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2 | [长江证券|公告解读]标题: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5年付息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48813 债券简称:24长江 0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5年付息公告。特别提示:债券简称及代码:24长江 02(148813) 债权登记日:2025年7月14日 债券付息日:2025年7月15日。本期债券基本情况:发行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总额:人民币10.00亿元 债券期限:3年期 票面利率:2.14% 起息日:2024年7月15日 付息日:2025年至2027年每年7月15日 兑付日:2027年7月15日。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本年度计息期限:2024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4日 付息金额:每10张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1.40元(含税) 债权登记日:2025年7月14日 债券付息日:2025年7月15日。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按照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每10张本期债券实际取得的本次付息金额为21.40元(税前)。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
2025-07-12 | [上能电气|公告解读]标题: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解读: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计划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4,8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年产25GW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年产15GW储能变流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吴强先生及其他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吴强先生认购金额为5,000万元。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吴强先生不参与竞价。本次发行完成后,吴强先生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为6个月。公司表示,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旨在扩大产能、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此外,公司强调了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产能消化、折旧摊销、经济效益未达预期等。公司已制定多项措施以确保募集资金合理使用,增强盈利能力,并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
2025-07-12 | [上能电气|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827 证券简称:上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5-055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后,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近日,公司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会同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补充、更新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文件。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1日。 |
2025-07-12 | [上能电气|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解读: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公告日期为2025年7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自光伏逆变器及储能双向变流器及系统集成产品,2021年至2024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09,153.43万元、233,774.58万元、493,038.22万元和306,458.15万元,2023年度较2022年度增长110.93%,2024年1-9月(年化后)较2023年减少17.04%;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828.36万元、6,978.03万元、27,574.77万元、29,987.74万元,净利润持续增长。2021年至2024年1-9月,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4.55%、17.26%、19.20%、25.21%,波动较大且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储能系统集成产品的储能电芯部件非自主研发生产,电芯成本占系统成本60%左右。2024年1-9月光伏逆变器境外销售占比上升至31.03%,毛利率为31.42%,较2023年23.02%有明显增长。2021年至2024年1-9月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38.45万元、15.49万元、13,991.85万元、13,806.40万元,增长主要系公司通过货币互换业务对冲汇率波动影响所致。2024年1-9月前五大客户新增LARSEN&TOUNBRO。2021年至2024年1-9月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70,120.38万元、133,999.45万元、133,429.28万元和128,778.76万元,2023年和2024年1-9月库存商品余额分别为42,818.61万元、38,627.25万元,未计提跌价准备。2023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2024年9月末,应收账款余额为256,566.8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83.60%。2021年至2024年1-9月各期末,公司合同资产分别为0.00万元、4,989.68万元、14,120.84万元、24,160.45万元,主要系未到期质保金。公司预付账款分别为2,050.24万元、1,719.87万元、3,855.10万元、12,869.41万元,主要包括预付原材料采购款、测试费等;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24,341.01万元、36,906.46万元、68,927.94万元和67,140.54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7.06%、77.72%、74.60%、72.48%,短期借款分别为15,771.83万元、29,558.95万元、53,385.24万元和150,512.94万元。2021年至2024年1-9月,发行人储能变流器产品等产能利用率较高,2024年1-9月产量为产能的十倍以上。截至2024年9月末,发行人拥有5家参股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200.00万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19,790.51万元,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13,444.18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10,339.92万元。 |
2025-07-12 | [华海诚科|公告解读]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解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本次交易涉及华海诚科收购衡所华威70%股权,交易价格为112,000万元,支付方式包括现金、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设置业绩补偿机制。交易完成后,华海诚科将增强在半导体芯片封装材料领域的竞争力。标的公司衡所华威评估增值率为321.98%,评估值为165,800万元。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采取措施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本次交易已履行多项内部决策程序,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此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交易实施完毕前不减持股份,并积极支持本次交易。 |
2025-07-12 | [华海诚科|公告解读]标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解读: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回复的专项说明显示,标的公司存在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借情况,主要为原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累计拆出资金分别为25,665.65万元、115,890.02万元和5000.00万元,累计收回资金分别为25,665.65万元、113,861.88万元和20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关联方资金拆借本金余额为5,216.66万元。2024年11月6日,柯桥南马新增一笔关联方拆借,金额为600万元。标的公司已清理完成上述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借且不再新增,相关的财务内控规范,资金管理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完善。
标的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符合行业惯例且一贯执行。内销按签收或对账确认收入,外销在完成报关出口后确认收入。报告期内外销收入占比逐年下滑,主要受得克隆禁令及下游市场波动影响。高性能类产品收入占比分别为68.63%、69.66%和66.38%,2024年占比有所下滑主要受国家环保政策影响。
标的公司2021年收购韩国公司Hysolem,Hysolem具备先进封装用颗粒塑封料及液态塑封料产品的研发能力。报告期内,Hysolem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5,243.40万元、4,866.75万元和4,781.6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10.44万元、-758.07万元、112.37万元,2024年1-10月扭亏为盈。标的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2.91%、24.14%和26.46%,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2,093.21万元、13,045.38万元、15,132.18万元,2024年10月末应收账款增幅大于收入增幅。标的公司对客户的信用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
2025-07-12 | [华海诚科|公告解读]标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解读: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补充法律意见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问询函要求,本所律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浙江永利投资标的公司的背景及其通过多种途径出让股权的原因;标的公司曾两次筹划首发上市的情况;德邦科技拟收购标的公司股权的交易背景、进展及终止原因;标的公司近三年历次股权转让的背景、交易各方信息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历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此外,还涉及上市公司现金收购的资金来源、炜冈科技等8名主体短期投资标的公司股权的原因及资金来源、现金收购和本次交易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针对不同交易对方采取不同支付方式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次交易未设置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等事项的核查意见。最后,本所律师认为,华海诚科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影响的法律障碍及法律风险,但仍需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
2025-07-12 | [华海诚科|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解读: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审核问询函,要求回复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相关问题。公司会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研究和落实。
问询函涉及交易目的与整合管控、交易背景、交易方案、市场法评估、资产基础法评估、商誉、业务与技术、标的公司关联交易、收入与客户、韩国子公司、毛利率、应收账款及募集配套资金等多个方面的问题。公司详细阐述了本次交易对提升市场规模、增强研发生产能力、扩展客户的具体作用,并论证了并购的必要性。同时,公司还说明了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在发展战略、产品研发、客户资源、采购和生产等方面的整合举措,以及如何维持生产经营及技术研发的连贯性。
此外,公司披露了交易完成后商誉的确认依据及影响,结合评估假设和预测的合理性,评估作价的公允性及评估增值的合理性,并分析了商誉减值的风险。最后,公司还解释了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及标的公司不动产抵押情况和子公司Hysolem租赁续签进展等问题。 |
2025-07-12 | [圣湘生物|公告解读]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为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圣湘生物具备实行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和条件。公司已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激励对象为核心骨干员工,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未提供财务资助。本次激励计划尚需履行内部公示、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 |
2025-07-12 | [圣湘生物|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解读:上海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托担任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发布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激励计划采取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形式,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或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拟授予119.2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1%。激励对象为核心骨干员工,有效期最长36个月,授予价格为每股16.40元。归属安排分两期,每期50%,分别在授予日起12个月和24个月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中山海济2025年和2026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4,000万元和18,000万元。个人层面考核分为五个等级,对应不同归属系数。本激励计划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
2025-07-12 | [华电国际|公告解读]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解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本次交易涉及华电国际向中国华电购买江苏公司80%股权,向华电福瑞收购上海福新51%股权、上海闵行100%股权、广州大学城55.0007%股权、福新广州55%股权、福新江门70%股权、福新清远100%股权,向华电北京收购贵港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标的资产已全部过户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验资工作已完成,新增A股股份678,863,257股已登记。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更,标的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调整。交易各方已履行或正在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未出现违反情形。后续事项包括支付剩余现金对价、确定过渡期损益、募集配套资金等。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实施过程合法有效,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
2025-07-12 | [华电国际|公告解读]标题: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解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7月,本次交易已完成所需决策和审批程序,标的资产包括中国华电持有的江苏公司80%股权,华电福瑞持有的上海福新51%股权、上海闵行100%股权、广州大学城55.0007%股权、福新广州55%股权、福新江门70%股权、福新清远100%股权,以及华电北京持有的贵港公司100%股权,均已过户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信永中和出具的《验资报告》显示,上市公司已收到中国华电以江苏公司80%股权出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678,863,257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显示,上市公司已办理完毕新增A股股份678,863,257股的登记。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更,标的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未对标的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交易各方已履行或正在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未出现违反协议及承诺的情形。后续事项包括支付剩余现金交易对价、确定过渡期间损益、募集配套资金、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 |
2025-07-12 | [华电国际|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接受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华电国际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80%股权,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多个公司股权,以及中国华电集团北京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5年5月14日,本次交易已获得华电国际内部多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标的资产包括江苏公司80%股权、上海福新51%股权、上海闵行100%股权、广州大学城55.0007%股权、福新广州55%股权、福新江门70%股权、福新清远100%股权及贵港公司100%股权,均已过户登记至华电国际名下。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华电国际新增注册资本678,863,257元。华电国际已支付部分现金对价,并完成新增股份登记。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资金、资产被关联方占用或提供担保的情况,相关协议和承诺均正常履行。后续事项包括支付剩余现金对价、确定过渡期损益、募集配套资金等。 |
2025-07-12 | [华电国际|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二) 解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接受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次交易包括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80%股权,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广州大学城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55.0007%股权、华电福新广州能源有限公司55%股权、华电福新江门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华电福新清远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中国华电集团北京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42,800.00万元。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标的资产过户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交易对方依法履行了交付标的资产的法律义务。后续事项包括支付剩余现金交易对价、确定过渡期间损益、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在相关方按照签署的协议和承诺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
2025-07-12 | [瀚川智能|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瀚川智能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核查意见 解读: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核查意见。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4.74亿元,同比下降65%,归母净利润-11.03亿元,同比下降1205%,综合毛利率-6.00%。主要业务板块中,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收入31345.26万元,同比下降49.81%,毛利率-2.34%;充换电智能制造装备收入4591.96万元,同比下降60.16%,毛利率-2.133.27万元;电池智能制造装备收入-658.11万元,同比下降101.32%,毛利率-2074.57万元。业绩下滑主要因宏观经济环境、客户需求波动、战略调整、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公司对部分客户如比亚迪、立讯精密等订单产生明显亏损。此外,公司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58亿元,信用减值损失1.76亿元。公司已暂停与比亚迪集团等低毛利客户的合作,以改善整体盈利能力。 |
2025-07-12 | [达嘉维康|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价格、作废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相关事项法律意见书 解读: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接受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就本次激励计划的价格调整、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5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激励计划相关价格及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调整基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18元,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6.88元/股调整为6.7982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3.76元/股调整为13.6782元/股。
由于4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作废其尚未归属的12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注销28万份股票期权。此外,因2024年公司业绩未达考核目标,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45.6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106.4万份股票期权注销。总计作废57.6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134.4万份股票期权。本次调整、作废及注销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
2025-07-12 | [睿创微纳|公告解读]标题: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为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5年7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再次审议通过了授予议案。2025年7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确定2025年7月11日为授予日,向258名激励对象授予126.3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8.39元/股。归属安排分为两个归属期,各占50%,分别在授予日起12个月和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和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不符合授予条件的情形。 |
2025-07-12 | [睿创微纳|公告解读]标题: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
本次价格调整相关事项的批准和授权:2022年至2025年间,公司多次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多项议案,包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考核管理办法、调整授予价格等。
本次价格调整的具体内容: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在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因此需要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19.715元,V为每股派息额0.08元,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19.635元。
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7-12 | [华电国际|公告解读]标题: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解读:股票代码:600027.SH 股票简称:华电国际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截至报告书出具日,公司已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股份发行和登记,并已完成标的资产过户。公司尚需在中国证监会批复的有效期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并办理新增股份的相关登记、上市手续。
上市公司声明中强调,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责任。投资者应认真考虑所有相关信息,注意投资风险。报告书所述事项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其他监管部门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实质判断。
特别提示中指出,标的资产包括中国华电持有的江苏公司80%股权,华电福瑞持有的上海福新51%股权、上海闵行100%股权、广州大学城55.0007%股权、福新广州55%股权、福新江门70%股权、福新清远100%股权,以及华电北京持有的贵港公司100%股权。截至报告书出具日,所有标的资产均已过户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信永中和出具的《验资报告》确认上市公司已收到中国华电以江苏公司80.00%股权出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78,863,257元。新增A股股份678,863,257股已登记,A股股份总数为9,189,190,790股,股份总数(含H股)为10,906,424,390股。 |
2025-07-12 | [华海诚科|公告解读]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专项核查意见 解读: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审核问询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进行了回复。回复内容涵盖交易目的与整合管控、交易背景、交易方案、市场法评估、资产基础法评估、商誉、业务与技术、标的公司关联交易、收入与客户、韩国子公司、毛利率、应收账款、募集配套资金及其他问题。交易旨在扩大上市公司规模和市场份额、整合供应链、优化产线布局及研发资源。标的公司拥有全球知名半导体客户,有助于提升国际市场份额。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维持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稳定,保持管理连贯性。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产品结构中先进封装类产品比重将有所提升,客户结构和产品结构得到有效改善。标的公司主营的环氧塑封料不属于韩国国家核心技术或战略物资,相关技术向上市公司转移不存在障碍。交易方案包括现金收购、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了明确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