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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7-11

[中宠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891 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27076 债券简称:中宠转2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5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额度可循环使用。 2025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子公司拟新增申请不超过1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额度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以及票据贴现等,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及最终融资金额将与有关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或进行融资时,可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5-07-11

[华懋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华懋科技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解读: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2024年11月6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管理办法。2025年4月29日,第一次管理委员会会议调整了首次及预留份额,首次授予股数为521.10万股,预留授予不超过678.90万股。2025年6月23日,第二次管理委员会会议决定授予预留份额。 根据实际认购和缴款结果,5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7名业务骨干及核心技术人员共认购8,624.0667万份,缴纳8,624.0667万元,对应股份数量为678.90万股,股票来源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025年7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678.90万股股票已于2025年7月10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预留授予部分已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 根据相关规定,预留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若于2025年9月30日前确定分配方案,则分三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若于2025年9月30日后确定,则分两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07-11

[新风光|公告解读]标题:新风光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解读: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506,655,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3,292,598.12元。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预留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近日,公司完成了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上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至此,公司开立的5个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完成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2日发布此公告。

2025-07-11

[海优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5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6月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根据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认购的员工为23人,最终缴纳认购资金总额为805.00万元,认缴股数为35.00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2025年7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35.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7月10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23.00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35.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1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后,一次性解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应标的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07-11

[中宠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解读: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和《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章程中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相关制度废止;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变更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部分职权和程序调整;增加独立董事具体工作制度与履职要求;调整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和义务;删除监事会相关内容;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和内部审计制度;调整公司解散和清算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有关部门全权办理《公司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修订后的文件全文刊载在巨潮资讯网。备查文件包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2025-07-11

[中宠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891 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债券代码:127076 债券简称:中宠转 2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子公司(含各级孙公司)新增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全资孙公司香港好氏、中宠真致,全资子公司上海好氏拟申请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杭州领先、全资孙公司远行咨询,拟申请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对子公司进行担保,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金融机构申请的人民币/外币贷款、债券发行等。本次拟申请担保额度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实际业务尚未发生。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91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37%,上述担保均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2025-07-11

[万润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7月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霍中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选举霍中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已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工作,并取得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由黄以武变更为霍中和。营业执照其他信息不变,具体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2653826225,名称: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霍中和,经营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环保材料、液晶材料等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等,注册资本:玖亿贰仟玖佰玖拾陆万玖仟零伍元整,成立日期:1995年7月5日,住所: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指山路11号。备查文件为公司营业执照。特此公告。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2日。

2025-07-11

[东兴证券|公告解读]标题: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5-02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96号)。批复主要内容为: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永续次级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永续次级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可以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永续次级公司债券。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永续次级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永续次级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2日。

2025-07-11

[金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金田股份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归还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归还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6,8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至2025年7月11日期间分批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归还至“金铜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金额分别为7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1,200万元、1,400万元、1,600万元、1,300万元、1,100万元、1,600万元、1,000万元和2,2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归还“金铜转债”募集资金14,100万元,现闲置“金铜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62,700万元。公司将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期之前归还,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2日。

2025-07-11

[辽港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公告编号:临 2025-036。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内容包括11宗仓储系列案件的最新进展。其中,1宗案件原告撤诉又重新起诉;1宗执行完毕结案;4宗案件执行中;2宗出具一审判决,暂未生效。上市公司作为原告1宗,被告8宗,涉案金额原告1宗3亿元,被告8宗合计10.6亿元。 具体案件进展如下:中国诚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案维持原判,码头物流公司已申请再审被驳回;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案维持原判并已结案;福建省榕江进出口有限公司案一审判决码头物流公司赔偿约3.36亿人民币及相应利息;青岛开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案一审判决码头物流公司赔偿约3.19亿人民币及相应利息;重庆渝丰进出口有限公司案维持原判并进入执行阶段;福建大山谷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案撤诉后重新起诉;新汶矿业集团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案二审判决赔偿1,418.61万元;青岛中兖贸易有限公司案维持原判并进入执行阶段;码头物流公司诉舜德(大连)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案驳回起诉。 公司表示,即便考虑最悲观情况,公司在码头物流公司的长期投资损失上限为约1.8亿元人民币。公司将积极应对,维护合法权益,并及时披露进展。

2025-07-11

[渤海化学|公告解读]标题: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解读: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2025年4月至6月,主要产品丙烯产量为177383.45吨,销量为183742.80吨,营业收入为106414.55万元。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方面,2024年4月至6月丙烯平均价格为6071.22元/吨,2025年同期为5791.49元/吨,变动率为-4.61%。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为:丙烷(CP)2024年4月至6月平均价格为591.67美元/吨,2025年同期为608.33美元/吨,变动率为2.82%;丙烷(FEI)2024年4月至6月平均价格为620.82美元/吨,2025年同期为537.58美元/吨,变动率为-13.41%。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2日。

2025-07-11

[中宠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解读: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适用对象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制度明确了责任追究的情形,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等。对于财务报告的重大差错,涉及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项目的差错金额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额的5%且绝对金额超过800万元等情况将被认定为重大差错。此外,制度还规定了从重或从轻处理的情形,以及责任追究的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以及业绩预告重大差异的,需披露更正、补充或修正的原因及影响,并披露董事会对有关责任的认定及处罚结果。季度报告、半年报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也参照此制度执行。

2025-07-11

[中宠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

解读: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议事和办事效率,规范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人员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细则涵盖总裁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权和职责、办公会议制度、责任、报告制度及绩效评价等内容。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提名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总裁全面负责公司日常行政和经营管理,行使多项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基本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等。总裁可决定单笔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等事宜,以及500万元以下的原材料采购等合同。 总裁办公会议是进行经营管理决议的机构,由总裁或受委托的副总裁召集主持,讨论决定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总裁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总裁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组织,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挂钩。总裁违反法律或工作失职导致公司损失,应依法承担责任。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2025-07-11

[中宠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解读: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规范选举董事程序。细则规定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股东的表决权数等于持股数乘以当选董事总人数。股东可集中或分散投票,最终按得票数决定当选董事。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符合条件股东可征集表决权。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前提名董事候选人,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选举与非独立董事分开进行。投票时,股东须注明持股数及投给每位董事的表决权数,超出有效选票数的选票部分无效。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当选,若最后一轮选举未能选出足够董事,已选董事自动当选,剩余候选人重新选举。若仍不足法定人数,原任董事不得离任,需再次召集股东会推选缺额董事。本细则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2025-07-11

[快克智能|公告解读]标题:快克智能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0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重要内容提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日为2025年7月10日,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450.78万股。2025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以2025年6月12日为首次授予日,向26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54.7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74元/股。实际首次授予人数为258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0.78万股。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分别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40%,第二个解除限售期30%,第三个解除限售期30%。首次授予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金春女士、戚国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64.30%变为63.16%,控股股东控制权未发生变化。本激励计划本次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分别为2025年2035.93万元,2026年2430.22万元,2027年946.75万元,2028年253.41万元。特此公告。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2日。

2025-07-11

[纽威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解读: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48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发布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5年07月0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于2025年07月02日至2025年07月11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 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和任职文件等资料。核查结果显示,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025-07-11

[海泰科|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解读: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396,571,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1,375,588.47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 公司此前已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新材料进行两次增资,分别为9,000万元和7,000万元。本次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5,000万元对海泰科新材料增资,其中1,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4,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海泰科新材料再使用23,000万元对海泰科(安徽)增资,其中3,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旨在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项目建设内容。增资后,海泰科新材料注册资本将增至18,000万元,海泰科(安徽)注册资本将增至1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保荐人均同意此次增资事项。

2025-07-11

[海泰科|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解读: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571,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1,375,588.47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总投资50,315.59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39,137.56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使用募集资金6,339.44万元,投入比例为16.20%,未使用募集资金为32,798.12万元。项目原预计2025年7月31日达到可使用状态,现延期至2026年1月31日。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海泰科新材料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增加了安徽省淮南市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为实施地点,项目用地需履行土地指标审批手续,且施工过程中发现填埋垃圾影响进度。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延期议案,保荐人对此无异议。此次延期不影响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等,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利益。

2025-07-11

[海泰科|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解读: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3965716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1375588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使用63394400元,剩余327981200元。 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使用14350万元。由于募投项目“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拟继续延期归还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约450万元。 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保荐人也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相关规定。

2025-07-11

[三星医疗|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四期、第五期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公司第四期和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四期、第五期限制性股票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第四期和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2025年7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四期、第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5名离职激励对象,合计41,800股。回购价格根据历年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分别为:第四期首次授予5.59元/股,预留授予4.75元/股;第五期首次授予5.35元/股,预留授予4.75元/股。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需按《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减资手续及信息披露义务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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