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2 | [瀚川智能|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年度报告(更正版) 解读: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3967699.24元,同比下降64.61%。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473717486.75元,同比下降64.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2988258.03元,同比下降1204.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98488421.59元,同比下降775.9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8948309.31元,同比增加41.89%。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50848643.58元,同比下降63.10%。总资产为2980935415.04元,同比下降26.86%。
主要财务指标方面,基本每股收益为-6.27元/股,同比下降1179.59%。稀释每股收益为-6.27元/股,同比下降1179.5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6.25元/股,同比下降756.1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1.03%,同比下降86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0.66%,同比下降83.17个百分点。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59%,同比增加2.63个百分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396.77万元,同比下降64.61%,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公司汽车装备业务交付量及验收进度低于预期,同时公司针对新能源业务的电池设备和充换电设备进行了战略性收缩调整,影响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298.8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9848.84万元,主要原因如下:报告期受公司战略调整和市场环境影响,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报告期末的存货、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商誉等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评估和测试,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公司本期的利润相关指标造成较大影响。受宏观经济环境承压的影响,公司根据内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策略,开展降本增效工作,通过优化人员结构、降低费用支出等方式减少冗余投入,报告期公司将各地子公司闲置厂房退租,导致长期待摊费用中剩余的装修费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优化组织结构与人员,公司依法合规给予优化人员赔偿,导致支付离职补偿金较多。报告期,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战略调整及实际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调整对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估计,冲回前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25-07-12 | [华海诚科|公告解读]标题: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解读: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标的公司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市场法估值165,800.00万元,增值率321.98%,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61,425.85万元,增值率56.33%,两者差异104,374.15万元,差异率169.92%。市场法评估增值主要源于标的公司品牌资源、客户认证资源、客户资源及海外生产基地与销售渠道资源等无形资产。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芯片封装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Hysol品牌,销售网络覆盖全球主要市场。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0月31日,选取了五家可比上市公司,分别是康强电子、德邦科技、上海新阳、唯特偶和飞凯材料。标的公司2024年11月股权转让价格为18.4777元/注册资本,较2023年12月的5.6871元至5.7056元有较大提高。标的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3,130.85万元,2024年1-10月净利润为3,381.43万元。评估采用EV/EBITDA指标作为价值比率,缺少流动性折扣率为29.90%,控股权溢价率为11.40%。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评估净值增值率159.18%,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净值增值率64.87%。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率422.22%,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增值率1,372.84%。评估假设包括宏观经济环境相对稳定、持续经营等。商誉预计为10.81亿元,占上市公司净资产比例63.63%至65.00%。商誉减值测试将基于市场法评估结果,若标的公司业绩未达预期或市场环境变化,商誉存在减值风险。 |
2025-07-12 | [ST亚联|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解读: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控制度。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检查重大事项实施情况等。审计委员会需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检查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向董事会报告。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至少10年。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
2025-07-12 | [中远海科|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解读: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行为,确保其依法行使职权。规则指出,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深交所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事务。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和证券事务部,由董事会秘书管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具备财务、管理和法律专业知识,并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资格证书。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选任条件、不得担任的情形及解聘条件。公司应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指定代行人员,并在三个月内完成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等工作,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
2025-07-12 | [中远海科|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设召集人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公司为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相关部门须配合其工作。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所有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细则同时废止。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
2025-07-12 | [中远海科|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及高管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和高管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可采用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所有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
2025-07-12 | [ST亚联|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解读: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和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委员辞职需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生效后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需履行职责。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遴选合格的人选,对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研究选择程序、当选条件和任职期限等,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提名委员会为不定期会议,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有1票表决权,会议决定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 |
2025-07-12 | [ST亚联|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管理办法(2025年7月) 解读: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部审计管理办法》,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健康发展。办法依据多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办法明确,公司设立审计部,在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审计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依法审计,保守秘密。审计部负责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实施审计监督、协助反舞弊机制建设等。
审计对象包括公司内部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审计内容涵盖内部控制、财务收支、经营绩效、建设项目等。审计部有权要求报送资料、参加相关会议、审核凭证、检查计算机系统等。
办法还规定了审计工作程序,包括准备、实施、报告和整改阶段。审计部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重大事项进行专项审计,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将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同步发布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对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责任人将予以查处,对有突出贡献的审计人员给予奖励。 |
2025-07-12 | [ST亚联|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解读: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他委员代行。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资本运作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相关事项实施进行检查,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决策程序方面,主任委员指定相关部门准备会议文件,审核通过后召集会议,形成的决议以书面形式呈报董事会审议。战略委员会为不定期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10年。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
2025-07-12 | [ST亚联|公告解读]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 解读: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和财务信息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明确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和程序。
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固定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控制度,熟悉国家财务会计法规,拥有合格注册会计师,保持良好执业记录,并能保守公司机密。选聘工作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审计委员会需审查应聘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提出选聘建议,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审计委员会每年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全面评价,决定是否续聘或改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时,需详细说明原因并听取各方意见。制度还规定了监督及处罚措施,确保选聘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
2025-07-12 | [ST亚联|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7月) 解读: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定义及其独立履行职责的要求。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会议通知应在会前三日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提交授权委托书。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
特定事项如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会议记录应详细记载与会人员意见及表决结果,由独立董事签字确认,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独立董事需在年度股东会上提交年度述职报告,说明履行职责情况。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7-12 | [ST亚联|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解读: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确保信息保密,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负责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高管、实际控制人等。公司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相关信息,并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还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记录筹划决策过程中的关键时点和参与人员。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违规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公司还应提醒其他单位或个人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并签署保密协议。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7-12 | [ST亚联|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解读: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保管印章,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股东、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等。提议召开临时会议需提交书面提议,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会议。董事会会议通知需提前书面发送,特殊情况可即时通知。会议通知内容包括日期、地点、议程等。董事会审议和披露的交易标准涉及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和利润等指标。重大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董事可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赞成。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7-12 | [ST亚联|公告解读]标题: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解读: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稳定,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制度适用范围涵盖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等原因离职的情形。制度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和保护股东权益的原则。
董事离职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提前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说明辞职原因等。若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辞职信息,并在60日内完成补选。
无正当理由提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要求赔偿。董事离职后需在5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继续承担保密、忠实等义务。离职董事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经营,需配合公司后续核查。离职董事在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在任期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减持股份不得超过25%。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7-12 | [ST亚联|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解读:为进一步健全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制定考核计划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需准备相关文件和资料,按公司考评标准草拟考评建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可采用多种方式召开。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表决需过半数通过。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委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10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
2025-07-12 | [ST亚联|公告解读]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7月) 解读: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杜绝资金占用行为。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制度明确,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得通过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公司财务部和内部审计部应定期检查和核查资金往来情况,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说明。发生资金占用情形时,公司应依法制定清欠方案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对于违规行为,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解聘等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
2025-07-12 | [ST亚联|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解读: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依法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及参股公司、中介机构等。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包括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确保信息在符合条件的媒体上公告,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为未公开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内容涵盖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临时报告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时立即披露。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遵守保密措施,防止内幕交易。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罚。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
2025-07-12 | [ST亚联|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7月) 解读: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障股东利益。办法规定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需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应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保项目具有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募集资金使用需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出现严重影响募投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应及时公告。公司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需严格遵照本办法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违反规定将追究责任。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7-12 | [ST亚联|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解读: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内容应充分披露提案详情。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等便利方式。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存在争议时,相关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7-12 | [ST亚联|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解读: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保障其职权行使,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细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总经理主要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制定具体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等。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受总经理委托分管相关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董事会秘书负责筹备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文件保管及信息披露等。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或其委托的副总经理召集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讨论公司重要事项并形成会议纪要。总经理需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长报告工作,包括年度计划实施、重大合同签订、资金资产运用等情况。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