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1 | [中鼎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2 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不超过2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期限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公告涉及两笔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存续期限20天,认购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和15000万元,委托认购日2025年7月10日,收益起算日2025年7月11日,到期日2025年7月31日,预计收益率0 4%或2 15%(年化)。公司与中国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采取多项风险控制措施,包括选择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及时跟踪理财资金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等。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及业务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截至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多次购买理财产品,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2日。 |
2025-07-11 | [中信证券|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并由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5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并由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被担保人名称:CSI MTN Limited;本次担保金额:430万美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4.78亿美元;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中信证券国际的附属公司CSI MTN Limited设立本金总额最高为50亿美元的境外中期票据计划,此计划由中信证券国际提供担保。发行人于2025年7月11日发行一笔票据,发行金额430万美元,本次发行后,发行人在中票计划下已发行票据的本金余额合计24.78亿美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CSI MTN Limited;注册地点: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日期:2021年12月30日;实收资本:1美元;经营情况:被担保人系特殊目的公司(SPV),自成立以来未开展除作为债券发行人外的其他业务活动。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根据《信托契据》,中信证券国际作为担保人就发行人在中票计划下发行的票据,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1647.7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56.22%。公司无逾期担保。特此公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
2025-07-11 | [中国医药|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子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解读:近日,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方药业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福多司坦片《药品注册证书》。药品名称为福多司坦片,受理号为CYHS2302051,证书编号为2025S02096,剂型为片剂,规格为0.2g,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天方药业有限公司。审批结论为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
福多司坦片由日本三菱制药株式会社研制,2001年12月在日本上市,主要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的祛痰治疗。国家药监局于2023年8月受理该药品的注册申请。截至公告披露日,该药品累计研发投入约1,161万元人民币。除天方药业外,国内已有5家生产企业获得该药品批件。据米内网数据库显示,该药品2023年国内总销售额约为1.17亿元,2024年约为1.28亿元。
公司福多司坦原料前期已获上市批准,本次福多司坦片获得药品注册证书,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管线,为后续仿制药开发积累经验。但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不确定因素影响,该药品未来可能存在销售不达预期等情况。 |
2025-07-11 | [杭钢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理财计划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公告编号:临 2025—038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理财计划的公告。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拟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国内大型商业银行,投资产品为市场信用级别较高、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T+1”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2025年7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处根据日常经营资金使用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进展,公司审计处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情况下,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债权投资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科目,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截至2025年7月11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实际投入金额189263.71万元,实际收益1840.67万元。 |
2025-07-11 | [云维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云维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云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30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云南省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小龙潭矿务局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云南能投红河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但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2024年12月7日,公司发布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股票自2024年12月9日起停牌。2024年12月21日,公司披露一般风险提示暨股票复牌公告,股票自2024年12月23日开盘起复牌交易。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18日、2月18日、3月18日、4月18日、5月17日、6月18日披露重组进展公告。2025年6月14日,公司披露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将严格依据工作进展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最终能否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
2025-07-11 | [精工钢构|公告解读]标题:精工钢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程序,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信息,不得提前泄露。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需按时披露。重大事件如经营方针、重大投资、重大合同、重大债务、重大亏损等应及时披露。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关注异常交易情况,及时了解并披露影响因素。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信息披露制度,董事长为首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协调。各部门及子公司应配合证券事务部确保信息披露工作及时进行。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公司重大变化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7-11 | [精工钢构|公告解读]标题:精工钢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解读: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
制度明确,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不定期召开,会议通知应提前3天发出,特殊情况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可不受此限。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等方式召开,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制度规定,特定事项如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也需经专门会议讨论同意。会议记录应载明会议详情、每位独立董事的意见及表决结果,并保存至少十年。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密支持。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
2025-07-11 | [精工钢构|公告解读]标题:精工钢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解读: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定义、用途及管理原则。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司需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其他公开发行文件所列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募集资金。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投资计划的情形应及时公告。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公司需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投项目如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等情况,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募集资金使用涉及变更用途、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公司应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每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配合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的持续督导。凡违反本制度致使公司受损,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
2025-07-11 | [中源家居|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源家居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因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应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1615元/股,回购数量为5.20万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具体包括:限售期已届满,公司未发生禁止解除限售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禁止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45.42%,超过35%的考核目标,35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良好,解除限售比例为100%。公司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
2025-07-11 | [兰剑智能|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授予价格和数量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授予价格和数量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
公司已履行必要批准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授权。2023年6月19日,公司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26.1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1.55元/股。2025年7月11日,公司调整授予价格至21.61元/股,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数量由1,128,300股调整为1,579,620股。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95名激励对象满足连续任职期限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A”,可归属471,660股。此外,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自愿放弃,以及未满足业绩考核要求,公司作废1,107,960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本次激励计划顺利实施。 |
2025-07-11 | [新疆交建|公告解读]标题: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解读: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主要包括独立董事的定义、任职条件、提名选举、权利义务及工作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的董事,需具备担任董事资格、独立性、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条件。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需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影响。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包括定期召开专门会议、提供工作支持和津贴等。独立董事需每年提交述职报告,披露出席董事会、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与中小投资者沟通等情况。本制度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
2025-07-11 | [新疆交建|公告解读]标题: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解读: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董事离职管理,保障董事会有序运营。本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董事离职情形包括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主动辞职、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解任及其他法律规定情形。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辞任报告,说明辞职时间、原因及后续任职情况。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但在特定情况下需待新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解除职务。离职董事需办妥移交手续,继续对公司和股东承担忠实义务,特别是保密义务。董事离职后仍需履行任职期间的承诺,并遵守股份变动管理规定。公司应及时披露董事辞职信息。董事不得通过辞职规避职责,离职并不免除其因任职行为产生的责任。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7-11 | [新疆交建|公告解读]标题: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7月) 解读: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关联交易管理,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办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关联交易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可能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涵盖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担保、租赁等。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公平、公开、公允原则,书面协议原则,关联股东和董事回避表决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原则,若无市场价格则按成本加成或协议价定价。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分为董事会和股东会两级,涉及金额较大或占净资产比例较高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应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办法自股东会通过后实施。 |
2025-07-11 | [新疆交建|公告解读]标题: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解读: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的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规定时间内公告,内容须充分披露提案详情。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确保股东参与。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若董事长无法履职则依次由副董事长或推举的董事主持。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无效。控股股东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股东会决议效力争议应及时诉讼解决。议事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未尽事项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
2025-07-11 | [新疆交建|公告解读]标题: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解读: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明确了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设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文件保管、信息披露等工作。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会议议题需事先拟定,提案由董事会办公室征求董事意见后拟定。临时会议提议需书面提交,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五日发出,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议题等。董事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赞成,涉及重大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权限包括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重大交易等事项,超出权限的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会议记录和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董事会决议应及时披露,董事长负责督促决议执行。 |
2025-07-11 | [亨通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解读: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明确套期保值业务以锁定生产经营相关产品或原材料成本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交易。业务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所需原材料,头寸数量及持仓时间应与实际现货交易匹配。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需遵循多项原则,包括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仅限境内交易场所、保证金与自有资金匹配等。审批权限方面,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或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达到一定标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设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负责业务决策和管理,内部操作流程涵盖业务申请、登记、跟踪、报表报送等环节。制度还强调信息保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明确违规责任及档案保管要求。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7-11 | [精工钢构|公告解读]标题:精工钢构重大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解读: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和保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未经董事会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涉及公司内幕信息的内容。内幕信息包括可能对公司股票或债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如重大投资、资产变动、重要合同、重大诉讼等。公司各部门需严格保守重大内幕信息,确保在正式公开前不泄露。公司人员接受采访时需征得董事长同意并报备,不得评论公司二级市场证券价格。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期间,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内容。公司应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对知晓的内幕信息保密,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谋取私利。公司对违规披露内幕信息的行为将采取严厉处罚措施。 |
2025-07-11 | [精工钢构|公告解读]标题:精工钢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解读: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健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包括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董事会未采纳提名委员会建议的,应在决议中记载具体理由并披露。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会通知公告时披露审查意见。
选任程序包括研究需求、搜寻人选、搜集资料、征求同意、资格审查、提出建议等步骤。提名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主持,需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应亲自出席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意见,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报公司董事会。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执行。 |
2025-07-11 | [精工钢构|公告解读]标题:精工钢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解读: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该制度旨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和权限,规范其工作行为,确保依法行使职权。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忠实勤勉履行职责,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任职条件包括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存在特定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此职位,如受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等。公司应在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任人选,并及时向上交所提交相关资料。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记录、保密工作、媒体沟通、培训董事高管等职责。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经营状况并查阅相关文件。董事会秘书需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承诺持续履行保密义务。公司还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
2025-07-11 | [精工钢构|公告解读]标题:精工钢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解读: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
制度明确,内部审计由公司审计部负责,受总经理和董事会双重领导,并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审计部需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领导之下。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责包括检查和评估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审计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进行检查,如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并出具检查报告。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出具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书面评估意见。内部审计工作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的多个业务环节,审计人员需获取充分、相关和可靠的审计证据,并记录在工作底稿中。审计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制度还规定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权限、程序及内部控制审查的重点,强调对重大审计事项的后续审计,并建立了奖惩机制以监督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绩效。该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