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1 | [甘肃能化|公告解读]标题: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解读: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注册批复等文件。2025年7月10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品种一利率询价区间为1.80%-2.70%,品种二利率询价区间为2.00%-2.90%。根据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为2.00%;品种二未发行。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4日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考2025年7月9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特此公告。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2月10日。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10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10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10日。 |
2025-07-11 | [兆龙互连|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解读: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82人,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47人,共计126人。拟归属数量分别为101.6668万股和21.99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和0.07%。归属价格为4.28元/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认为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2024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或30%,实际净利润增长率为83.58%,满足归属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显示,大部分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少数为合格或不合格。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作废失效。本次归属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股权结构保持上市条件。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均认为本次归属符合相关规定。 |
2025-07-11 | [国货航|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发动机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货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就国货航拟向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航股份)购买发动机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国货航拟购置2台Trent772C备用发动机和1台GTCP331-350C备用APU,交易价格参照资产评估值确定为15144.05万元(不含税)。国航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2025年7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次日董事会也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国航股份注册资本1620079.2838万元,2024年经审计总资产3457.69亿元,净资产451.47亿元,营业收入1666.99亿元,净利润-2.37亿元。资产评估由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采用成本法评估。保荐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规,无异议。 |
2025-07-11 | [达利凯普|公告解读]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遴选和审核相关人员人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会议召开应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可不受此限。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可采用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会议应有记录并保存不少于十年,决议书面文件也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出席委员和列席人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
2025-07-11 | [达利凯普|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解读: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定义、职责和任职资格。独立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保障,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要求具备担任董事资格、独立性、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每年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公司应确保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并为其履职提供支持。独立董事履职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给予独立董事相应津贴。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2025-07-11 | [达利凯普|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解读: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保护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关联人分为关联法人和其他组织、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关联自然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和高管等。视同关联人的情况包括未来十二个月内将成为关联人或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是关联人。
关联交易涵盖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担保、租赁等。关联交易需遵循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定价公允、程序合法等原则。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应回避表决。达到一定金额的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按规定披露。日常关联交易需按类别合理预计年度金额并履行审议程序。制度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2025-07-11 | [达利凯普|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解读: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发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报告义务人需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报告重大信息,不得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
重大信息涵盖重要会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事件及其持续变更进程。重大交易标准包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和利润等指标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数据的10%以上。重大风险情形包括重大亏损、未清偿到期债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或出现重大传闻时,董事会秘书需及时报告并核实原因。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重大变化时,也应及时告知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对上报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必要时提请公司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公开披露。 |
2025-07-11 | [达利凯普|公告解读]标题:内部控制制度 解读: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健康发展。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规则》《监管指引》和《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监督,管理层负责日常运行,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并向董事会提交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销货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公司应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和信息披露等重要活动的控制。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对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子公司,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
2025-07-11 | [达利凯普|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解读: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挥董事会秘书作用,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且无不良记录。其主要职责包括负责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确保信息保密、关注媒体报道、组织培训、督促合规等。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条件。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如有特定情形,董事会应在一个月内终止聘任。董事会秘书需签订保密协议,离任前接受离任审查。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谋取私利,离任前需移交所有相关事务。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改。 |
2025-07-11 | [达利凯普|公告解读]标题: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及高管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重要事项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应提前三日发出,特殊情况可不受此限。
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委员会工作,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委员会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会议应进行记录,决议和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委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
2025-07-11 | [达利凯普|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 解读: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旨在适应公司专业化管理需求,健全内部经济监督机制,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和经济活动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该制度规定了内部审计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原则,强调监督公司经营政策、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查处违规行为,强化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内部审计工作依据“只查不究”原则开展,审计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内部审计部负责具体审计监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内部审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审计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进展。内部审计部拥有检查审核公司文件、参与重大决策会议、提出整改意见等权限。审计人员应依法审计、客观公正,不得滥用职权或泄露秘密。内部审计工作范围涵盖法规遵循性评价、风险管理审查、经济管理效率审计等。审计工作程序包括制定年度和季度计划、实施审计项目、编制审计报告、提出处理建议等。被审计单位需严格执行审计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执行结果。审计工作结束后,内部审计部进行回访和后续检查,并做好审计资料的整理归档。 |
2025-07-11 | [达利凯普|公告解读]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解读: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该制度适用于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选聘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独立主体资格、执业资格、良好声誉及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确保公平公正。审计委员会负责调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和诚信情况,并形成书面审核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最终签订业务约定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有权在股东会上陈述意见。公司应对选聘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7-11 | [达利凯普|公告解读]标题:舆情管理制度 解读: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舆情包括媒体负面报道、不良影响的传言、影响投资者取向的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事件信息。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负责舆情处理决策和部署。舆情信息采集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真诚沟通、勇敢面对和系统运作。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灵活处置,重大舆情需召开舆情工作组会议决策。公司强调信息保密,违反者将受处分或法律追究。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
2025-07-11 | [达利凯普|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强调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董事会需履行职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会议记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规则还明确了关联交易、累积投票制、董事选举等具体操作流程。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未通过的提案或变更决议需特别提示。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7-11 | [达利凯普|公告解读]标题: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解读: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发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旨在防范和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规范公司套期保值业务。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未经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不得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包括金融衍生品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公司设立套期保值业务工作小组,负责相关事宜,工作小组成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等。工作小组须在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计划内操作。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业务开展情况。审批权限方面,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与金融机构订立合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员签署,交易操作实行授权管理。内部业务流程包括拟订交易方案、资金划拨、指令交易等。公司建立信息保密、风险管理、报告制度及应急处理预案,确保业务顺利开展。 |
2025-07-11 | [中国银行|公告解读]标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第一期)(债券通)发行完毕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5-05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行发行不超过1,5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务工具。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本行于2025年7月8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第一期)(债券通)(简称“本期债券”),并于2025年7月10日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为4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00亿元,票面利率为1.75%,在第3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提升本行总损失吸收能力。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日 |
2025-07-11 | [秦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秦安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解读: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安徽亦高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9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包括饶亦然、深圳市亦高实业有限公司等12名股东。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现金对价、项目建设、中介机构费用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12.74元/股。标的公司主要从事高端真空镀膜业务,产品应用于消费电子、智能汽车等领域。交易各方将在评估报告基础上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标的公司管理层股东承诺2025年至2027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000万元、8000万元和9000万元。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净利润之和不足承诺总额85%的,业绩承诺方需支付补偿。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YUANMING TANG原则同意本次重组。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战略性进入高端真空镀膜领域,优化业务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截至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具体交易价格及发行数量待定。 |
2025-07-11 | [秦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秦安股份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解读: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安徽亦高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9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第十一条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符合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三、符合第四十四条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所购买资产与现有主营业务具有显著协同效应;不涉及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定。 |
2025-07-11 | [秦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秦安股份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解读: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安徽亦高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9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自查,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同一或相关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特此说明。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1日 |
2025-07-11 | [达利凯普|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 解读: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是一家依据《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董家沟街道金悦街21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1万元。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1万股,并于2023年12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国内一般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公司章程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职责和运作规则,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并根据公司发展阶段设定不同的现金分红比例。公司还设立了内部审计制度,确保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财务信息的监督检查。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经股东会决议,并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