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返回行情中心

当前位置:行情中心 - 

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7-16

[亚信安全|公告解读]标题: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5-047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南京亚信乐信、南京亚信君信等10家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8,064,5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2%。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5年2月1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南京乐信等10家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2,000,3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000,1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000,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期限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上述10家减持主体中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限合伙人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的有限合伙人根据个人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

2025-07-16

[*ST创兴|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ST创兴 编号:2025-048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本次权益变动因控股股东浙江华侨实业有限公司所持67,000,000股被司法拍卖所致,占公司总股本15.75%。变动后,华侨实业持股从101,664,147股减少至34,664,147股,占总股本比例从23.90%降至8.15%。平潭元初、温岭利新合计持有公司42,000,000股,占总股本9.88%。王相荣先生通过控制平潭元初、温岭利新及其一致行动人钟仁志、颜燚合计控制公司67,000,000股,占总股本15.75%,成为实际控制人。本次变动将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相荣先生。本次变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07-16

[*ST创兴|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华侨实业)

解读: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浙江华侨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明园商务中心13幢B3030室,通讯地址为上城区物产天地中心2幢1101。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因执行司法拍卖裁定。变动前,华侨实业持有公司股份101,664,147股,占总股本23.90%;变动后,持股34,664,147股,占比8.15%。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7日至28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华侨实业持有的67,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进行公开拍卖,竞买人包括福建平潭元初投资有限公司、钟仁志、温岭利新机械有限公司和颜燚,拍卖成交总金额为234,113,600元。截至报告书签署日,华侨实业所持股份全部处于司法冻结状态。过去六个月内,华侨实业未买卖创兴资源股票。未来12个月内,华侨实业无增加或减少其在创兴资源拥有权益的计划。华侨实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25年7月16日。

2025-07-16

[*ST创兴|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解读: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福建平潭元初投资有限公司、温岭利新机械有限公司、钟仁志、颜燚。本次权益变动通过参与司法拍卖,合计取得*ST创兴6700万股股票,占总股本的15.75%。平潭元初、温岭利新为利欧股份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相荣。变动后,王相荣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总股本15.76%的股份,成为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18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且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或处置已有股份的计划。本次变动不影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和业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章程条款、员工聘用计划、分红政策等方面的明确计划。

2025-07-16

[嘉和美康|公告解读]标题:嘉和美康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5-053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6,812,0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22%。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12月14日起上市流通。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披露了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国寿成达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127,56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寿成达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国寿成达已于2025年5月26日-2025年7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127,566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3%,减持总金额为105,435,770.02元,减持价格区间为23.05~30.25元/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国寿成达当前持股数量为12,684,503股,持股比例为9.22%。特此公告。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7日。

2025-07-16

[合盛硅业|公告解读]标题:合盛硅业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260 证券简称:合盛硅业 公告编号:2025-044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肖秀艮转让其持有的6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8%,转让总价为2,634,000,000元,每股价格为43.90元。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亦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最终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权益变动前,合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合盛硅业股份929,105,2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59%;变动后持有869,105,2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51%。受让方肖秀艮承诺在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转让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07-16

[盛通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解读: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信息披露义务人栗延秋及其一致行动人贾子裕、贾子成、易米基金元盛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持股比例减少。截至2025年7月16日,栗延秋持有109788898股,占总股本20.61%;贾子成持有19125000股,占3.59%;易米基金元盛一号持有4256000股,占0.80%。合计持有133169898股,占总股本25.00%。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资金需求减持及公司股本变化所致。自2018年10月至2025年7月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多次减持公司股份,包括2018年贾子裕减持10000股,2019年贾子裕清仓减持,2020年栗延秋两次减持共8293000股,2022年栗延秋向易米基金元盛一号转让9756000股,2023年易米基金元盛一号减持5000000股,2025年栗延秋减持4953200股。此外,公司多次进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操作,导致总股本变化。栗延秋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贾子裕、贾子成未担任公司职务。栗延秋持有的股份中有3100万股处于质押状态。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025-07-16

[恩捷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6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本公司股东上海恒邹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上海恒邹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上海恒邹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于2025年7月14日减持6460578股,减持均价26.28元/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7%。本次减持前后,上海恒邹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从11645173股减少到518459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1.21%减少到0.54%。上海恒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备查文件包括上海恒邹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

2025-07-16

[中天精装|公告解读]标题: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乔荣健、天人和一)

解读: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乔荣健和宿迁天人和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乔荣健为公司董事,住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天人和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乔荣健,主要合伙人包括公司原员工和现员工。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由于天人和一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天人和一于2025年6月12日至7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798,2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32%。变动后,乔荣健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132,15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降至9.9999%。 乔荣健持有的14,496,000股中有75%为高管锁定股,天人和一持有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除前述情形外,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况。天人和一在签署报告书前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交易价格区间为29.1500至36.454元/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07-16

[中天精装|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5-064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1%及 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乔荣健及其一致行动人天人和一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0,132,15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9999%,触及1%及5%的整数倍。天人和一于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7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798,2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32%。“精装转债”自2022年8月2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致使乔荣健及其一致行动人天人和一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于2025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天人和一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天人和一本次减持与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变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6日。

2025-07-16

[光正眼科|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解读: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13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60%,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数39.12%。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3.30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1.62元/股,回购总金额为9843150.00元。回购原因包括3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7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未达标,以及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考核目标。回购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18467074股变更为515331574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回购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07-16

[玉禾田|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股东杨明焕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本次权益变动后,杨明焕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从5.99611%减少至4.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公司于2025年6月5日披露了关于杨明焕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杨明焕计划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1,957,7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杨明焕于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票3,970,500股,减持比例为0.99613%,减持价格区间为18.71-19.38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杨明焕持有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变动前持有23,90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5.99611%;变动后持有19,929,500股,占总股本比例4.99997%。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杨明焕已按相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主体后续的减持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07-16

[玉禾田|公告解读]标题: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杨明焕)

解读: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明焕住所为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报告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并披露了杨明焕在玉禾田中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杨明焕因个人资金需要,按减持计划进行减持。此前,杨明焕持有公司股份23,9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99611%。2025年7月14日至15日,杨明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970,500股,减持价格区间为18.71-19.38元/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19,929,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此外,杨明焕计划在2025年6月27日至9月2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玉禾田股份不超过11,957,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杨明焕持有的玉禾田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受限情况。报告书还披露了杨明焕在签署前6个月内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增减持本公司股份。

2025-07-16

[众辰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14日、7月15日、7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除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媒体报道将公司列为人形机器人相关概念股,但公司应用于人形机器人相关产品的收入占整体收入比例不超过1%,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也未发生重大调整。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特此公告。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7日。

2025-07-16

[光正眼科|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解读: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24)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30%。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3年10月25日,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4年10月24日届满。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21人,可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195.7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8%。其中,214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评分≥80,解除限售系数为1.0;7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70(含) 监事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进行了核查,认为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将按规定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07-16

[甬矽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15587号

解读:关于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其管理层编制的相关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报告仅供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甬矽电子管理层需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并按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执行鉴证工作,通过核查会计记录等程序,认为甬矽电子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甬矽电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650,000张,募集资金1,165,000,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51,298,820.78元。截至2025年7月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89,820,084.48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2,639,858.47元。

2025-07-16

[特一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解读: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24元/股调整至6.19元/股。本次调整依据派息调整方法P=P0-V计算得出。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2021年10月启动以来,历经多次调整和行权。2021年12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400万份,行权价格14.22元/股。此后,因权益分派、激励对象变动等因素,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多次调整。截至2024年底,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为252.103万份,行权价格6.24元/股,激励对象101人。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7日。

2025-07-16

[苏豪弘业|公告解读]标题:苏豪弘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解读: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此次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493.1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0%。其中,董事长马宏伟、董事总经理蒋海英各获授23.3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4.73%,副总经理陈长理、姚淳各获授21.00万股,占4.26%,财务负责人朱晓冬获授16.10万股,占3.26%,董事会秘书沈旭获授18.60万股,占3.77%。此外,67名管理骨干、业务骨干及其他骨干共获授369.82万股,占授予总量的75.00%。所有激励对象均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且单个激励对象获授股票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名单中包括曹阳、葛翔等管理骨干,陆陈君、掌明等业务骨干,以及李静雯、朱永存等其他骨干。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7日发布此公告。

2025-07-16

[甬矽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的核查意见

解读: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甬矽电子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核查。甬矽电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165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51298820 78元。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其中多维异构先进封装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维持9亿元不变,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由26500万元调整为2512988万元。公司表示此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调整议案,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认为该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07-16

[深圳新星|公告解读]标题:广东普罗米修(龙岗)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新星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法律意见书,由广东普罗米修(龙岗)律师事务所出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新星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7月16日,授予数量为200万份,授予人数为6人,行权价格为13.33元/股。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予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行权条件包括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且需满足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和2026年的增长率分别需达到目标值或触发值。个人层面考核根据年度绩效确定行权比例。公司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