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返回行情中心

当前位置:行情中心 - 

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7-16

[国光连锁|公告解读]标题: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5-032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瑞金国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合计2.2亿元担保,其中赣州国光1亿元,瑞金商管1.2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实际担保余额为0元。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无对外担保逾期。瑞金商管2024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81.53%,最近一期为96.39%。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赣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赣州国光提供1亿元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与招商银行赣州分行签署《不可撤销担保书》,为瑞金商管提供1.2亿元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同样为主合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赣州国光注册资本1.1亿元,主要经营食品、日用品等。瑞金商管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经营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等。截至2025年3月31日,赣州国光资产总额88952.97万元,负债总额50926.41万元;瑞金商管资产总额12459.98万元,负债总额12010.49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2.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9.67%。

2025-07-16

[迅捷兴|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刘木勇

解读: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木勇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等情形。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注册会计师职称并在会计、审计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提名人: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日期:2025年7月11日。

2025-07-16

[迅捷兴|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权益。适用对象包括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制度规定,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收到当日生效,公司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若辞职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继续履职至新董事就任。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或被股东会决议解任的,分别自决议通过或作出之日离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按劳动合同规定办理。 特定情形下,相关人员不能担任董事或高管,如无民事行为能力、受刑事处罚未满5年、破产清算责任未满3年等。离职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所有相关文件,并签署离职交接确认书。涉及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 离职董事及高管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离职后两年内仍有效,任职期间责任不因离职免除。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未履行承诺或违反忠实义务的,公司有权追责并要求赔偿损失。离职人员应配合公司后续核查。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并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5-07-16

[迅捷兴|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解读: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2025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新一届董事会将由6名董事组成,包括2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括马卓、马颖、李铁;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括洪芳、刘木勇,其中刘木勇为会计专业人士。职工董事为杜勇。上述候选人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任职,任期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完成前,第三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2025-07-16

[中船应急|公告解读]标题: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527 证券简称:中船应急 公告编号:2025-039 债券代码:123048 债券简称:应急转债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7月4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5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景民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一是《关于修订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二是《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以上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备查文件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15日。

2025-07-16

[远 望 谷|公告解读]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解读: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文件进行全面审核,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和资格,发行方案、预案等文件符合相关规定,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填补回报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有助于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未通过配股、增发等方式募集资金,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监事会认为本次发行相关文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发行事宜及整体安排。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7月16日。

2025-07-16

[远 望 谷|公告解读]标题: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 会议首先审议通过了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该发行的资格。随后逐项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方式为简易程序,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限售期为6个月;募集资金主要用于RFID电子标签生产线建设等项目;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上市地点为深交所;决议有效期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发行预案、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等相关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07-16

[泰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在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由监事文颖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企业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投资、上市)”,总股本变更为251,737,562股,注册资本变更为251,737,562元。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2、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泰嘉智能,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泰嘉智能变更为公司,其他事项不变。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议案。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所有议案均获得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025-07-16

[盛美上海|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接受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2. 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3. 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3,575,3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719%。其中,中小投资者共5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883,033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HUI WANG主持,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2025-07-16

[盛美上海|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5-052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丹桂路999弄B2栋会议室召开,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HUI WANG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53人,持有表决权数量363,575,341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82.471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以及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包括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和《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此外,还通过了关于增选蒋守雷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徐辉、姚应晨律师见证了此次股东大会,确认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2025-07-16

[迅捷兴|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解读: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5-052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31日14点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G栋三楼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9:15-15:00。 会议将审议多项议案,包括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等。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和议案4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相关议案已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披露。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4日,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登记地点为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G栋三楼董事会办公室。股东可通过现场、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吴玉梅,电话0755-33653366-8210,邮箱zqb@jxpcb.com。

2025-07-16

[卧龙新能|公告解读]标题:卧龙新能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解读: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新能 公告编号:临 2025-065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31日14点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复兴西路555号公司会议室。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9:15-15:00。会议审议议案包括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议案1.01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6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4日。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需按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至7月30日9:00-11:00,14:00-16:00,登记地点为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复兴西路555号公司办公室。股东可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联系人:宋燕、朱贞瑾,联系电话:0575-89289212,电子邮箱:wolong600173@wolong.com。参加会议股东的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2025-07-16

[皇氏集团|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通知于2025年6月30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下午14:30在广西南宁市高新区丰达路6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黄嘉棣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219,494,70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3688%。网络投票股东共409人,代表股份5,406,41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495%。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23,540,666股,反对1,233,558股,弃权126,902股。 本所律师确认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5-07-16

[皇氏集团|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4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15日下午14:30-15:30在广西南宁市高新区丰达路6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嘉棣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出席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13人,代表股份224,901,1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183%。中小股东出席代表410人,代表股份5,511,4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21%。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23,540,666股,占99.3951%;反对1,233,558股,占0.5485%;弃权126,902股,占0.056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150,958股,占75.3156%;反对1,233,558股,占22.3819%;弃权126,902股,占2.3025%。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赵

2025-07-16

[丰华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解读: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31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31日14点30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地点为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鑫源路8号。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的交易时间段。 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与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1项子议案;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议案1和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和议案5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5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东方鑫源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4日,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登记地点为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鑫源路8号。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2025-07-16

[中船应急|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解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时间为下午14:00,地点为公司408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5号)。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会议审议事项包括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其中,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需特别决议通过,其余议案需普通决议通过。 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上午9:00-12:00,地点为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5号证券法务部。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会议联系方式为电话027-87970446,邮箱zfb@harzone.com.cn。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025-07-16

[迅捷兴|公告解读]标题: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防范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利率互换、外汇期权等。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安全、有效、审慎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交易,所有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公司仅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远期外汇交易合约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预测金额。公司需具备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销售和采购部门提供基础业务信息,审计部负责监督。当汇率发生剧烈波动或出现重大风险时,公司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向董事会报告。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2025-07-16

[远 望 谷|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解读: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8月7日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7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第八届董事会召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7日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日。出席对象包括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会议审议两项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需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4日至8月7日工作日。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方晓涛,电话0755-26711735,邮箱stock@invengo.cn。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会议进程另行通知。

2025-07-16

[闽东电力|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5临-27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26日发布,会议召开期间无否决议案情况,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北路2号东晟广场9幢15层召开,由董事长黄建恩主持。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1人,代表股份218,427,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96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各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通过。北京观韬中茂(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勇浩、何晨鋆对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合法有效。备查文件包括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5日。

2025-07-16

[闽东电力|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观韬(福州)律师事务所受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7月15日在福建省宁德市召开,网络投票同步进行。会议通知提前15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8,427,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968%。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名,代表股份216,673,883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0人,代表股份1,754,105股。中小投资者股东共300人,代表股份1,754,105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四项议案:1. 修订《公司章程》;2.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3.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4. 修订《独立董事制度》。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TOP↑