII 若需办理完税证明或税收减免优惠的 请将相关材料原件于 2025年 7月 18日前寄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逾期将不再办理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5年 6月 20日召开的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 881 608 005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现金 31 69元(含税) 分配总额固定 共分配金额 12 300 815 767 85元(含税) 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 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若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将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并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 881 608 005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1 6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8 521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5年 7月 17日 除权除息日:2025年 7月 1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7月 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5年 7月 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中国银行-国泰君安君享五粮液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 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831-3567000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7月 12日 |
2025-07-11 | [*ST原尚|公告解读]标题: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解读: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或误导投资者。制度明确了暂缓、豁免披露的范围,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并规定了内部管理流程,要求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公司相关部门或子公司需提交申请文件至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登记入档并经董事长审批。此外,公司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对不符合条件的信息作暂缓、豁免处理或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的行为进行追责。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7-11 | [*ST原尚|公告解读]标题: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解读: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主要内容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按规定申报个人信息和持股变动情况,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在特定情形下,如公司股票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不得转让股份。此外,在定期报告公告前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制度还规定了减持计划的披露要求,禁止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和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应收回收益并披露相关信息。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7-11 | [*ST原尚|公告解读]标题: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公司投后管理制度 解读: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参股公司投后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对参股公司的投后管理工作,提高参股公司运作水平,降低投资风险。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出资比例低于50%且无实际控制权的公司。公司应明确对接协调岗位,建立长效机制,并向参股公司委派董事、监事进行管理与监督。委派的董事、监事需及时参加会议,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定期汇报参股公司经营状况。公司财务中心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跟踪参股公司经营状况,定期收集财务报告并进行分析评估。对于参股公司涉及的重大事项,如经营亏损、重大合同签订、经营环境变化等,公司应及时了解并作出决策。此外,公司还需对参股公司的文件进行归档管理,确保资料完整保存。该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2025-07-11 | [*ST原尚|公告解读]标题: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解读: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资产运营风险。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第三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公司对外担保对象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偿债能力。公司不得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不得为持股50%以下的子公司、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担保事项需经过初步评审、总经理审订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特定情况下,如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或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担保等,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担保合同需符合法律规范,明确合同事项,并由法律顾问审阅。公司应监控担保风险,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确保合规操作。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将被追究责任。 |
2025-07-11 | [*ST原尚|公告解读]标题: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常设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发行新股、公司债券的可行性方案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交报告,对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的会前准备工作由公司董事会工作部门完成,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报公司董事会并抄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2025-07-11 | [*ST原尚|公告解读]标题: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解读: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障投资者利益。募集资金限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投向项目,需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全资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时,这些实体也应遵守此制度。未经股东会决议,任何人不得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闲置募集资金仅限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得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证券交易。公司董事会负责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违反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使公司受损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募集资金应集中存放在专用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对项目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论证,并及时公告。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汇报项目进展。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但需经过严格审批流程并及时披露。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时,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和中期报告中向投资者报告。 |
2025-07-11 | [*ST原尚|公告解读]标题: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解读: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投资活动,控制投资方向和规模,保障公司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投资活动,包括长期股权投资、风险类投资、不动产投资及委托理财等。公司投资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发展战略、规模适度和效益优先原则。重大投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控制风险、注重效益,尽量避免关联交易。投资部门负责投资项目规划、论证、监控,财务部门为财务职能管理部门。经理层或职能部门提出项目建议书,投资部门编制立项申请上报审批机关。达到特定标准的投资项目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控股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再由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投资协议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授权代表签署,生效后项目人员需及时抄送相关部门并实施协议内容。公司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进、监督与管理,控股子公司需定期报告财务和经营情况。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员将受到处分或承担赔偿责任。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